张述元 黑龙江高院院长任最高法副院长
2016-02-20
中国经贸聚焦 2016年1期
曾任职中央政法委20年的黑龙江高院院长张述元,回京出任最高法副院长,已满64岁的女性干部黄尔梅卸任最高法副院长。
据新华网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免去黄尔梅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述元现年59岁,山东梁山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他曾参军入伍,1988年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后入职最高检,后借调中央政法委,并在中央政法委任职20年,历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室主任等。
2009年,53岁的张述元升任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院代院长,次年初转正。经过六年地方锻炼,张述元回京出任最高法副院长。
卸任最高法副院长的黄尔梅,已满64岁,广东中山人,北京大学法学硕士,自1983年起在最高法已工作32年,曾任立案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等,2011年任最高法副院长至今。
经过“一进一出”,最高法领导层包括院长周强,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七名副院长江必新、李少平、南英、景汉朝、贺荣(女)、陶凯元(女)、张述元。
其中有西南政法大学硕士两名(周强,李少平)、博士两名(景汉朝、张述元),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各一名(沈德咏、贺荣),北京大学硕士、博士各一名(南英、江必新),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一名(陶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