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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在于止住源头

2016-02-20段成荣

新闻与传播评论 2016年2期
关键词:流动儿童城市化留守儿童

段成荣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在于止住源头

段成荣

摘要:制度保障、家庭责任和社会支持构成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完整体系,但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留守儿童是根本。为实现后者,需要解决几个重要的认识问题。

关键词:留守儿童; 流动儿童; 城市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一个人口大流动时代。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2015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从660万人左右剧增到2.5亿人,增加了37倍。无论是参与流动的人口规模,还是增长速度,都是史无前例的,堪称和平时期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流动。

在流动人口大幅增加的背景下,青壮年流动人口的子女迅速涌现。流动人口子女分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两个部分。本文所说的流动儿童是指流动人口中的0~17周岁人口,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留在原籍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留守儿童中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儿童。

流动人口子女遭遇的一系列问题,时时牵动人们的视线,刺痛人们的神经。近期,李克强总理向全社会发出了特别的告诫,“决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总理的担忧和告诫,再一次把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一、 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有关留守儿童的综合统计信息非常缺乏,目前只能根据人口普查等有限来源的信息进行估计。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束后,受有关部门和机构委托,笔者组织团队对该次全国人口普查中与儿童有关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到当时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简要概括如下:

2010年,全国18岁以下留守儿童数量达6973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规模高达6103万人,比2005年增加242万人,增长4.1%。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4.08%,女孩占45.92%。

学龄前儿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所占比例为38.37%,规模达2342万,比2005年增加757万,增长较快。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比2005年减少315万。高中年龄段留守儿童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为13.32%,规模达813万,比2005年减少199万。

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劳务输出大省,五个省份农村留守儿童在全国总量中所占比例达到43.64%。在这些劳务输出大省,农村留守儿童的能见度很高。农村留守儿童在当地农村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重庆、四川和安徽等省超过40%,平均每10个农村儿童中,至少有4个是留守儿童。

近半数农村留守儿童(46.74%)的父母双方外出流动,他们不能与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一起生活。这些儿童中的70%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其余主要和其他亲属共同生活。36%农村儿童和母亲一起留守,父亲外出。17%儿童和父亲一起留守,母亲外出。

绝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能够较好地接受义务教育,但仍有2.60%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与父亲一起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堪忧,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5.12%)明显偏高。中西部省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明显较差。

上述信息是5年前的情况。对于变化急剧的流动人口以及他们的留守家庭成员,5年前的信息,已经过时。但是,非常遗憾,上述信息仍然是有关留守儿童的最新信息。统计信息上的缺失,对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毫无疑问是一个瓶颈,亟须突破。建议统计、教育等相关部门以及主要的人口流出地区要积极探索突破这一瓶颈的有效途径。在2016年1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建立留守儿童强制报告机制,相关部门应根据这一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信息采集机制。

二、 留守儿童面临情感饥饿和安全隐患

留守带给孩子们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既有积极的、正面的影响,也有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从正面影响来讲,比较明显的是,父母外出打工,家庭收入增加了,而且父母出去之后的眼界也开阔了,对孩子们的教育更重视了,这些有助于孩子的成长。笔者在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农村非流动非留守儿童的就学率进行对比研究时发现,留守儿童在三者中处于相对较好的状态。

与此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留守儿童面临诸多问题。依据笔者过去十多年围绕留守儿童开展的很多次调研所观察到的事实,结合学界的研究成果,以下问题比较突出。

首先是孩子的情感需求特别是亲子间亲密交流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孩子的最大需求是和父母在一起,尤其是要和妈妈在一起。年轻夫妇外出流动了,把孩子留在老家,小孩子有问题没法和父母方便地进行沟通。小孩子不要说有问题,没问题也应该和爸爸妈妈一块亲近,甚至向爸爸妈妈撒撒娇,可现在别说亲近、撒娇,甚至连倾诉问题的机会也没有了。这是最大、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将导致孩子们不知道爱是何物。如果不幸走向极端,有可能在少数孩子心中埋下恨的种子。笔者访谈的一个留守儿童,就曾亲自向笔者说出过“我恨他们(指其父母)”。每每回忆起这个孩子说这句话时的口气、眼神以及她眼眶中的泪珠之时,我就感到丝丝寒意,替这个孩子,替她的爸爸妈妈,更替我们整个社会感到担忧。

第二个是安全问题。安全问题表现在诸多方面,摔伤、溺水乃至死亡,是科学研究和媒体报道中经常出现的现象。最近一到两年连续发生的留守儿童群体性非正常死亡事件,远非偶然的留守女童被性侵事件,都在无情地拷问着社会的良心,“严重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李克强总理语)。

第三个问题是留守儿童失去了从父母身上模仿、学习如何处理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在社会上与其他人相处的机会。这同样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尚未在学术研究中得到应有的重视。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作品《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很好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因为没有模仿、学习的机会,待到这些孩子们长大成人之后,他们可能会迷茫,会对整个世界感到不知所措。

三、 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绝不仅仅是留守儿童自身及其家庭的问题,而是整个国家、民族共同面临的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该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重视,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各地积极探索因应地方特点的办法,为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打下了基础。但是,从根本上讲,之前的各种措施,还是没有抓住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牛鼻子”,因而成效上就差一些,导致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

笔者认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必须从根源上消除留守儿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2010年7月19日,笔者在接受“搜狐公益”的采访时表达了一个基本想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消除这样一个群体”。在此将当时的说法再重复一下。

要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讲,要消除这样一个群体。这个消除不是说让这些小孩就没有了,而是从制度上、体制上,使留守儿童这样一个群体不再存在,或者不要有那么庞大的、那么快速增长的这样一个群体。怎么做呢?孩子天经地义就应该跟父母在一起。那现在农民工、年轻的夫妇进城,我们就应该从制度上创造条件,让孩子跟着父母进城,这样留守儿童这个群体不是规模就小了吗?或者反过来,如果我们让孩子都跟着进城这个短期内不太可能,至少父母做外出的安排、做生活安排的时候,应考虑孩子的需要,尤其是大概2000多万学龄前留守儿童,他们还是一些零岁、一岁、两岁、三岁的小孩,他们留守,爸爸妈妈都在外面,这肯定不行。这样的小孩,年纪那么小,他们特别需要和父母在一起,作为父母,在安排外出打工时应当尽量就近或者说做些暂时性的安排,比如说妈妈留下来照顾这些小孩。既然我们生了他,就有养育他们的一种义务,一种责任。所以大的方面,社会要做整体上的制度安排,父母要尽自己的义务,一起来减少留守儿童这个群体的存在,至少减少它的快速增长。

5年来,笔者一直在各种会议讨论时重复上述想法,但经常会遭遇来自流入地城市以及流出地农村方面人士的反对。在很多次争论之后,一条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路径安排逐渐明晰出来,即制度保障加家庭责任加社会支持构成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答案集。

在这个答案集里,家庭责任是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到,要“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能够把家庭责任写到《纲要》里面去,是很多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对此的宣传和推进还很不够。父母照顾和抚养孩子是与生俱来的责任,现在我们在强调社会支持时反而把家庭责任淡化了,这方面还需要加强宣传和采取措施。还必须看到,家庭责任的落实也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我们国家正在经历现代化、城市化,我们必须在现代化、城市化的背景下去强调家庭责任,而不能因为这方面的家庭责任而妨碍现代化、城镇化进程。

社会支持也很重要,尤其是现在很多地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代理家长等活动,对于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但社会支持只能是补充,再好的代理家长,也不是孩子们真正的父母。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最朴素、最有效、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让孩子们和自己的爸爸妈妈在一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制度的根本上减少和消除留守儿童。联合国《儿童公约》有“儿童优先”的原则。笔者认为,在所有可能的优先安排中,优先保障孩子们能够和自己的爸爸妈妈在一起生活,是最重要的优先。

在2016年1月27日讨论留守儿童问题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最后强调:“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通过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引导扶持返乡创业就业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这是留守儿童问题的真正“牛鼻子”。抓住了这个“牛鼻子”,就可以期待留守儿童问题更快、更有成效地解决了。

从笔者开展调研的情况看,要实现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的目标,有几个关键的问题需要强调。

第一,要认清人口流动的家庭化趋势并自觉顺应之。过去20年来,我国人口流动一直在经历一个明显的家庭化过程。该过程大致经历光棍流动、夫妻流动、核心家庭流动、扩展家庭流动四个阶段。目前的人口流动处在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中,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上,就全国而言,流动儿童将更快增长。各方面都应该对这个趋势有清醒的认识,并自觉地为越来越多流动儿童的出现做好准备。

第二,要认清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之间关系的实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是一个整体,是30多年来我国不完整、不彻底的人口流动迁移和人口城市化带来的后果。这两个群体以及农村的非流动儿童群体、非留守儿童群体,都是可以互相转换的。这种转换从可能性上讲是多样化的。但人口迁移流动和城市的根本趋势决定了,我们现实的情况也是,最近十几年的数据也表明,留守最终必然向流动转化。目前,已有3600万孩子跟随父母进城,6100万留守在老家,2/3的青壮年流动人口不得不选择亲子分离的状态,这是家庭的悲剧,也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剧。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从2005-2010年,全国留守儿童仅增长4%,但流动儿童增长高达44%!这表明越来越多的年轻家长愿意把孩子带进城!这也是人口迁移、人口城市化的内在要求,是以人为本的城市化的基本要求。

第三,大城市要在未来解决留守儿童的重任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大规模人口流动,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人口大规模流动带来的红利中,大城市是最大的受益者。在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特别是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相关问题中,大城市也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其实,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关系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一个地区,一个城市,今天对待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动儿童的态度,很可能将决定其在若干年后在劳动力竞争特别是人才竞争中的地位。鉴于此,从城市自身需要出发,大城市也有必要更多地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问题解决中采取更积极的态度,投入更多的资源,以创造更有利于人口流动的环境。

DOI:10.14086/j.cnki.wujhs.2016.02.004

●作者地址:段成荣,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首都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北京 100872。Email:duancr@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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