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之传统意蕴及现代转换
2016-02-19缑文恩
郭 淼,缑文恩
(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德”之传统意蕴及现代转换
郭 淼,缑文恩
(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普遍观念和精髓,社会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德性的调节,而社会转型期横断性的时移世变促动着德性素养的变革,传统德性素养要继续发挥社会整合作用,就必须实现现代转换,由思想理论变为社会实践,由陈旧观念转向同步发展,由制度约束转为自觉自律,以“供给侧改革”思维实现传统伦理与现代价值取向的对接与互补,使“德”焕发新机。
德性素养;传统与现代;伦理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以“德”为其本位,道德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价值追求与精神支柱,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可以承古袭今[1]。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和转型的关键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贪污腐败、诚信缺失、社会公德意识欠缺、学术道德失序等诸多道德失范问题,也反映了转型期社会无法规避的无序化、个体化、碎片化、价值紊乱、制度管理缺少细节等深层原因[2]。辩证唯物史观认为,问题的多发期即是转型的机遇期,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提出非平衡是有序之源,这一视野下中国社会转型期的道德正是从有序到无序再到新的有序的发展过程,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作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提出,综合国力的全面提升要求首先应全面提升人们的道德观念,形成一套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伦理道德规范,只有形成完备的道德建设体系,实现从内容到形式的供给侧改革,确保与当前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频率保持同步,“中国梦”的实现才会有更坚实的基础。因此,深入探求传统德性的意蕴,将中华传统道德精髓进行现代转换以继续发挥社会整合作用,对提高全社会的道德素养,提升大国国民素养和综合国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德性素养的传统意蕴
在《国语·晋语》中写到“天道无亲,唯德是授。”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道”与“德”之间的内在联系。到晋厉公六年(公元前575年),范文子率晋军在鄢陵打败楚军后,针对晋厉公的“无德而功烈”说到:“吾闻之,天道无亲,唯德是授。吾庸知天之不授晋且以劝荆乎?”自此,天道和人道通过德这一中间环节被联系起来,人们开始从天地中寻找道德人伦的根据。人们认识“道”,遵循“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就是有“德”。而《国语·周语》又说“夫正,德之道也;端,德之信也;……道正事信,明令德矣。”提出正直是达到文德的途径,取正道,讲究诚信,才能达到善美的文德。自此,我国最开始的传统德性素养基本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学术思想空前繁荣的“百家争鸣”时代。在思想极大自由的学术气氛中,儒、墨、道、法等学派从各自立场出发,对“道德”进行了多维度的理论探讨,构建了各自的理论体系,为后世相关理论的实践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道家的伦理思想以尊道贵德为核心,“道德”是其哲学的最高范畴;儒家言道德,重在社会民生,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也被称为人伦道德;墨家建立了以“利”为核心,“重利贵义”的义利道德学说,在我国道德思想史上别具一格,特征鲜明;法家的道德直面现实,寻求治国安邦之道,希望以自己的政治智慧进行行政决策,达到国富民强。
从德性素养的产生与发展来看,中国传统的德性其意蕴贯穿于天地间,实现了宇宙、自然、社会和人由内在到超越的贯通。德性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所在,又是社会之所以能够存在的规范,天地也以其不断创造、发育、培护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而表现出了“道德”的最高形态——生生之德。考察“德”的历史演变过程,不难发现其既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又是一个具有多样性、层次性的整体结构。德性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根据,是社会道德规范得以产生的根源,而社会道德规范又是德性素养的实践,是具有丰富层次与结构性的“德”的具体表征。
“德”具有动态发展性、层次性以及整体性等特征。德性素养的动态发展过程,反映了人类的思维和认识规律发展的一般特征。在古代思想家那里,德性素养具有丰富的层次性,道是德的根据,是德得以产生的本根,而德是道的实践。德性素养含有个人主观方面的理解,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在自然、社会和个体身上的体现,以体悟的方式来感受和掌握客观世界是传统德性的一个主要特征。理解德性素养绝不是简单的对一些准则和规范的把握和操练,而是强调个体的内在领悟,需要道德智慧的参与。同时,德性也是以个体参与和体悟为基础的动态理解过程,在这个意义上,传统德性是精神和物质的统一,是精神实践的一种形式。传统德性作为古人“体道、得道”后,对自然、社会与人生的一种多层面、多纬度的动态把握方式,把宇宙天地、自然万物以及社会和人看作一个整体,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种价值取向把全局、整体利益看得高于部分、局部的利益,凸显了中华民族以小我成全大我,以牺牲个人和局部利益去维护整体和全局利益的独特品格,成为了民族利益为上的思想风貌。
二、传统德性素养的现代转换
(一)传统德性素养现代转换的时代背景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有序发展,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德性规范在起作用。作为社会生活的组织体,传统德性向社会生活提供组织学意义的观念文化支持。社会生活进程是传统道德规范运行的载体,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德性依托的社会生活进程遭遇到横断性重大变化,使社会生活的道德观念文化随之变迁,引发了道德很大程度的滑坡与败坏,医患矛盾凸显、警民关系紧张、拆迁上访频发、城管执法被打、食品安全堪忧、学术论文造假等等,无不显现出人们社会公德的缺失、社会责任感的淡化、社会荣辱感的失落等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
现代社会亟需德性素养发挥调控作用。“德”是一种无形资源,它对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大量反映人类道德文明进步、具有长远思想价值的“德”智慧,如作为社会伦理的“五常”,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对基本精神依然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然而,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个性、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的社会,传统德性素养的许多内容,如人治观念、义务本位观念、等级特权等与现代社会价值理念相背离,使传统道德日益失去其原有效力[3]。因此,“德”要在现代社会继续发挥其规范效力,就必须由传统转向现代,对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作出新的解答,以实现自身与现代价值取向的对接与互补。
(二)传统德性素养现代转换的趋势
德性素养功能组织化。德性素养功能组织化就是将德性素养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过程。德性素养的调节方式是多样的,德性素养功能组织化是德性素养发挥其社会整合作用的特殊方式。德性素养主体通过特定的组织,如慈善机构等组织,将一定的德性素养资源,如人们的爱心、对社会事件道义上的关注与支持以及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进行合理的整合与配置,其效益远超几个单独德性素养资源简单相加。
德性素养规范法律化。德性素养规范法律化是将一定的德性素养规范,通过立法方式转化为法律规范。德性素养规范法律化是实现德性素养规范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继续发挥作用的方式与要求。在现代社会,原有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不断被怀疑或破坏,逐渐失去其在社会秩序与人际关系中的影响力与约束力,德性素养规范法律化使之获得了一定的强制力,使德性素养能够继续发挥其作用。德性素养规范法律化也是完善法律体系的需要[4]。一个法律的好坏与其所信奉的德性素养信条、原则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法律规范是立法者基于其自身对善恶、正邪等基本德性素养价值判断的结果,德性素养规范法律化能够体现人类的善良意愿,从而更容易获得公众的认可与执行,具有更为丰富、深刻的价值意义。
德性素养内容多元化。社会主义德性素养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代表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先进德性素养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居于主导地位,但同时,我国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多元化经济体系,这就决定了德性主体的性质与层次、思想状况以及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会向多样化、多极化方向发展,也就决定了目前我国德性发展的多元化趋势。这就要求当前我国思想德性建设必须处理好多元德性与主导德性的关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德性的主导地位,保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承认多元德性存在的合理性,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利于改善社会德性风尚、推动社会进步的德性原则和规范,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传统德性素养现代转换的途径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概念:“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在现代社会中,经济与精神文化紧密相连,经济上的“供给侧改革”必然呼唤精神文化上的“供给侧改革”,道德作为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过程具有特殊性,其本质就是把适合社会的道德规范通过施加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转化为个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光荣实践需要以高尚的社会道德环境为基础,这个特殊性奠定了道德建设供给侧的特殊地位,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供给侧具有足够强大的感召力和引领力,满足和引领实践者对“产品”的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步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社会道德建设也面临着舆情多变、思潮多元等新问题、新挑战,“供给侧改革”不仅是一种手段,而且更是一种思维,从供给侧出发,解决好问题链条上最前端的问题,对准新常态下新的突出矛盾发力,传统德性素养现代转换的复杂难题便能迎刃而解。
1.在供给主体方面,由制度约束转为自觉自律
自律是指德性主体借助于自身对自然和社会规律以及现实生活发展状况的认识,并结合个人的思想、行为状况,自觉自愿地认同并践行道德规范,从而把外部的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良心的自主行动[5]。虽然制度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可以引导和促进人们的观念进步,但制度约束在管制人们的精神世界上鞭长莫及,而道德失范行为大多很难用制度来衡量,因此,必须依靠自觉自律来补充。例如某某病毒肆虐、家禽家畜染病等谣言,网上炫富、在线直播网游主播等低俗行径,甚至是公共场所不高声喧哗惊扰他人、随手垃圾分类、自觉低碳环保出行、节约用水用电、旅游景点自觉排队、出境举止尊重他乡习俗等小小举动,这些和每个人都休戚与共。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在便利了他人的同时,也在精神上乃至生活中帮助了自己。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强化个体的自律意识对于个体思想道德素养的提升以及社会的管理与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6]。特别是在人人皆为自媒体时代,只有守住道德底线,自觉抵制不道德的“人肉搜索”、虐猫事件、曝光他人隐私、散布不实传言、师德失范等现象,和社会不正之风、不良影响以及各种负面效应的冲击,才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严规范自身的言行,清醒地认识自我。从构建安全绿色网络空间这个维度上思考,个体应在遵循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加强自律意识,提高自律能力,自觉养成良好品德,从而使自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民。
2.在供给方式方面,由思想理论变为社会实践
我国传统社会以血缘、宗法关系为基础,这种社会关系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造成了道德在供给侧与需求侧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状态,如传统的德性素养在供给侧对人格的规定与要求具有浓厚的理想化色彩,忽视了需求侧的主体性,缺乏对人的个性、人格尊严、自由平等、个人权利等方面德性人格实质性的关注,使得个人的人身独立与自由、主体性与自主性受到抑制,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受到影响[7]。加强社会道德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作用。要提升社会道德的水平和实力,让每个国民身体和思想中流淌着“健康向善的道德血液”,摔倒大爷没人扶、公交抢劫没人挡、校园群殴事件频发,都说明必须转变传统德性观念,批判和反思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等价值观。实现德性观念的转变,突破传统德性观念的狭隘性,更应该鼓励参与慈善、募捐、义演、支教等道德行为,尤其是合规合法情况下发起的“微募捐”、“一元钱关爱行动”等关注个体、关注现实的道德实践,使德性素养变思想为行动,道德始点嵌入具体的实践,道德建设才有效力。在社会实际中,紧密联系当前我国社会风气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进行德性教育,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道德观、荣辱观,实现从思想理论到社会实践的转变,为当今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道德支撑。
3.在供给内容方面,由陈旧观念转向同步发展
科学技术与经济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精神世界、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动机、道德行为等,有力地冲击着传统的德性观念,造成了人们精神世界的迷茫与失落,同时也对传统德性素养观念提出了挑战,为新的德性规范的确立开辟了道路。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交往内容不断增多,活动领域不断扩大,德性的内容也获得了不断的丰富与发展。当前的社会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公平”成为关键字,公民应坚守道德底线,坚定不移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平性,转变“裙带关系”的陈旧观念,湖南衡阳贿选案、山西官场塌方式腐败、军队整顿拔出萝卜带出泥等等,都让重塑民心、转变供给内容成为迫切要求,实现社会公平,这不仅仅是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更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义。国家的基础不是建筑在武力上,也不是建立在经济上,道德才是维系国家基础的命脉。在社会建设中,道德为目的,经济为工具,道德为立国之本,经济为治国之用,一切经济其背后均有道德观念和意识作用在支配它[8]。如今甲醛蒜薹、四条腿肉鸡、地沟油、苏丹红、问题奶粉、塑料袋米线、鞋底阿胶事件层出不穷,政府要在提高对市场经济的驾驭能力的同时着力同步转变公民的道德意识,而公民要在从事社会或商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循道德规范,如此才能建设一个崇德向善、文明和谐的“美丽中国”。只有关乎公民共同利益、具有普适化特征而又极具时代特色的德性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不断更新,社会主义德性素养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代表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先进德性素养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居于主导地位,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社会德性风尚的改善,德性原则和规范随着社会而进步发挥着的积极作用。
三、结论
千百年来,传统的道德思想引发的向心力在不同的时代发挥了调节社会生活的超稳定功能,并在历史的发展中不断积累、凝聚、绵延,形成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贯穿于中国历史,更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对基本精神依然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的“德”进行的现代转换,是对传统德性作出有逻辑接续的扬弃,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形成一套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道德规范,继续发挥重要的社会整合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以提升自我美德为主旨,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把现实存有与内在超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人们在伦常日用中达致崇高的精神境界,促进个人的修己安人、家庭的孝敬和睦、社会的讲信重义、国家的为政以德,四者合力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增强中国民族的凝聚力,最终达到和谐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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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司国安)
The Traditional Meaning and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Morality"
GUO Miao, GOU Wenen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Xi′an Jiaotong University,Xi′an 710049,China)
"Morality" is the universal concept and essenc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The good operation of the society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moral regulation. Moreover, transverse time-bends in social transformation period promote the moral cultivation changes. The paper suggest that if the traditional moral cultivation expects to continue playing the role of social integr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realize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by changing the theory to social practice, the old ideas to synchronous development, and system-constrained to self-conscious. Moreover, it is necessary to use the idea of "supply-side reform" to achieve the docking and the complementarity between the traditional ethics and modern value orientation, which may make "morality" glow the new energy.
moral accomplishment; traditional and modern; ethical values
10.15896/j.xjtuskxb.201606014
2016-03-2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ZD12A20079)
郭淼(1982- ),女,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B82-052
A
1008-245X(2016)06-00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