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政法类中职生的价值观教育浅析
2016-02-18余彩燕
余彩燕
摘 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政法类中职生的价值观发生了明显改变。树立怎样的价值观,以及如何开展价值观教育成为当下政法类学校的一个重要任务。本文首先分析了现阶段政法类学校价值观教育状况,并且找出了影响政法类中职生价值观教育的因素,就政法类中职生的价值观教育问题提出了几点看法,以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政法;中职生;价值观;教育
收稿日期:2015-09-16
1.影响政法类中职学生价值观形成的主要因素
(1)家庭因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最能反映出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基本状况。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是青年价值观塑造的第一环境。孩子的价值观只有通过家庭教育才能更好地“内化”,并转化为积极的行动。我们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家庭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会严重地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家庭伦理失范成为影响青少年价值观转变的重要原因。
(2)学校因素。学校是青年学生成长的基地,也是正确价值观塑造的基地。但是由于我国的教育是以升学率为主要评价标准的应试教育,使得学校不得不围绕考试、升学这个“指挥棒”转,道德教育和价值观教育在中小学校中不被重视。中小学生的价值观教育被掩盖在激烈的考试竞争和强大的升学压力之下,进入中职学校之后学生的学习压力减小,价值观倾向逐步表现出来,形成症结。可见,中职生的道德与价值观教育在中小学就出现了断层问题。单单靠中职教育的三年来补充是难以奏效和解决的,社会转型时期对中职学校德育与价值观教育的冲击非常大。大多数中职学校是由政治课或思想品德课老师教育来塑造学生的价值观。教师没有对社会问题进行探讨,所教的内容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急剧变化的社会及学生思想了解甚少,因而失去吸引力也达不到所要的教育效果。其次,由各类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的思想品德教育,主要通过“身教”来实现,且因为是无形的、分散的、隐蔽的而被忽视。
(3)学生自身的因素。在政法类中职生中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他们大都是来自本地区的非重点初中、高中,文化课底子都相对薄弱。二是大部分农村的学生经济条件差但学习较好,上中职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政法系统内就业,改变家庭的经济状况。由于学生文化课底子相对薄弱、家庭经济条件和学校德育工作“疲软”,使他们在价值观上表现为“功利化”与“实用化”,这也是中职生价值观形成的主要因素。
2.对政法类中职学校职业价值观教育内容的建议
政法类中职学校在进行学生的价值观教育时要根据政法行业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对中职学校德育工作和价值观形成具有指导意义。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作为将来参加政法工作的学生,学校一定要教育他们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就给政法类中职学校的价值观教育指明了教育方向。
(2)培养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第一,教育学生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明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以群众利益为最高利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第二,提高服务意识,甘当公仆。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把依法维护人民权利、解决人民困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第三,外树形象, 内强素质,文明执法。在工作中改变某些干警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素质,文明执法。
(3)突出政法行业价值观教育。第一,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牢记政法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必须做到:职务为民而立,权力为公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会成为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第二,消除“功利观”,树立正确的行业价值观。坚决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 实用主义的侵蚀,不为名利所诱,更不为享受所动。第三,要忍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教育学生要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经得住清贫的考验,不做违背道德和法律之事,在孤独中磨砺自己,在寂寞中锻炼自己。
参考文献:
[1]吴约启.略论大学生价值观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1(4).
[2]林少菊.家庭伦理失范: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J].伦理学研究, 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