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要发展更要安全
2016-02-18罗晖刘长文
罗晖++++刘长文
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习近平主席的讲话为牵引,文章分析了我国互联网发展现状,指出了我国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并对我国互联网络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管理”“打击网络犯罪”“重要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网络反恐”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12月16日到18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乌镇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发表主旨演讲,他在讲话中阐述了当前互联网发展形势,肯定了互联网在我国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他指出,“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水平”。
目前,我国已经跨入网络大国的行列。《中国互联网20年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7月,中国网民数量达6.68亿,网民规模全球第一,网站总数达4137万余个,域名总数超过2230万个,在全球国家顶级域名中排名第二,世界十大互联网企业中,中国占据4席,全球最大的4G网络在中国建成,自主研发的4G网络标准已成为国际标准之一。“十三五”时期,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网络将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人民生活。
虽然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成就显著,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小觑。近年来,我国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进程逐步加快,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相互交织,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我国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近年来,我国网络安全相关的事件不断增多,一些深层次、全局性的隐患日益凸显,信息网络安全对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产生了影响,给国家带来了新的挑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网络大国不相匹配
网络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稳定、经济命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全球网络化的过程也是各国相互争夺网络资源控制权的过程,互联网起源于美国,其凭借在域名管理、地址分配、网络关键技术和资源的控制优势,主导着网络发展的技术标准和国际规则,西方大国对我国进行尖端技术出口限制,迫使我国在核心技术上对其长期依赖。美国政府操纵着“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简称ICANN),该机构控制了全球13台根服务器,根服务器就是互联网运行的“中枢神经”,如同铁路的交汇点,所有火车的行驶方向、通过次数甚至能否通过都被其所控。从网络拓扑结构上看,我国因特网实际上是接入美国因特网的一个分支,美国可以拒绝任何人访问互联网,可以任意监控他国互联网的使用情况。有学者提出,我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根服务器,但是,在全球单独建立第14个根服务器,需要通过国际协商和国际合作来完成,实现难度非常之大。在网络技术、网络资源和网络控制权受制于人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有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清醒地认识到网络安全的威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应对来自西方大国的信息安全的挑战。
我国互联网管理水平
还有待加强
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在快速发展和普及的同时,也成了网上谣言等负面信息聚集和传播的平台。网络在信息传播上有放大效应,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一般问题政治化,尤其是网络舆情与社会重大事态相结合,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各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重大矿难、敏感司法案件等,往往容易引起网络“围观”,快速形成大规模网络炒作。一些“大V”借机煽风点火、操纵误导,极易诱发“无组织、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有时一起普通的事件,一旦经过网上炒作,就可能迅速演变成热点和焦点问题。这些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也屡被别有用心的人引导利用,通过内外勾连、恶意炒作、歪曲事实、放大矛盾,直接危害社会稳定。这些事件都暴露出我国互联网治理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依法保障网民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管理。科学借鉴高效实用的国际经验,加强和完善互联网内容管理,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打击网络犯罪力度
要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应用日益普及,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增长,主要类型包括网络诈骗、网络盗窃、黑客攻击、网络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网络的商业窃密等。各种传统违法犯罪迅速向网上蔓延,据公安部统计,2015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已经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73万起,已经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8万人。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毒品、危化物品、犯罪工具等,形成“网络黑市”,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有些不法分子大肆盗卖各种网络账号、密码和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网银盗窃等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犯罪活动隐蔽性强,日益专业化、流程化,形成相互衔接的利益链条,甚至形成黑色产业。网络犯罪愈演愈烈的趋势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推动打击网络犯罪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并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和行政措施,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犯罪的防范工作。
积极应对随时可能爆发的严重网络安全威胁
互联网用户是网络发展的基本动力和信息安全的最终防线,因此网络的安全机制要面向用户,应组织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网络安全宣传和培训,启发人民群众的安全觉悟,增强用户安全意识。特别是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领导干部应将网络安全意识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联系起来,把单位的网络安全纳入一个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中。只有互联网用户的信息安全素质提高了,我国互联网安全才有了保障。
全社会都应当提高自身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随意相信网络上传播的歪理邪说,防范网络恐怖主义的破坏。同时,我们还应当加强监测及时发现漏洞,开展系统性保护。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政府应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原则,对自身系统按照等级保护要求评估和开展测评工作,监管部门还要不定期组织专业队伍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对重要信息网络进行入侵检测、漏洞扫描,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提供系统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指导和服务。
近年来网络恐怖主义势头上升,网络反恐形势不容乐观。根据互联网发展情况以及出现的恐怖威胁分析,我们认为国家的基础网络设备和广大网民可能是国内外恐怖主义最先攻击的对象和目标。针对此,我们应研究领悟近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反恐法》精神,整合国内信息科技力量,集中网络技术优势防范网络恐怖袭击,有效地遏制网络恐怖主义,确保我国信息网络安全。
(作者罗晖系网络安全专家,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第三大队政委,对我国网络安全及打击网络犯罪有深入研究;作者刘长文系网络安全专家,北京警察学院公安科技系主任,对信息网络安全有深入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