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县座谈会在京召开
2016-02-18三木
中国畜牧业 2016年14期
文│本刊记者 三木
洞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县座谈会在京召开
文│本刊记者 三木
为进一步做好洞庭湖区试点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受农业部畜牧业司委托,全国畜牧总站于6月26日在北京举办了洞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县座谈会。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处长左玲玲、全国畜牧总站体系建设与推广处副处长杨军香、相关技术支持单位专家以及洞庭湖区畜禽污染治理试点县所在省、洞庭湖区试点县主要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杨军香主持了座谈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16]19号),农业部选择湖北省松滋市和湖南省津市市、赫山区、岳阳县,开展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试点县主要任务包括:编制畜禽
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规划、调整优化养殖区域布局、整县推进养殖污染治理、突出集中整治区域污染治理等。
会议审议了试点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并针对洞庭湖区试点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交流讨论。会议要求4个试点县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尽快修改本县《规划设计方案》,并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以便开展洞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更多资讯,请关注www.cav. 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