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得当,可防“转圈棉”
2016-02-18夏昌德
夏昌德
不同时期,“转圈棉”有不同含义。国家收储时,“转圈棉”是指纺织企业以低价购买储备棉后,未自用而是以较高的价格进行倒卖,重新套包、打包冒充本年度棉花交储的行为。从2014棉花年度开始,国家取消临时收储,实行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内地省份按面积补贴,不存在“转圈”一说。新疆按面积和数量(入监管库公检)补贴,且每吨补贴差额近7000元,远超过收储时“转圈”差价,巨额利益面前,一些不法企业挖空心思且形式多样搞“转圈”,大肆盗取国家财政补贴,严重破坏和扰乱国家棉花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以下就打击“转圈棉”谈几点个人体会与建议。
“转圈棉”的表现及特征
“转圈棉”的形式。一是自我“转圈”,即棉花加工企业把已入监管库的棉花,通过虚假购销合同出库,更换包装后再行入库,“转圈”得手后,将皮棉折合成籽棉,找合适的棉农开出籽棉发票;二是自用棉“转圈”,个别有纺织厂的棉花加工企业,把纺织自用棉再次入库公检;三是外购“转圈”,棉花加工企业从其他无资质加工企业或中间商采购皮棉,实现“转圈”。
“转圈棉”的操作方式。一是将出库棉包直接更换包装、条码,重新刷唛入库;二是将捆扎包装该套包包装,重新挂条码入库;三是利用开松或回风管道等方式做回包处理,重新打包入库。前两种方式生成的“转圈棉”,其条码信息均为空打,特别是回潮率和棉包重量皆是人为虚设,标识与实物明显不符。
打击“转圈棉”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日常巡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做到不定期、不预先通知开展检查。检查时多查看企业库存棉包、包装布料及管道设施安装是否正常;查看企业条码生成设备是否与棉花加工生产线一一对应;查看企业加工检验信息平台数据是否存在加工时间间隔不正常、回潮率数据连续雷同、棉包重量异常等,发现嫌疑,及时追踪。
(二)加强入库核查。在库公检机构在进行测水、取样的同时,核查棉包是否存在取样痕迹、棉包回包、双层包布、包头布切割、有盖公检章等异常现象,并做好核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加强制度完善。一是实行监管棉一面留样,即棉花加工时仅一面装刀切样,入库棉包可以2×4背靠背堆码,切口朝外。如纺织企业等客户看样,只能在切口以外部位取样,凡切口已取样棉包入库,一律暂扣,待查清真相后再做处理。二是加强出库管理。棉花出库必须有严格的销售或移库手续,并做好出库棉花及车辆去向跟踪,做到实时可查。三是监管棉一律采用捆扎方式包装。四是加强企业核查。企业加工结束后,相关部门可成立联合检查组,核查企业籽棉收购数量与加工的皮棉、回收棉、棉籽等副产品数量及比例是否相符,包装物料采购使用与实际加工是否相符,企业生产耗电、人员工资等情况是否符合实际。
(四)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开举报奖励办法,加强社会威慑。企业加工“转圈棉”,必须牵涉到很多环节,很多人参与,其证据收集简单易行,“重奖之下,必有勇夫”。
治理“转圈棉”的建议
笔者曾被中纤局抽派去新疆督查监管棉质量情况,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加工“转圈棉”违法行为,感受颇深,触动很大。个人认为,若不及时打击、制止“转圈棉”,将直接威胁到监管棉公检制度,也将影响到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政策顺利实施。
打击“转圈棉”违法行为,不可能靠某个部门完成,应当由地方政府牵头,发改委、纤检、交易市场、农发行、财政等部门配合,多管齐下,共同整治。企业加工“转圈棉”行为一经查实,该企业将列入失信“黑名单”,中纤局将取消该企业的公证检验资格;中国棉花交易市场将取消该企业的入库资格;涉及到农发行贷款的停止该企业的贷款资格;发展改革部门还将依法取消违规企业的棉花加工资质。涉及到质量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对相关企业的处理决定在棉花行业主流网站上进行通报。
打击只是治标,真正根治“转圈棉”,还得从制度入手,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加工行为,理顺棉花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完善监管棉入库、公检、出库制度;加快建设企业及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只有全方位、多层次监督把关,企业“转圈棉”将无处藏身,监管棉入库公检制度才能有效运行,国家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政策才能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湖南省纤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