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道德成长的风险及规避
2016-02-17王俏华姚立昕庄秋菊
王俏华, 姚立昕, 庄秋菊
(1.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2.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 彭布洛克分校,北卡罗莱纳州 28372)
儿童道德成长的风险及规避
王俏华1,姚立昕1,庄秋菊2
(1.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2.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 彭布洛克分校,北卡罗莱纳州 28372)
儿童的道德成长不仅关系着儿童个人成长的质量,也影响着整个社会道德的发展水平。但儿童的道德成长非常复杂,存在着相当多的风险。基于布朗芬布伦纳的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探讨和分析了儿童道德成长中的风险,指出家庭父母监管和亲情关爱的缺失、学校重智轻德、重管理轻教育的现象以及熟人社会影响的缺失会加剧这一风险,提出了规避这一风险的有效方法。
道德成长风险;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品格教育
儿童的道德品格既反映了个体的道德生活,也与整体社会道德状况息息相关,但在儿童道德发展过程中成长与风险并存。风险原是保险业的核心概念,一切保险的根源基于未来风险的不确定性。近年来道德风险在社会领域越来越常见,如“助人为乐险”“见义勇为险”“扶老人险”等的出现,无不说明道德风险的存在。本文从影响儿童道德成长因素的视角,即社会、学校、家庭等环境与形势变化的角度,阐述儿童道德养成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剖析形成这些风险的根源因素,并提出规避这些风险的可能策略。
一、儿童道德成长中的风险
儿童的道德成长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由于环境的变化,要素的融合或缺失,都会给儿童的道德成长带来风险。运用美国布朗芬布伦纳的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儿童道德成长风险的根源。
(一)儿童道德成长风险的内涵
道德成长风险来源于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一词。道德风险是指道德行为的不确定性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后果的不确定性。它既可指作为行为主体本身的可能道德行为的不确定性,也可以指一种由社会措施所引起的道德后果的不确定性。[1]美国经济学家科托威茨(Y.Kotwits)用道德风险表达偶发事件的不可观察性的含义。[2]道德成长风险指道德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外在环境因素变化以及主体道德行为的不确定性,从而引起道德后果的不确定性。对于道德风险所包含的多种可能性结果,人们更多关注的往往是危害性道德后果的可能性,因而道德风险通常也被看作是危害性后果或道德危机,由于这种危害性后果不但会严重影响个体的道德成长,而且还可能造成相当严重的社会影响,因而“预防风险”“规避风险”甚至“化解风险”就成为道德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的努力。
儿童道德成长风险是指在儿童道德成长过程中,由于社会、学校和家庭环境的急剧变化或缺失致使儿童的道德发展存在着结果的不确定性和某种危害性后果出现的可能性。儿童道德成长的危害性后果可以看作是儿童道德成长中的偏差或某种道德危机。
儿童道德成长的风险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首先,儿童道德成长风险表现为儿童道德行为的不确定性。儿童的道德成长不是无序、杂乱的,而是有基本规律的,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会受到诸多因素的控制和影响。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某种影响因素缺失或环境改变破坏了儿童道德成长的基本规律和一般路径,使其偏离原先的轨道,改变儿童的道德判断,影响儿童的道德体验和意志状况,甚至改变道德行为。其次,儿童道德成长的风险表现为道德后果的不确定性,即意味着儿童道德可能产生某种道德偏差,该种偏差的幅度大小具有不确定性。而且,道德后果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儿童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密切相关,也与儿童自身的意志坚定与否紧密联系,同时还与当时的外部环境和他人关系状况有关。
(二)儿童道德成长的复杂性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浓厚的社会性,因而儿童身上体现的道德属性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神秘的心灵感应,而是在社会、家庭和学校等因素的影响和熏陶下逐渐形成的。当道德的社会属性在儿童身上不断反映时,意味着其道德也在不断发展。儿童的道德成长就是道德主体在社会实践基础上,遵循社会普遍道德规范,形成道德观念,在真实情境中不断完善各种道德认知,其道德行为不断完善的社会化过程。
可以说,儿童道德成长是在实践中完成的,这个过程既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外部环境相互影响的过程,也是儿童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过程。这是一个共生的动态实践过程。从发展历程看,儿童的道德成长是漫长而复杂的,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社会道德是由许多具体规范及要求组成的统一整体,儿童只能逐步理解、掌握和吸收,这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另一方面,儿童的道德成长是一个主动与被动、内力与外力、自律与他律相互作用的过程,多种内外因素相互冲突、融合,因此儿童道德成长路径相当复杂。
但儿童的道德发展有一定的规律性和阶段性,它是一个按照一定顺序连续发展的过程。以皮亚杰和柯尔伯格为代表的道德发展理论就是着眼于人的道德发展具有一般规律性,认为人的道德发展水平与其认知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呈现出阶段性与顺序性等特征。皮亚杰把儿童道德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即10岁以前的他律道德阶段和10岁以后的自律道德阶段。柯尔伯格进一步提出儿童道德发展的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并认为“一系列阶段组成一种恒定不变的发展性顺序。顺序之恒定不变是因为每一阶段都来自先前阶段并为后一阶段作好了准备”。[3]
同时,人的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对道德发展也具有一定影响,虽然儿童发展遵循着一般的规律性和顺序性,但在呈现连续性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遭遇突然性的非连续性事件。非连续性事件是人的生命过程中持续性状态的突然中断,抑或生活状态遭遇突然发生的新情况,这些突然出现的非连续性事件虽然不会改变生命发展的总体顺序,但是对人局部的身心发展特别是精神发展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从而出现非连续性发展的状态。[4]正是道德发展的非规律性和非连续性,使儿童的道德成长存在偏离一般发展规律和连续有序的基本轨迹的可能性,甚至潜伏着危险性,这就是儿童道德成长风险。
(三)儿童成长的生态系统
儿童的道德成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这源于人成长环境的复杂性及多因素的变化性。美国社会学家布朗芬布伦纳(Bronfenbrenne,1979)提出的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人是社会的人,在人与环境的交互过程中,个体的发展受到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大系统与长期系统共同影响。儿童的道德成长过程深受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的影响。[5]布朗芬布伦纳把个体的社会生态系统划分为五个子系统(见下页图1)。
1.微系统
在儿童道德成长中,微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微系统是个体直接接触、参与并与之发生联系的交流系统,如家庭、学校、同伴群体、工作场所以及游戏场所中的个人都与其发生交互作用并形成关系。因而家庭、学校、教堂和同伴群体都是微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系统
中系统是个体所处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微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即个体的微系统之间的交互作用关系。如学校与家庭,社区与学校等。再如小明母亲的教养方式可能来源于其自身的学校和工作环境,因而小明可能会受到来自母亲单位或朋友的交互影响。
3.外系统
外系统是指个体不直接接触或参与,但依然对个体发生影响的因素,如父母的工作单位,教育部门的行政机构等。也就是说个体微系统中的成员与其他系统的成员产生相互影响。
4.大系统(宏系统)
大系统是指个体所处的整体社会环境及意识形态背景,与个人有关的所有微系统、中系统及外系统发生的交互作用。如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以及社会结构等。社会的习俗传统、生活方式、文化媒介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儿童的道德成长。
5.长期系统(时间系统)
长期系统是指在个体发展过程中所有的社会生态系统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发生的变化。如大系统的变化,如国家政策、社会变革等;个体的微系统随着时间的发展也会发生许多的变化,如青春期、弟妹出现等,儿童道德成长都会深受影响,当然,这意味着风险也蕴于其中。
二、儿童道德成长风险的原因探析
如图1所示,微系统在儿童成长中显得尤其重要。微系统中的家庭、学校和社区由于其对儿童影响的直接性,因而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贵州省哲社规划办的合作调查显示: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所占的影响中,回答分别是37%、48%、15%。[6]家庭和学校是儿童进行活动的主要场所,对儿童的影响直接、深刻而关键。另外,熟人社会中的道德影响也相当重要(在美国,邻里道德影响主要通过教堂或教会进行)。由于家庭、学校及社会因素的缺乏或不完善性,增加了儿童道德成长风险可能性。
(一)家庭要素
家庭是个人生活的起点,也是儿童情感、个性、品德等形成的源头。家庭在对孩子的德育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教育是儿童道德成长的起点,家长与孩子相处时的很多生活细节都是最好的德育素材。家庭中的许多因素会影响儿童的道德成长,如家庭经济和生活居住条件、家庭的社会地位等,但家庭中人员因素所形成的影响是最为重要的,尤其是父母在儿童成长中至关重要,父母的关怀、监护和榜样示范都是儿童时期重要的德育方式,儿童也在父母的呵护、劝诫和示范中获得成长。如果缺乏父母的监护、关怀和榜样示范等则会对儿童的道德成长带来风险。
1.父母道德监护缺失
教育的最终目的都是促进人的发展,引人向善。正如《说文解字》中对教育的描述:“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父母作为儿童的监护人,当然也是儿童道德成长的监护人。具体来说,父母道德监护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保护,二是教养。有了父母的监护,儿童的道德就有了成长空间、成长的方向和保证。保护的实质是让孩子不受伤害,远离风险。父母的天性会尽可能使孩子不受外来不良因素的侵害和影响,让孩子产生安全感。对处于他律阶段的儿童来说,保护是完全有必要的。教养是家庭教育的另一重要目的,家庭教育应当侧重于“养”的过程,一方面是身体上养育,另一方面是个性、品德、精神和心灵上的陶冶和养成。穆勒(John Stuart Mill)指出,一个人只顾把孩子生育出来而没有喂养他的身体并且没能把他的心灵修炼好,那么对于这个孩子及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种道德上的犯罪。[7]儿童道德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而是长期的过程,是在日常生活中父母与孩子不断相互信任与关爱中进行的。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家庭中的父母通常成为家庭经济建设的主要贡献者,父母忙于赚钱,许多家长认为努力挣钱养家是自己的责任,好好学习是孩子的责任,教育孩子成才则是学校的责任。[8]因而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隔代抚养、寄宿学校在中国比比皆是,许多父母无法亲自关注孩子的成长过程。另外,父母对子女学习和身体状况的关注显然甚于道德。家庭的经济功能得到强化而教育功能弱化。但父母的道德监护对于儿童道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促其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也保护着儿童免遭不良道德现象的侵害,还可以对儿童的不良道德行为进行矫正。因而父母道德监护弱化或缺失容易使儿童产生道德行为偏差和养成不良道德行为。
2.父母道德榜样作用
父母榜样既是儿童道德认知形成的基础,也是道德情感的最初体验,还是形成道德行为重要条件。父母榜样作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缺失,二是错误。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父母的言行举止均会对儿童产生根深蒂固的影响。因此,一旦父母的道德榜样缺失或错误榜样行为,都会给儿童的道德成长带来风险。这是因为家庭的特殊血缘关系与亲情氛围对生活于其中的家庭成员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儿童的道德品质、性格特点、行为习惯都有重大影响。
父母榜样作用的缺失或错误榜样首先会造成儿童道德观念混乱。班杜拉认为,“儿童绝大多数的学习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人行为偶然或有意的观察基础之上”。[9]在儿童道德成长的早期,父母是其最重要的模仿榜样,通过语言、行为等有意无意地影响着儿童的道德成长。在对父母的行为模仿中,儿童会逐渐建立起正确的是非判断标准与价值观念。其次,父母榜样作用的缺失或错误榜样会延缓儿童社会化过程。在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过程中,父母积极的榜样行为有助于儿童理解积极行为的社会价值,体验在关心、帮助和同情他人过程中产生的美好情感和心理态度,促进亲社会行为的形成。反之,儿童的自我认识和对他人的认识就可能出现偏差,对人际关系的理解也会含糊不清,待人处事上得不到及时指导,从而影响其社会化进程。第三,父母道德榜样的缺失或错误榜样易使儿童道德行为失措。儿童道德行为是衡量儿童道德水平的重要指标。儿童道德行为是在情感和意志力的控制下亲社会行为的形成和具体体现。父母以身作则可以帮助儿童理解和巩固道德认知,并实施道德行为,此时身教往往重于言教。父母对弱小生命的救助、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把别人扔的垃圾捡进垃圾桶等细节行为,看似微不足道,但孩子会从中懂得如何关心别人、理解别人、尊重别人,这对孩子的道德成长与未来发展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学校要素
除了家庭,学校是儿童所处时间最长的场所。学校教育在儿童道德成长中也相当重要。家庭对儿童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下意识的或不自觉的,父母自己可能也不清楚究竟想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但学校教育不一样,它对儿童实施的教育影响是有组织、有意识、有计划、有明确目的的。因为学校教育由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承担,进行的是目的明确、组织严密、系统完善、计划性强的以影响学生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是儿童个体社会化的最重要场所,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学校对儿童进行长期的和系统的正规教育,传授其适应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文化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学校教给儿童特定社会的价值规范,教育他们学会遵守社会规则,并按照社会分工的职责要求扮演各种社会角色。学校的教师、教学活动、教育观念、同伴群体等都会对儿童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学校教育中重视升学率,注重管理效率,忽视对儿童的道德教育的现象,对儿童道德成长带来风险。具体表现在:
1.学校重智育轻德育
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无不把德育放在首位,文件里写得很清楚,可在教育实践中情况并不乐观。根据国家统计局一调查报告显示:有56.9%的成年人认为“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重视智育,轻视德育”是影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的主要原因。[10]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升学率和学生成绩仍然是反映学校质量的首要标志,因而学校德育工作往往受不到应有的重视。在各种教育盛行的今天,如“素质教育”“成功教育”“快乐教育”“智慧教育”等,学校和家长较为重视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儿童的道德成长则处于被忽视状态,或者说处于自然生长的状态,因而出现了良莠不齐、杂草丛生现象。
另外,学校虽然都开设了专门的德育课程,但往往缺乏实效性,还通常被别的课程如语文、数学等挤掉。对于“三好学生”的选拔通常忽视“品德好”这一项。因而,德育在中小学中被边缘化是不争的事实。根据调查显示,在中学所有的课程中,思想政治课被列为“中学生最不喜欢的课程”和“最不联系实际的课程”。[11]思想道德课程本应是儿童道德成长的重要场所和重要凭借,但事实并非如此。长此以往,导致各种各样的不可理喻的“熊孩子”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青少年犯罪率上升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忽视德育的社会后果。
2.学校重管理轻教育
在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于效率的追求愈演愈烈。效率的原意是“一种机械或装置在工作时输出的有用能量与输入能量之间的比值,后来指人或机器在单位时间完成的工作量的大小”。[12]学校作为基层组织,为了能够更好地生存发展,当然也要追求效率。现代社会,学校规模扩大,学生数量大大增加,形成有序的教学与生活秩序成为学校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方面。为了使学校的各项事务能顺利地开展下去,学校德育既然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和教学的秩序而服务,管理成为学校工作之重,此时德育便沦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秩序、纪律、规则成为思想品德课和其他德育活动中学生首先要学的内容。因而,德育同样不可避免要为学校的教育目的服务,也不可避免地要追求效率。学校和教师在考虑和实施道德教育时,经常会有学校利益本位的冲动和习惯,把维护学校的秩序和教师权威放在首位,因为管理是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保证。管理是一种硬性的控制手段,其目的就是通过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来获得最高的效率,但学校的效率并不等于学生的道德,管理手段也不是真正的德育手段。[13]因为学生道德的成长不是仅凭硬性的控制手段就可以培养的,相反,道德是柔性的,是自足自愿的活动。教育的本质是引人向善的活动,是触动人的心灵的活动,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包含着教育性的特征,否则就成为灌输、训练和控制。这种灌输和控制无疑会加剧儿童道德成长中的风险。
(三)社会要素
社会关系和社区生活是影响儿童道德成长的重要因素。社会关系是推动学生道德成长的重要隐性动力源,而社区生活是学生社会关系的主要实践活动方式,道德品质则是在不断交往和实践活动中逐渐孕育和创生的。社会的要素在布朗芬布伦纳的系统图中用“教堂”来显示,这源于美国的基督教文化。[14]教堂在礼拜日专门开设“星期日学校”(Sunday school),组织学习与各种活动,来增进儿童的信仰和品格。除此之外,教堂中的人相互熟悉,相互照顾,构建了亲密的“熟人社会”,这对促进儿童的社会化、熟悉社会道德规则、增强道德监护显然是大有裨益的。而我国的具体情况则不同,随着乡村社会过渡到城镇化,人人相互熟悉的“熟人社会”逐渐由“住在对门不相识”的“陌生人社会”所代替,同时消失的还有邻里之间的道德影响,这也加大了儿童道德成长的风险。
1.邻里道德影响的消失
在社会的急速变迁中,我国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从熟人社会过渡到了陌生人社会,邻里关系发生巨大的转变。高楼大厦中城市几乎没有亲密邻里关系可言,即使在在邻里关系相对稳定的农村地区,由于学龄儿童因学校撤并而集聚中心乡镇,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使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最具活力的人群,留下来的多数是老弱病残孤和低龄儿童,邻里关系也已经不再完整。邻里关系的残缺,意味着道德主体的部分离场,原来在悄无声息中对儿童道德的化育自然弱化甚至消失。这对于儿童的道德成长来说又少了一份重要道德资源。总之,邻里道德影响的消失削弱了社会道德监控的力量。
2.社会文化监管不到位
由于“熟人社会”的消失,家长们越来越不放心让孩子独自出门、交友以及活动。因而孩子更多时间都呆在家里。电视媒介、游戏和网络逐渐成为儿童的最爱,并深受其影响。儿童不能分辨其中的是非曲折、美丑善恶,并喜欢模仿。如《喜洋洋与灰太狼》热播时,许多女孩子的最爱就是红太狼及“平底锅”,崇尚暴力。再加上网络的影响,许多儿童把虚拟的世界当成现实,经受不起挫折、打击,看不到生活中美好的东西。在儿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日积月累的社会影响极其重要。这种影响不仅作用于直接面对个体成长的微系统,而且会以关键性要素形式作用于中系统、外系统、宏观系统和长期系统。
三、儿童道德成长风险的规避
虽然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有着种种风险,但在梳理形成风险的根源后,规避儿童成长道德的风险显然是可能的。此处所提的规避也从微系统中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进行。
(一)加强父母在儿童成长的道德榜样和道德监护作用
1.加强父母的道德监护功能
在儿童道德成长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由道德的他律向自律的转换过程,这个过程相当漫长,而且经常会反复。来自外部的监护越及时、越经常,儿童的道德成长就越及时、越健康,因而父母的道德监护对于儿童的道德成长非常重要。原因有三:第一,父母的道德监护是一种道德约束力,提醒儿童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约束是限制、管束,使其不超出管制的范围。家长合理地对孩子进行约束,可以促使孩子形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如小时候,每当与别的小朋友们玩游戏,出现争执情况时,我们往往会引用父母的话来证实自己的言语行为是对的,“我爸爸是这样说的”或“我妈妈是那样做的”等。第二,父母的道德监护是一种道德保护力,避免儿童遭受不良道德侵害。随着年龄的成长,儿童开始接触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影响,这既有好的作用,也有不良影响。儿童会因此产生各种体验,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积极的体验中,儿童产生了关爱、同情、谦让等积极的亲社会行为,从而促使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但人际交往如果不顺畅,则会使儿童产生消极的体验,如恐惧、愤恨、嫉妒等,从而形成道德成长的不利因素。父母的道德监护可以及时发现这些不良影响,也可以及时对儿童受创的心灵提供慰藉和保护,消解道德风险,避免不良道德影响造成的后果。第三,父母的道德监护是一种道德控制力,矫正儿童的不良道德行为。父母对儿童道德行为的塑造,即父母通过劝诫、约束、惩罚等手段将儿童不稳定的思想和行为变为稳定的认识和行为习惯的过程,同时也将不合格的行为重新进行打磨、加工,从而转变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也是强力矫正的过程。父母对儿童过失行为的形成有很大的责任,父母如果疏于对儿童的控制,对儿童的初期攻击性行为不予制止和矫正,常常会助长或导致儿童的攻击行为和反社会行为。
2.重视父母的道德榜样功能
俗话说,教先从家开始,父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孩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向孩子讲解知识和传递规则是父母的基本职责之一。父母教给孩子日后生活所必需的社会规范、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为人处世的道德观念,并且根据孩子的遵从或违背行为来给予奖赏或训斥。在此过程中,父母扮演着第一任教师的角色。父母儿童人生中的“第一重要他人”,儿童通过有意无意地模仿父母的言行举止,来获得各种是非善恶观念和行为习惯。可以说父母的榜样行为会使孩子形成相应的善恶、真假、是非、好坏、美丑的道德认知和道德评价能力,并付诸个体的道德生活实践。父母对孩子的影响会伴随儿童一生,所谓的“家风”“家教”,正是通过父母长辈的言传身教,使良好的家庭传统、习惯和规则等融入到子女的心灵和血液之中,使子女懂得如何待人处事,并将这些待人处事的方式看作是准则,变成自己的道德观念,从而形成自觉的习惯行为。皮亚杰曾指出:“儿童早期的道德判断主要是受父母的影响,父母的观点被儿童内化并且成为以后自律功能的源泉。”[15]在前道德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儿童只能直接接受行为的结果或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其道德判断。这时期儿童从父母那里学到了基础的道德准则,源于对成人权威的单方的尊重,知道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16]由于儿童的认识能力有限,自然对父母存在较强的依赖心理,父母也因此在儿童的心目中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学校与教师应切实“将儿童放在第一位”
在早年的一项调查中,笔者曾就一个“乱糟糟的自修课”情景对12位中学教师进行过访谈。第一个问题是:当你看见这样的场景,你脑中出现的第一反应是什么?12位教师其中有10位教师的回答是“今天的纪律真差,班级要被扣分了”,有2位老师的反应是“今天真闲,看来作业布置少了”。在老师们的眼中,显然纪律是首要的。这虽然只是一个情景测试,却反映出教师们下意识的观念——纪律、分数甚于其他。如此,存在这样现象也不难理解了:“儿童本位”“一切为了儿童”“快乐校园”等教育标语在校园中随处可见,但孩子们喜欢的依然只是“下课”;学校门口贴满了各种成绩和荣誉,却很少看见反映学生品格成长的记录;校长和老师们殚精竭虑培养了很多成绩优秀的学生,但学生们却毫不感激老师的付出,相反怨言颇深。这是升学率、管理效率、学校质量视野中的学校常态,也是学校教育无法让儿童真正喜欢的根本。美国雷夫老师的第56号教室就是一个生态教室,充满了温情,教师通过语言、活动和各种交流触动儿童的心灵,儿童乐陶陶于其间。这样的学校和教师真正把握了教育的真谛,儿童发展了良好的德性。因而教育的中心应当是儿童。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不仅是知识和能力方面,而且也对人才的道德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知识经济要求劳动者的行动要符合人类社会进步,要符合人类社会伦理道德和生活准则。
因而,学校应当将儿童的品格培养放在第一位。无论对个体自身,还是对社会,品格都至关重要。因为人的道德品质的差异,往往决定着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只有良好品格的人,才愿意付出,助人为乐,不做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事,才能理智地待人接物,才能最大程度地将所学的知识转化为对社会的贡献。所以古今中外的思想家、教育家都把道德品质放在教育的首要位置。西方社会自苏格拉底开始,就一直追求人的美德的培养,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等一大批哲学家致力于对人的品格问题的研究。我国自孔孟以来,对美德和品格的探索从未停止,并屡屡加以重视。然而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化、效率化逐步成为现代教育中的重要因素,道德教育逐步成为文件或计划中的重要工作,重视学生学习的同时忽视对学生道德品格的培养。学校的校风、教师的影响、同伴的交流、课程的内容无疑都会对学生的道德成长产生影响。
(三)社区应努力打造“熟人邻里”文化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熟人邻里”正逐渐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邻里对儿童道德成长的关注和监护。因而现代社区应为积极打造“熟人邻里”文化而努力,除了行政上的功能之外,更重要的是应为社区儿童的道德成长提供助力。
1.邻里是儿童社会化的初级群体
邻里,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家庭环境的外延,是儿童道德成长内外环境的交织点,因而也是儿童从家庭走向社会的初级群体。初级群体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ey)提出,也称为首属群体。他认为,初级群体是指具有亲密的、面对面交往与合作特征的群体,其中包括家庭、邻里和儿童游戏群体。[17]由于地缘上的原因,儿童游戏群体通常在离家较近的社区邻里之间发生。这些群体在个体形成社会性和思想观念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初始的,是个体早期社会化过程中的“人性的养育所”。初级群体的维系通过成员间的感情纽带和活动进行,成员间的互动持续越久,接触时间越长,人们之间的相互了解就越深,其建立的人际关系就越稳定、亲密。可以说,邻里形成熟人社会是连接个人和社会的第一道桥梁,也是个体社会化的最基本环境,特别是儿童身心发展、生活技能的学习都与该群体密切相关。
2.邻里合作互助是儿童道德成长的有益情境
以地理或血缘为中心形成的圈子,通常就是“邻里”或“街坊”。每逢哪家有红白喜事,邻里街坊相互帮忙,即使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有人会餐前饭后帮他出谋划策。大人在邻居家里帮忙,小孩们往往也凑成一堆,叽里咕噜,也自然地结成了亲密的关系。邻里之间的这种相互关照和监督也可以满足儿童道德情感发展的需要,这种情感的满足还没有任何一种社会组织能够替代。在日渐一日的交往和生活中,儿童获得了社会思想、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从而把自己一体化到社会整体之中。例如,传统的熟人社会,但凡哪个小孩受了外来小孩的欺负,则全村的人都会变得愤怒。除了大人之间相互帮忙、小孩之间相互合作之外,邻里的小孩与大人之间也有很多交集。当一个人遇到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可以说,邻里就是一个互助的机构,不仅仅是生活上的相互帮助,还是道德、精神和心灵上的互助团体。邻里之间的这种互助和关怀建立起人际之间的高度信任,温暖了儿童的心灵和人性,也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陌生人社会的冷漠、疏离和不信任。家长通常会放心告诉自己的孩子,“爸妈不在时你去找谁谁”,而不是现代社会“绝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所以邻里的素养、邻里之间的情感交往对孩子的道德养成有着巨大的影响。“昔孟母,择邻处”,孟母正是看到了邻里影响对儿童成长的重要性,因而她做出了勇敢而明智的决策。
通常,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力量是弱小的,面对各种压力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的,而邻里之间的关怀互助,可以分担一家一户承担不了的物质和精神的压力,帮助破解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难题,所以能给人以安全、力量和智慧,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热情、信任的情感环境,这对儿童道德成长也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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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新忠)
The Hazards of Children’s Moral Development and Its Avoidance
WANG Qiaohua1,YAO Lixin1,Zhuang Qiuju2
(1.HangzhouCollegeofPre-schoolTeacherEducation,ZhejiangNormalUniversity,Hangzhou310012,China;2.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atPembroke,Pembroke28372,USA)
The moral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not only impacts on the quality of children’s personal growth, but also affect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social morality. However, children’s moral development is a complex process full of hazards. Based on Bronfenbrenner’s social ecosystems theory, this paper discusses and analyzes the hazards in children’s moral development, claiming that lack of parental supervision and family caring, too much attention to the intellectual education rather than moral education, discipline rather than education in school and disappearance of the influence of acquaintance society will aggravate the hazards. Finally, the paper points out the ways to avoid the hazards mentioned above.
hazard of moral development; social ecosystems theory; character education
2016-06-27
王俏华(1976-),女,浙江东阳人,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姚立昕(1965-),女,浙江海宁人,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副教授;庄秋菊(1965-),女,台湾桃园人,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彭布洛克分校教育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公民品格教育的开端研究”(16NDJC260YB)
G410
A
1001-5035(2016)05-00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