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中的大学生公共参与意识培育探析
2016-02-15王洋洋
王洋洋
(郑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志愿服务中的大学生公共参与意识培育探析
王洋洋
(郑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大学是学生由校园生活向社会生活过渡的关键时期,学生开始逐步走向社会,实现向社会人的转变。在此期间,学生拥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形成什么样的公共参与意识,对学生以后以什么样的态度参与公共生活具有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而志愿服务是大学生热爱的社会活动,也是学生参与社会的重要途径。因而,合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参与意识,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将会直接提高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
大学生;志愿服务;志愿精神;公共参与
DOI:10.13450/j.cnki.jzknu.2016.04.033
志愿服务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大学生通过参与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志愿活动,用所学知识解决社会问题,为社会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修炼自身的道德品质,提升自己的参与能力,为以后走向社会、参与公共生活奠定基础。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内涵及特征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内涵
学界对志愿服务的界定是:“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1]大学生志愿服务是大学生群体以服务他人为自己的精神引领,不以回报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去帮助他人的自愿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生志愿者不计得失,不怕吃苦,无私奉献。并充分利用周末和寒暑假,自主自觉到敬老院照顾孤寡老人,到农村看望帮助留守儿童,走上街头为农民工送温暖,尽自己所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特征
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除了具有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的特征外,还具有时间自主性、参与持续性和参与率高的特点。第一,时间自主性。大学生较中学生而言,课业负担减轻,学习时间缩短,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便有所增加,加之学生无工作、课业的压力困扰,志愿服务的时间就大大增加了。假期便是学生志愿服务的集中时间点,同时,部分学生志愿者还可利用下课时间,给周围的学生授课,在学校做校园志愿服务。第二,参与持续性。志愿服务是一个一旦参与,便会爱上的活动。不少学生表示自参与第一次志愿服务起,通常能够坚持到大学毕业;同时,学生的课程比较固定,因而学生可以利用每周的固定课余时间,持续不中断地参与志愿活动。与此同时,不少学生在毕业之后,可凭借自己在学生时期形成的志愿服务习惯,坚持做力所能及的志愿活动。第三,参与率高。大学生群体文化程度较高,怀有参与公益活动的极大热情,志愿服务的参与率也较高。以郑州大学为例,本科生自主注册为志愿者比例高达95%以上,学校层面共组建10支志愿服务队,6个公益服务类社团。各类学校、学院、班级的志愿活动都会利用寒暑假开展各项志愿活动,基本可以保证让有意向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参与其中。
二、志愿服务与大学生公共参与培育的价值
大学生有参与公共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共参与手册:参与改变命运》一书将公共参与定义为:公民为维护或促进社会公益,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与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影响公共活动以及公共决策的社会政治行为。当前大学生参与公共生活的主要途径是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利用网络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等。志愿服务是大学生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的主要途径,对其提升社会参与本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志愿服务活动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是指在进入公共领域参与公共生活中,公民个体基于独立身份对公共生活准则的承认和遵守,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关心公共利益的意识和行动,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公共生活所要求的基本道德。”[2]它是公民在进入公共领域参与公共生活的过程中,以什么样的价值准则和道德遵循参与公共生活。它对广大大学生志愿者有什么样的精神追求,以什么样的态度参与公共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是其自觉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是一个自发、自愿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志愿者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不计成本,不计得失,不求回报,服务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困难群体的利益,从而形成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大学生在志愿服务中,主张奉献自己的知识和力量,传递团结友爱的正能量,实现社会成员的互帮互助,从而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社会更加进步、和谐。它是社会正能量的传递,通过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从而服务整个社会。志愿精神是公共精神的一部分,也是公共精神的一个体现。
(二)志愿服务活动拓宽了大学生公共参与的途径和渠道
志愿服务活动是一个自主的多样性活动,这一特点与大学生追求与社会融合的成长需求相契合。大学生积极走出课堂,走向社会,为自己提供了将书本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的平台,自己也改变了教育对象的角色,成为活动主体,这一转变让学生认识到自身价值,也更能够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在志愿服务中,大学生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乡村,到远离自己原本生活的区域,开展各种志愿活动,授课、义诊……让学生看到了更加广阔、更加全面的社会,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参与公共社会生活、发挥自身聪明才智的平台,能够促使学生自觉将自己所学知识与社会需求相结合,让学生能够发挥专业所长,用自己的知识服务祖国、服务社会,实现学有所用。
(三)志愿服务活动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公共参与能力
大学生由于长期成长于校园中,生活环境简单,人际关系简单,部分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低,心理敏感和脆弱,自我认可度较低。而志愿服务中,大学生能够设身处地地体会到其他社会群体的困难和不易,也更懂得分享;同时帮助他人,也让他们看到自己专长的发挥,更容易形成自我认可。同时志愿服务是一个人与人交流与协作的过程。志愿活动需要不间断的交往活动,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以让原本内向的学生,学会与人沟通,学会与人相处,能够提升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而这些能力,也是大学生非常必要的能力。以参加大学生西部计划为例,大学生在具备一定学科知识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西部的基层教学、办公,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既磨炼了身心,又锻炼了能力,从而让自己更能看到社会的需要。再一次步入校园,也会更加珍惜自己的校园生活,理解别人生活的不易,从而更具有为他人着想的意识,也具备帮助他人的能力。
三、如何在志愿服务中进一步加强公共参与意识培育
(一)加强对志愿者的法制意识教育,培养大学生的依法参与能力
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目标之一。2006年11月共青团中央印发的《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中对青年志愿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服务范围、志愿服务经费、表彰奖励、法律责任等予以说明。随机对青年学生进行采访,却发现并没有几个人了解该条例,更不能完整说出其中的内容。在大学生中树立完善法的教育,让大学生在志愿服务中了解相关制度规定,不仅可以明确自身责任,也能更好地运用自身的权利,从而更好地让志愿服务有规则、有制度、有纪律地展开。
(二)强化志愿者的有序参与,培养大学生的有序参与能力
有序参与是志愿活动,乃至整个社会良好运行的保障。社会生活是一个大整体,无序的状态有害于社会和谐,会让社会一团乱。志愿服务是一种公共性的活动,它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它不是发生在某一个人的私人空间或领域中,相反它必须是在一定的公共空间里,是对某一特定的人群来施行。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就不能仅仅以自我为出发点,需要走出自己的空间和范围,去与需要服务的对象接触,而要实现志愿服务的优良化,需要遵循志愿服务的秩序,有针对性、有序地开展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中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工作,会让大学生以后步入社会,养成有序参与的政治自觉,既能合理贡献自己的知识、技能,又能提高自己的参与觉悟和政治参与技能。
(三)加强对志愿者的公共理性教育,培养大学生的理性参与能力
罗尔斯在《公共理性观念新探》中谈道:公共理性是政治主体以公正的理念,是公民自由而平等地参与到合作体系,从而产生公共的、可以预期的共治效果的能力。这就告诉我们参与不是一个盲目性的活动,它是现代社会的优化治理。同时,志愿活动也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当前大学生容易受到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面对社会问题,应该运用所学知识,公正、理性地看待问题。在志愿服务中,理性看待帮助对象,运用成熟理性的方式帮助他人解决问题,自觉养成理性思维习惯。长此以往,便可收获理性参与能力,遇事不乱,提出成熟可行的建设方案,这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必备技能。
[1]王红松.当代中国的志愿服务与公民社会建设[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22.
[2]郭李君.现代化视域下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1:13.
2016-3-16;
2016-5-19
王洋洋(1990-),女,河南洛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民教育。
G417
A
1671-9476(2016)04-01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