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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土司文化的内涵

2016-02-14彭福荣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土司民族政治

彭福荣,李 娟

(长江师范学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重庆涪陵408100)

也谈土司文化的内涵

彭福荣,李 娟

(长江师范学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重庆涪陵408100)

土司文化是土司制度推行过程中,由国家政治精英、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及世代民众共同创造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总和。制度层面包括土司制度及支撑土司政治的历朝羁縻制度、宗法制度和民族传统制度、民间习惯法等;政治层面包括土司政权的治所、衙署、运行机制和土司及族裔的生活起居、饮食服饰、社会交往及审美活动等;教化层面包括土司文治教化的活动、场所、器物、人物、事件及成果,民间文化层面包括民情风俗、生活经验、生产知识、审美情趣和社会理想等并表现在生产劳动、生活习俗、岁时节庆、方言土语、故事传说、歌舞戏剧、婚葬嫁娶、人生礼仪、社会交往和宗教信仰等方面。土司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区域性、民族性、等级性、政治性、伦理性、等级性及性别性特征,值得深入研究。

土司文化;制度文化;政治文化;教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余嘉华先生研究云南“木氏土司的诗文成就”,首提应重视“土司文化的研究与评价”。[1]随后因土司制度与土司问题等研究的深入,“土司文化”渐成热词,但对其存在不尽相同的认识。笔者以“土司文化”为“主题”,在中国知网检索出150余条相关记录,主要是关于土司制度与土司政治、土司时期文治教化与土司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少量会议与论坛的综述也提及土司文化。截至2016年上半年,“土司文化”至少被李世愉、罗维庆和田敏等近十位专家学者撰文研讨。笔者不揣妄陋,试图论述土司文化的内涵,以砖引玉,请予指正。

一、土司制度文化

学界经二十年研讨,基本达成“‘土司文化’根源

于土司制度,但土司文化是从土司这个概念引伸出来的”共识。从发生角度看,元朝吸取秦汉至唐宋羁縻统治的经验教训,将“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成功治策推及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并上升为“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整合少数民族和治理民族地区的国家制度之一,系数百年土司政治的根本,为土司文化积淀传承开启了道路。“土司文化是土司制度的产物”,是土司制度概念的延伸和拓展,是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

学界长期用力揭示中国土司制度的内涵、源流与价值和西南等地土司政治的兴起、废止和影响等问题,全国视角研究中国土司制度源流变化的代表成果主要有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龚荫《中国土司制度》与《中国土司制度史》和吴永章《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等,断代研究土司制度的代表成果主要有李世愉《清代土司制度论考》、成臻铭《清代土司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人类学观察》等,区域研究土司制度的代表成果主要有吴永章《明代贵州土司制度》与《清代广西土司制度》、蓝武《从设土到改流: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等,李良品《明清时期西南地区土兵制度与军事战争研究》探讨土司时期军事制度。余嘉华先生开启了文化视角的土司研究,成臻铭指出“土司文化:民族史研究不能忽略的领域”,李世愉先生认为“土司文化是土司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和存续的一种历史现象”,是土司制度实施的产物,[3]二者属于递进因果关系,即没有土司制度也就没有土司文化。

笔者曾把“石砫土司制度与社会控制”作为石砫土司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认为土司制度包含于土司文化。因为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并要求人们遵守的法令、礼俗等,主要包括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人才培养选拔制度、法律法规制度和民间礼仪俗规等,具体形式有习惯、道德、法律法规、戒律、规章、条例及其他正式与非正式约束及实施机制,具有调节人际社会关系的作用和价值,是与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并提的重要概念,被应用到社会学、政治学及经济学等学科领域。制度与文化相互统一,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不存在没有文化价值的制度和没有制度形式的文化。成臻铭从政治文化角度整体观察“清代土司”,其成果《清代土司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人类学观察》包含清代土司制度,也把清代土司制度当作清代土司文化的内涵。刘兴国把土司制度纳入土司文化来观察,其文《明代达州南昌滩土司文化》关涉明代达州南昌滩土司的历史沿革、土司制度兴废、南昌滩位置和南昌滩土司即石鼓镇守等。[4]事实上,土司制度是中华民族制度文明的重要部分,是元明清等朝根据西南、中南和西北等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状貌,吸取历朝国家整合与社会治理的经验教训,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制定和实施的地方政治制度,是旨在推进国家权力渗延、强化王朝统治的治理策略和民族政策,成为国家政治文化的重要构成,在中华民族与中华文化“多元一体”及中国国家“多元同创”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西南等地民族众多,历史时期形成的民族传统制度乃至民间习惯法和元明清时期的中原文化汇融借采,共同维系王朝的国家统治和地方的土司政治。宗法制度和民族传统政治制度如彝族“九扯九纵”及家支制度等具有和国家土司制度与地方土司政治融通支撑的价值,也是元明清等朝维系地方土司政权和各民族土司政治的重要制度,也是土司制度文化的重要内涵。忻城莫氏土司文化源于元明清等朝的土司制度,忻城土司文化是多种制度文化的结晶。[5]因此,土司制度文化作为土司文化的重要构成,既包括元明清等朝创设实践的土司制度及以前历朝的土官羁縻制度和作为意识形态的宗法制度,也包括土司时期西南等地民族传统制度和民间习惯法,创造主体是历朝国家政治精英、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及世代民众,是土司文化得以创新发展的制度基础和支持。

二、土司政治文化

土司制度从根本上说,是元明清等朝整合西南等少数民族和国家强化民族地区统治的制度。受自然人文环境、民族构成及交通状况差别等影响,各族土司在履行职位承袭、军事征调、朝贡纳赋及崇儒兴学等义务中表现出的土司政治差别明显。专家学者研究国家关涉土司的重大历史问题、西南等地土司治理及土司关系等,土司政权的治所、衙署及运行机制和土司及其族裔的生活起居、饮食服饰、社会交往及审美活动等被视为土司政治文化。它具有民族性、等级性、贵族性及家族性特征,体现王朝国家时期中华民族整合、边疆事务治理的制度文明和政治智慧,包含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认同,是深化中国国家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和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的重要资源。[6]

土司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方面”,和王朝国家的土司制度与民族地区的土司政治紧密相关,包括建筑、雕塑、绘画、寺观、神像、饮食、音乐、艺术等复杂方面,土司及其族裔和各族土民共同参与文化创造。“土司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司文化,土司学就是研究土司文化形态及其转化规律的专门学”,土司文化在政治层面包括“土司政治意识形态、土司政治行为、土司政治制度和土司政治体系”等方面,[7]成臻铭《清代土司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人类学观察》等成果从政治文化角度观察认识“清代土司”问题,是研究清代土司文化的重要成果。土司城搬迁折射土司的命运变化和土司区的盈缩变动,各族土司在建筑选址和城市规划方面具有迷恋风水、以内驭外的政治文化倾向,伦理型建筑体系一定程度体现土司的政治制度文化、政治行为文化与政治心态文化,是土司文化的核心构成之一。[8]贵州遵义的播州土司海龙屯遗址、湖北咸丰的唐崖土司城遗址及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等在2015年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表明国内外都高度认可三处遗址所显示的土司政治文化。现贵州岑巩的木召古城被目为“元至明早期田氏思州司城”,由沿江安抚司等土司规划并组织土民筑成,是“元明思州田氏土司的政治中心”,在明清时期是政治、军屯、农耕与商业的结合体,政治、军事和经济气息浓厚。[9]

因此,土司政权构成与运行体制及土司族裔生活居饮与社会交往等是土司政治文化的重要内涵。广西莫氏土司自明万历莫镇威开始,继承民族传统建筑习惯,吸收中原汉族建筑的精华,设计、构建和扩建其衙署、祠堂、府第、官塘、陵园、三界庙、关帝庙等土司政治建筑群落与土司生活居饮、社会交往所需的土司庭院馆阁等,是广西莫氏土司政治文化乃至壮族土司文化的鲜活例证,创造主体是国家制度层面的政治精英和各民族的上层分子及世代土民。

三、土司教育文化

元明清三朝将土司制度作为对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国家整合的手段和策略,十分重视学校教育和中原文化传播在“以文化民”和文化一体中的作用,奖劝少数民族地区的科举教育,推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进程及中华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10]受这一政策的影响,西南等地各族土司为巩固和扩大自身统治而致力于文化建设,包括崇儒兴学、变风革俗、交游唱和,极大影响了土司文化的内涵和品位。学界二十年来逐渐关注各族土司的文化建设,揭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与地方民族文化的二元互动,发掘土司制度及地方土司政治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认同各族土司文治教化的活动、场所、器物及成果等的文化属性,西南等各民族土司文学及土司时期学宫、书院等教育及相关人物、事件、器物等凝结深厚的人文底蕴,属于土司文化的重要范畴和基本内涵。

(一)土司文治教化

土司文化是中原文化、民族文化交流互动的成果,由王朝国家与各族土司共同促成。[11]受王朝意识形态影响和为融入国家主流文化,西南等地各族土司坚持民族宗教信仰,接受中原文化影响,倡导儒家道德伦常,推动释道等宗教的传播,其崇儒兴学和倡修寺庙宫观及交结僧侣道徒等被目为土司宗教文化,体现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特征和形成过程,是今土司文化遗产的内涵构成。

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政治长达数百年,国家和土司的文化建设给历史形成的民族文化、地域文化施加影响,土司文化得以形成、积淀和传承,并有时代、民族和地域的烙印。酉阳土司“发动科举教育”,“变革民情风俗”,“交结文人墨客”,其结果是“培养封建人才”,“提高文化素质”,“促进文化交流”,学宫司学、寺院宫观等得以兴建,土司文学得以兴起,民情风俗得到变革,对各族土民的影响深远。[12]播州土司推行“以汉文化和儒家学说为主的文化教育”,其崇儒兴学的场所如播州宣慰司学,人物如杨粲,成就如民风变革等,都属于土司文化的范畴,[11]遗址遗物、诗文佚事传说及道德伦理观念等是土司文化的内涵,被称为土司教育文化。土司教育文化涵盖土司的教化机构、兴学理念、研习内容、教育条规及文史作品等方面。[6]湖广土司及其族裔学习推广“汉文化”,兴办学校,结交汉区知识分子,“发展本民族文化并引入新内容”,“把汉族先进文化引入自己文化体系内”。[13]因此,土司文化渊源于土司制度,和土司文治教化活动相关,表现在制度设计、意识形态和生活习俗等方面,影响到部分而非全部的民族文化与地域文化。

西南等少数民族坚守原始宗教信仰,接受中原文化英雄,在土司政治背景下推动佛教、道教乃至伊斯兰教的传播,被视为“土司宗教文化”,其创造主体

包括各族土司及其族裔和历代土民。土司宗教文化包含和土司制度、土司政治有关的道教、佛教、伊斯兰教与少数民族原始宗教,多元多态的场所、科仪、神族、信徒及宗教民俗活动的影响。[6]武陵山区的土家族土司为强化统治,神化并提升其祖先神为土民共同信奉的神灵,大搞土王崇拜;同时修建宗庙政教场所,如祠堂、寺庙、宫观;参与宗教活动,刊刻宗教科仪经籍。总之土司宗教文化积淀深厚。

(二)土司文学创作

西南等地各族土司及其族裔独专文教权利,逐渐具备运用汉族语言文字进行创作的能力,出现代不乏人的文学世家现象,被视为“土司文学”,是土司文化的重要方面。土司文学和土司制度推行、国家权力渗延、中原文化传播、崇儒兴学推进及西南等地的民族文化与地域文化变迁紧密相关。与之相关的事件、人物、成就及规律、经验等都是土司文化重要的内涵。

从学术史角度看,西南等地各族土司及其族裔的诗文作品一开始就作为土司文化的经典内涵被加以研究。除云南纳西族木公、木高和木青等诗文成就外,西南等“各地土司有大批诗文集及学术著作传世”,“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植根于丰厚的民族文化。如云南巍山左氏数代诗文传世,华宁禄氏工尚书法文艺,又结交名流,姚安高氏兴学修志塑像,《妙香国诗草》及《鸡足山志》等著作“代表了当时当地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丰富了该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土司文学在土司文化、民族文化中具有重要地位,与土司文化共同呈现民族文化“多样性”与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一体性”的辩证统一。笔者曾专门讨论“石砫土司的文治教化”与“石砫土司文学”,认为“土司文学是历史上各族土司及其家族成员创作的文学,具有作者家族性、题材封闭性、体裁失衡性、技巧成熟性等特征”,是民族地区在元明清时期文化建设的成果,是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与中原文化传播与学校教育共同作用的产物。[14]鄂西南容美土司文学“是土家族文化与中原汉文化交汇融合的文学硕果”,系“容美田氏土司文人”学习中原文化、提高汉文学修养、交流文艺创作理念技艺,运用汉族语言文字创作的结果,是历史时期民族地区社会历史、政治经济和乡俗民风的艺术再现,文化价值丰赡,对民族文化融合的语境、途径、方式及其成效有启示作用和学术意义。[15]因此,容美土司文学是明清时期土家族文化与汉文化互动的硕果,“汉文化与土司文化”的双向互动在鼎革乱世尤其突出。[16]

西南等地各族土司及其族裔饱含宗族深情纂述家族源流功业、领地风土人文及经史研读体会,作品因内容表达的情感性、语言运用的技巧性及体裁形式的传统性等,分属土司文学“文史类”和“纯文学类”等类别。土司文学的“纯文学类”体裁主要包括诗歌、散文及词等,创作呈现增多趋势,以诗歌最为成熟最具影响;“文史类”特殊形式主要指家族谱牒、地方史志和公文檄书等,撰著也日趋丰富。[17]P166土司族裔及土民精英纂修的家谱、方志等是土司文化的重要构成,如容美土司《田氏族谱》、施南土司《覃氏族谱》、永顺土司《彭氏族谱》等,具有补正史籍的意义。土司及其族裔的史学撰著更具文化意义,如《永顺宣慰司志》、《卯洞安抚司志》、《石砫宣慰司志》等,研读经史的成果还有永顺土司彭明道《逃世逸史》、容美土司田舜年《二十一史报要》和《二十一史补遗》等。思州土司文化还有相关土司的史籍、方志、族谱、史传谣谚、民间传闻和地域名称。[18]

由此而论,土司文学为土司文化的核心内涵之一,深受土司政治的影响,在中原文化传播与崇儒兴学、科举取士等国家策略的推动下,土司及其族裔运用汉族语言文字创作而成,并在交流切磋中得到提高。

四、土司民族民间文化

在土司制度下,为维系地方统治,进行朝贡纳赋,各族土司致力于经济开发,借助汉族地区先进的技术、物种和工具,推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形成独特的社会形态、生产关系、交往方式和生活习俗。受土司制度规约和土司政治的影响,西南等地各族土民的生产劳动与社会生活及由此形成的民情风俗、生活经验、生产知识及审美情趣和社会理想,也是土司文化的重要内涵,被称为“土司民族民间文化”。土司民族民间文化还包括方言、民间故事、神话传说、戏剧舞蹈及节日、婚葬嫁娶等多样形式,内涵丰富,是我国边疆地区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重要部分,[6]直接或间接地反映民族地区在土司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面貌。

西南等地大多生态脆弱和贫瘠难耕,各民族世代传承的地方性生态知识,在土司时期蕴含着丰富的生态美学思想,是国家推行土司制度和延续土司政治的重要原因。[19]如广西壮族土司文化与民间文

化相关者主要包括歌圩文化、社庙文化、审美文化、建筑文化、山水文化等。[20]土民的生产生活、游艺竞技、岁时节庆、社交礼仪等打上了土司政治的烙印,时代性、民族性和区域性差异明显。[5]西南等地各民族受土司政治的影响,服饰饮食、宗教信仰、人生礼仪、岁时节庆及方言、民间故事、神话传说、戏剧舞蹈及节日、婚葬嫁娶等体现出民族性、地方性、时代性、等级性、礼仪性、场合性、季节性等特点,是今天边疆地区地域文化、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6]播州“土司文化是指生活在土司所统治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在进入封建社会后,在土司制度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文化,是边疆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民族民间文化主要包括民居建筑、服饰、饮食、乐器、歌舞、宗教、器物、交际礼品、工艺产品、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有形文化事象及流传在大众中的神话传说、史传谣谚、故事寓言、音乐舞蹈、节庆活动、民间习俗、人生礼仪、宗教祭典、习惯法规等无形文化事象,系“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文化、艺术观赏和科学考察等价值,[21]是黔北文化的组成部分。[22]蓝利萍认为:土司文化的民族民间文化部分理应包括土司时期各族土民的生产生活用具等物质实体文化及国家土司制度与地方土司政治影响下的土民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审美情趣等精神虚体文化。[23]云南土司文化是云南境内各民族因国家土司制度与地方土司政治影响,形成和发展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总和,其民族民间文化部分表现在民居建筑、服饰、饮食、器乐、歌舞、宗教器物、交际礼品、工艺产品、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有形文化及包括土司的神话传说、史传谣谚、故事寓言、音乐舞蹈、节庆活动、民间习俗、人生礼仪、宗教祭典、习惯法等无形文化。[24]永顺老司城、遵义海龙屯、咸丰唐崖土司城等反映了土司时期人们的社会交往、生产生活、房舍建筑、音乐歌舞、岁时节庆、人生礼仪,承载着土司时期的社会结构、人际关系、审美情趣、价值观念,“传说故事、音乐戏剧、巫傩仪式、生产生活器具、牌坊石刻等展示着土司时期西南族群的社会文化面貌”。[25]东人达先生较早注意到土司文化的遗产价值,指出土司文化包括土司时期的民族民间建筑,戏曲如土戏与傩戏,歌舞如摆手舞与山歌,饮食,节庆如族年与赶年,墓葬如岩棺葬等方面。[26]

尽管部分专家学者站在民族民间文化世代累积的学理逻辑上,进行假想性学术判断,但和国家土司制度与地方土司政治不相关涉的民族民间文化事象不应纳入土司文化的范畴。笔者翻检关于石砫土司和秦良玉的明清史料,甚少见到直接记载石砫土司政治与土家族傩戏、摆手舞、土戏、山歌、饮食、节庆、岩棺葬等关系的信息,这与言之凿凿的学术论断或许存在研讨和商榷的空间。[26]由于地域广阔而环境封闭、人口有限而交通不便等原因,元明清等朝乃至西南等地各族土司难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统治框架,文化事象的历时积淀与阶段创新同时并存,民族文化、地域文化或并不完全与元明清等朝土司制度和西南地区土司政治相始终相关涉相重叠。因此,不加区分地将西南等地民族民间文化和国家实施土司制度与地方存续土司政治影响下的民族民间文化笼统混同等同,非惟有损科学研究的严谨,且并不一定符合事实。对此,罗维庆先生指出:土司文化依附于历史时期的土司制度,“是民族文化的阶段性反映”。[27]

五、结语

土司文化是最近二十年学术讨论的重要话题,涉及西南等各民族及上层分子的国家认同、身份认同和文化认同,“是未来土司制度研究的学术前沿问题”,[28]“土司时期的文化建构、文化策略、文化生成、文化融合、习俗文化、地名文化以及土司文化保护与利用等”“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29]

爬梳代表性成果和吸收专家学者的智慧,土司文化概念可表述如下:土司文化依附元明清等朝创设实践的土司制度和西南等地建立推行的土司政治,是由国家政治精英、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及世代民众共同创造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总和,制度层面包括土司制度及支撑土司统治的历朝羁縻制度、宗法制度和民族传统制度、民间习惯法,政治层面包括土司政权的治所、衙署及运行机制和土司及其族裔的生活起居、饮食服饰、社会交往及审美活动等,教化层面包括土司文治教化的活动、场所、器物、人物、事件及成果和土司及其族裔与各族土民推崇信奉的宗教信仰与神族科仪、修建的宗祠寺庙宫观等政教场所、参与的宗教活动与刊刻的宗教经籍,民间文化层面包括民情风俗、生活经验、生产知识、审美情趣和社会理想等并表现在生产劳动、生活习俗、岁时节庆、方言土语、故事传说、歌舞戏剧、婚葬嫁娶、人生礼仪、社会交往和宗教信仰等方面,具有鲜明的时代

性、区域性、民族性、政治性、伦理性、等级性甚至性别性特征。“土司文化中的女性角色对土司文化性别建构以及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具有积极意义”,甚至转化为传统记忆符号。[30]

土司文化内涵丰富,形式多样,价值突出,是当下经济开发、社会发展、文化创新、遗产保护和学术研究应给予重视的对象和领域,其中包含的中华民族制度文明、中国国家整合和民族事务治理经验、文化资源产业化价值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对促进中华民族团结繁荣与制度自信,强化中华文化、中国国家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新学科理论等都具重要意义,值得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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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登云)

A Re-study of the Connotations of Tusi Culture

PENG Fu-rong,LI Juan
(Research Center for Economy and Culture along Wujiang River Basin,Yangtze Normal University,Fuling 408100,China)

Tusi culture,the totality of material culture and spiritual culture,is created by national political elites,upper-class elements in minority groups and other grassroots people.System culture refers to Tusi system and other systems such as Jimi system,patriarchal system and folk habits which supported Tusi politics;political culture is the government’s residence,operational mechanism and the living habit,food,clothing,social activity and esthetic activities of Tusi people;educating culture includes the educating activity,place, container,person,event and result;and folk culture is the folk custom,life experience,production knowledge,esthetic interest and social ideal as well as their performance in labour,custom,celebration,and the like.Tusi culture has many features like salient,regionality, nationality,,politics,etc,which deserves to be looked at.

Tusi culture;system culture;political culture;educating culture;national folk culture

K03

A

1009-3583(2016)-0019-06

2016-05-12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乌江流域历代土司的国家认同研究”(10XMZ013)成果之一;长江师范学院“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项目(2014XJTD04)

彭福荣,男,重庆涪陵人,长江师范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长江师范学院文学院兼职教师,主要从事古代文学和西南土司文化研究。李 娟,女,重庆巫山人,长江师范学院文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古代文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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