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全面”引领河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16-02-14姜怀忠徐诚
姜怀忠,徐诚
以“四个全面”引领河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姜怀忠,徐诚
(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开封 475001)
正在高速发展的河南离不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新形势下河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河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握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总目标和总钥匙,全方位进行,并做到点面结合;要全面深化改革,使改革与反腐协同推进,有权必须有责,增强权力的制约效果和透明度,拓展源头反腐领域和健全体制机制保障;要全面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同腐败做斗争,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抓住关键少数和治理主线,严格执法,有贪必反;要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政治保障有力,时刻严明党的纪律,认真抓好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个全面”;河南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伴随着河南省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以及“三化协调”发展的不断深入,河南省反腐倡廉工作也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总结新的发展实践,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河南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给河南省建立健全反腐体系提供了科学指导。一方面,“四个全面”是党中央对建国60多年来治国理政经验的科学总结,拥有深刻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有助于反腐工作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四个全面”又是党中央面对世情、国情和党情新变化,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逻辑原理,站在理论视野和实践领域高度结合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提出的新的全方位的战略部署,有助于增强反腐工作的系统性和稳定性。所以,以“四个全面”为引领,结合河南省的具体实际,必然会将河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引向深入,使之更加完善,也更加符合当今河南发展的形势。
以“四个全面”引领河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关键是把握住“四个全面”的逻辑结构,定位好每一个“全面”的重大意义,厘清各个“全面”之间的关系,利用“四个全面”自身的系统性来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保障,而这一体系的建立健全也需要一个长期的宏观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主要是站在顶层设计的高度,做好权力的科学配置,利用体制机制的完善达到制度反腐的效用。全面依法治国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树立起法治思维,使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地参与到反腐败的斗争中。治理腐败离不开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另外,腐败问题的愈演愈烈也会动摇党的根基,甚至亡党亡国。所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一、把握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和总钥匙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放在整个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架中去考量。纲举目张,只有牢牢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条主线,才能带动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积极展开。有的放矢,只有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才能认识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提出了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各级党员干部要明确这个规划的具体要求,树立起牢固的奋斗目标,培育好干一番事业的思想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分阶段的过程,不同的阶段内,腐败问题往往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只有充分把握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条件的变化,才能做到并适应这个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形势和要求。要根据建成小康社会的长短期规划,把握住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认清“翻新”的腐败行为、方式和手段。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发现和解决各个阶段中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在发展中不断总结规律并上升为理论认识,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早部署、早做准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摆脱只关心案件不关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只看结果不看原因的思想桎梏,分析和总结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变化,务实和务虚双向着力,找准关键点,做好重点排查、重点治理。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在于“全面”,防治腐败同样需要“全面”。这个“全面”一是在于覆盖的地域和人群的全面,二是在于涉及领域的全面。同时,在全面的基础上还要注重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实现防治腐败工作有明显提升和改进。
(一) 要全方位进行
所谓全方位,就是要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覆盖各个地方、各个领域和各行各业,使腐败无处可藏,腐败分子无一漏网。这也是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多领域协同发展、不分地域、不让一个人掉队、不断发展的全面小康,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小康”[1]。这就要求防治腐败工作既要在城市,又要在农村,既要在机关事业单位,又要在企业,既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又要在党的建设等领域全方位开展,进而形成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格局。只有通过这一格局的形成,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二) 要点面结合
所谓点面结合,就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国情和形势的变化,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点带面,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的新局面。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到了关键阶段,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制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纲领性指导。这既为河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科学指导,同时也对河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同时也是一个农业大省。截至2014年,全省的非农业户口人口占人口总比重为19.9%[2]。农业现代化业已成为河南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关系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那样,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加强农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非常重要,尤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应该首当其冲。要实现河南农村小康,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关键,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能否贯彻落实。另外,河南也是一个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大省,服务业发展大势所趋,因此要充分重视新兴服务业领域的防治腐败工作。
总之,河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需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推进作为保障。这不仅要求防治腐败工作要全方位进行,而且还要抓重点和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实现防治腐败工作的良性发展,真正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河南的发展,进而达到“全面”的要求,不给腐败分子提供投机的可能,让腐败分子没有“擦边球”可打。
二、全面深化改革,使改革与反腐协同推进
当前河南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制度完善,意味着综合治理能力的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同全面深化改革具有深刻的辩证关系,它对全面深化改革起着促进和保障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又为其提供动力和方法性指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系统部署,同时也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制度的完善做出了重大安排,总的来说就是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就河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而言,就是要增强其规范性和透明度。
另外,全面改革的深入从客观上讲也是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深入。这个深入,就是要使反腐倡廉工作满足于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在全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大局下,在河南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要简政放权,打破行政性的垄断,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另一方面又要加强行政性的监管,在合理的轨道内推动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但简政放权不是一蹴而就的,由此而带来的腐败问题就是面对潜在的或暂时的寻租性行为,大多数行政部门会采取“不作为”的消极回应,即“既不贪腐,也不作为”。而传统的事中监管是无法满足当今经济发展的需要的,所以在全面深化改革对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透明度和规范性的要求上,还要提升其科学性。透明是指权力面向社会,社会能够及时有效地监管权力的运行,规范是指以体制与机制的完善来保障整个经济发展的高效和有序,而科学则意味着反腐倡廉工作要从传统的事中监管转变为事前预警以及权责对应。
(一) 有权必有责
“责任性是现代政府的基本属性,权责一致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3]权力和责任是相辅相成的,履责必须有权,有权必须有责。不能出现责任之外的权力,当然也不能出现对责任的“懒惰”和逃避。要规避权力“懒惰”的现象,最主要的还是在于监督。一方面是加强内部监督,主要指上下级之间的监督、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监督和独立监督部门的监督,另一方面在于落实好外部监督,即政协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必须使各级党政干部明确《公务员法》的内容和精神,并以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追责机制。另外,要充分利用好人大质询等监督程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发挥其监督的权利。
(二) 拓展源头反腐领域
全面深化改革包含着腐败问题多发领域的改革,而对腐败问题多发领域的改革关键在于加大预防腐败力度,这里的预防主要指建立健全反腐预警机制。在当今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一定要运用好现代科技,加强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建立起信息的评估机制。河南这方面的工作,可以从省内的分配差距、收入差距等入手,监测腐败发生的各种征兆;可以设置腐败问题的分级预警机制,以信息分析的方法来判断是否需要发出防腐警报以及何种防腐警报;可以加强事中防范,对整个权力运行体系进行监督,对不合规行为及时纠正。
(三) 增强权力的制约效果和透明度
增强权力的制约效果和透明度,关键在于解决“不敢腐”和“不能腐”的问题。只有科学配置权力,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才能发挥权力的积极功能,抑制其消极的负面效应。要有针对性地先对权力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然后厘清各项事权之间的关系,坚持分权、制衡和协调的原则,把握住权力运行合理化和规范化方向,最终对权力进行科学配置。要处理好党内权力和政府权力间的关系、公权力和公民权利间的关系、政府权力和社会团体权限的关系,做好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之间的协调与制约,做好正职同副职、上级同下级、部门同部门之间权力的配置。另外,还要使权力公开、透明,要引导公共参与,不仅让权力运行在法律和监察机关的监督之下,还要让权力运行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全省要统一部署,整合监督力量,加大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同媒体舆论之间的协作,可以定期开展联席会议,研究反腐领域内热点和难点问题。
(四) 建立健全反腐防腐体制机制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河南要以此为指导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具体化和制度化。针对腐败易发、高发的地方,不正之风严重蔓延的地方,全省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形成终身责任追究制,让反腐倡廉无禁区。此外,还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完善工作报告制度、述职报告制度;加强纪委部门的权威,保证纪委部门履职的独立性,确保纪委部门有足够的人、财、物和权力配置;加强党内巡视制度建设,扩大巡视监督职权,提高巡视监督频率。
三、全面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同腐败做斗争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是与全面深化改革同等重要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系统部署,同时,河南省委也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可以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已成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流。法治是一种治理方略,也是一种社会调控方式。相较人治而言,法治具有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长期性。对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而言,全面依法治国就好比是釜底抽薪,清除出人治社会中歪曲的权力观所带来的“必然会腐”的恶性效应,使整个社会在一个良性的秩序框架中运行,以形成真正全民守法的局面。
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此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就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4]。如此标本兼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然可以得到根本性的完善。但是在实施中,还需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积极引导社会参与
社会参与即人民群众实现其政治权利的社会活动,是完善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预防腐败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力量。引导社会参与行为就是要支持和保证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反腐败斗争,确保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积极引导公共参与,一是保障信访举报等传统参与渠道的畅通,二是扩大其他群众反腐的参与渠道,可以发挥网络民主,建立群众反腐论坛、微博等;可以搭建一些反腐倡廉网站,但要注意实名制问题;可以在报纸杂志等开辟反腐专栏,并向全社会征稿;可以支持民间艺术表演群体进行廉政文化的宣传演出。
(二) 抓住关键少数和治理主线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5]在法治建设中,领导干部往往发挥着模范带头的作用。如果一个地方的领导干部带头守法,那么这个地方的法治建设就一定会很巩固。“抓住关键少数”,意味着一种观念的确立:法外无私权,一切照着规矩来办事;“抓住关键少数”也意味着领导方式的转变: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培育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就要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效力,破除把领导的话当成“法”的思想,使各级领导干部凡事多往法制方面想,事事纳入法制的框架中。
(三) 严格执法,有贪必反
严格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严格执法的表现形式就是有贪必反。这样有助于强化法律权威,有助于丰富法治实践,有助于震慑腐化分子。各级纪委和司法机关必须不枉不纵,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一是提高惩治腐败的强度和效率:可以适当提髙制度刚性来强化制度的威慑作用,也可以通过简化查办程序来保证惩治腐败的效率。二是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遇到腐败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养奸”,给腐败分子以持续的威慑。三是从加大腐败成本入手,加大对易腐领域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大对腐败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提高腐败成本,使腐败分子最终人财两空,得不偿失。
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政治保障有力
党是领导一切事业前进的核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归根结底要依靠党的领导,这是反腐的根本政治保障,而党的建设本身也包含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就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方面基于党的性质、基于党的中心工作,另一方面也因为党面临的考验和危险以及自身状况。
如今河南各项事业都在向前推进,但也要看到随之而来的严峻形势。全面深化改革到了攻坚区和深水区,打破旧有的固化的利益体系必然要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政府的简政放权,牵一发而动全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工作的要求和迫在眉睫会使党员干部产生精神懈怠,一旦把关不严,就会滋生腐败的土壤;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法治精神的树立,全社会的目光都将注视着党的一举一动。
(一) 时刻严明党的纪律
纪律是行动的保证,也是行为的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6]只有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才能做到方向、立场、行动的高度统一,才能贯彻党的一切政策方针。为此,可以采取预防为主,教育、惩罚相结合的方式严明党的纪律。一方面大力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反复强调党纪的重要性,使所有党员干部牢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一方面,在体制机制健全的基础上,加大惩罚力度,形成震慑威力。
(二) 认真抓好作风建设
在党的建设中,作风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密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就是提出了一个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提出了一个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切入点。”[7]作风建设无小事,不正之风坚决要不得。河南省委不仅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而且积极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使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为政清廉为荣、以贪污腐败为耻的风气长存党内。
另外,作风建设也影响着党内生活,而党内生活往往对各项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民主生活会等的发扬和坚持都将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也为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提供一层屏障。要发扬党的一切优良传统,增强党的组织和战斗力,使“一言堂”“一支笔”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使党性强、敢坚持原则的干部得到保护,使权力在党内就得到监督和制约。
(三) 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强党、兴党的生命线。很多领导干部出现问题,归根溯源都是思想上出了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从源头阻断腐败的发生,必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做好理论武装,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道德行为。二是加强党性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三是加强作风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观念,根植于民,服务于民,抵制急功近利的诱惑,敬畏党纪国法。全省可以整合并利用各级党校的教育资源,发掘并利用得天独厚的红色资源。各级党委也可以办一些“名家讲坛”,从高校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专程授课。
(四)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由于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对着广大人民群众,所以基层党组织对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将会给社会产生积极的示范和引导效应。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推动河南法治建设进而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尤为重要。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法治意识,加大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加强基层党政干部调研走访机制,不断创新和健全基层党政干部定期巡视机制。另外,还要不断查找基层工作中容易产生违法乱纪行为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并用法律的形式保存下来,将基层党组织作为河南法治化建设的具体推动力量。
总之,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是当今反腐败的需要,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系的建立,就是将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引向具体,引向全面。破除以往反腐领域“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但也不乏针对性;破除以往粗放式的反腐倡廉工作方式,但也不乏多角度的覆盖面。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给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以理论上的指导,因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首先也是一个体系。我们要学习“四个全面”的全面性思维,学习“四个全面”的长期战略性思维,学习“四个全面”的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下的系统性思维,同时使每一个“全面”与河南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并将其引入反腐倡廉工作中去,如此,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建立一定可以步入正确的、积极的、健康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赵振华.正确理解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J].求是,2015(9).
[2] 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河南统计年鉴2014[EB/OL].(2014-11-20)[2015-12-20].http://www. ha.stats.gov.cn/hntj/lib/tjnj/2014/indexch.htm.
[3] 郭蕊.权责一致:异化与纠正[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4]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4-21(1).
[5]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02-03(1).
[6]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1-23(1).
[7]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4-21(1).
〔责任编辑 叶厚隽〕
2016-01-05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15B377)
姜怀忠(1973―),男,河南信阳人,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
D630.9
A
1006−5261(2016)05−00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