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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侠风的历史书写——从《史记》曹沫形象谈起

2016-02-13

泰山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国士游侠侠客

邵 剑 书

(1.山东华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14;2.曲阜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先秦侠风的历史书写
——从《史记》曹沫形象谈起

邵 剑 书1,2

(1.山东华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250014;2.曲阜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曲阜273165)

曹沫位列《史记·刺客列传》所载侠客之首位,作为行侠风气的首倡者,对先秦侠风历史书写颇具典范意义。曹沫以其丰富的性格特质、多重的角色身份、看似矛盾实则互为补充的个人事迹,展现了春秋时期士风变革、文武两类特质分道扬镳的大背景下,于侠客史具有“承上启下”地位的侠客雏形姿态——“国士”群体,在塑造侠客行为样态和价值取向的重要作用。“国士”们继承、发扬肇始曹沫的侠风,最终使战国以来的成熟侠客群体得以脱胎生成。

侠客史;曹沫形象;国士;侠风

在古代中国的社会构成中,侠客是一个复杂且历史悠久的群体,溯其本源,侠客之风“倡自春秋,盛于战国。春秋之时,晋有公孙杵臼、程婴、毕阳,秦有偃息、仲行、缄虎,吴有专诸,皆可谓己诺必诚,不爱其躯”[1],侠客本是一伙“一言不合,拔剑而起,一发不中,屠腹以谢……友难伤而国难忿,财权轻而国权重”[2]的豪客,却随着时代的变迁,史家视角同大众认识的交叉、碰撞,以及文学作品的渲染、诠释,侠客的大群体不断加入、分化成为不同类别的小群体,在“侠客”词义内涵不断丰富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使其形象逐渐模糊起来。

侠客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在此问题上,比较具有参考意义的是刘若愚在《中国的侠》中,或显或隐,着意表达的这样一种观点:侠客群体来自于社会的不同阶层,拥有各自相异的社会身份,各有职业、各营生计,其侠行并非别有目的,全因侠客们喜爱行侠、甘愿行侠、是一种“具有特殊气质的社会人群”[3]。刘若愚的定义是灵活的,适用范围极广,这种界定从侠客的共同心态出发,涵盖古今、贯通一气,把侠客从“职业”和“身份”的划分中抽离出来,原本狭隘的侠客群体因而变得丰满,大大延长了侠客在古代社会存在的时间。彭卫先生也在著作中表达了相似的观点:

[侠客]是一个庞杂的群体,他们有不同职业,有不同社会身份。这个群体的外延和内涵虽有确定性,却较为模糊……固然不是个人行为,具有集团性质。[4]

可知,侠客之“内涵”即侠客共有“以气勇武功张于天下”的所谓“侠客气概”,而“外延”则是“信守诺言、救人困厄、藏匿亡命,结交宾客并且慷慨疏财”的“行为样态”,有以上行为之一或多者便可称侠客,即使身负其他斑斑劣迹、为人不齿,有时也可以冠之以侠名。

如今,有关侠客史的成果不胜枚举,观其大略,以“游侠”为着力点的研究最为突出。“游侠”的研究,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迎来了井喷,较有代表性的如汪涌豪所著《中国游侠史》号称“第一部比较完整的中国游侠史专著”,他将所有类型的侠客全部归结为“游侠”一个类别之中,横向与纵向、叙述与分析相结合,系统考查了游侠的社会关系、行事方式、个性特征。再如陈山《中国武侠史》、刘若愚《中国之侠》,也都将“游侠”概念放大,作为侠客群体的主体甚至别称。按照时代阶段撰写“侠客之通史”,如“古代侠”、“近代侠”等概念的提出,或将“刺客”、“豪侠”、“少侠”、“剑侠”等概念对应朝代,统率在“游侠”的大框架下,都是这种分类方式的体现。这样的划分方式有其合理性,于“游侠”横行的先秦两汉着墨最多,可将一个中长时段内侠客最耀眼的身份特质、最明显的发展趋势展现出来。但是,这种方法不免存在简单和片面之处——我们不能忽视在诸时段之间不同侠客类型生成的萌芽形象和雏形姿态,也不能断然不顾某种侠客在陶铸其形象特征之始终,与异种侠客的相互交通和融合。没有一种类型的侠客是可以“一蹴而就”的。“游侠”注定只能是侠客大群体中的较引人注目的一种,如果带着“游侠”的有色眼镜去观察形形色色、特质各异的侠客们,“谈侠必游”,则必将流于生硬,缺乏侠客史总体应有的连续性和有机性,头尾难顾,不能保证对侠客的客观评价和这一群体的真实再现。①

“三败羞颜一日洗,千秋侠客首称曹”。[5]自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将曹沫列于传首、作为传主,勇武过人的曹沫有了“侠客之祖”、“刺客之祖”②的美誉。曹沫大劫盟的事迹传唱千古,被历代文人、史家借来抒发己意,而曹沫于历史上的真实形象,曹沫、曹刿是否为一人等问题,更是史家们关注的焦点。如:李零《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人——为读者释疑,兼谈兵法与刺客的关系》自史实、音韵、训诂等方面力证二者同人,李纪祥《柯之盟与曹沫》探讨曹沫形象同“王霸叙事”之间的微妙联系,以及马昕《<史记·曹沫传>史源分析与事迹考实》理顺有关曹沫的事迹和史事出处等。随着上博简《曹沫之陈》的发现与解读,在解决传世文献疑难问题的同时,围绕曹沫生发出更多新的讨论,其中,以王青《上博简<曹沫之陈>研究》及其《古代语文体的起源与发展——上博简<曹沫之陈>篇题的启示》、《从口述史到文本传记——以曹刿、曹沫为考察对象》等文章最有启发意义。

曹沫所处的时期,士阶层正处于顾颉刚所云“文者谓之儒,武者谓之侠”[6]的大转变,文武分途并非“瞬发瞬至”,侠客群体在此时仅仅是初步形成,士崇文的“大传统”和崇武的“小传统”逐渐明朗却将分未分,侠客正处在它的幼年期,侠客的价值取向、行为样态,皆正待发育。而曹沫正是古武士向侠客转化的一个鲜明例子,先秦侠风的塑造即发轫于他。将曹沫回归至侠客史的脉络之中,更能从曹沫形象之复杂、事迹之扑朔、身份之多样,剖析出曹沫于侠客史“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与对先秦侠风历史书写的典范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和考察曹沫形象,将曹沫置于侠客史的发展进程中,以其为典例,勾勒、还原侠风大昌的前夜,尚处于幼年期、雏形阶段的侠客群体之轮廓与面貌,寻绎以曹沫为首的春秋诸侠于塑造先秦侠风的重要意义,以及春秋时期“国士”是否蕴藏着向成熟侠客群体过渡的可能性。

曹沫是见于正史的第一位侠客,《史记·刺客列传》载“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7]之事: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曹沫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8]

曹沫作为鲁将,公然劫持一国之主,单人只剑,就使“三战之所亡,一朝而复之”[9],此番“违背礼教”、“以下犯上”的“壮举”可谓前所未有。古来订盟一贯遵循“信近于义,言可复也”的准则,曹沫以挟持的手段背弃会盟的既定计划,锋芒毕露、不加掩饰,完全打破了其时“以礼服人”的普遍认知,甫一发生,便“天下震动,诸侯惊骇,威加吴越”。史迁在对曹沫的描写上着力渲染其勇不可当、“一剑能当百万师”的威武气概,将曹沫活脱脱地描写成一个独步登坛、以剑劫盟的刺客,一个视外交礼仪、尊卑上下如无物,全凭意气和一腔热血行事的武人。

曹沫劫盟之事广见于诸史料中,其记载之事迹皆相似。[10]分析劫盟一事,曹沫劫盟的一系列动机足以使我们确信他是侠客群体中的一员:其一,《墨子》云:“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侠客没有将自己的肉体生命放在第一位,大多数侠客都有“一剑轻死生”的情结,甘愿杀伤自己以成事。《汉纪》言侠“立气势、作威福”,是说侠客在处事方法上,迥异于遵从理性的儒家文人群体,大多凭一腔热血、一身意气,迎难而上,是浪漫的、感性的,超越了“生命的虚无感、不安感、有限感”束缚,此即林镇国所言“以情意的激力透过死亡的方式”、“朝向死亡的自由”[11]之意。曹沫一人一剑、登坛劫持桓公,这在齐强鲁弱、彼尊我卑的大势下,是任谁都不敢去做的,偏偏曹沫一身是胆,为人之所不敢为,绝非单单一个“勇”字可以言说。此类侠客共有的重义轻生、忠勇气概,借李贽所言,亦可称为“侠忠”:

忠臣侠忠,则扶颠持危,九死不悔;志士侠义,则临难自奋,之死靡它。[12]

庄公“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的重用之恩、齐鲁两国的兴衰消长……这一切助长了曹沫拔剑之“意气”和“以气勇武功张于天下”的强烈意愿,促使曹沫置生死于度外。“侠忠”喷薄而发,上演一出“士人之怒”的大戏。

其二,《战国策·齐策六》有言:

曹沫为鲁君将,三战三北而丧地千里。使曹子之足不离阵,计不顾后,出必死而不生,则不免为败军擒将。[13]

曹沫三战皆墨,身为败军之将,经历了个人荣誉的丧失和国家利益之受损,曹沫的自尊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作为侠客,这样的结局是曹沫所不能容许的。叔孙豹曾有“三不朽”之论(立德、立功、立言),以勇力见长的侠客们,后世常被称作“德之贼也”,又因缺乏支持其群体的学派、学术基础,“立德”、“立言”遥不可及,所以“立功”成了他们最大的追求,可以说,每个侠客在其一生中,都时刻准备着完成一件惊天动地的伟业,将个人价值的实现、个人尊严的发扬置于一切之上,对“名高于世”的渴望超过了对生命的重视。司马迁于《刺客列传》末尾评论道:“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同样肯定了求名心理,对以曹沫劫盟为代表的侠客行为具有推动作用。

曹沫的“刺客”形象被广为传颂,时人多引之以成己论,如“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14]、“曹沫奋三尺之剑,一军不能当”,夸赞其勇冠三军、勇力过人。然而,曹沫虽为鲁将,又行刺杀之事,却绝非一个独任武力的武夫。“曹刿同曹沫是一人”的观点,李零、谢祥皓诸先生的文章中已经予以定论,加之对上博简《曹沫之陈》的解读,更能证之确凿③。这为我们全面把握曹沫形象打开了一个缺口。《国语·鲁语上》载曹刿(沫)谏庄公观社一事:

庄公如齐观社,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正民也。是故先王制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终则讲于会,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训上下之则,制采用之节,其间无由荒怠。夫齐弃太公之法而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之,非故业也,何以训民?土发而社,助时也。收捃而蒸,纳要也。今齐社而往观旅,非先王之训也。天子祀上帝,诸侯会之受命焉。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臣不闻诸侯相会祀也,祀又不法。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公不听,遂如齐。

这里的曹沫一改劫盟时的蛮勇,成了可以进言国君且通晓言辞的一名“官员”。在这些言语中,可以看出曹沫颇精通礼制,且重视上下之序,明晰君王守礼刑民之理,不因礼崩乐坏、诸礼见废而得过且过。对于不符鲁君身份、僭越礼法、易为人留下口实的观社一事,出于责任感,曹沫予以委婉而富有条理的劝解,从“鲁国守礼、齐国非礼、君举必书”几个层次陈说利害,可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语言顺畅、简练而意旨宏大,浑不似柯之盟上那个说出“城坏压境,君不图与”[15]、虽“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却杀气腾腾、饱受争议的剑客。

与“刺客”形象大相径庭、更广为人知的,则是曹沫在长勺之战的“谋士”、“智将”面目。战前曹沫问战于庄公,希望在治军治国的大问题上与庄公达成一致,颇有些“良禽择木而栖”,考验庄公,确定自己是否“可以一战”的意味。

《国语·鲁语上》载:

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公曰:“余不爱衣食于民,不爱牲玉于神。”对曰:“夫惠本而后民归之志,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若布德于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动不违时,财不过用,财用不匮,莫不能使共祀,是以用民无不听,求福无不丰,今将惠以小赐,祀以独恭,小赐不成,独恭不优,不成民不归也,不优神弗福也,将何以战?夫民求不匮于财,而神求优裕于享者也,故不可以不本”公曰:“余听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断之。”对曰:“是可以矣。知夫,苟中心图民智,虽弗及,必将至焉。”[16]

此事《左传》亦有记载。曹沫认为,无论是分于人的“衣食所安”④,还是祀于神的“牺牲玉帛”,都不可能真正惠泽全体,只能算作“小赐”、“独恭”。他强调自有周以来的朴素“民本”观念,阐发“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的重民思想,深刻认识到民众齐心、“民听”、“民归”对于左右战事成败的重大作用。最终引导庄公由表及里,得出“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的论断,并评价“忠之属也”,即中正不偏、大公无私。通过两人一系列的对话不难看出,曹沫是“忠于民”思想的继承者,从根本处论证“何以战”,将“民不和,神不享矣”[17]的观念和盘托出,反映了曹沫作为鲁国将领遵从古道的一面。

通观两则材料,我们很难将这个守礼爱民、温柔敦厚的曹沫同彼时“挺剑而起”、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武夫联系起来。而对于古礼的坚守和以“民本”为治军先决条件的思想,在上博简《曹沫之陈》中也屡见不鲜。庄公造大钟以壮己国声威,曹沫通过对比鲁国疆土的丧失以及钟型的巨大,劝谏鲁庄公不要僭越礼制。通过说明先圣尧、舜以及周先祖崇俭重德的事例,向鲁庄公展现出德行的重要,指出一味追求身份尊贵以及外在华美并不足取。复提议庄公应该“不昼寝,不饮酒,不听乐,居不亵文,食不贰滋……兼爱万民”来奋发图强、从自身做起,强大国力,由此将守礼、爱民自然联系起来。简文谈及“和民”以治军:

使人,不亲则不庸,不和则不辑,不(义)则不服......君毋惮自劳,以观上下之情伪;匹夫寡妇之狱讼,君必身听之。有知不足,无所不中,则民亲之……毋嬖于便嬖,毋长于父兄,赏均听中,则民和之......绅功尚贤。能治百人,使长百人;能治三军,思率。受又智,舍又能,则民宜之。[18]

曹沫劝诫君主亲自断狱,明辨情伪,使百姓亲服,不过分宠信近臣,重视长幼次序,陟罚臧否公正均等,使百姓和睦,根据功劳以及贤能任命,让百姓自愿受用,最终达到“能治三军”的目的。简文中体现出曹沫“人本”的治军手段,正是古代“以礼为固,以仁为胜”军事思想的最好写照。

然而,曹沫身为侠客,并非纯然一守古者。

上文我们已就曹沫公然以下犯上、凭剑劫盟的事迹进行了分析,在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存在于曹沫的侠客因子战胜了根植内心的等级、礼法约束,以暴力挟持撕毁盟约,强行夺回“三战所亡之地”。曹沫劫盟开启了先秦刺杀行为的先河,此后多有暗自受赇、“行剑攻杀”之事,至战国群雄争霸时期,更“以意气相尚,一意孤行,能为人所不敢为,世竞慕之”,效法曹沫为侠者蔚然成风,时人曾借寓言评价此种风气:

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19]

“庶人之剑”,血溅五步,只做杀伤性命、以命相搏的工具。与之相比,曹沫绝非“无所用于国事”,他不仅在刺杀一事上首开先例,更于运筹帷幄、两军对垒间,巧施计策,不落窠臼,后发制人,以“一鼓作气”之计大败齐军,将“一鼓皆振,二鼓操进,三鼓为战形”[20]的军制尽数作古,使长勺之战成为历来兵家用计参考的经典案例。孔疏言“设权谲变,诈以胜敌者,谓若长勺之役”,即是说曹沫不守古制、以诈取胜,《管子·大匡》则评价道:“曹刿之为人也,坚强以忌,不可以约取也。”甚至管仲本人不留颜面地说道:“曹刿,贼也。”可见,曹沫“兵以诈立”新型军事思想对于古军礼“正大不诈”的冲击,在当时人看来是极为震撼的,都以为“胜之不武”。

既守礼又悖礼,既善礼法政事又能披坚执锐,既循臣道又有自己的“独立意识”,曹沫的形象无疑是复杂的,这同他所在的时代有着很大的联系。曹沫之离经叛道,身份多样,在于他身处古武士向成熟之“士”阶层转化、文士同侠客相分离的过渡阶段,曹沫本身属于士阶层,虽不是一个成熟的士(即文士),但总结上文所述,可以确定他是一个初具雏形的、多重身份和性格因子混杂的侠客。曹沫何以称士?许慎《说文解字》解释:“士,事也”,段玉裁注:“凡能事其事者,称士。”则“士”较早专指拥有特殊技能并有专职的一类群体。冯友兰于《原儒墨》中亦持此见:“士之本义,似是有才能者之通称。”[21]而作为“鲁将”的曹沫,也确实身负一定的技能,无论是“举剑奋起”的“勇”,还是“运筹帷幄”的“智”,曹沫都可以为自己在“士”阶层里谋求一席之地。

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士”阶层在很长的时段内都是指“古武士”阶层。这个阶层在极长的时间内,接受“以六艺教之”的精英教育,走的是“以文润武”、“文武兼修”⑤的路子,他们通晓政令、长于言辞、熟悉礼乐,也善于弓马、懂得引车、可供征战,用一身本事侍奉国君,参政与参战即是他们首要的职能。关于古武士的来源,吕思勉《秦汉史》曾言:“士即战士,平时肆力于耕耘,有时则执干戈以卫社稷者。”盖这一类“士”是以平日致力农事、“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的“国人”为基础的,即居住在城郭内、同贵族保存着某种政治、经济关系的人民为主的、一种介乎平民与贵族之间的“中间阶层”。

对这种高低阶层的互动,顾炎武《日知录·士何事》中谈到:

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于管子。三代之时,民之秀者乃收之乡序,升至司徒而谓之士......春秋以后,游士日多......而战国之君遂以士为轻重,文者为儒,武者为侠。[22]

“士”阶层为保有充足的活力、足够的数量,积极吸收国人中出类拔萃者,成就这些依凭“一技之长”、听从君命的“有职之人”,不断完成自身的新陈代谢。步入上层的古武士接受礼仪、政事的相关学习,秉持“有武事者,必有文备”[23]的原则,不使任何一面有所偏颇。再观曹沫,他不单有面见鲁君的资格,在开战前更声言“肉食者鄙,不能远谋”⑥,同食肉的上层贵族划清界限,其进身鲁国朝廷,根本原因便是身怀特长,能“以勇力事庄公”,又在治国理政上有自己独到的见地。学者宋丽惠曾质疑春秋时士人不能带兵,而曹沫在《公羊传》等文献中被称作“曹子”,可见其地位尊贵,品秩似已臻大夫,较士仍高一级。至此曹沫终于摆脱寒士的旧身份,正式拥有了“为鲁将”的资格。[24]

曹沫在得到庄公的认可后,凭借着自身的过硬本领,昂扬步入朝堂和军事舞台,同“肉食者”分庭抗礼,做出了他们所无法做出的贡献。通过个人能力对政治局势和战争走向施加影响,从一介士人陡然爵禄加身,彰显超乎时代的独立自负姿态。这种姿态更体现在,虽然曹沫不同于《汉纪》所云“色取仁以合时好、连党类以树虚誉,以为权利”的“游行”之徒,但庄公对曹沫的招徕,无疑带有战国启兴的“门客”式的色彩。求贤若渴的庄公意欲将抱有“合则留,不合则去”态度的曹沫招致麾下,只有君臣双方在治军、治国的大方向上互相达成认同,曹沫才肯为国君效力。作为“流动的社会资源”,[25]曹沫之于能力的自信和国事的参与度,是注重培养自身修为、唯君是从的古武士不曾有的。士人的“主体意识”在曹沫身上灿然生发,他走出了古武士业已僵硬的从下到上的效忠模式,形成了士人个体主动选择的倾向,在继承某些传统思维的同时,把自己同西周以来的“职事者”截然两分,向“士”阶层的最终成熟迈出了有力的一步。曹沫的存在说明了:迥异于古武士的士人新风尚自春秋初年便已显露端倪,并最终成为战国“三游”⑦的直接来源,曹沫正处在一个士阶层整体转变、内部逐渐分化的历史时期,他代表着一种新旧时代、新旧观念的碰撞和过渡。

与此同时,伴随着新士风逐渐形成的,是古武士文武两面的逐渐分途,在通向成熟侠客群体的道路上,古武士中出现了名为“国士”的具有侠客特质的过渡形态。所谓“国士”即“在国中战斗之士”,是由统治者从武士中专门精挑细选出的一部分勇士,不同于古武士军政皆学的培养模式,“国士”的培养纯任武教,带有极强的目的性,相应地,他们的功能比较单一,多只能驰骋于战场之上而无缘朝堂参政。

关于“国士”的操练方法,《管子·七法》有云:

春秋角试,以练精锐为右……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故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当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敢禁圉。[26]

国君在春秋两季召集各地武士进行集体训练,讲武练武,辅以竞技,选拔出武力卓然的勇士供其驱驰,此一练士法已经基本摆脱了古武士文武兼修的训练套路,“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原则被抛弃,经此法培养出来的“国士”们动如雷电、勇不可挡,却很难看出在谋政、治军上特别的才干,反映出文武两类气质、文武两种职守分道扬镳的趋势。

随着诸侯争霸日益激烈,战事从有限性打击向杀伤有生力量的过渡,“兵农合一”式的“族兵制”已经很难适应战争规模扩大、战争时间延长所带来的对军士数量和质量的双重需求,为了提高兵士素质,保证兵士在更为艰难的战争中拥有充足的战斗力,“国”同“野”的界限逐渐消弭,以才干为先的普遍征兵法成为主流,隶属于国君及公卿大夫的常备军应运而生,形成了族兵同“私属”⑧并存的局面。而所谓的“国士”即属于常备军中最为精锐的力量。这些从“国”、“野”选出的“拳勇肱骨之力秀出于众者”,经过严酷的测试和训练,有幸成为“国士”后,他们便正式离开农田,不事生产、专任战事,由国家“复其户、利其田宅”、“先养材士,为异舍”[27],流动为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武士阶层。

“国士”的形成助长了以勇武为主的侠客之风,优厚的条件固然是平民习武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更主要的,则是“平民既成为战斗之主力,于是尚武好勇之风遂传播于平民”[28],侠客共有的“好武”气概开始深植人心,侠客共同的“行为样态”因为“国士”的产生而有所参照。更甚者,彼时居民组织和军队编制是同构的,军队中划分士卒的单位常用来编整民众,以国都附近的“郡”、“邑”最为明显,这种具有浓厚的养武色彩的组织结构称为“武士组织”。李零《中国古代居民组织的两大类型及其不同来源》称:[29]

武士组织是由氏族残余变形而来,其治下居民的地位略高于边远地区的平民。士大多从这些居民中产生。

这种结构层次分明,利于管理,方便“众其国善射御之士”[30]、进行军事训练和选拔,于是逐渐推广开来,替代了广泛存在于偏远地方的井田制编制,使“什伍亦即士伍……为军人之称”[31],“以兵法治民”。“国士”群体遂以此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一时间,“国士”之属在许多国家生根发芽,各国纷纷训练精锐,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十问》载:

练我死士,二者延阵张翼,一者材士练兵,期其中极。

“国士”或怀必杀之心冲锋陷阵,做正面进攻,成为一特殊兵种,或抱必死之志擒贼擒王,在暗处刺杀,为主人服务,可谓集死士与刺客两种身份于一身。无论“国士”以何种面目出现,其对此后侠客的借鉴意义都是极大,尤其是作为“刺客”的、游走于暗处的“国士”们,基本已经具备了侠客的诸多特征。

“国士”应用于战争中的案例不胜枚举,较为典型的,如《左传·成公十六年》载晋楚鄢陵之战,晋军将领深患楚方“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32],不敢贸然应战;又《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载越军“国士”从越女、陈音分别学习击剑、弓箭两种技能以备战事,“乃命五校之队长、高才习之,以教军士。当此之时皆称越女之剑”、“陈音教士习射于北郊之外,三月,军士皆能用弓弩之巧”,习有所成后皆称精锐;更甚者,齐桓公麾下国士云集,人称“君有此教士三万人,以横行天下”[33],数目已经极大。

曹沫同“国士”有没有关联?《史记·曹沫传》开篇即强调,曹沫有“勇力”,又是可以带兵打仗的将领,以其骁勇和军事技能受到上层的青睐,《战国策》更多次提到“曹刿之勇”,将曹沫塑造为一个武力超凡的刺侠。司马迁作《史记》时,虽然有为宣传侠客大义、抒发内心对侠客的呼唤和倾慕侠客的主观情感,着墨描写曹沫之勇,全然将曹沫之“智”、之“仁”抛在一边,读来有偏激之嫌。但是,曹沫陡然自寒士晋升武将,又凭藉长勺一役声名远扬,作为一个“扶大厦之将倾”的将领,必然有“勇”作为其必然具备的素质。另外,出于战事的急迫性,鲁国挑选将领必首重果决及在士兵中之威严,来保证战斗时的执行力,不会只考虑“智”、“文”的一面,曹沫“有勇”绝非空虚来风。可以推测,作为“国人”的曹沫正是通过“武士组织”的养勇习气,加之鲁国尊崇古道与曹沫文武皆学的个人取向,获得了作为“鲁将”的大部分素质、能力,在任用曹沫为鲁将的一系列环节中,由于“国士”之风大行其道,庄公很有可能参考了“国士”的选拔标准,从侧面或正面考查并承认了曹沫的“勇力”。在这样的择人标准下,被很多人看作“不合常理”的“曹沫大劫盟”,便说得通了。

当然,作为“国士”的曹沫,不是一个简单的武夫,他对政事和军事的觉悟是超人的,虽具有万夫莫当之勇,却认为武力不能解决一切、强梁者必受其害。《曹沫之陈》简文载:

三代之陈皆存,或以克,或以亡。

曹沫精熟于三代阵法,而正因为对兵法的了解和掌握,才深切明白只用武力不能达到百战百胜、天下咸服的效果,故他始终大力提倡陈述“德礼养兵”的军事思想。据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曹沫很可能本就是一个以勇著称的、以“国士”标准选拔出的军士,他既带有古武士尊礼事君、文武双全的特点,更重要的,他又随时代变迁而自我改变,是一个以“勇力”成名,辅以智慧补武夫愚拙的人。

如果说作为“国士”的曹沫尚不完全具备成熟侠客的行事动机、行为样态、价值取向和性格特质,仅仅是初步勾勒出侠客群体面貌的轮廓,那么同为“国士”的春秋诸侠,就承担起了效法曹沫、张大“节义”,并真正构建侠客“武毅不挠”的精神特质、“以救时难”行为模式之任务。最先继此风气的,是同曹沫时代相近的齐人北郭骚,史载北郭骚力陈晏婴清白一事:

齐有北郭骚者,结罘罔、捆蒲苇、织履,以养其母,犹不足,踵门见晏子曰:“窃说先生之义,愿乞所以养母者。”晏子使人分仓粟府金而遗之,辞金受粟。

有间,晏子见疑于景公,出奔。过北郭骚之门而辞。北郭骚沐浴而见晏子,曰:“夫子将焉适?”晏子曰:“见疑于齐君,将出奔。”北郭骚曰:“夫子勉之矣!”晏子上车,太息而叹曰:“婴之亡,岂不宜哉?亦不知士甚矣!”

晏子行,北郭子召其友而告之曰:“吾说晏子之义,而尝乞所以养母者焉。吾闻之:养及亲者,身伉其难。今晏子见疑,吾将以身死白之。”著衣冠,令其友操剑、奉笥而从,造于君庭,求复者曰:“晏子,天下之贤者也。今去齐国,齐必侵矣。方见国之必侵,不若死,请以头托,白晏子也。”因谓友曰:“盛吾头于笥中,奉以托。”退而自刎。其友因奉托而谓复者曰:“此北郭子为国故死,吾将为北郭子死。”又退而自刎。[34]

北郭骚被其友唤作“北郭子”,可见北郭骚虽曾经生活穷困,凭藉晏婴的帮助和提携,也已经得到了较高的地位。晏婴之于北郭骚,既有协助赡养老母之恩,又有收留提拔之情,且晏子作为智囊,在齐国地位举足轻重,一旦出走将使齐国陷入良才空虚、受人指摘、遭人围攻的窘境,于公于私,北郭骚为晏婴辩白都责无旁贷。他先佯装拒绝晏婴的托付,实则“羞伐其德”,不加迟疑地在国君面前付出生命担保晏子清白,友人也受其感染,慷慨赴死。同样操剑面君,北郭骚较曹沫更为激进,为使国君与晏子冰释前嫌,不待景公质问,视己命如毫毛,以生命为代价打消了景公的顾虑。作为“国士”,北郭骚视死如归,既效忠景公,又为晏婴出力,是战国以来豢养游侠、门客“报恩”之风的先声,他对待生命的态度和“己诺必诚”的行事准则,秉承了曹沫劫盟、一往无前的侠者气概,更是对曹沫国难之动机的直接演绎。

除北郭骚以死相谏外,另一位“国士”、楚国宗室鬻拳“胁君兵谏”之事也可圈可点,《左传·庄公十九年》载:

初,鬻拳强谏楚子,楚子弗从,临之以兵,惧而从之。鬻拳曰:“吾惧君以皇。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为大阍,谓之大伯,使其后掌之。

君子曰:“鬻拳可谓爱君矣,谏以自纳于刑,刑犹不忘纳君于善。”[35]

鬻拳以剑逼迫楚王发兵,意气淋漓,跃然纸上,与曹沫劫盟如出一辙,都是违背礼法、强犯君颜,通过施加暴力干预国事。但是两者所不同的是,曹沫谏鲁庄公以礼,在情势紧急的时候才对他国国君进行威逼,而鬻拳对于本国国君又是“强谏”、又是“临之以兵”,全然不顾大小尊卑之别、事君谏议之礼,多少有些逞勇少谋、不知回旋,以致侠客到后来,本“不得已而为之”的“以剑胁君”被推向极端,逐渐演化为如朱亥、专诸取人性命、谋求政治利益的血腥手段。但作为“国士”,鬻拳同样不惜自残身体,以自刖的方式向国君赎罪,证明自己的“爱君之心”,可见在鬻拳的价值观中,辅佐国君的“忠”、取信国君的“诚”比身体更值得珍视。侠客的价值取向,发展至鬻拳,已经开始形成定式,好勇的侠客特质、为义的行为动机、超越肉体的价值追求,逐渐被更多为侠者普遍认可并仿效。

曹沫开启了“国士”行刺行为的先例,而“国士”向成熟侠客群体发展的过程中,职业刺客的正式出现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36],隶属于“私门”的刺客由部分“私属”的国士分化而来,他们赋予了“国士”更为丰富的价值选择和道德特质。更为重要的是,刺杀行为的职业化深刻了“国士”对义利之辨、权力倾轧和世道变化的认知,为“国士”向成熟侠客的最终转变奠定了思想上的基础。关于职业刺客的记载,最早为鉏麑触槐一事:

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37]

鉏麑为晋君“私属”,受托除去权倾朝野的大臣赵盾,起先因赏赐和君臣从仆关系答应行刺,在目睹赵盾为人“慎独”、心怀“恭敬”之后,料定他绝非大奸大恶、贪婪权力之辈,于仁于义,都不该死,鉏麑内心激荡着“不辱使命”同不杀“仁人”的斗争,最终他站在了他认为的道义一边,然而身为臣下,背弃君命是无信、不忠之举,无颜复命,加上些许“求名心理”的推动,遂最终触槐自杀。《抱朴子·审举》言:“上自槐棘,降逮皂隶,论道经国,莫不任职”,赵盾家种槐树,寓意以治国为己任,作“论道经国”之才,鉏麑触槐树而死,既是对赵盾“忠”、“敬”由衷肯定,又是为自己不甘愚忠做最后的“赎罪”。鉏麑的自杀同北郭骚相似,都属于“负疚型自杀”[38],在面对集体义务(事君)同个人道德观的矛盾时,他们都选择抛弃约束和要求,遵循“义之与比”的准则,事了之后,成全大义再殉身谢罪。稍有不同的是,鉏麑的自杀,伴随着的是义利两种不同取向的纠缠和斗争,鉏麑虽身为刺客,但“国士”出身的他不只是一个助人杀伐的冰冷工具,谋杀贤良获得好处,“君子亦有所不取也”。追溯起来,“国士”直承古武士“六艺之教”,在不断转变的过程中,古武士“有节”、“崇德”的品质并未随时移世易而泯灭,单纯的死士、“桀杰”,保留了对现实政治和社会道德的关怀,他们比身居同时代的大多数人都要清楚世风变换所带来的道德问题、价值缺失。身份下移后的“国士”们不仅仅渴求个人存在意义的实现,在具体的活动中,他们有意或无意地通过自己的行为彰显业已失却的“古道”,倡言与这个时代相背离的价值取向,借种种看似过激、难以理解的行为呼唤“侠风”的降临。与此同时,“国士”们把以曹沫为最始、发扬于后世诸侠的侠客行为典范化,在内部开始形成仅属于侠客小群体的独立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独立精神同一任勇力的表现形式达成融合,并被奉为圭臬。鉏麑坦荡磊落,虽说不上是一个成功的刺杀者,但他的行为取向深刻地影响了其身后无数侠客,在利与义之间坚持自己的判断、恪守“国士”所具有的道德信条,真正的“侠风”就此呼之欲出,使后世除了那些追名求利、效力于“会任之家”的“私剑”之外,还能有如专诸⑨、聂政、豫让等真正“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39]的刺侠挺立于天地之间。

结语

春秋侠风,始于曹沫,在战国时期被发扬光大,刺侠之强悍、游侠之智勇、公卿豪侠之气度,不同种侠客在这个纷繁揉错的时代交相辉映、相互激荡,昭示着行侠之风和侠客群体日臻成熟。曹沫作为行侠风气的首倡者,以其丰富的性格特质、多重的角色身份、看似矛盾实则互为补充的个人事迹,展现了春秋初期,在士风变革、文武两类特质分道扬镳的大背景下,“国士”群体对于塑造侠客行为样态和价值趋向的重要作用。曹沫的侠行具有极强的示范性作用,开启了先秦侠风历史书写的进程。后来的“国士”们在效法曹沫的过程中,不再唯上命是从、不再将自己视作夺人性命的工具,高歌猛进、迸发而出的主体精神对“忠”、“勇”等旧有观念作出新的发挥,在他们内部,形成只能为侠客群体所理解的价值观念,由此,曹沫的一系列特质,涵化为侠客群体所必备的属性,曹沫也成为了侠客史上最具开拓意义的人物之一。

“国士”是成熟侠客形成的一块土壤。曹沫所处的时代,“天子微弱,诸侯力政”,生灭不已的诸侯争霸在整个春秋时期愈演愈烈。吕思勉言:“诸侯大夫,亡国败家相随属,又或淫侈不恤士,士遂流离失职”[40],本是“私属”的“国士”大多褪去光环,或因迫于战乱及政治斗争而出走他国,或因效忠对象身死或受囚而不能献力,遂同专任文事外交的“游士”一并下移至草莽江湖、待价而沽。这种“士之失位”的局面不仅把曹沫为宗的侠客气概洒向民间,也于战国成就了一个个轰轰烈烈的刺客、游侠,和他们决绝刚烈的侠事掌故。一时间,“为人臣者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41],乃至“鸡鸣狗盗,无不宾礼”[42],侠客之风从此大开,“国士”也完成了其在侠客史上承前启后的历史任务。

仍需赘述的是,侠客群体在失去了古武士“以文润武”、“以礼节之”,“国士”“贵武勇而贱得利”[43]的传统后,后世很多所谓“侠客”追随“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世风,发生了“异化”的现象,“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而鲜衣凶服被恺扦持刀兵者”[44]不绝如缕,很多侠客无原则地为他人卖命、依仗武力和强势追名逐利、据有一方,鱼肉乡里,甚至由侠入仕并参与政府“以侠治侠”的整治活动,经历汉代数次打压之后,已经失却了继曹沫而来的侠客面貌,以至于《后汉书》不再为游侠单独列传。史家们普遍认为侠客群体变得飘忽不定、不再成群而聚,成为一实体,或者说,侠客们更多的是以一股“精神特质”存在于社会中,在这种精神特质的基础上,或被后来人继续模仿,或供人们表达“英雄崇拜”、借浪漫的笔调发明“侠客”,创造出属于侠客的“迷思”[45]。

这种“精神特质”,是侠客在“身殒”之后仍存的“灵魂”,是以曹沫为首的侠客们所共有的,它足令人心驰神往。史家回忆道:

或志刚金石,而克扞于强御。或意严冬霜,而甘心于小谅。亦有结朋协好,幽明共心;蹈义陵险,死生等节。虽事非通圆,良其风轨有足怀者……[46]

不畏艰险、不拘小节、不背大义、不惜身死,这无疑都是曹沫最先赋予侠客、打进侠客骨血里的侠客气概。纵使侠客饱受历史的风尘,辨不清原来的模样,这种精神品格还依旧在被传唱着、歌颂着,千百年来,从未间断。李德裕《豪侠论》云:“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或许,这就是曹沫身为侠客最值得玩味、之于侠客史最具深刻意义之处吧!

[注释]

①关于“游侠”的定义,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韩非子》系统以及《史记》系统的相关论说。《显学》篇云游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类者也”,《五蠹》篇云“群侠以私剑养”、“法之所非”,《八说》云:“弃官宠交谓之有侠”,总而言之,韩非将不事生产、效忠私家之门、喜爱交结豪客的个人武力称为“游侠”,较真实地反映了游侠的真实面貌。司马迁于《游侠列传》中“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戹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诸言,深刻阐释了游侠的精神信仰,同墨子“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基本相同。以“游侠”代“侠客”,固然“游侠”在一定意义上可以代表侠客群体的突出特点,但是仍然不能展现其全貌。如曹沫“为鲁将”,效力于公侯之门,并非是同“显性力量”决然不两立的“隐性力量”;又如汉代大肆膨胀的“豪侠”以及“少以侠气闻,数与诸公子飞鹰走狗”(《后汉书·袁术传》)的少年侠客,其为侠动机与游侠标榜的“损己利人”毫不相干。“游侠”群体上承接古代武士的道德观念和武艺技能,下开侠客异化之风,谈“游侠”则必须有所限定,做到具体、严谨。

②曹沫被列入《史记·刺客列传》,是司马迁“先秦少侠、刺客非侠”观点以及儒家著史观念的体现。然笔者认为,司马迁于《游侠列传》外别列《刺客列传》,或有暗将“靡得而闻之”的“古布衣之侠”另列一传,以分别先秦、汉初两个不同时期侠客之意味。其后,唐初《艺文类聚》承认刺客聂政为侠,北宋《册府元龟·总录部·任侠》则罗列曹沫、聂政、侯威、朱亥、荆柯、高渐离诸人为侠,皆不怀疑曹沫的侠客身份。

③关于曹沫曹刿是否为一人的问题现今基本已有定论,李零《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人——为读者释疑、兼谈兵法与刺客的关系》一文从音韵学以及对曹刿、曹沫名下所做的事件进行论证,判断出其确为一人,将曹刿、曹沫的各种身份联系起来,是目前学术界普遍承认的观点。此外,谢祥皓先生《曹刿、曹沫辨》(《齐鲁学刊》,1995.3)根据史书上有关曹沫事迹的记载并无矛盾之处,同时依据刿、沫两字声近而字异,进而也肯定曹沫是一名“货真价实”的政治家与军事家。

④鲁庄公此处分人“衣食所安”(即个人享用及战争所得),并非指全体民众,而是另有所指。《诗经》中《大雅·韓奕》篇云:“王錫韓侯:淑旗綏章,簟茀錯衡,玄袞赤舄,鉤膺鏤钖,鞹鞃淺幭,鞗革金厄。”反映了“衣食”的受分配者是具有一定等级和品阶的贵族,或在朝为官的臣子。

⑤余英时先生在《士与中国文化》一书中论及顾颉刚先生《武士与文士之蜕化》儒士之产生是因“渐趋内心修养”一观点时表达了否定的态度,在此笔者认为,如余英时先生言,文士武士皆需要内心修养(就武士而言,如《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载越处女言剑道:“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滕兔,追形逐影,光若彿彷,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又载陈音言正射之道:音曰:“臣闻正射之道,道众而微。古之圣人射,弩未发而前名其所中。臣未能如古之圣人,请悉其要。夫射之道,身若戴板,头若激卵,左蹉,右足横,左手若附枝,右手若抱儿,举弩望敌,翕心咽烟,与气俱发,得其和平,神定思去,去止分离,右手发机,左手不知,一身异教,岂况雄雌?此正射持弩之道也。”俱在一定程度上讲求内心境界的修炼),但我们需要承认的是,分化后的武士在内心修养方面不能构成严密且具有生命力的体系,而文士的修养功夫,溯其传统,正是在文武未分之时,通过文的方面进行“涵养”,达到以礼约束武的一面,“以文润武”,不至于专任勇力的一种方法。而分化之后的文士与武士,都走向了各自的极端,陷入“过犹不及”的尴尬,顾氏此说是可取的。

⑥此句杜注:“食肉之禄,谓在朝廷治其职事,就官食者也”,孔疏:“在官治事,官皆给事,大夫以上,食乃有肉。”

⑦语出荀悦《汉纪》:“世有三游,德之贼也:一曰游侠,二曰游说,三曰游行。”

⑧关于“私属”,黄朴民先生于《中国军事通史·春秋军事史》(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中曾有详细叙述:“所谓私属,是指卿大夫的私人武装力量……就范围而言,它仅属卿大夫系统……就成分而言,它不仅包含本族成员,而且也包括了其所辖地区的非本族成员。”在春秋中晚期,“私属”迅速发展,“人数激增、规模可观……如公元前487年,吴军伐鲁,兵抵泗上,鲁大夫微虎准备夜袭吴军,“私属徒七百人三踊于幕庭”……卿大夫的“私属”武装在国家武装体系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成为左右局势的重要力量甚至决定性力量……其更主要的职责是被用来从事各国内部卿族之间的兼并斗争。一定意义上说,“私属”即是“国士”在更大数量上的体现,双方虽有所区别(如效忠心理同小群体价值观念的区别),但在成分、演化过程及效力对象上基本一致。

⑨专诸之事,同样反映了春秋以来刺客的风貌,《史记·刺客列传》记载:“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可见专诸之于公子光,已经是“以义相交”的门客主从关系。但相较由“国士”转向刺客的趋势,专诸更多的是向“士”上移趋势的表现,故在此不做多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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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梅焕钧)

Historical Document on Knight Style in the Pre-Qin Period——Based on Cao Mo inShiji

SHAO Jian-shu1.2

(1. Shan Dong Hua Ying Screen Culture Ltd, Ji Nan, 250014;2. Historic Culture School, Qu Fu Normal University, Qu Fu, Shan Dong,273165)

InShiji'sAssassinatorProfile, Cao Mo was on the top of the list. As an initiator to carry on knight style, his image contained significance in pre-Qin perion. Cao Mo, with rich characteristics, multi roles and contradictory and complementary personality, has revealed chivalrous postur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Owning to him, the kunio group was formed and new model and value of knight style was performed at the same time, the perfect knight group in the War Period emerged.

the history of knight; Cao Mo image; kunio; knight style

2016-07-26

邵剑书(1995-),男,山东泗水人,山东华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文学编辑。

K825

A

1672-2590(2016)05-00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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