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在引领导向中的误区与原则
2016-02-13洪观楷
□洪观楷
(梅州日报社,广东 梅州 514000)
时评在引领导向中的误区与原则
□洪观楷
(梅州日报社,广东梅州514000)
摘要:时评作为评论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彰显媒体价值观、引领舆论导向的“重器”。在信息海量的互联网时代,时评由于主客观原因,存在偏信偏听、跟风炒作、回避问题等误区。作为党报,应当主动规避这些误区,自觉涵养媒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践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
关键词:时评党报新闻舆论核心价值观互联网
党报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而时评作为彰显媒体价值观、引领舆论导向的“重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48字”职责和使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无旁贷。在全媒体新时期,党报更应经营好时评栏目,自觉涵养媒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担当起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
时评写作存在的价值观误区
时评这一评论形式的兴旺,对于舆论宣传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与此同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走得太远,以至于不知为什么而出发”等情况也不时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偏信偏听,以讹传讹——互联网时代,信息获取渠道的多元化,给媒体采编带来很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不辨真假信口开河、以讹传讹恶意造谣者屡见不鲜。一些时评作者见风便是雨,没有加以考证,便顺手拈来评论一番,客观上对假新闻起到推波助澜的后果。如2015年4月6日,网曝“浙江环卫工被曝因拒拆迁被烧死”一事引发网民广泛关注。一些时评作者一看“环卫工”“拆迁”“烧死”等字眼,立马热血沸腾,紧跟着口水纷飞——《纵火烧屋的暴力拆迁当休矣》《环卫工拒拆迁被烧死,别用冷处理考验舆情》。然而,浙江仙居县调查却显示,未在送检的火灾检材中检测出助燃剂成分,也否认了“规划在火灾发生地新建停车场”的传闻【1】。类似这种对网帖内容不加考证便信马由缰地发表议论,最终被证实为假新闻的例子举不枚举。如人民网“求真”栏目和360新闻联合推出“每月十大假新闻盘点”、年度十大假新闻等。透过这些假新闻的舆情分析,背后皆能看到时评有意无意充当帮凶的影子。
跟风炒作,低俗媚俗——一些新闻从业者不讲政治家办报,只讲“眼球经济”,不惜低俗庸俗媚俗,跟风炒作所谓“新闻热点”,曲意迎合人们的不良嗜好,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取悦观众或者读者。比如对农民工观看脱衣舞表演、空巢老人购买充气娃娃、“老汉看黄碟”等沾“黄”话题,一些媒体表现得格外活跃,进行断章取义的碎片化解读,看似道貌岸然,实则内涵龌龊。如果说这些是较明显的低俗表现,那么,部分时评作者则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肆无忌惮地开展道德批判,这种媚俗表现则更有隐蔽性和欺骗性。他们利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焦虑浮躁心态,动辄对现行体制进行无情的挖苦和嘲弄,而罔顾我国的现实国情、社情、民情,以及各方正在不断改善的努力。这样做往往能赢得部分人的喝彩,但对于受众了解事实真相、洞悉背后逻辑,以及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有害无益。
回避问题,不痛不痒——对真问题有意无意的回避,不敢针砭时弊,不敢讲真话,空有时评的架构,却丧失了时评的精气神,无异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但唱响主旋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并不等同于回避问题、掩饰问题,而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回答问题、解决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2】
时评写作应坚守的基本原则
关于时评写作的原则,论点颇多,标准不一。笔者认为,考量时评写作存在的三大价值观误区,时评写作最应坚守以下两大基本原则。
全面客观,真实辩证——真实客观是新闻的生命,同样也是时评的生命。没有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阐述事实真相,评论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2015年5月1日曝光的“云南女导游嫌购物少骂游客不要脸”事件中,女导游对游客长达5分钟的辱骂,燃点了读者网友们的愤怒,网上对女导游骂声一片。时评作者们更是疯狂追逐该热点。有的作者直接喊话“恶导游必须‘拉黑’”,有的则将恶导游事件归咎于旅游监管部门的“潜规则”。刊载这类时评的不乏省、市权威党报。但随后,《京华时报》用一整版的篇幅对事件来龙去脉及导游群体的生存现状做了梳理,同时着重对当事人进行采访,当事人的回应——“不该骂人,但也很‘委屈’”成为各网络媒体转发的焦点【3】。时评作者们纷纷调转枪头,推出《导游不“委屈”游客才能少“受气”》《女导游骂游客的“委屈”谁来安慰?》。虽然事件中女导游骂人始终不对,但显然她也是受害者——随着事件逐渐露出全面客观的真相,时评作者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没有全面客观、真实辩证地反映事实、分析事实,最终自打嘴巴事小,错误引导舆论乃至伤害当事人事大。
人文关怀,责任担当——毋庸赘言,对普通百姓的人文关怀和责任担当是党报媒体一直以来所关注的,在此无需过多展开。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时评领域,官员、警察、城管、医生、校长等,均存在被“污名化”的现象。然而,他们并不当然是时评横眉侧目的对象。换言之,党报媒体对他们同样需要人文关怀和责任担当。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时评题材时,面对所谓的舆论热点事件,尤其是看起来特别“雷人”、超乎常理想象的事件中,首先要质问一番:事件来源可信吗?是否存在断章取义?当事人并不傻,为何言行如此雷人?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2013年10月14日,一则浙江省余姚“村书记背干部进灾民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事件由一网友曝出:“浙江余姚网友@哈桑其微博发布照片称,余姚三七市镇某领导下乡视察水灾,因穿高档鞋子,由年近六旬的村书记将其背进灾民家里。”包括地市党报在内的许多媒体刊发时评谴责该干部“耍官威”、脱离群众。观察这一舆论热点事件的内部逻辑,我们会看到:干部=官员→老村支书=弱势群体→老村支书背干部=官员欺凌弱势群体。然而,我们是否有再想深一层:该干部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村支书不是一般百姓,即便是一般百姓,至于卑躬曲膝被迫背干部吗?仅凭一张照片、几句话,就是“有图有真相”吗?
事后,该干部被免职。然而,就在大家欢庆又一次“舆论胜利”时,10月17日新华社的一篇《当事人回忆余姚“村书记背干部进灾民家”》的报道【4】,还原了事件的真相:该干部与村支书经常打交道,彼此很熟;背该干部是村支书自己主动提出的;该干部所穿是普通的老北京布鞋,而非高档皮鞋……
或许该干部没有考虑公共影响,没有及时拒绝“被背”,确实处理不恰当。但性质却并不像时评作者们所口诛笔伐的“耍官威”、脱离群众。作为时评作者、作为媒体编辑,都该反思,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否做到了应有的平等对待、明辨是非?■
注释:
【1】2015年4月6日新华网
【2】2016年2月20日《人民日报》第1版
【3】2015年5月4日《京华时报》第15版
【4】2013年10月17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