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中国传媒投融资领域模式创新与风险剖析*
2016-02-13□文|陈端
□文|陈 端
出版前沿
2015-2016中国传媒投融资领域模式创新与风险剖析*
□文|陈 端
在对2015-2016中国传媒发展与传媒投资内在逻辑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对2015年以来我国文化传媒领域的投融资模式创新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包括“上市公司+PE”及其衍生形态、新三板、众筹和“IP运营+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权溢价”一体化运作等,并着重对各类型投融资创新所潜藏的风险及评估防范措施作出了探讨。
传媒投融资 新三板 IP运营 股权投资
当前中国传媒产业正处于一场整体性的影响力格局重构进程之中,技术飞速变革,产业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历史阶段性特征,投资热点顺应整体格局变动和新兴增长点的出现动态迁移,投融资渠道和模式也伴随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发展不断创新。2015年以来,我国文化传媒产业在金融资本助力下获得了蓬勃发展,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不同融资平台为不同规模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传媒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发展路径选择,未来金融资本与传媒资源有机结合形成对产业全方位孵化支撑的态势可期。
然而,任何创新都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各种显隐风险和与监管政策的博弈,不同阶段、不同来源、不同属性的资本对资源流向、资源配置方式和使用途径有着不同的偏好,其在使用过程中引致的风险也有差别。唯有在厘清产业演进方向的基础上把握牵引传媒投资的内在逻辑,才能以符合当下阶段性国情特征的投融资模式创新把握机遇、捕捉风口,并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一、2015-2016中国传媒发展与传媒投资内在逻辑梳理
2014年,中央高层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把媒介融合的重要意义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自上而下的政治力量成为传媒整合与格局重构的重要动力,以百视通吸收合并东方明珠催生A股首只千亿传媒股为代表,一系列话题事件、研究热潮与资本涌动同行。技术自身的迭代及其在商业应用上的深化构成了改变传媒格局的最重要变量,而伴随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健全,基于互联网的各类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与传媒自身的产品服务创新深度融合成为促动传媒产业变革的关键。
1.新兴技术打开传媒投资新风口,重塑影响力格局
2015年全国“两会”后,“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产业互联网时代来临反向倒推媒体互联的深刻转型,文化传媒领域创业创新春潮涌动,传媒产业与其他产业加速融合,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彼此业务渗透和战略协同成为必然选择。
“大智移云”(指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新技术)的技术红利不断被深化挖掘,在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后台承载之下,一切皆入口、一切皆终端,信息的采集分发与生产流程的再造深度交融,C2B(customer to business)模式将成为工业4.0时代社会生产的主流,传媒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无缝融合势不可挡,内容、应用、场景和金融服务的集成式协同创新成为时代潮流。
围绕5G、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AI(人工智能)的下一代技术创新已经春潮涌动,各路资本纷纷布局卡位,推动这些技术从研发阶段渐渐进入民用商用领域。新兴技术带来的绝非仅仅是硬件应用层面的丰富,从更深意义上说,这是对过往以智能手机为载体和中心的社会联结与互动机制的颠覆,人类的意识空间、注意力投放空间、社会行动空间与互动沟通机制都面临着一场深刻再造,“传媒+”将以新的形式向纵深扩展。
与此同时,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渐趋完善,为文化传媒领域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注入了更多资本动能。各类型自媒体平台蓬勃生长,成为传播场域影响力格局重构的重要因素。
传媒内容生产组织边界渐趋模糊,依托网络的众筹、众包、众创机制与粉丝经济、社群运营和电商导流深度融合,传媒领域的内容产出机制面临深刻变革,自媒体发展初期的草根UGC(用户生产内容)逐渐被更富团队性和目的性、组织结构更为灵活的新型PGC(专业生产内容)所取代,后者成为社交媒体上的内容重要来源,其佼佼者也获得了资本的青睐与布局。2016年网红经济崛起,在各类型社会资本的支持下,围绕网红经济发展的整套孵化变现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对社会注意力资源的另类吸纳渠道,网红电商模式也形成了对既有商业体系的一种冲击,尽管目前为止基于网红经济的商业模式创新仍处于初始阶段,但在资本助力下其与粉丝经济、社群经济结合的发展前景不可小觑。
2.金融资本倒逼内容生产机制改变,影响传播场域资源配置
信息传播技术突飞猛进,新型传播渠道载体层出不穷,一切皆媒体的泛传播时代到来,传统的媒介概念分类框架和传媒管理体制边界不断遭遇挑战。技术的创新往往源起于外围硬件领域,在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支持下逐渐以新渠道倒逼内容生产模式的调整,新的载体形态与消费场景、商业化应用和服务型产品深度融合,原来基于意识形态管控体系所建构起来的传媒内容审查和管理体制已经对当下蓬勃发展的传媒创新做出有效监管。
“互联网+” 时代,网络已经成为社会运行和商业运营的基础设施,网络的媒体属性被淡化稀释在更大的产业属性之中,在“硬件+平台+内容+应用+服务”的生态化产业布局中,各类型的金融资本从不同阶段介入,以资本的杠杆效应和风险收益偏好特征对传播场域的资源配置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金融资本力量对产业的整合的作用,既体现在以“合并同类项”方式通过并购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方面,也体现在以创新型的金融联结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的生态化效能方面,而且后者的效益在未来会更加凸显。
目前,适合文化传媒产业轻资产特征的融资模式创新和筹投贷组合融资机制的探索不断深入,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不同融资平台为不同规模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传媒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发展路径选择,未来资本与资源有机结合形成对产业全方位孵化支撑的态势可期。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金融资本带来的并非仅仅是资金的使用,不同阶段、不同来源、不同属性的资本对资源流向、资源配置方式和使用途径有着不同的偏好,其在使用过程中引致的风险也有差别。下文对当前传媒投融资领域的模式创新进行系统梳理和概要介绍,并结合它们各自的特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探讨。
二、上市公司+VC/PE衍生多种形式
从整体来看,中国文化传媒产业仍处在依托并购进行外延式扩张的产业发展周期中。自2014年开始,在文化传媒投资并购领域“上市公司+PE模式”被广泛采用。此模式为PE联手行业集中度低的上市公司设立并购基金,进行控股型并购,并购标的团队保留持股,待业务成熟后,选择将该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目前“上市公司+PE”仍然是并购基金的主要运营模式,但伴随形势发展,上市公司参与VC/PE机构的合作现已衍生更多形态,例如旨在补足投资机构的专业短板,使得原有专业服务商和投资管理机构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收益的服务资本化概念诞生,并逐渐整合为现在的“联合投资管理”模式(Co-GP)。
1.潜在优势:业务协同,各取所需
首先,上市公司与VC、PE优势互补各取所需。在这种模式下,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基金进行外部融资,可以放大资本杠杆提升资本运作效能,对于PE和VC来说,提前锁定上市公司作为退出渠道,可以提升资本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并有机会分享上市公司重组整合的收益。
其次,通过并购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业务协同,服务于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根据清科旗下产品私募通数据显示,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所投资的领域大多与其自身行业或上下游产业相关,一些并购行为和并购方案是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量身定制”,以更好实现业务层面的协同。2015年夏季以来二级市场频频震荡给并购带来了新的生机,一方面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拓展产业链,保持业绩增长与估值提升;另一方面业外企业希望通过并购实现跨界转型,分享文化传媒板块的增长红利。
再次,以另设并购基金的模式展开运作有助于同母公司的风险隔离。与PE合作设立并购基金,可以在前期通过投资项目与母公司的财务隔离实现风险隔离,加强公司外延扩张的同时,合理降低后期公司整合过程中所蕴藏的风险。
2.隐藏风险:信息泄露,业务空心
首先是上市公司与PE结合,通过有意识的信息披露进行市值管理的行为有炒作嫌疑。其次上市公司与PE合作需要从主营业务中抽调相当数额的资金,若新投资与主营业务不能达成战略协同则可能引发主营业务空心化风险。再次,上市公司和PE、VC等合作伙伴在利益诉求上并非完全一致,中间潜藏着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道德和法律风险。在与上市公司正式签订协议合作之前,PE或VC可以提前布局,通过二级市场收购或定增等途径持有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股票,之后再行操作并购,享受二级市场的资本溢价和套利。此外,PE或VC在与上市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可以掌握大量公司内部财务信息和未来并购方向、并购标的等信息,有心者可以运用这些内部消息在资本市场上布局运作,干扰上市公司的后续操作。2015年9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对“PE+上市公司”的模式进行监管尝试,未来围绕整体操作过程的权益变动、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要求需要不断完善。
三、新三板平台融资成融资热点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截至2016年5月5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达到7008家,已超过了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和,成为我国挂牌企业数量最大的基础性证券市场。自新三板经国务院批准扩容以来,已有100多家文化传媒类企业挂牌,若统计范围拓展至TMT领域则超过1500家,表现甚为抢眼。
1.文化传媒类主流融资模式
“新三板+并购基金”全产业链运作模式。2015年3月,亿童文教聘请硅谷天堂担任收购与兼并等资本领域业务的财务顾问,由硅谷天堂向公司提供并购方案设计、财务与法律尽职调查、引荐投资人等服务,这被认为是新三板首例“PE+上市公司”模式。这种模式对于流通性并不是很强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而言,可以有效放大自身壳资源的杠杆价值,充分利用资本运作方式将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通过定增提升整体估值模式。2015年以来,多家公司已经通过定增拿到了融资资金,定增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投资方的资金助力公司业务布局的战略拓展,还在于通过定增获得新一阶段财务估值上的合法性。例如,2016年1月15日,以“熊出没”系列知名的华强文化(834793)刚刚挂牌一个多月就发布定增公告,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题公园布局、IP 开发或收购、相关产业并购或拓展、归还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等,该定增计划获得各路资本大腕热捧,公司的整体市值因此得到很大提升。2016年以来,开心麻花、非凡传媒、金色传媒等多家公司也紧跟着加入定增融资队伍。
债转股定增模式。2016年3月挂牌的中汇影视的挂牌定增引发关注。这次定增是为了把债务转化为股权,发行对象即债权人,是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创投公司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务转化为股权,既可以有效降低挂牌公司的债务压力,也可以将债权人引入进行战略支持,可谓“一箭双雕”。
上市公司+新三板+VC模式。以吴晓波的蓝狮子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跨越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体化运作模式渐露雏形。财经作家吴晓波于2012年1月创立以数字媒体为主营业务的杭州蓝狮子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经过增资及股权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皖新传媒。2015年11月3日,“蓝狮子”挂牌新三板,在与皖新传媒进行协同发展的同时,由吴晓波牵头成立狮享家新媒体基金,牵头完成对多个微信大号的投资,帮助它们打通产业链、打造公号矩阵推进相互合作。背靠上市公司,中有新三板平台,下设投资基金,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效衔接打通资金和资源链条,其手法值得借鉴。
2.新三板平台融资优劣势与风险
相对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新三板不需要审批,而文化传媒企业因自身特殊的行业属性,比一般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需求自然也更旺盛。通过在新三板挂牌可望提升企业整体估值,有利于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更便捷地完成融资和资产增值,在争取政府的资金及政策补贴与扶持上也有优势和促进作用,这对包括文化传媒类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来讲都颇具吸引力。此外,文化传媒类产业本身处于快速技术革新及服务模式创新的产业周期,其创新性和成长性与新三板融资平台的定位也比较契合。
但同时,新三板融资平台挂牌对文化传媒公司也存在缺憾与风险。
首先,挂牌后流动性不足,而且伴随挂牌企业急剧增多,估值中枢可能下滑。从已经挂牌的文化传媒股看,体量小,创新示范效应突出但盈利状况不明朗、挂牌后鲜有成交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投资者通过定增获得不少股票,但盈利均为账面浮盈,如果没有足够的流通盘,这么多浮盈在变现过程中出现缩水甚至反转为浮亏的速度也许远超过想象。此外,若未来增量公司越来越多,原有公司无所作为的话估值可能不增反降。
其次,一些自媒体挂牌企业本身的轻资产特性也成为束缚媒体类新三板公司规模化扩张的天花板。例如由曾任《中国企业家》杂志总编辑的李岷所创立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虎嗅科技,作为一家新锐自媒体在TMT领域具有相当的话语影响力,在2014年4月29日获得云鑫投资2484万元占比15%的股权投资,并于2015年12月初顺利登陆新三板,但因为公司发展战略不清晰,缺乏有效投资扩张计划,公司创始人李岷用从PE机构所获融资中的1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成为一时热议话题。
再次,绝大多数新三板公司抵御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较弱。由于新三板挂牌门槛低,挂牌公司融资能力和人才招揽能力都弱于主板上市公司,壳资源价值也远逊后者,在遭遇一些庄家恶意操纵股价的风险时抵御能力较差。
对于文化传媒类新三板公司而言,如何把创始人的积累人脉优势、经验资源优势与行业转型升级中的机遇点有机结合,借力资本杠杆实现业务布局的完善和规模化扩张,形成资本~运营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当前需要深入和探讨研究的重要问题。目前新三板分层制度已经出台,将对市场的规范运转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四、“筹—投—贷”一体化运作前景看好
众筹是指向特定或非特定人群募集资金以支持发起方某项活动或某种目的行为,互联网平台为其提供了全新的运作模式和成长空间,从而推动众筹逐渐走向中心舞台,成为“普惠金融”的典型代表之一。
1.文化传媒领域众筹高速增长
2015年以来,文化传媒领域众筹热潮迭起。据新元文智——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数据平台的不完全统计显示,2015年国内共完成文化传媒类众筹事件1940起,募资总规模约9.58亿元。
从发展态势上看,无论是股权众筹抑或回报类众筹都处于高速增长区间,尤其是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作为2015年迅速崛起的黑马,成了吸纳小额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传媒投融资领域的重要入口。在国家大力鼓励创业创新的大背景下,众筹模式为一些处于发展早期的文化创意项目和自媒体项目提供了难得的启动资金。此外,高达1792次的融资项目数也表明这一领域的融资活跃度相当之高,通过众筹这一微金融模式可以有效激活散落休眠的各种资源,有助于促发新的文化创造力和生产力。
目前文化传媒领域的众筹涵盖了文创作品预售众筹、影视众筹、出版众筹、新闻众筹、游戏众筹等多个细分领域,每一细分领域的众筹依据标的物的属性特点各自衍生出不同的众筹方案和回报体系,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2.众筹融资模式应用于文化传媒领域的优点
以利益联结强化社会关系联结,有助于激活闲散社会资源。
就本质而言,众筹以基于契约的利益联结和回报机制强化和激活了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这种微金融领域的创新正与现代传播技术的飞速变革一起对当代社会联结机制进行重塑。尤其是在股权众筹模式之下,原本不熟悉的人可以通过众筹股份和相关权益的约定打造股东团队,股东之间的信用背书和信用叠加进而形成社群化组织资源,而基于契约的众筹利益联结反过来又可以把原来的弱关系转化成为面向同一利益目标的强关系,以发展的合力激活附着在每一位众筹参与个体背后的能量与资源。
以众筹凝聚社群,促发出新型的文化消费需求。当代社会,网络已经细致绵密地渗透到人的各种生产和生活场景之中进而重塑人群联结,形成了各种高度人格化的社群,社会需求呈现出鲜明的结构性变迁特征,基于线上线下的社群交往性需求取代过去单次单品的个体消费性需求成为新的需求衍生点,而以众筹为手段强化社群黏合本身亦会衍生出不少新兴需求,这一点在文化传媒领域尤其明显。因此,对于众筹意义和价值的审视,应置于共享经济、社群经济、消费金融崛起的大背景之下来看。
筹—投—贷一体化运作有助于解决文化传媒企业融资的核心痛点。文化传媒类项目本身具有创新性强、成功难以复制和收入难以预估的特征,传统融资方式普遍不青睐这一领域,而且由于受众迭代和公众文化消费口味的快速变迁,文化传媒类项目从立项、生产到变现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为更好分散项目早期的投资风险,在前期引入众筹模式是一种可行选择,立足产品生产分销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和风险特征,“筹、投、贷”一体的金融模式更适合文化传媒类项目的催化与孵化。通过众筹平台的检验,风投对项目可以有更为理性全面的判断,也有利于后续融资环节的安排。待后期产品完善或模式成熟,需要下游开发或规模化扩张时,银行信贷资金再行介入,这与银行系统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控体系也比较一致。经过前期的理论探讨,相信未来这一模式会在文化传媒领域被广泛采用。
3.众筹融资模式的潜在风险剖析
我国目前信用制度尚不健全,投资者缺乏议价能力和监管途径,欺诈现象屡有发生。众筹目前并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项目发起人可以利用虚假信息进行圈钱,此外股权众筹对于领投人的资质规定也不明晰,若领投人与项目发起人共谋,则其他跟投者都面临着前二者的道德风险带来损失的可能,此外在资金监管层面的现实操作中都还存在漏洞。
众筹平台盈利模式不清晰,生存艰难,影响项目运营推广能力。我国众筹市场尚处于培育阶段,好的项目多朝优势平台集中,优势平台将众筹作为其整体商业生态布局的一环可以有自身的资源补偿机制,而普通的众筹平台资金不足、运营能力欠缺,影响其对项目的运营推广和后续跟进能力,此外如果尽职调查、风险控制等环节着力不够,后面潜在的风险自然倍增。
文化传媒类项目市场风险偏大,加上低水平重复,众筹回报难以保障。文化传媒类众筹项目多属小众,在市场上缺乏明晰的定价参照系统,其估值往往随意性比较大。而且市场处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在项目发展不同阶段可能面临估值模型的整体迭代,尤其在消费升级周期和主流消费人群代际更迭期,前面赢得市场成功的产品或模式在新的时点上未必具备可复制性。某种类型化IP一旦成功很快类似作品蜂拥而上带来市场后期饱和,对IP价值的过度开发和公众文化消费潮流热点的快速转移导致IP生命周期不断缩短,众筹回报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众筹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尚需完善,各方参与者的素养和风控意识都有待提升。我国目前对众筹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仍处在不断完善之中,而文化传媒类项目众筹横跨了内容业务监管和金融创新监管两大领域,存在监管真空。2015年股权众筹获得长足发展,但股权投资本身是一个专业性和风险性都很高的领域,普通公众并不具备相关的背景知识和风控意识,在成功项目的示范效应带动下盲目跟风进入,一旦中途或后期出现问题,处理不当就可能酿成舆情事件或公共事件。不仅是众筹投资人,包括一哄而上的众筹平台的运营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没有足够的能力对企业或项目的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
五、全IP运营与金融资本联动运作
近年来文化传媒产业运作中越来越多出现金融操盘手的身影,借助资本市场估值杠杆为入场者提供高额回报。2015年《港囧》的运作将电影IP、明星个人IP、股权投资和二级市场市值管理联动运作,其本质是综合动用各种金融和传播杠杆最大化撬动各种IP的内在价值,并取得互为助力的乘数效应,在泛娱乐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多重变现。在经济金融化和虚拟化的大潮下,商业价值的构成来源和变现方式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征,唯有识别把握其内在机理并在实体运营和资本运作两个层面顺势驾驭谋求最大协同价值,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笑到最后。
1.通过《港囧》个案透视该模式操作策略
2015年9月,由徐峥执导的电影《港囧》以16.13亿元人民币高票房完美收官,成为同档期受追捧的风头之作。但其更大的价值却在于国产影片与资本之间彼此借力运作方面的一个标杆探索案例。
《港囧》的第一投资方、制片方是徐峥和陶虹的真乐道公司,光线是第二大投资方兼发行方。真乐道公司通过徐峥的知识产权及个人服务(剧本写作、导演及演出工作)以非现金形式投资《港囧》,并获得47.5%的票房净收入收益权。2015年5月13日,香港上市公司21控股发布公告称,将向9名认购方发行约17亿股,认购价总额约6.8亿港元。9月21日,21控股宣布,以1.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北京真乐道购买即将上映的《港囧》47.5%的票房净收入(扣除发行成本)。《港囧》的票房大卖直接抬升了21控股在二级市场上的市值,股价暴涨至最高时接近90亿港元。在这场资本游戏中,在上映前徐峥就拿到了1.5亿元人民币的纯利润,而这只是变卖票房的收入,《港囧》版权仍属于真乐道,此后的网络版权等收入还是归徐峥,保守预估5000万元人民币,单就版权收益而言已经有2亿元人民币入账。
此次运作可谓皆大欢喜,21控股认购完成后将得到6.77亿港元资金,发行完成后主业将转型到娱乐及媒体相关领域,并更名为“欢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风险剖析:高价透支,未来难以估测
这种运作模式所带来的估值泡沫也潜藏了风险。以多种IP的协同运作前景预期来支撑股价和资本运作,是建立在运作高效、资源配置合理、市场偏好没有太大变动等前提基础之上的,而网络时代受众偏好迭代迅速,公众注意力很容易被层出不穷的新事物、新现象分流,社会注意力资源流动去中心化,IP的有效生命周期也越来越短,以当下的高价透支未来预期,以及对明星IP资源的高度依赖和多度透支会给整个IP生态埋下不可预估的潜在风险。不管是中途运作不当还是诸如明星吸毒、犯罪等公众形象损毁事件都有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带来资金链断裂和投资失败的可能。不同IP之间的协同和接力式可持续发展既需要具备战略眼光的顶层设计,也需要运营方面落实到位的精细化操作。《港囧》环环相扣的成功资本运作是建立在优异的票房保障之上,而2015年《叶问3》迫于票房收益压力采取的造假手法曝光,让这种操作手法和它背后隐藏的风险链条暴露于公众面前。
六、结语
近年来文化传媒板块的投融资模式创新层出不穷,金融资本的涌入大大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整个文化传媒板块在资本市场上表现靓丽。同时我们也要清醒意识到,文化传媒板块投融资的发展难以脱离中国资本市场整体发展阶段和格局而独善其身。2015年夏季以来,中国股市大幅震荡,上半年的一些高估值泡沫破裂,二级市场持续萎靡直接冲击一级和一级半市场的资本运作,对于文化传媒创投板块的健康快速发展形成一定制约。在传统产业产能过剩结构性调整方向尚不明朗的当下,文化传媒板块因其良好的抗周期性和靓丽的业绩表现成为股市低迷状况下不少游资的栖息地,部分A股上市的影视类公司的市盈率达到30~60倍,一些业绩不佳的传统产业上市公司也把影视传媒并购活动当作吸引公众关注推进市值管理的工具,由此引发文化传媒类公司的估值泡沫问题。文化传媒产品本身受公众文化消费偏好快速迭代的影响,在市场价值实现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不能为短期的繁荣而飘飘然,风险的综合评估和防范应成为当下传媒投资的关注重点。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传媒学院)
[1]张辉锋.传媒投资新常态及其应对[J].青年记者,2015(21)
[2]喻国明.人工智能的发展与传媒格局变化的逻辑[J].新闻与写作,2016(2)
[3]罗建辉.颠覆与重构:2016传媒趋势谈——从“新型主流媒体”六字看媒体融合方向[J].广告大观:媒介版,2016(2)
[4]黄升民.颠覆·重建 2016传媒趋势解读[J].声屏世界·广告人,2015(12)
[5]郭全中,胡洁.平静中听风雷:2015年中国传媒业发展盘点[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6(2)
[6]李雪静.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探析[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3(6)
[7]范家琛.众筹商业模式研究[J].企业经济,2013(8)
[8]彭冰.股权众筹的法律构建[J].财经法学,2015(3)
[9]陆晖.解析股权众筹的投资者风险[J].知识经济,2015(1)
[10]陈端.2014年-2015年中国传媒投资扫描与趋势预测[J].新闻传播,2015(9)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舆情治理创新”(14YJC860001)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