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02-13
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
编者按
实体书店是城乡重要的文化设施和文明载体。2016年6月7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实体书店建设的6项主要任务和鼓励实体书店改革创新的5项政策措施,为进一步促进实体书店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切实保障。本刊特全文刊发《指导意见》,以便指导行业工作。
实体书店是重要的文化设施和文明载体,在促进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巩固先进文化传播阵地、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提高全民族素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实体书店发展势头良好,总体销售规模扩大,较好地履行了社会服务功能,体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但区域发展不均衡,创新发展动力和能力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信息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仍然突出,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数字阅读、网络购书等对实体书店经营带来较大冲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实体书店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不断提升实体书店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文化需求,拉动文化消费。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实体书店经营模式创新和转型升级,以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以创新增强经营能力,着力解决制约实体书店发展的关键问题。
发挥市场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积极培育壮大多元市场主体,鼓励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充分调动发展实体书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政府引导。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竞争有序、公平参与的市场环境。完善政府宏观管理体制,明确重点、注重实效,加大规划、政策、标准等引导和支持力度。
注重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地、各相关方面作用,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形成推动实体书店发展的合力。积极推进实体书店与出版等相关产业的深层互动、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推动实体书店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业突出、多元经营的实体书店发展格局。
——布局体系更趋完善。按照城乡人口规模、流动趋势和区域功能,建立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乡镇网点为延伸、贯通城乡的实体书店建设体系,形成大型书城、连锁书店、中小特色书店及社区便民书店、农村书店、校园书店等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良性格局。
——市场主体更具活力。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业态经营的市场主体确立,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显著增强,商业模式和服务形式创新更加适应新的消费需求。全国逐步形成一批品牌知名度高、创新发展能力强、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实体书店。
——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实体书店作为重要阅读场所的文化功能更加突出,在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国人均图书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实体书店数量和图书销售额保持稳定增长。
——市场环境更加优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图书价格管理逐步规范,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侵权盗版和行业不正当竞争得到有效遏制,实体书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任务
(四)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坚持城乡共同推进、协调发展。按照城市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结合各级商业网点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规划并推动建设一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实体书店,包括大型书城、连锁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便民书店、书报刊亭等。鼓励大型商贸、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加强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提高经营发展的适应性和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新华书店等发行企业的骨干作用,推进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建设和经营;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供销合作社、邮政局所、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站点等设立农村出版物代销点或网络代购点;支持实体书店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流动售书。引导和推动高校加强校园书店建设,鼓励发行企业参与高校书店建设,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校园书店,没有的应尽快补建。鼓励在中小学校及周边开办实体书店。
(五)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新华书店等国有实体书店大力发展新兴业态,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支持连锁书店扩大连锁经营范围,形成品牌优势,完善统一配送;支持知名民营书店做优做强,突出文化创意和品牌效应,营造优质阅读空间;鼓励中小书店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做精做大细分市场;鼓励开办24小时书店,设立自动售书机等。支持实体书店进一步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努力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六)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印刷等新技术手段,实现实体书店由传统模式向新兴业态的转变。鼓励实体书店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打造新一代“智慧书城”。支持实体书店拓展网络发行业务,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推送、数据分析、移动支付、在线互动、个性订制等功能,推动线上营销与线下体验相结合,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协同发展;推动实体书店与电商在区域配送、平台共享、网点共建等方面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探索“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经营方式。鼓励实体书店探索“按需印刷”“前店后厂”等新的商业模式。
(七)提升实体书店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建立统一的实体书店可供图书信息标准,降低流通和各环节运营成本;运用大数据建立面向社会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实体书店经营质量和效率。推动实体书店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逐步实现从传统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变。推动实体书店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以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为核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出版物流通配送能力,并积极拓展第三方物流业务。
(八)加大实体书店的优秀出版物供给。充分发挥实体书店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作用,引导实体书店采购供应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出版物,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知识文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出版物,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新出版物,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推广和展示销售工作,在扩大市场销售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九)更好发挥实体书店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以实体书店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读书文化活动。对引领全民阅读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实体书店,政府应按一定标准给予财政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向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购书券,或对困难群众购书给予一定补贴,保障基本文化民生,拉动实体书店消费。鼓励实体书店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拓展业务渠道。
三、政策措施
(十)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体书店在城市文化功能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落实好城镇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合理规划,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加强政府引导,鼓励房地产企业、综合性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具有较强经营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规划和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实现实体书店网点和出版物代销代购点覆盖全国所有乡镇,解决城乡不均衡的问题。将开办校园书店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校园书店的整体规划,各高校要从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十一)加强财税和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实体书店的力度,完善标准,优化方法,更好发挥杠杆作用,对实体书店创新经营项目和特色中小书店转型发展通过奖励、贴息、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实体书店做优做强。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中央和地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对新华书店等发行企业的农村连锁网点建设项目和相关的物流、信息等配套项目给予补助;对长期坚持立足农村、服务农村的优秀实体书店给予奖励。落实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针对中小书店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为中小书店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十二)提供创业和培训服务。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对开办实体书店的创业重点群体给予支持。与引导大学生创业创新相结合,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书店,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相关创业扶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实体书店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社保、法律、税费、用工等咨询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发行企业成立专业化的书店管理机构,帮助进入市场的中小书店运营管理。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实体书店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十三)简化行政审批管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落实单位和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对实体书店开展其他经营业务的,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开办书店。
(十四)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加大“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管理力度,加强对出版单位、印刷企业、出版物批发市场、实体书店、网络书店、游商摊贩等的执法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制售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实体书店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对违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规范图书市场秩序,完善图书市场价格管理机制,打击恶意打折、无序竞争行为,为实体书店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组织实施
(十五)形成工作合力。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及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相关措施,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