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探索构建引领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新体制
2016-02-12成都市编办
●成都市编办
成都探索构建引领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新体制
●成都市编办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面勾画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和谋划未来五年工作的行动指南。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二五”时期,成都市围绕“打造西部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定位,大力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城市经济总量成功突破万亿元大关,提前完成经济翻番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是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成都将充分利用作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优势,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推进改革的抓手,切实找准行政体制改革与其他重大改革事项的结合点、关键点和发力点,不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再发力、体制机制再创新、政府职能再转变、行政效能再提升,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力争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更大突破,不断厚植发展新优势,开创发展新境界,确保如期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着力构建引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政府职能配置新体系。科学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和行政管理的内在规律,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等改革举措,突破行政资源条块分割的传统配置模式,重新科学配置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各种行政权力并以清单的形式固化,让政府放掉该放的权、减掉该减的事、担好该担的责,进一步明晰上下级政府之间、部门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建立“权力明晰化、职责无缝化、管理一体化”的政府职责体系,创新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现形式,解决好政府职能 “越位”、“缺位”、“错位”和“不到位”等问题,加快形成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新机制。
二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构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政府管理新体制。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的基本思路,深入研究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与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内在逻辑关联,找准体制机制创新的关键点、发力点、突破点,按照横向归并整合、纵向衔接归口和梯次分步推进的方法,突破行政管理的城乡界限,进一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和行业管理体制创新,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以及工业园区管理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体制创新取得新的突破,建立宏观统筹和管理能力更强、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优、引领发展和促进创新力度更大的政府管理新体制。
三是创新政府服务方式,着力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相适应的行政运行新机制。按照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总体方向,以解决制约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为主要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基本标准,进一步破解与经济发展新常态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障碍,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和现代信息化技术,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服务平台布局、减少服务中间环节、再造政务运行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积极打造集政务服务、生产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便民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效能、增强政府社会公信力,为有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着力构建城乡居民共创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新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的要求,以2011年《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改革路径为基本遵循,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与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其它重大改革有机衔接,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法人治理、转行改企、收入分配等改革,力争在消除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别的体制机制障碍上取得新突破,解决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体制机制不活,总量供给不足、城乡配置不均,政策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实现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均衡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是创新乡镇(街道)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城市基层治理新体系。充分利用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直面改革中绕不过、拖不起的改革难题和有空间、可创新的改革课题,推进城市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与四川省“百镇建设”深度融合,不断强化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着力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基层治理体系,力争在明晰乡镇(街道)职能定位、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机制、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村(社区)民主自治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消除影响和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二元体制,形成现代大都市与现代大农村良性互动、和谐相融的新型城乡形态。
六是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管理新制度。按照中央关于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制度红线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刚性要求,跳出就改革说改革、就机构编制谈机构编制的思维局限,深入研究改进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着力化解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只减不增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力争在探索建立“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有效实现形式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构建与统筹城乡发展相适应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促进机构编制资源向大局中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合理流动,通过有限机构编制资源的充分利用,拓展全面创新改革的无限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