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实践与思考
2016-02-12李才忠李志娟张丙涛
● 李才忠 李志娟 张丙涛
新乡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实践与思考
● 李才忠 李志娟 张丙涛
如何科学有效地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公益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是当前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针对机构编制工作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面临的问题,河南省新乡市就破解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和发展需求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
一、借机借势借力,收减编制
以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控编减编工作为契机,借势撤并整合机构,收回一部分行政事业编制,为动态调整、盘活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基础。
一是“一刀切”收回行政编制。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对包括四大班子、群众团体在内的所有市直机关的行政编制进行统一核减。2015年5月,抓住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修订时机,根据“行政编制以2012年底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进行精简,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总体要精简4%”的精神,对新乡市直党政群机关编制重新核定,统一按单位现有行政编制数的4%进行核减。市直机关共核减编制118名,收回的行政编制由市编委统一调配使用。
二是多渠道收回事业编制。采取整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收回一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收回一批、机构编制核查收回一批等方法,精简事业单位编制。2012年,通过清理规范,市直核减收回编制764名,县(市、区)核减收回编制752名。通过近年来3次机构编制核查,市本级先后清理自然减员未及时减编、停薪留职、长期不上班、违法违纪等人员占用编制200多名,盘活了事业编制存量。
三是撤并机构。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将卫生和计生、农业和畜牧、外事侨务和旅游6个部门分别进行整合,组建为3个机构,将国资委并入财政局,将金融办职责划入政府办,通过改革减少政府工作部门4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在事业单位改革中,针对应撤销事业单位分别作了处理,撤销“空壳机构”,整合职能弱化、规模小、人员少、职责相近单位,推进从事生产经营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退出事业机构序列,市直通过撤销、合并、转企净减少事业单位43家,县(市、区)减少机构104家。2015年全省统一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乡组建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整合撤销了4家分散设置的交通执法事业机构。
二、放编与调编相结合,保障亟需
1.放编制保重点。一是保改革。核减收回的编制,优先用于与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的机构编制事项。收回的行政编制,主要用于新设立的市委巡察机构、深化改革办、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机构。二是保发展。将收回的编制集中用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保障全市重要领域、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将服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东区、南太行旅游度假区作为机构编制部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采取五年之内每年调剂12名行政编制的方法,解决了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编制保障问题;为新乡大东区建设发展办公室调剂12名行政编制,为大东区战略部署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积极理顺南太行旅游管理体制,优先提供编制保障。三是保民生。将收回的编制向公益民生领域、向基层一线倾斜,重点保障与民生联系紧密并新增职能的部门,如大气污染防治、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等。先后向教育、农牧、林业、水利、食品安全监督等基层单位保障编制。
2.调编制挖潜力。一是支持系统内部动态调整。支持与公益民生联系紧密的教育、交通、民政等部门动态调整。新乡选择中小学作为“先行区”,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办法,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教育系统内部调整交流,同时预留总额2%左右的编制,用于人员结构调整、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等特殊情况用编;每2-3年对市属中小学编制进行调整,先后调整编制300余名、涉及30余所学校,促进了中小学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根据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组建交通运输局执法处,根据河南省确定的标准核定213名编制,均从交通系统编制总量内调剂。支持民政系统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撤并职能消失的民政工业公司,设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定的编制从民政系统盲聋哑学校、烈士陵园调剂。通过“撤一建一”、动态调整、内部挖潜,有效盘活了机构编制存量资源。二是探索跨系统、跨层级调整。新乡根据“大城管”管理思路,提出了跨3个系统调剂职能弱化或长期空编单位编制,充实城市管理一线工作力量。针对市、县两级教职工编制分布不平衡,市辖区教职工编制紧缺问题,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跨层级、跨区域动态调整,拟将生源明显减少的县(市)富余教职工编制,分别调配到市城区,用于补充市辖区教职工编制急需。通过跨层级调编破解难题,上一轮工商体制调整,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人员分流安置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干部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甚至上访。新乡提出使用部分事业编制,对市、区两级人员编制调整划转和人员分流安置的解决办法,解决了该问题。
三、加强机制建设,严控总量
经过多年探索,新乡市逐步完善了管理机制,通过加强审批程序管理、年度用编审核、实名制管理等,实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连续多年负增长,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成效初现。
1.坚持一家统管。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即机构编制事宜由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禁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加大制止“条条干预”力度。
2.严控机构设立。出台《新乡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新设机构“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要求部门单位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对机构设立刚性约束,确保机构数保持在河南省确定的总额内,改变机构“易设难撤”现状。
3.形成用编减员“回路”。完善用编入口程序,即单位申请,编委批准,编办出具用编审核通知单、入编审核通知单,作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财政部门核拨人员经费依据。明确减员出口程序,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入编减员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日常入编减员管理,解决减编不及时、管理被动滞后等问题,并形成用编减员完整“回路”。
4.坚持年度用编审核。2006年新乡制定《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空编数30%预留编制,实行年度用编制度,对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实行总量控制。近十年来,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年度用编,编制使用效益明显提升,特别是事业单位人员进出基本平衡,结构逐步优化,已连续四年出现负增长。
5.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完善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现了“四清两对应”。日常管理中,实行“专人受理、逐级审核、限时办理、即时更新”,确保数据库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为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提供了支撑。
四、创新工作思路,试行新措施
1.创新事业单位用编模式。探索事业机构编制年度用编模式,凡是专业性不强的岗位,优先从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如确无合适人员的,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乡2015年度在28个岗位(占年度拟用编总数的6%)进行了探索。
2.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加快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为加强新组建的中央垂直部门新乡海关、新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力量,按照由“出钱养人”向“出钱办事”转变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劳务派遣,保障新乡对外开放经济发展。
(作者系新乡市编办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