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工作
2016-02-12李志宏
广东省会计工作
2015年,广东省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在会计制度贯彻实施、会计信息化建设、会计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粤港澳会计服务合作以及会计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深入调研,扎实推进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
(一)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有关会计准则、制度的调研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准则委员会调研工作组前往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广东省粤电集团实地调研,走访省碳排放交易中心,并与省发改委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实地了解广东省碳排放交易情况,为制定相关会计处理制度提供坚实基础;二是配合财政部会计司调研工作组前往立白集团等单位开展调研,全方位了解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推行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为加强和规范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一手资料;三是配合财政部会计司调研组召集多家会计事务所、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企业会计现实情况,为企业会计准则修订提供帮助。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贯彻实施。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执行情况开展广泛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意见。
二、积极参与,稳步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财政部要求,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向财政部推选5篇文稿,其中暨南大学胡玉明教授的论文获得优秀征文。二是积极开展管理会计调研工作。结合财政部会计司调研组两次来广东调研,组织和邀请会计领军人才及相关人员,召开财政会计管理“十三五”规划及管理会计座谈会,就推进管理会计建设、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会计人员地位等内容开展座谈,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出谋献策。
三、强化管理,整体提升会计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一)积极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按照“规范、便民”的原则进行流程再造,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共组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355 409人次,其中,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103 132人;受理证书申领118 399件,调转42 178件,信息变更14 121件;接通咨询电话56 727个。
(二)圆满完成2015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5年,广东省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总人数为18.9万人,位居全国第一,其中,报名人数初级11.5万人、中级7.2万人,高级2 210人;考试通过率初级29.02%、中级18.56%、高级41.37 %。一是会同省人社厅印发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认真部署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二是制定初级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实施工作方案和考试技术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全省落实67个考点、512个考场,共约3.1万个机位。并及时组织相关机构对67个考点所属考场开展模拟测试,协同供电部门做好供电保障准备工作。三是在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期间,切实做好试卷押运、传输以及保密工作,与各考区签订责任书,并向各考区派出巡视小组,加强考场监督检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完成后,采取网上评卷方式做好中、高级笔纸考试评卷工作,并及时将考试成绩报送财政部。
(三)组织做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做好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报名工作,1人获得财政部2015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资格。二是启动广东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会计方向)培养工作。全省受理报考人员165人,其中133人参加笔试,出考率达到80.61%。经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对申报材料和笔试试卷进行集中评阅,按照笔试成绩占80%、材料占20%,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76人。经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家面试,选拔出第一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方向)培训班学员共50人,其中,企业类学员25人,行政事业类学员10人,学术类学员5人,注册会计师类学员10人。
(四)组织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一是做好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1月,组织召开2014年度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会议,经对372人投票表决,评审通过261人,通过率达70.16%。二是组织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11月,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15年度全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人数为387人。
(五)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全省代理记账机构信息采集、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和换证工作。对全省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业人员数据进行摸底清查,统一全省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规则,重新换发证书。全省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年度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达2 326家,从业人员10 801人。二是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修订工作调研座谈会,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印发《关于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分类培训方式,部署全省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用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继续教育;各培训机构应尽量选择财政部编写的培训参考教材,但不得强制购买。全省共完成继续教育登记1 601 821件,办理遗失补办业务144 662件。
(七)完成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根据财政部要求,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期间,开通“广东省会计”微博,实时反馈报名情况。培训期间,积极加强与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协调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培训工作。全省共培训662人,其中一类班级291人,二类班级371人。
四、完善机制,力求会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建立会计报表和项目信息分析机制,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对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表和项目信息分析评估,查找和发现相关问题和疑点,作为会计监督检查的重点。二是建立市场主体自查、财政督导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三查”工作机制,强化市场主体自我监督意识,督促被查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规范会计管理、防治腐败发生的检查实效。三是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逐步建立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公示机制,提高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
五、强化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信息沟通共享,改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省财政厅会计处与监督检查局、省注协联合举办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三方进一步凝聚共识,继续深化打造联席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2014年检查发现存在执业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政处罚,对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诫勉谈话。
(二)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使其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防火墙。一是严把准入和退出关口。对申请成立的事务所严格把关,依法许可;对不符合规定的事务所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事务所予以撤回执业资格。二是开展执业检查。每年抽取20%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假报告、通同舞弊、索取回扣、挂名签字、兼职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自律动态监管。完善行业从业人员宣誓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探索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报备信息平台,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三)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管理工作。2015年,全省(不含深圳)共批复成立4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批复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14次。受理12家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审查确认9家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备案材料,92家事务所变更股东、地址等备案材料。责令7家会计师事务所整改;撤回3家整改后仍不符合存续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六、落实政策,推进粤港澳会计服务合作交流
一是积极宣传,确保开放政策顺利实施。参加在香港、澳门举办的《2015年CEPA服务贸易自由化政策宣讲会》,向港澳会计专业人士进一步宣传2014年底签订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中有关会计行业的开放政策。二是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开放政策落地。根据最新的CEPA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4月,省财政厅制定发布《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试行办法》,港澳专业人士可在广东省内担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且其在港澳的执业经历可与境内执业经历等同。三是加强联系,促进粤港澳合作交流。依托“2015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的工作平台,7月,省财政厅在香港组织召开“粤港会计服务合作交流研讨会”,参会粤港双方代表共106人,其中港方代表近90人,有17个会计、税务、审计、咨询等专业团体的会长及重要成员应邀参加会议。
(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 李志宏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