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会计工作
2016-02-12贺晓霞
北京市会计工作
2015年,北京市会计管理工作在标准建设、制度落实、管理服务上重点发力,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会计技术为支持,积极推进管理会计标准体系建设
(一)整合优势资源,建立管理会计产学研联盟。采取开放联盟,资源共享的模式,将管理会计的理论创新、实践应用和经验传播紧密结合,促进管理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实现管理会计的长效发展。首批入盟46家单位涵盖了北京市各类型企事业单位、驻京高等院校和会计服务机构,有效地促进了高校、科研机构与单位深入交流合作。
(二)聚集优秀人才,建立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库。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经过单位推荐、部门审核以及对外公示,共聘任57名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建立起了集理论、企业、行政事业和会计服务机构于一体的咨询专家团队。有效利用专家团队的智慧力量,注重发挥专业人才的指导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贯彻实施。
(三)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实施管理会计的良好环境。扩大管理会计影响力,召开北京管理会计专家委员会暨管理会计产学研联盟成立大会;培养管理会计应用人才,将管理会计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总会计师提升工程重要培训内容;支持理论先导,组织落实管理会计征文活动,北京市有两篇论文荣获全国管理会计征文一等奖;推动管理会计实践应用,开展管理会计进校园、进企业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管理会计理念深入人心,为管理会计实践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会计制度为根本,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
(一)创新手段,扎实推进内部财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监管部门协调沟通机制,保证信息公开有效畅通。开展内部财务信息公开联合检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证据查验等方式,对全市40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掌握一手资料,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有效提升制度执行力。
(二)典型带动,发挥试点单位的引领作用。指导试点单位按照风险管控理念继续实施落实内控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互动交流,为实施单位与试点单位相互借鉴和学习搭建平台。
(三)重点跟踪,加强对内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发挥局内联合工作组作用,指导业务处室管口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实施推广工作;选择重点指导和联系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北京市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全面铺开;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布置内控实施推广工作,引导各区指导和督促本地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采取专题辅导、实施情况上报等措施,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实施问题,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四)专业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智库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指导实施工作;加强调研,安排专家委员会成员到各区县、各单位实地指导,结合实施工作实际,总结成绩,查找问题,研提意见和建议,强化指导作用。
(五)强化监督,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评价体系的研究工作。成立“内控评价体系建设课题组”,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机制,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2015年,全市151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启动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完成了119家,完成比例78.8%。区级1 519家单位中完成手册制定的630家,达到41.5%。
三、以创新管理为手段,有效推动会计管理服务规范化、高效化
(一)拓宽人才培养方式,推动会计人才建设全面发展。一是按照“先行测试,稳步推开”的原则,全面启用财政部无纸化考试题库。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实施测试工作,根据新版题库管理及实施要求,从制度机制、岗位分工、职责权限三方面入手,明确流程节点,强化制度约束,规范考务组织,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处理违纪行为,保障新版题库启用实施公正有序。2015年,全市共有15.8万名考生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3.2万人,合格率20.3%。二是推进“互联网+会计”,实行会计从业资格网络信息平台管理。2015年,共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2 099件,补证1 115件,调入8 088件,调出5 827件,免试取证68件,证书有效期恢复3 400件,注销1件。三是拓宽继续教育培训渠道,增加个人自主申报模式,通过会计人员自主学习、自行申报、自动确认、自己负责的学分登记模式,还原“会计人员享有接受继续教育义务”的主体责任,提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抓好高层次会计人才选拔,顺利完成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实际参评894人,通过571人,通过率63.9%。另外,2015年,北京市1人入选全国领军人才培训班,培养263人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提升工程。
(二)规范注师行业管理,促进注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一是出台《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后置审批工作。二是做好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进行审批工作。三是以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加强注师行业诚信建设,规定时限内将会计师事务所的财政许可信息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开。四是制定管理办法,实施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制度。五是按照国务院及北京市政府《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对港澳人士担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进行试点开放。2015年,审批新设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8家,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许可5家,备案中国内地企业在境外上市事务所材料100余份,事务所基本信息变更115项。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 贺晓霞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