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6-02-12冯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规划财务部门围绕总局中心工作,努力践行“不推、不拖、不贪、不牛、不懒”承诺,不断做大资金盘子,推进系统能力建设,积极发挥规划引领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抓手作用,确保系统资金安全,较好地发挥了支撑、保障和服务作用。
一、 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全力保障中心工作
(一)做大财政资金盘子,强化经费保障。在财政支出压力日益增大的背景下,努力寻找资金争取的切入点,积极与财政部汇报沟通,保障系统资金在已有盘子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定较快增长。2015年,共落实财政资金43.09亿元,较上年增长18.24%;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9.61亿元,较上年增长1.3%。同时,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列为总局对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加大投入。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提升系统监管能力。一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2015年,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1.1亿元,支持全国省、市两级共163个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建设,资金和项目数分别较上年增长24%和28%。二是扎实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2015年,下达中央投资2亿元,在全国16个省(区、市)共支持整合建设了30家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三是推动中检院迁建二期项目。批复新建建设面积14.6万平方米,总投资15.7亿元。四是落实小型基建项目。实现小型基建中央投资数2 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6%。
(三)加强战略谋划,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一是开展系统资源调查。开展第二次系统资源调查,全面摸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人员、财务、房屋、执法装备、车辆、信息化建设、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装备配置等情况,为政策提出和项目申请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持。二是及时开展“十二五”规划评估总结。完成食品、药品两个规划的中期评估,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并开展食品、药品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三是积极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起草完成拟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完成19项“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指标研究测算材料、《纲要》建议内容等。基本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 ~ 2020年)》和《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 ~ 2020年)》初稿。四是编报投资计划。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申请2016年项目建设投资77.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2.5亿元。五是进一步完善能力建设政策依据。起草《食品检验检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药品检验检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已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促进“四有两责”落实。一是筹备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两个创建”现场会。2015年10月,国务院食安委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作出重要批示,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两个创建”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扩大试点范围。在第一批试点基础上,稳步推动创建工作,2015年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沈阳、南京、杭州、福州、广州、长沙、成都、长春等8个省会城市和大连、宁波、厦门、深圳4个计划单列市。三是开展中期绩效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现场评估、大数据分析、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首批试点城市进行中期绩效评估,及时总结试点中的经验和不足,督促做好创建试点工作。四是加强指导交流。在《食品药品监管简报》中开设“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专刊,多次深入试点城市调研指导,督促地方做好试点工作。
(五)强化经费和政策保障,助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开展收费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国际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情况研究。编译出版《2014年财政年度美国FDA预算方案》,协助起草、发表《我国药品审评制度运行情况调查》2篇和《我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委托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成本测算工作。二是调整完善收费政策。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调整完善审批收费政策,制定发布《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关于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衔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通告》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三是跟进做好收费制度后续工作。协调财政部国库司相应调整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协调财政部预算司相应调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四是合理调配资金重点支持。在2015年追加部门预算中,争取药品审评审批注册改革专项经费8 806万元,专项用于新药注册审评项目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注册现场检查项目。
二、加强内控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一)强化预算管理和决算编报。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成立总局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总局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预算进度承诺制度,明确预算执行单位主体责任,实行通报约谈制度,严格执行预算额度核减机制。三是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会同财政部按照不超过2015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80%工作量的比例,联合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部分项目预算指标14.51亿元,保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与地方部门预算同步下达执行。四是加强预算编制部署和培训,编制2016年预算和3年滚动预算支出规划。五是按时报送总局及直属单位决算报表。在财政部2014年度决算工作考核评比中,获中央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三等奖。在财政部2014 ~ 2015年度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二)加强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一是组织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抽检、药品抽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再评价与不良反应监测4个项目的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二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成2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3家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总局领导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以及总局8家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三是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署正式对总局2015年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开展跟踪审计,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四是印发《关于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司局主体责任,建立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三)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认真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决算公开文稿,按时向社会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文字解释清楚,数据图表准确。做好公开前的应对预案制定、部门间沟通协调,以及公开后的社会舆情跟踪,取得良好效果。
(四)严格把关资金出口。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系统,推进在直属单位的上线工作。完善公共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系统功能,根据最新财政管理要求修订相应标准和流程,为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筑牢防火墙。严格审核经费出口,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截至2015年10月底,总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2%。
(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开展项目实施检查,完成对天津口岸药检所以及北京、上海、广州医疗器械检测中心4个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开发项目实施管理软件,召开项目管理软件试运行会议。
三、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做好服务保障
(一)申请老旧小区及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协调国管局下达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2 005万元。完成总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部外挂电梯、地下室及部分设施设备改造、办公区安防及新风系统改造等,落实2015年度资金600万元。
(二)做好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完成总局办公家具、电脑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工作。按照总局审核审批权限,审核有关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事项。会同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完成部分直属单位公务用车抽查工作。及时、准确向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报送企业月度快报、基建月报工作,实时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
(三)打造对外服务示范窗口。规范高效完成账务处理、档案管理、现金出纳、网上银行等工作,为总局机关各司局干部职工办理报销手续。2015年累计完成现金报销2 346笔,公务卡还款1 507笔,汇款3 132笔,涉及资金超过5亿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供稿冯武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