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放、调三措并举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石家庄探索机构编制动态调整
2016-02-12左建平
● 左建平
收、放、调三措并举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石家庄探索机构编制动态调整
● 左建平
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把机构编制资源管住、管好、用活。2011年至2016年3月,市直共调剂使用编制2715名,其中动态调整占49.2%,从收回的编制内支出的占50.8%,节余编制278名,全市财政供养人员连续三年实现负增长。
一、“收”,坚持量入为出,备足资源储备量
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一目标,坚持量入为出,在“收”字上作文章,备足资源储备量。尽量不动“总盘子”,充分利用各项改革时机,精打细算收编制,手中有更多“余粮”,为改革发展和中心工作提供保障。近年来,共收回编制1658名。比如,通过政府机构改革,撤并部门4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直属事业机构2个、事业单位6个,适当核减整合组建部门综合服务处室行政编制54名、事业编制113名;通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撤并事业单位45个,核减收回事业编制1433名。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核减编制测算标准,分两批核减33个部门和单位编制47名。
二、“放”,坚持加强基层,将机构编制资源向一线倾斜
针对简政放权不断深化,大量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基层承接能力亟需加强的实际,尽力将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近几年,共向县(市)区调整下放编制638名。比如,在行政区划调整时,向桥西区、长安区调整下划41名行政编制,保证人员交接工作顺利完成;为加强县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向各县(市)区政府食安办下放行政编制46名。针对向城区放权后编制和技术人员不足问题,将市住建局所属的安监站等单位44名事业编制下放;为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市内各区成立了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和环境保护局等机构,同时下放事业编制489名;为支持新乐市开展国家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下放事业编制15名。
三、“调”,坚持增减平衡,盘活编制资源
坚持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动态调整的根本目的,既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效益,又要落实严控总量的要求,让机构编制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流动起来。近年来,围绕新的经济增长极、碧水蓝天工程、优化两个环境、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要领域需求,为88个新设立和94个申请增编的部门(单位),使用行政编制681名,其中66.8%是从部门内部和部门间调剂;使用事业编制2034名,其中43%是由市直同类性质的单位划转。在系统内、部门间调剂上,为市委农工委加强统筹城乡和新民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增编8名,分别从8个成员单位调剂;新设的市委深改办、京津冀协同办、大气办等机构使用的50名编制,从市直33个部门调剂解决。在跨层级调整上,为解决市法检两院案件数量多与人员编制紧缺的矛盾,除将省下达编制在分配使用上予以倾斜外,抓住2014年桥东区法检两院因区划调整撤销时机,提出逆向调整意见,2015年12月获批准,将57名政法专项编制调整到市法检两院,有效缓解了编制严重不足的难题。在编制结构调整上,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市内区人口增长很快,学生数量快速攀升,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仍执行2006年标准,主城区学校缺编严重。2014年,国家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出台,在河北省尚未部署前,石家庄市对照新的标准进行修改,2015年12月完成了对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重新核定,调整后市内四区增编977名,其他县(市)区减编1725名,节余748名机动编制。同时,明确今后根据县(市)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形成每三年调整一次的长效机制,较好破解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中的难题和矛盾。
(作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