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强化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2016-02-12盐城市大丰区编办
● 盐城市大丰区编办
盐城市大丰区强化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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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监管有效性,突出服务主动性,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主动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区镇村三级联动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一、搭建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平台
大丰区行政服务中心是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承接全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划转区行政审批局全部许可事项的窗口办理,以及涉及117项非许可类便民服务事项办理。作为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事项的统一办理平台,中心推行集成审批和服务标准化,实现“进一个门找一个窗口,大厅之外无审批”,为群众、企业和社会提供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大丰区设立12个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项目服务、农经农技、社会保障、民政计生、村建国土等窗口,坚持涉权事项必进、涉及群众面广的事项优先进,办理事项、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同时,从镇各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行“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和“代办服务”。
大丰区设立210个建制村便民服务站,主要承接个人服务事项,为村民提供劳动就业、公共卫生、社会治安、涉农审批和惠民帮扶等24项政务服务和代办服务,同时还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咨询解答、上传下达工作,让老百姓办事“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各村级服务站实现“三固定、四统一”,即人员固定、联系电话固定、代理地点固定;统一标牌、统一设备、统一制度、统一公示栏。
二、创新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运行模式
一是进驻部门实行“8+X”模式。“8”即项目服务、农经农技、社会保障、民政计生、村建国土、供水供气水电费收取、广播电视、法律服务等部门必须在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办公;“X”即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的部门,如工商、税务、公安、供电等暂不具备条件进驻的,可根据各镇情况,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办事等服务。
二是项目代理员制度。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聘请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代理员,通过建立联络联系制度,让项目代理员充分发挥媒介作用。一方面,项目代理员将便民服务中心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难题,及时收集上来,与区行政服务中心衔接,便于第一时间帮助指导解决。另一方面,项目代办员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的业务培训,通过参加项目审批、便民服务等方面的业务辅导,了解最新政策动态,熟悉相关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技能和便民服务水平。
三是网络联动服务。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网上联动服务办事大厅,开发了包含远程申报、信息查询、网上预审等功能的网上BRT审批系统,为每一名项目代理员配备了项目审批移动终端,以联网服务、远程审核、联动办公,实现与实体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区行政服务中心整合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信息,开通了便民服务微信平台,对外公开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及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群众可以通过登录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微信平台等方式直接了解办理情况,为群众足不出户提供网上预约、申报、查询、投诉等服务。
三、强化镇村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
一是制定了《大丰区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方案》,12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到服务名称、窗口标识、服务项目、进驻单位、考核标准等事项的统一。在运行机制上,村级便民服务站作为村级公共服务组织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明确场地、设施、人员、管理等具体标准和要求。区委区政府支持镇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平台的运行管理、网络建设维护、运行经费等。
二是建立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关系和长效考评机制,形成以业务指导为载体,考核评比为抓手,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考评模式。制定出台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考核细则,将各镇便民中心(站)的建设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纳入综合考核,每年分别评选出5个镇和5个村的便民中心(站)作为年终十佳便民中心(站)。加强对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规范管理,实行量化绩效考评责任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