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检察机关推进文化反腐的路径选择

2016-02-11金善达

中国法治文化 2016年5期
关键词:腐败检察机关制度

文/金善达

检察机关推进文化反腐的路径选择

文/金善达

腐败是一项全球性治理难题,反腐败则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发生深度变迁,利益格局不断分化调整,反腐倡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强反腐败力度,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果。①认真分析可见,腐败不仅是一种社会沉疴,更是一种消极文化现象。在文化偏颇、缺失乃至变态的状态下,“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②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文化反腐是治理腐败的魂魄。文化反腐即是在此背景下衍生出来的高层次反腐形式。

一、制度反腐的先天缺陷——以“治标”、“治本”争论为切入点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一直是我国反腐败的基本方针,并在中共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得到确认。2013年1月23日,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指出,反腐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一新颖提法始一出台,便引发了学界热烈的讨论。有人认为,“反腐治标转向治本,是国家治理的大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③也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反腐败不存在‘治标’、‘治本’的转向问题……针对腐败现象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强力遏制其蔓延势头,为治本措施发挥效力赢得时间。”④

从词源上看,“标本兼治”是一个中医学上的专有名词,是指行医治病不仅要消除表面病征,而且要根除引发疾病的根本原因。结合国家反腐败治理实践,“治标”是指及时惩治已经发生的腐败犯罪,“治本”是指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标本兼治”则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内雷霆反腐与建章立制的有效协同。事实上,这一新颖提法并未改变国家既往反腐败基本方针。这种提法只是强调在治本基础上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扫清制度反腐的各种阻碍。制度反腐以科学系统的反腐败制度来治理腐败,并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和普适性等天然优势。但任何事物都具有双面性,制度反腐亦存在先天缺陷。伴随着对人治的反思和对制度价值的认识,有些学者想当然地认为制度能够解决任何问题。泛制度化的倾向如果长期得不到纠正,很有可能在出现多次制度失灵后,进而走向对制度的不信任。要而言之,制度反腐的先天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制度反腐本身的不完整性

制度的设计和完善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制度本身的不完整性必将影响制度实施的效果。一方面,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来自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有些制度设计只有禁止性规定,却没有设立处罚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有些制度设计过于超前,乃至脱离了制度生存的土壤和环境。有些制度设计过度从微观角度建章立制,进而导致价值导向不统一、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约束与激励不匹配、稳定性有余而适应性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制度的稳定性和社会发展的多变性之间永远存在无法克服的矛盾。面对无限发展着的社会,制度设计者即使竭尽全力,也不可能预见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并为人们设定行为规则,仍然会在制度中留下这样或那样的漏洞和盲区。在一定意义上,任何制度都是不完整的。

(二)制度反腐的调整范围有限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⑤作为普遍的社会行为规范,制度可以在多元化的道德环境下建构最基本的社会秩序规范。社会之所以能健康持续的发展,就是对个人贪欲的成功控制和对正当欲望的合理引导的结果。但是,制度的调整范围仅限于个人因贪欲恶性膨胀而违反制度性规定的行为。客观上,人的情感、思维和动机都是不可能精确量化和描绘的。如果没有廉洁文化让社会成员从内心产生痛斥腐败和惧怕惩罚的自我防范心理,制度反腐还会遭受更多阻力。目前,我国各种反腐败法律法规之多与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的矛盾就反映了这一窘境。一旦民众处于对贪腐“集体无意识”的状况下,制度反腐对于腐败行为便处于“事前不知”的尴尬境地。

(三)制度反腐执行的人格依赖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诚如贝卡里亚所言,“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这种必定性要求司法官员谨守职责,法官铁面无私、严肃认真。”⑥制度的规定虽然是客观的,但制度的执行却不可避免地受到执行者个人因素的影响。由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尚未实现,个别地方一定时期内,司法权力的运行会受到地方化和行政化的制约,腐败案件从立案查处到刑事制裁都容易受到案外因素的影响,使得有些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查处与披露,职务犯罪与刑罚之间没有形成强有力的锁链。同时,腐败形式的多样化、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方式的智能化、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以及执法者水平的参差不齐,加剧了查处腐败案件的难度,也使得制度的客观精神因此受到冲击。

二、文化反腐的价值意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反腐败模式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三个历程。运动反腐和权力反腐的特点自不待言。制度反腐重在确保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但是其先天缺陷已在上文述及。诚如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所言,“在一个腐化成风的社会里,采用严厉的反腐化的法令只会增加腐化的机会。”⑦除了制度不健全外,腐败的成因还与产生腐败的社会文化基础息息相关。腐败文化的滋生和蔓延会进一步导致政治生态环境的恶化。当社会民众对腐败现象的心态由“深恶痛绝”到“习以为常”时,腐败甚至会成为一种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文化对人的行为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是根本性、长期性、广泛性的,廉洁文化如此,腐朽文化亦是如此。一种价值观的社会认同感越高,这种价值观的约束力就越强。腐败的“落势化”、“民俗化”,将进一步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利后果。

许多学者由此提出了文化反腐的概念。文化反腐,就是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把一定的价值观念和基本原则渗透到法律制度和人们的心灵,从而达到反对和防止腐败之目的。文化反腐具有以下特点:(1)稳定性。文化反腐的观念在形成后就会在社会成员中产生心理共鸣,并能够对社会产生持续、稳定、积极的影响。(2)隐蔽性。文化反腐的效果往往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文化正是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并进而在社会中发生作用。(3)广泛性。文化反腐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认同与参与,社会成员在文化反腐中受到鼓舞、感悟责任,并在社会中形成反腐倡廉、人人有责的氛围。

(一)弥补制度反腐的先天缺陷

文化是一种“软约束”,必须借助制度的力量才能切实发挥效用。任何制度都是建立在特定的文化传统基础上,制度反腐也不能脱离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制度反腐关注的是外在环境的约束,而文化作为一种理念与约束,其魅力表现在价值追求的导向力、行为方式的约束力,并试图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建立起一种自我约束机制。外在约束力的发挥依赖于内在约束力的配合,文化反腐能够在心理层面形成对腐败的“零容忍”,使某些人“不敢”、“不想”、“不能”腐败,从而为制度反腐提供必要的支撑和扶持。制度反腐的先天缺陷和文化反腐的独特价值意蕴,决定了文化反腐必将成为反腐败的高层次实现路径。

(二)引领网络反腐的正确方向

腐败,是对现代文明的一种挑战。网络反腐是科技进步和与制度创新的有机结合,是反腐倡廉科学化的现实选择。但是,网络反腐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网络舆情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不当干扰,网络信息公开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⑧“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⑨这不仅体现在现实社会中,也体现在网络虚拟社会中。文化反腐正是满足了体制外反腐的现实需要,其最大的作用就是形成普遍且持久的社会共同认知态度与价值取向,并借以引导社会舆论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使腐败者置身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个人心理压力之下。

(三)提供持续不断的反腐动力

当一种文化因为社会的变迁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原有文化的基本精神被动摇时,维系社会秩序的制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社会转轨期间,新旧秩序没有完成更迭,制度不免出现大量的漏洞,这对掌握稀缺权力资源的官员形成极大的诱惑。同时,传统文化重视人际关系和缺失诚信文化的特点,共同造成了文化信仰和价值观的淡化与错位。当前腐败最大的问题不仅是公权腐败,而且是因公权腐败引起的整个社会的腐败文化泛滥,每个公民都有可能成为腐败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者。只有廉政文化的内容得到民众所接受和认可,这种反腐的意识才会贯穿到主体的行为中。良好的社会风气能够荡涤滋生腐败的土壤,抑制国家权力在分流过程中发生的扩张和滥用。因此,文化反腐显然比制度反腐更加深入和彻底。

三、检察机关推进文化反腐的路径选择

根据路径依赖理论,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容易出现对某一路径的依赖。“路径依赖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⑩。为此,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消除对既有路径的依赖,有效推进文化反腐。

(一)明确检察机关在文化反腐中的角色定位

检察机关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理应在文化反腐中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其一,检察机关是文化反腐的践行者。一般而言,文化反腐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共同职责。检察机关作为政治国家的主体之一,理应成为文化反腐的践行者。检察机关应当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将廉政思想灌输到其成员的观念中,形成人人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其二,检察机关是文化反腐的推动者。检察机关不仅是文化反腐的践行者,更是文化反腐的推动者。当前,一些民众不自觉地参与到腐败文化中,对腐败现象产生了一定的心理认同。“提升到社会文化心理层面的腐败,则是病入膏肓的腐败,因为它不但提高了人们对腐败的容忍阈值,也为腐败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力军”⑪。腐败认同潜意识得以传播以后,腐败认同感就会泛化,一定程度上会使腐败成为全民行为。检察机关应当充分掌握文化传播的规律和方法,将廉政文化的主旨和内容更加有效地传播给社会成员。其三,检察机关是文化反腐的监督者。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不仅监督着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而且督促文化反腐在法律框架内推陈出新,不断强化对外职能监督和对内自我监督。

(二)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所有违反法律实施的行为进行监督。基于内生性职责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及时查办腐败案件,惩治腐败行为,使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以回应社会的需求,来形成自身的一种反腐败文化。文化反腐是司法实践用以克服人性弱点和弥补制度漏洞,为良法善治提供供给的重要方式。作为国家打击职务犯罪的主要机构,检察机关依法对职务犯罪实施立案、侦查和起诉工作。侦查作为带有一定强制性的调查手段,它为什么目的服务,就具有什么样的性质。“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具有法律监督的性质,因为它是为发现和证实运用国家权力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之目的服务的,是附属于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权的一种手段。”⑫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增加了侦查工作的任务,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也大大加强。检察机关应当在理念上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侦查方法上实现人证调查方法的科学化、物证调查方法的常规化、秘密侦查方法的规范化;正确处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与律师辩护权的关系;加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与审查批捕、公诉部门的联系;对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总结和归纳研究。

(三)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部署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检察机关所处生态环境的改变,不仅影响检察机关组织的嬗变,而且也是导致检察机关文化创新和发展的根本原因。检察机关应当抓住机遇、顺势而为,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检察改革,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监督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的顺利实施,检察机关应当做到: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保障机制,推动省以下检察权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符合检察规律和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建设;建立规范科学的检察官培养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的要求;建立确保司法公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优化检察业务运行管理;建立有利于司法公正的检察工作制度,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制度保障。

(四)努力培育检察机关文化反腐的良好氛围

任何文化的形成都是一个长期的沉淀过程。古往今来腐败的沉疴造成了文化反腐的顽疾。文化反腐要客观对待历史文化的传承,挖掘和整理优秀的文化历史资源,批判和摈弃腐朽的历史文化遗留。从检察机关角度看,检察机关文化反腐氛围建设,应立足主流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同时熔铸检察机关的个性,深度开发自身内部的文化资源,独立发展各具特色的机关廉政文化。检察机关形象建设是检察机关文化的保障。作为评价要素的机关形象的确立,可以使检察机关的组织实现人格化,使其成为一种可感性、具象化的精神文化力量,向全社会辐射,产生社会效应。从检察人员角度看,培育检察人员的文化自觉,是一个通过沟通与认可来实现观念内化与行为外化的过程。在政治领域中,检察成员必须将某种政治共识作为合作的基础,这种政治共识不仅能够造就成员对集体的认同与忠诚,而且能够强化成员的集体意识,增强集体凝聚力。因此,必须深挖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培育富有时代精神的文化基因,努力实现检察机关成员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从而达成集体内部的精神整合和价值共识。不断涌现,并在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当下,“大众传媒在传递信息和影响民众思想意识、政治倾向方面具有时间、空间、广度、深度和难以封锁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变传统的政治行为,左右政局的发展。”⑬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手机短信和触摸媒体等新媒体形态在文化信息传播中的功能,向全社会及时地展现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搭建检察机关文化建设成果的社会化展示平台,将其优秀成果全面推向社会,为普通民众所知悉和认同。同时,反腐文化的传播不仅需要多样化的传播途径,而且需要确保传播途径的畅通,疏通反腐文化传播渠道需要排除影响反腐习惯和反腐心理养成的某些因素。这就亟须完善文化反腐的舆情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舆情导向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压缩虚假网络信息的传播空间,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供正能量。

(五)加快传播检察机关文化反腐的先进理念

大众传媒是传播检察机关文化最有效的途径,如何充分利用传媒展示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为大众所知悉和欣赏,是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议题。在资讯发达的今天,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手机短信和触摸媒体等新媒体形态

(本文作者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①2014年高检院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省部级以上干部达到28人。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载《人民日报》2015年3月13日。

②桓宽:《盐铁论》。

③戴志勇:《反腐当适时从治标转向治本》,载《南方周末》2014年6月27日。

④马东伟:《反腐败不存在“治标”“治本”的转向问题》,载《学习时报》2014年9月15日。

⑤[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⑥[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2页。

⑦[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57页。

⑧叶肖华、金善达:《由两则“日记门”透视网络反腐》,载《学习论坛》2013年第11期,第70页。

⑨[德]卡尔·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0页。

⑩严清华:《路径依赖、管理哲理与第三种调节方式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⑪江彩云:《从社会文化心理视角审视腐败认同潜意识》,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第90页。

⑫张智辉:《法律监督三辨析》,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5期,第21页。

⑬刘明:《街头政治与“颜色革命”》,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98页。

猜你喜欢

腐败检察机关制度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轻装”后的检察机关该干啥——子洲检察院践行“人民的名义”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坚持稳、准、狠原则 确保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信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纪实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腐败,往往由细微处开始……
第一章 在腐败火上烤的三大运营商
浅议检察机关会计司法鉴定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