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法、天理、人情的统一,要靠法治文化实现
——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室原主任 吴高盛

2016-02-11吴高盛

中国法治文化 2016年5期
关键词:国法法律条文执法者

国法、天理、人情的统一,要靠法治文化实现
——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室原主任 吴高盛

现代法治文化,就是体现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权利保障,以这些为价值取向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我认为,现阶段我国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不缺少法律条文,而缺少法治文化。所以,《中国法治文化概论》一书的意义也就在此。

从我国的历史来讲,封建社会的法治文化,概括为三句话:生法者,君也;守法者,官也;法于法者,民也。而我们现代的法治文化,首先,有良法;其次,法律得到良好的执行和坚守,并且能够体现出对权利的救济和保护。在我国,长期封建社会的影响和先天不足,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和实践的缺陷和后天的影响,应当讲现代法治文化养成和沉淀,与我们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还是有很大的距离。那么,我们现在在法治文化不足的国度进行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法治文化的积淀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就十分迫切。我们提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具体怎么做?除了要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以外,更多地需要按照法治文化来执法、司法、守法。只依靠法律条文是远远不够的,要更多地依靠法治文化来推进法治建设。

下面简单举几个执法司法中的事例:如酒后驾车,警察纠正其错误行为,母女俩为求情向警察下跪,警察遵循文明执法也向对方下跪,因此出现了双方对跪的场景。而在另一些违法场景中,违法者可以将交警拖行几十米,甚至上百米。南京彭宇案中,判决的结果引起了“扶不扶”的道德危机。对法官人身伤害的案件也有很多。这些例子中,违法行为、暴力行为肯定要受到谴责的,但是也要反思一下,在执法行为当中,如何发挥法律条文和法治文化相得益彰的作用?怎么把我们严谨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和法官对基本事实的判断结合起来?怎么把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案结事了的效率统一起来?怎么把无情的法律条文和我党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包括我们权利的来源和为人民服务的要求结合起来?要做到这些,仅仅依靠法律肯定是不够的,更需要法治文化浸染我们执法者司法者的心灵,融入我们的血液,成为我们的职业道德,成为我们在日常工作当中的客观要求,这样法律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西方国家有一个自由心证的陪审制度,还有法官的裁量权。特别是刑事案件中,有罪无罪都由陪审团裁定,量刑多少是法官裁定。判断罪与非罪要靠生活经验和生活阅历及当时、当地的情况;量刑多少是一个专门的技术性工作,需要法律专业人士来定。这些体现出西方法治文化在司法中的反映,而我们欠缺的恰恰是法治文化在司法和执法中的不足。

特别是我们现在强调法律的功能,惩罚无疑是法律最重要的一项功能,但绝不是全部,教育、引导、指引也是法律的重要的功能。而现代司法当中,如果能够达到教育目的或者是已经达到教育目的的,则惩罚也就不再是最重要的。

在执法当中,要体现出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也要体现出执法者本身的人性和我们的人之常情,也就是所谓的国法、天理、人情的统一。这实际上要靠法治文化来实现。

所以,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打铁需要自身硬,那么,这个要求和法治文化的要求是不谋而合的,也是对执法者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而《中国法治文化概论》这本书的正式出版,恰恰可以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文化的软实力作用。

猜你喜欢

国法法律条文执法者
执法者当成为守法的标杆
从国法到天理、人情
论中国传统法律中天理、国法、人情的辩证关系
警察滥用枪支案件的实证分析
西夏武器装备法律条文与唐宋法律条文比较研究
环境执法者如何做到尽职免责?
纪检监察视域下的党纪与国法分离思考
从中西比较视角看儒家的法律传统
感悟生命——采写几位优秀执法者带来的人生体验
法治理念和道德观念对执法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