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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章是“第一位的要求”——学习习近平关于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论述

2016-02-11邸乘光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章程党章从严治党

□邸乘光

学习贯彻党章是“第一位的要求”
——学习习近平关于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论述

□邸乘光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基础在学,首先要学好党章。习近平强调指出:“不论是高级干部还是普通党员,要做合格党员,学习贯彻党章都是第一位的要求。”重视党章及其建设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和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基础在学,必须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学;关键在做,必须把学的内容落实到做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做合格党员“第一位的要求”。

习近平 “两学一做” 党章 全面从严治党 合格党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明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并将其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习近平强调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1]“基础在学,首先要学好党章。……不论是高级干部还是普通党员,要做合格党员,学习贯彻党章都是第一位的要求。”[2]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做合格党员“第一位的要求”,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视党章及其建设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

习近平把学习贯彻党章视为“做合格党员”“第一位的要求”,既凸显了党章的重要地位和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也反映出习近平对党章的高度重视。事实上,无产阶级政党的建立和发展与党章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党章及党章建设本身就是党的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科学的党章是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统一、行动一致的重要保证,也是党生存、发展和夺取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件。高度重视党章及党章建设,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同时也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和经验。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在创建之初,都以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为指导,结合自身建设的实践,制定自己的章程,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任务的变化和自身建设的需要,对原有的章程进行修订和补充。由马克思、恩格斯亲自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就是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章程。章程所确立的基本思想和原则都为以后各国无产阶级政党所遵循。列宁认为:“组织首先就是制定章程。”[3](P51)“章程是组织的形式表现”。[3](P364)无产阶级政党的章程是“一致通过的组织规则”,是“关于党组织的形式和准则的总的决议”。[4](P145)“为了保证党内团结,为了保证党的工作集中化,还需要有组织上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在一个已经多少超出了家庭式小组范围的党里面,如果没有正式规定的党章,没有少数服从多数,没有部分服从整体,那是不可想象的。”[3](P387)因此,他在领导俄国党建设的实践中,始终高度重视党章的制定和修改。

重视党章及党章建设,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传统。1921年,党的一大即通过了包含有属于党章性质条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将我们党正式定名为“中国共产党”,并且确定了“党的纲领”,规定了入党条件和接收手续、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等。党成立后,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要求尽快制定适应党的组织发展和革命斗争需要的正式党章。1922年,党的二大完成了这一开创性工作,制定了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组织”、“会议”和“纪律”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从此,我们党有了管党治党的根本大法。从党的三大开始,形成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对党章进行修改的惯例①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1927年4至5月召开的党的五大并没有修改党章,但在其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中明确指出:“根据本党自第四次大会以来党员数量激增这一事实,并根据本党目前的任务,第五次大会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党章。”(见《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08页)据此,在稍后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表明,党的五大虽未直接修改党章,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则是根据党的五大决议进行修改的。。通过修改,使其更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任务的变化及党的自身建设的需要。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那样:“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5]

2012年,党的十八大从继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出发,对党章进行了重要修改,包括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内容写入党章,并对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干部的要求作了充实。对于这次修改的意义,习近平明确指出:“通过这次修改,党章这个党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5]

也正因为如此,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第二天,习近平就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专门作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此后,他又多次强调要认真学习党章,全面掌握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规定,自觉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并明确指出:“全党学习贯彻党章的水平,决定着党员队伍党性修养的水平,决定着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水平,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水平。”[2]由此足见习近平对党章及其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学习贯彻党章的高度重视,以及学习贯彻党章在管党治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党章“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

一般说来,政党作为政治组织,既应有作为组织规程的章程,还应有集中体现其政治主张的纲领。前已述及,由马克思、恩格斯亲自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就是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章程。而同样是由马克思、恩格斯亲自起草的《共产党宣言》,亦即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纲领。这个科学的纲领,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指明了彻底解放的光明道路。160多年来,各国无产阶级政党根据《共产党宣言》的基本原则制定和完善自己的纲领。

党的纲领规定着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行动方略,是昭示社会的政治宣言,是一个政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的根本标志,指引着党的前进方向;同时也是外界判定一个政党阶级属性、政治倾向、进步水平的重要根据。恩格斯曾明确指出:“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6](P415)马克思也认为,制定一个原则性纲领“就是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可供人们用来衡量党的运动水平的里程碑”。[6](P426)列宁则进一步指出:“一个政党如果没有纲领,就不可能成为政治上比较完整的、能够在事态发生任何转折时始终坚持自己路线的有机体。”[7](P357)

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党建理论与实践看,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党最基本的两大文献。但在后来的党建实践中,既有党的纲领与章程作为两个文件并存的,也有把党的纲领与章程纳入一个文件的。我们党即属于后一种情况。前已述及,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时所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既包含了党的纲领,也包含了作为组织规程的章程内容,只是过于简单了。从1922年党的二大到1928年党的六大所制定和修改的章程都是纯粹的组织规程,而党的纲领的有些内容则往往以决议案、宣言等形式加以公布。但从1945年党的七大以后,都把纲领和章程纳入了一个文件即《中国共产党章程》,即在一部党章中分为总纲(纲领)部分和条文(章程)部分。总纲部分是党的简要纲领,既是党章的一部分,又是章程的前提和总则。条文部分的组织规程是以党的纲领为指导、为实现党的纲领服务。在党章中增写总纲部分,也就使党章兼有了纲领和章程的双重性质和双重作用。由于党章包含了纲领的内容,所以党章自然也就成了“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

从我们党的现行党章看,就总纲与条文所占篇幅而言,在17300多字的党章中,总纲部分长达6400多字,超过了总篇幅的三分之一;就总纲所阐述的主要内容而言,既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和根本宗旨,也明确规定了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路线、工作路线和根本组织原则。此外,总纲部分还有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阐述和对党的基本经验的总结,并明确规定了党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和重大方针政策等。所以,从党章的基本内容来说,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对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路线和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作了明确规定,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这样“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不仅为外界判断我们这个党提供了重要根据,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为广大党员把握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行动方略提供了根本依据,同时也为动员和凝聚广大人民群众指明了正确的目标和方向。

总之,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纲领,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提供了政治基础和根本准则。所以习近平指出:“对我们这个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5]

三、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和根本大法

我们把党章形容为“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主要是因为党章中包含了党的纲领。就党章的整个内容和地位而言,党章则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党的根本大法。习近平明确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5]习近平用“总章程”、“总规矩”和“根本大法”来定位党章,深刻而准确。正如他自己所指出的那样:“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5]这就决定了党章在党内的根本性指导地位和作用。

首先,这是由党章的内容所决定的。党章总纲部分对党的性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和根本宗旨,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路线、工作路线和根本组织原则,以及党在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和重大方针政策等都作了明确规定,集中体现了全党的政治主张,集中反映了全党的整体意志,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政治纲领;党章条文部分对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由这两个部分有机统一构成的党章,成为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这就从内容上决定了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和根本大法的地位。

其次,这是由党章的效力所决定的。党内有很多法规,是一个法规体系。纵向说,包括党章,准则和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几个层次;横向看,包括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方面的党内法规,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党的机关工作方面的党内法规等。但在这个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章具有最高效力,是党内的基本法,其作用相当于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宪法。党内其他所有法规,都是党章的延伸或具体化,都从属于党章,必须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而不得与党章的规定相违背、相冲突。也可以说,党章是党内的“母法”,党内其他法规则为党内的“子法”。这就从效力上决定了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和根本大法的地位。

再次,这是由党章产生程序所决定的。党章作为具有最高效力的党内法规,不仅与党章的具体内容有关,而且与党章的产生(制定和修改)程序有关。从党章产生程序看,只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才能制定、修改和颁布。从党成立到现在,除“五大党章”是根据党的五大有关决议进行修改后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之外,每次修改都是通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来完成的。众所周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也是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党章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修改)和颁布,集中体现了全党的整体意志,这既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党章在党内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同时也从产生程序上决定了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和根本大法的地位。

最后,这也是由党章的作用所决定的。党章具有高度权威性,在党内生活中起着根本指导作用,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最重要的基础。只有基于对党的政治纲领的认同,才会有全党思想政治上的统一;只有基于对组织规程的遵守,才会有全党组织上的统一;只有基于对党章的整体认同和遵守,才会有全党行动上的统一。具体而言,党章具有调整党内关系、指导党的工作、严明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等重要作用。所以,习近平强调:“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5]“根本标准”、“根本依据”、“基本标准”、“根本规则”,这也就从作用上决定了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和根本大法地位。

四、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并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是要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在一个有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8](P350)因此,习近平在当选总书记伊始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在谈到对民族、对人民、对党的责任时就明确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8](P70)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习近平郑重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既契合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体现了我们党面对长期复杂严峻的“四大考验”、面临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的“四大危险”的高度清醒和自觉。

全面从严治党怎么“从严”?依据什么来“治”?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首先明确的一个重要问题。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就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角度强调党规党法的极端重要性。他明确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9](P147)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党规党法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障作用,首先必须依据党内法规来管党治党,切实把我们的党管好治好。所以,习近平一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依法依规治党,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2]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我们要切实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0]

在不同历史时期,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会有所不同,从严治党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但都必须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只有以党章为总依据、总遵循,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并能取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成果。因此,习近平强调“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8](P91)“坚持用党章指导和规范党的建设各项工作”。[5]当然,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依据和遵循党章,同时还要依据和遵循其他党内法规。但由于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权威和最高效力,从而决定了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

五、党章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每一个党组织都是这个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党员都是这个有机整体的细胞。连接、规范和约束这个有机整体中每一个组成部分、每一个细胞的最高行为准则就是党章。各级党组织作为这个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当然要遵守和执行党章。但是,各级党组织也是由作为细胞的一个个具体党员组成的,因此,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党员是党内活动的主体。要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组织上的团结和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统一,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最根本的是要用党章来规范全体党员的言行。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就“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2]

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不仅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行动方略作出明确规定,构成了我们党的政治纲领,而且对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确立了总规矩和总遵循。要做一名合格党员,最基础、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学习贯彻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只有全面贯彻执行党章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现在,我们党内有一部分党员不合格,情况可能千差万别,但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不遵守党章。比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是怎么从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走到人民的对立面上去的?他们自认为身居高位,谁也管不了,在他们眼里,哪里还有党章?哪里还有规矩?正是这个原因,他们与党离心离德、结党营私、卖官鬻爵、为所欲为,最终倒在反腐铁拳之下,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其结局可悲,其教训深刻。现实中,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淡化,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不强,说到底都与这些人党章意识不强、无视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很好地遵守党章有关。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抑或是将来,一部分党员不遵守党章,不合格,都是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特别注意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角度提出过这个问题,明确指出“我们的党员现在有一部分不合格”。[9](P268)所谓部分“党员不合格”,这里的“格”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条件和标准,就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不合格”就是不合乎条件、标准和要求。从邓小平同志提出这个问题到今天已经30多年了,那么部分党员不合格的问题解决得怎么样了呢?应该说,在这30多年间,通过开展各种党内活动,党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广大党员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并且涌现出大批像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沈浩等这样的好党员、好干部,充分展示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风采和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事实充分说明,党员队伍的主流和基本面是好的,是具有先进性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有相当一部分党员的素质还不够高,先进性发挥得还不够;也有一部分党员已经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丧失了先进性;还有一部分党员问题相当严重,甚至已经腐败变质。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党员的情况,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正是从这个实际问题出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将学习党章作为首要的内容,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使广大党员深入理解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党章作为最根本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

六、基础在学,必须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学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首先是学好党章。习近平关于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论述,不仅多方面地阐明党章在党内生活中的根本指导地位和作用,以及对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而且多方面地阐明了如何学习党章的问题,为广大党员学好党章提供了指导原则和科学方法。

首先,要深刻认识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和“必修课”。“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没有统一的规矩,将是难以想象的;如果虽然有了统一规矩,而广大党员却不去学习它,当然也就不可能自觉地遵守它,这同样是难以想象的。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最基本的就是必须遵守党章这个总规矩;而要遵守这个总规矩,首先就必须学习和掌握这个总规矩。不然,就永远不可能成为合格党员。因此,习近平特别强调:“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2]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更“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5]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个党员都必须扎实练好学习党章这项基本功。

其次,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现行党章虽然只有17300多字,但其内容非常丰富。就其主要内容而言,不仅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行动方略,而且明确规定了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等等。对这些重要内容,全党同志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所以,习近平强调,学习党章,首先是“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做到知其然”,[2]亦即“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5]

再次,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加深理解,做到知其所以然。习近平明确指出:“学习党章不仅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做到知其然,而且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所以然。”[2]他不仅从总体上提出方法指导,而且还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联系党的历史和今天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承担的历史使命的实际,联系党的理论发展和今天坚定理想信念的实际,联系党的基本路线和今天做好各项工作的实际,联系党的性质宗旨和今天更好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联系党员义务权利和今天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联系党的纪律规矩和今天解决好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实际,深入思考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要求是哪些、怎样身体力行,深入思考对照党章自己哪些没做到、应该如何提高,深入思考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哪些制度需要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深刻理解和把握,不仅“做到知其然”,而且“做到知其所以然”。

复次,要同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基本理论紧密结合起来。我们现在的党章是党的十八修改通过的。党的十八在修改党章时,把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体现在了党章中。因此,习近平特别指出:“要把学习党章同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密结合起来。”[5]他还具体强调要深刻理解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深刻理解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着力点;深刻理解党章增写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新内容和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新要求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各项新内容新要求的科学内涵。

最后,要把党章的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抓出成效。学习党章,既要增强广大党员学习的自觉性,也需要各级党组织认真对待,把抓好党章的学习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所以习近平提出:“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各级党校、干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课程。要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5]同时要求广大党员要通过学习,“把党章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2]

七、关键在做,必须把学的内容落实到做上

“两学一做”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学习党章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上来。习近平关于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论述,既提出了学的任务,更提出了做的要求,为广大党员如何在学习掌握党章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党章提供了根本遵循。

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贯彻和践行党章,首要的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近平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8](P80)“事实一再表明,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8](P339)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章同时规定,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革命理想高于天。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贯彻和践行党章,“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8](P115)

其次,要坚定政治立场。我们党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立场坚定是对党员最起码的要求。我们党之所以始终保持着先进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党员的政治立场一直有着严格要求。党章规定的入党誓词,明确要求党员“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坚定政治立场,就是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大是大非等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以习近平一再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8](P132)

再次,要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党的根本宗旨是党的一切活动的根本目的,是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切言行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必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成员的实际行动上,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中。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宗旨。习近平强调能否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是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客观标准”;要通过学习党章,加强党的宗旨意识教育,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要注意拓宽为人民服务的途径渠道,通过各种途径、渠道和方式,从各个方面去践行党的宗旨、服务人民群众。

复次,要严守党的纪律。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章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即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10]此后又反复强调这一点。他还把严明党的纪律与学习贯彻党章统一起来,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要养成纪律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11]

此外,习近平还特别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贯彻和遵守党章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强调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政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等等。

[1]习近平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际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N].人民日报,2016-04-07.

[2]习近平在安徽调研时强调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强改革创新开创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04 -28.

[3]列宁全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列宁全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5]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N].人民日报,2012-11-20.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列宁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9]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0]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J].求是,2013(1).

[1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03.

(责任编辑:杜洪梅)

D26

A

1243(2016)05-0013-008

作者:邸乘光,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安徽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党的建设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邮编:230051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AHYZD2014-0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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