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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街道积极分子研究*

2016-02-11地方党史研究

中共党史研究 2016年1期
关键词:积极分子派出所档案馆

·地方党史研究·

黄 利 新

·地方党史研究·

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街道积极分子研究*

黄 利 新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构建新政权的社会基础,弥补基层行政力量的不足,北京市成立了众多功能不一的街道群众组织,培养了大量积极分子。街道积极分子以群众身份参与各项街道工作,事实上是无薪给的干部,其思想动机各有不同。中共组织则针对这支队伍建立了包括选拔、教育、培养、考验等环节在内的一整套管理机制。街道积极分子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各种问题和局限,最终被纳入城市居民委员会之中。

街道积极分子;基层社会管理;运动型行政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北京市党组织和市区政府将街道积极分子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推动各项基层工作的依靠力量,使之实际上成为新政权系统的末梢。街道积极分子在日常的街道工作和群众性政治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政治、行政运作模式,在此后很长一个时期中被推广到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以及各种政治运动之中。因此,对于街道积极分子问题的研究,一方面构成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社会政治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成为正确把握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政治史特点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角度。然而,对于这一重要问题,学术界尚乏专题性研究。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以1949年至1954年北京市的有关情况为对象,展开个案研究。

一、北京市街道积极分子群体的形成及不同类型

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城市基层积极分子的身份特征,当事人有过一些模糊的说法。例如,曾任中共西单区委书记的杜若回忆说:“所谓积极分子就是中国共产党所依靠的一些觉悟高、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普通群众”*转引自吴继平:《当代中国第一次普选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评析(1953—1954)——以北京市为个案》,《党史研究与教学》2007年第5期。政治上积极靠近政府者,即应视为积极分子”*《调整街道群众组织解决积极分子兼职问题试行办法(草案)》(1951年5月3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25。。据笔者所查阅的大量相关历史档案,除这类模糊说法外,当时的中共党组织和市区政府对街道积极分子的资格、条件等身份特征都没有做出过明确规定。但是,街道积极分子肯定是一个实际存在的社会群体,当时的党政组织曾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对他们的身份加以确定。。东城区的一份文件则认为,普通街道群众“能在一定的工作任务下面,担任一定分量的工作,

*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研究(1949—1966)”(14BDJ014)的阶段性成果。

北京市街道积极分子身份的确定,最初是由政府派出的工作组进行的。北平和平解放前夕,中共北平市委确定了“分派工作组,自下而上地发动群众,来配合自下而上的行政接管”*《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48.12—1949)》,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第18页。的工作方针。1949年2月4日,北平市人民政府下属的20个区政府宣告成立,各区将从各部门分配来的干部混合编成区工作委员会,下设若干群众工作组,再进一步按辖区分为工作小组。这些工作组一进入街道,便注意发展积极分子,依靠他们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积极分子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其一,“通过地下党介绍”,“通过已熟悉的积极分子介绍”*《七区建政总结》,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5-1-12。。其二,通过访问、座谈发现。如第九区第二街工作组在“个别访问”中,“遇有思想较进步的群众及在工作中表现积极的进步分子,则个别注意之,多次找来谈话”,“使之靠拢我们”,成为积极分子*《第二街工作组四个月来的工作总结报告》(1949年6月20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8-2-14。;在一些座谈会中,工作组也能“从群众发言中,来发现积极分子”*《群众对摧毁保甲制度 建立街政权的意见》(1949年4月2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2。。其三,在各种政治运动和各项工作中发现。例如,第六区政府在“兑换金元券”过程中,“发现了大批积极分子”*《一九四九年度工作总结》(1949年12月2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5-1-1。。

当积极分子被确定后,中共基层干部指导其参加至少一项街道工作。为更好地利用积极分子,中共将积极分子组织起来成立各种街道群众组织,并委任其在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但不发给薪酬。例如入城之初,中共在新成立的街政府下设置了闾长和组长,这些闾长和组长都由街道积极分子担任。此后,为了推行各种行政工作和办理街道群众的各项福利工作,北京市成立了多达20余种的街道群众组织,如治安保卫委员会、卫生委员会、抗美援朝委员会、社会救济委员会、妇女代表会、中苏友协支会、防火队、税务组、妇幼保健组、优抚委员会、军属代表组、宣传队、读报组、房屋修缮委员会、公房管理委员会、合作社业务委员会(或业务小组)、劳动就业委员会、自来水民主管理站、调解组、图书发行站等,一般“每一派出所都有十多种组织”*《关于城区街道组织的情况与改进意见》(1952年10月14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9-250。。参与这些群众组织者,均为积极分子,而被认为属于“核心积极分子”“骨干积极分子”“大积极分子”者,则被委任为这些组织的负责人。由于组织种类多,“骨干积极分子”人数有限,他们往往身兼数职,有材料说,当时“真正积极工作的积极分子一般都身兼三、四职,有的身兼七、八职,以至十多职。如崇文区李景贵身兼八职,原九区一小煤铺经理身兼十二职”*《关于城区街道组织的情况与改进意见》(1952年10月14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9-250。。这样,通过担任街道闾长、组长和任职于群众组织,街道积极分子的身份就得到了公开认定,不仅为党政组织所承认,也为街道群众所知晓。

当时,街道普通群众对于积极分子有很强的认同感,形成了“有问题找积极分子”的习惯。一份区政府派出所的工作报告记述说,有的街道群众面临“福利问题”,即主动找积极分子寻求解决;某胡同有四五十户人家没有自来水,靠水车吃水,也要求当地积极分子联合起来寻求解决之法*《东单区东观音寺派出所建立街道居民委员会实验工作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报告》(1952年12月29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25。。街道积极分子由于经常联系群众,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与群众形成了良好的关系。一份材料记载说,东四区北帅府胡同17号市民李志浩两天没有看到积极分子杨淑娴出来参与街道工作,就去她家看望,说:“我以为你有病了呢!”*杨淑娴:《我是怎样坚持做好街道工作的》,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65。对于自己的这种身份,街道积极分子一般也引以为荣。东四区的一位积极分子刘淑清有一次出去做短工,行前特意跑到派出所提出要求说:“我这委员可别给我取消了,我几天就完事了。”*《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

据笔者查阅的资料,这一时期北京市各街道被认定为积极分子的人数相当多,但其中又有结构性差异。一般来说,一个派出所会有上百个积极分子,但“骨干积极分子”或者说“大积极分子”只有几十个。例如,1950年1月,第五区“每个派出所经常联系的基本群众,一般地有七、八十人,经常做实际工作的积极分子,每个派出所都不过二十人左右”*《工作汇报》(1950年1月3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2。;据1951年一个派出所的社会调查报告说,是年该所管辖地面的积极分子总数为432人,其中“经常工作而且起作用”的139人,“真正骨干分子”50人*《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1952年的一份官方文件则说,当时“每一派出所经常实际工作的一般有二、三十个积极分子”*《关于城区街道组织的情况与改进意见》(1952年10月14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9-250。。

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的街道积极分子大都积极向新政权和中共党组织靠拢,替政府分担一定的街道工作,就其“靠拢”动机与心态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对新政权、新社会高度认同。新中国成立后,部分街道群众的社会地位、生活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出于感恩的心态自愿为新政权工作。对此,有文献记述说:有的积极分子“过去受国民党的气,现在人民政府让他来做工作,自己很乐意”*《关于积极分子的培养使用教育工作汇报》(1951年2月12日—2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131。;“妇女在旧社会中受苦最深,解放以后,政治上翻身,又学习文化,提高了觉悟,于是出来工作成为街道积极分子中的主力军”。例如,一位名叫黄振玉的妇女“过去受婆婆欺辱,深居简出,十一年里连前门都不认识”,做了积极分子后“每天在外工作”,感觉“很愉快”*《外一四段社会情况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另一位积极分子杨淑娴则说:“当初因为我娘家较穷,经常受婆婆的虐待,不许出大门一步。直到共产党和毛主席来了,解放我们,我才翻了身,在家庭中和社会中抬起头来。我看到人民政府事事都为人民。街道上许多事交给我们来做,我决心参加街道工作,拿自己的全部力量为国家为街坊作些有益的事。”*杨淑娴:《我是怎样坚持做好街道工作的》,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65。还有些老年人成为了积极分子,他们“多数是在不影响家庭生活的原则下愿意靠近政府多取得联系,并给地方服务,感觉光荣”*《简报:关于积极分子问题》(1951年2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07。。

第二,具有“急公好义”精神。中国社会历来不乏“急公好义”人士。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北京城区,也有一些人是出于对公益事务的热心而成为积极分子的。例如,草厂胡同甲79号的住户尹晓刚,系旧军官出身,当过军长,“表现向属开明”,“闲居无事”,担任了第三区的“房屋修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第三区人民政府工作简报》(1951年11月9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07。。有的人“在解放前也是积极,现在也积极的”*《关于城区街道组织的情况与改进意见》(1952年10月14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9-250。,他们在日伪时期、国民党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对本街道上的事务都积极参与,与政治倾向无关,被称为“三朝元老”。

第三,怀有不同的个人目的。积极靠拢新政权、参与街道工作的积极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着各种不同的个人利益背景。例如,有些人做积极分子是“为出风头”*《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有些“经理太太”“在家没事,毫无牵挂,生活又不成问题,于是出来工作”*《外一四段社会情况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有些人参与街道工作是为了获取物质利益,他们向政府“提出许多要求,申请救济”,被称为“小米积极分子”*《第二街工作组四个月来的工作总结报告》(1949年6月20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8-2-14。;有些人“希望政府在经济方面照顾”,“如平分有钱人的房子”*《三十八年上半年民政科工作总结》,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5-1-16。;还有一些人参加街道工作是为了获得职业。当时的一份调查报告说:一些十七八岁的青年妇女积极分子,往往上过几年学,后在家料理家务。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工作机会多了,“她们不甘寂寞,也出来工作,打算工作能力提高后,就插翅飞出”。有的店员工人做积极分子,是因为“觉得商店里没有前途,想在工作里培养能力,寻找出路,将来当个干部或干别的”。*《外一四段社会情况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瓦岔胡同积极分子张其心做街道工作两三年后,因政府没给他安排一份职业工作,就扬言“不干了”*《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还有些人做积极分子是为了出人头地,“在街上吃得开”*《外一四段社会情况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有的人过去因各种原因“被人藐视”,现在希望通过参加街道工作使“别人尊重自己”*《八区举办街训班总结》,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1。。此外,做积极分子是为了“搞男女关系”、为了“作威作福,欺压群众,贪污勒索”者也不乏其人*《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还有一类人,做积极分子是为了掩盖过去做过伪军官、国民党员、保甲长的“历史问题”*《外一四段、外二八段区街代表、新积极分子思想意识、工作作风统计表》(1951年11月29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或者是为了“漂白自己”,认为做了积极分子就等于“做了人民政府的干部,保了险了”*《地域性的群众组织》(1950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9-83。;也有些过去的旧警官、地主等,试图通过做街道工作来“将功赎罪”*《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

积极分子最大的特点,就是以群众身份替党和政府分担基层行政工作,参与街道管理,但并不能领取薪水。积极分子的大量涌现体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及其领导的人民政权具有极强的向心力。但积极分子的动机是多元的,大多与中共提倡的“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理念颇有不同,这势必会给中共管理和利用积极分子增加难度。

二、中共对积极分子的挑选、培养与利益照顾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积极分子的身份和思想背景较为复杂,北京市的党政组织非常重视对这支队伍的管理,努力做到严格挑选和着力教育培养。

中共一入城,就确定了挑选街道积极分子的基本标准:“①历史清白、②靠拢我们、③联系群众、④工作积极,其中最紧要的是成分应以工人、学徒、店员、贫民、学生为主。”*《第八区工委会工作汇报(二月二十八日—三月三日)》(1949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8-1-4。阶级分析是当时北京市关于街道积极分子政策的基本依据,具体言之,就是根据积极分子阶级成分的不同,确定对他们的不同态度。对此,1951年的一份官方文件表达得十分清晰:“工人积极分子是我们积极分子中最可靠者,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支柱”;成分为小经理的积极分子“阶级属性和动机不纯”,如果让他们在群众中“树立起了威信”,就会出“大乱子”;成分为小商贩的积极分子“我们不能依靠,可以团结教育”,“大摊贩和行商组成的积极分子就比小商贩的积极分子要差一些”;成分为无业者的积极分子虽然基本上是老人,但“还是可以团结,作为积极分子的一种来源”;妇女是街道积极分子的主力军,其中“最好的是工人家属,特别是产业工人的家属,他们生活稳定,儿子丈夫是产业工人,能教育他们,因此政治觉悟高”,“职员家属属于小资产阶级范畴的家庭妇女”*《外一四段社会情况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

基于上述判断,中共对积极分子进行了严格的政治审查,初步确定挑选对象后,通过各种途径来进行了解。例如,入城之初,对于由地下党和其他积极分子介绍的人员,工作组要负责审查其“历史及成分”,“以确定是否可靠”*《七区建政总结》,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5-1-12。。通过这种审查了解,有历史问题或者阶级成分不纯者即被淘汰,如第十二区第七街“一个卖茶的,最初非常积极”,后经“仔细了解”,“却是十三保保长的狗腿子”*《北平市第十二区建政总结》,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1-2-8。,被从人选中剔出。1954年,居民委员会陆续建立,结合这一工作,城区政府对街道积极分子中“历史不清”和“阶级成分不好”者进行了清洗。一份文件提出:“各派出所应结合当前居民委员会的成立和治安委员会的改进,对街道积极分子应该切实的、严格的,从政治上、历史上加以审查,对混入我街道组织中的各种坏分子,必须根据历史情况与目前的表现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关于人民来信反映街道积极分子严重不纯的问题向区委吕、李书记请示的意见》(1954年12月7日),北京市崇文区档案馆藏,档案号9-3-63。

针对积极分子各种思想问题和工作能力问题,北京市党政组织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教育、培训。其中,举办各种学习班是一个重要方式。如第六区开办训练班,对区内50多名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共分五个小组,每组有一个工作组的同志帮助学习”,学习内容包括“目前的形势与任务”“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党的政策”“工作作风”*沈瑞:《六区办训练班,得到一些经验》,《北平解放报》1949年6月22日。;第八区“各工作组普遍建立了工人、店员、妇女积极分子学习班,参加学习班的群众有一千一百人左右”*《兹将入城以来三个月的工作向市委会总结汇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8-1-4。。这种培训的内容,还包括上政治课、抓住一件具体事情共同讨论、召开大会表扬有显著成绩的典型,以及对犯错误者进行批评,等等*《三十八年上半年民政科工作总结》,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5-1-16。。召开座谈会是联系积极分子的另一个重要方式。通过座谈会,中共干部对于积极分子可以“了解其思想情况,生活情况,听他们的反映,给他们讲解我党政策及工商业政策”*《第二街工作组四个月来的工作总结报告》(1949年6月20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8-2-14。。此外,党政组织还通过具体工作对积极分子进行考验和培养。“有些原来是积极分子”,通过某些具体工作,就被“考验下去了”*《胡一哉同志在一区妇联汇报会议上的发言》(1951年1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6-1-5。;有干部总结经验说:有些人在某种工作、运动“开始动员时,不愿意出来”,但“如果一件一件的交给他一些事,他还是很高兴的”,这样,就被慢慢地“带”成了积极分子*《李区长在东单区第一次居民委员会经验交流大会上的总结发言》(1956年3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65。。在某场政治运动中,一个人一旦被确认为街道积极分子,就会成为以后街道工作和各种运动的依靠对象。例如,1951年开展抗美援朝宣传运动,其宣传队员即挑选自以往各项工作的积极分子*《市民宣传工作总结》,北京市西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3-1-210。。

由于街道积极分子不领取国家薪水,为了激发其工作热情,还必须适当地照顾他们的利益诉求。当时,北京城区的基层干部非常注意帮助积极分子解决一些实际生活困难,在一些利益问题上给予政策倾斜。例如,有的积极分子生活条件较好,不符合当时的免费医疗条件,但街道民政干事也给他们开具免费医疗证。“景山东街派出所积极分子赵松齐两口人,在长安戏院工作,每月交家廿万元,因着凉肚子疼,要求开免费条子,民政干事王玉山说:‘他是积极分子,可考虑一下’”;东四十一条的积极分子傅文谦因参加派出所召开的治安保卫委员会将鼻子碰破,他家四口人,月入58万元,经济条件较好,本不应享受免费医疗,但民政干事和民警认为,“会是咱召开的会,应开张免费医疗证”,否则“影响不好”*《北京市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东四北大街等四个派出所进行民政工作重点检查的报告》(1953年7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7-199。。

党政组织还注意给予积极分子以各种政治待遇,以此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当时,有少量街道积极分子被提拔为基层政权的干部。如1949年5月第九区政府共有干部54人,其中由积极分子队伍中选拔出来的有8人*《北京市第九区人民政府区街干部配备一览表》(1949年5月13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8-1-11。;1953年第六区政府的144名干部中,有12人来源于街道积极分子*《人事工作年终总结》(1953年1月13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144。;东单区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市民代表,也大都是各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关于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工作报告》,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3-9。。此外,在入党、入团等方面,街道积极分子也是优先培养的对象。

三、街道积极分子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街道积极分子在城市社会管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街道的日常工作和政治运动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街道积极分子是准行政人员,承担了大量的街道工作

新中国的成立不同于以往的改朝换代,它不仅是一种政权的更替,而且要建设一个新的社会,这意味着它的基层政权必须履行较以往任何政权都更加广泛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仅就社会职能而言,1949年6月北京市规定,街道派出的民政干事须负责如下街道工作:(1)民政工作,包括社会救济、优抚工作。(2)卫生工作,包括防疫(发动群众打防疫针、捕蚊捕蝇、捕鼠)、环境卫生、免费接生等。(3)处理民事纠纷,包括调解辖区群众中发生的打架斗殴、劳资纠纷、家庭纠纷、婚姻纠纷等。(4)建设工作,包括春秋两季进行房屋修缮工作。(5)文教工作,包括在开学前后了解申请助学金情况、学生的家庭情况等。(6)协助秘书室调查群众来信。除以上经常性基层工作外,民政干事还要领导群众突击各种“中心工作”,协助市政府各局推行各项行政工作。*《关于“民政干事工作”的意见》(1952年7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2-1-133。

然而,初创的城区基层政权的组织结构却很不完善,难以适应履行广泛政治、社会职能的需要。进城之初,中共在北平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设立了市、区、街、闾四级政权。为了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1949年6月底进行了新政权改制,将区政府改为区公所,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区以下则撤销街道工作组和街政府,设派出所,每个派出所设置一至两名民政干事,直接领导街道工作。由于这种将行政权集中到市政府的体制难以适应大城市管理的需要,1951年8月区公所被恢复为区政府,仍为一级政权,但区以下的街政权组织则依然没有恢复。

由于基层政权不完善,中共只能利用街道积极分子来推动各项工作,将他们作为干部使用,布置他们做许多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具体包括:调查统计孕妇、出生婴儿情况,调查了解失业无业人员情况,办理劳动就业登记,调查统计失学儿童、文盲情况,了解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了解军烈属、贫苦市民生活情况,通知或送发优抚金、救济金,为税务局开具和发放税票,为区协商委员会送区代表会议的开会通知,为法院送传票。甚至人民银行布置推销有奖储蓄券,新华书店布置推销领袖像、卫生画报,合作社布置销货、算账,保险公司布置宣传人身保险办法等,都在北京街道积极分子的工作范围之内。*《关于城区街道组织的情况与改进意见》(1952年10月14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9-250。

依靠街道积极分子推动各项工作,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实现的。当时,街道积极分子被安排组成了不同类型的组织,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组织可以被视为城区政权系统的末梢。中共入城之后不久,就利用积极分子成立了街政府,街政府之下则成立了同样由积极分子组成的闾和居民小组。后来街政府被撤销,闾和居民小组却依然存在。此外,各派出所还成立了治安小组,也大致属于这种性质。第二类组织是政府为推行各种临时性工作而成立的。例如,为了推动街道卫生工作,各街道成立了以积极分子为骨干的卫生小组。1950年,各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后,在区协商委员会下成立了卫生委员会等各种专门委员会,吸收区、街代表和其他积极分子参加*《地域性的群众组织》(1950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9-83。。这使得“一些社会公益性的工作”,“不再是单纯由吃公家饭的干部去做,克服了干部少,人手不足的困难”*《调整街道群众组织解决积极分子兼职问题试行办法(草案)》(1951年5月3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25。。

利用“民人”及其组织承担基层行政职能,在中国是一种历史传统。例如在明清时代“皇权不下县”,国家“政教之下于民者”就是由里甲、乡地、保甲等“以民供事于官”的“职役”组织来承担。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的街道积极分子也与之有些类似。他们的社会身份是群众,不领取国家薪水,不具有国家行政职位,但承担着基层行政职能。对此,当时的文件指出,北京市街道积极分子“俨然是行政干部”,“但事实上是不供给的(并不是不要)的干部”*《地域性的群众组织》(1950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9-83。。

(二)街道积极分子是中共在城市推动群众运动的中坚力量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行政,不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谓的法理型治理,而是一种运动型的治理。具体言之,这种行政主要不是通过政府常设机构、依据法制化行政规则来自上而下进行的常态化施政,不像法理型治理那样是一种企业经营式的、受规则支配的、持续不间断的行为;而是通过由政治领导集团不时发起的各种运动,“依靠群众”来达到行政目的,可称之为“运动型行政”。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开展了名目繁多的政治运动,如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贯彻《婚姻法》、宣传总路线、粮食统购统销、普选、取消“一贯道”、爱国卫生运动等。积极分子是中共在北京推行运动型行政的有力工具,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述运动发起后,首先要在各街道成立相关的积极分子组织,如“抗美援朝宣传队”“卫生委员会”“卫生小组”“防疫小组”“救济小组”等。这些群众组织一般由政府干部领导,成员为街道积极分子;往往一名积极分子会被指定为不同组织的成员,因此各组织之间互有交叉。例如1951年第五区各派出所成立的“抗美援朝委员会”,由一名区干部为领导,其成员包括本派出所的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民主妇女联合会主任、中苏友好协会委员、卫生委员、合作社代表、革命军人家属代表、夜校负责人和防火大队长等;在这个组织之下,又按街道将每70户至100户中的街代表、防火和卫生组长等,组织为若干宣传小组*《介绍北京市第五区的抗美援朝宣传专责制》,《人民日报》1951年4月15日。。

要依靠积极分子推行各种运动,除了前文所述对积极分子进行的日常培训与教育外(主要是政治教育,使其对新政权有认同意识而主动协助政府工作),还要在每次新的政治运动来临之际对他们进行专门培训,使之明白工作的目标、意义和工作方法,并明确给出具体任务。对此,当时的一份区派出所工作报告记述说:每遇一项工作布置下来,首先由所长“召集本派出所警士开会说明”,然后“召开积极分子会,由所长或民政干事主持讨论办法;得出结论后,由积极分子配合警士到群众中去宣传和执行,大的运动则召开群众大会,由所长主持或干事主持”。如在开展“救灾运动”时,各派出所召开积极分子会议,“由积极分子与警士提出‘老财’名单”,然后由所长召集这些人开会,“动员他们出钱,再由警士与积极分子下去执行收款”。*《工作汇报》(1950年1月3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2。

政治运动离不开声势浩大的宣传动员,街道积极分子是宣传动员的主力军。如1950年12月,为了普及抗美援朝的宣传工作,城内9个区前后共动员了18292名群众积极分子参加宣传工作,最多的第七区有3100人,最少的第二区也有1384人;城、郊各区“受到宣传教育的群众”达2588413人,达到人口总数的90%以上*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北京市在普及抗美援朝运动中怎样组织群众积极分子的宣传队伍?》,《人民日报》1951年5月12日。。1951年的宣传《婚姻法》运动中,西四区“用上课方式”集中训练了工作干部79人、街道积极分子414人,抽调报告员32人,成立了3个报告小组、19个宣传小组;紧接着“对两千多基层积极分子做了普遍发动,组织报告员作动员报告”,“建立了全区二四○○人的宣传大军”,将他们培养成故事员、唱片解说员、读报员、幻灯解说员*《北京市西四区贯彻婚姻法运动工作总结》(1953年4月),北京市西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3-1-449。。积极分子宣传方式多种多样。例如,1952年东单区推动市民夏季卫生突击运动,“积极分子采取了真人真事(宣传前汇集和培养一些过去思想麻痹不重视卫生而生病的本人或家属,在群众会上将生病原因和在生病过程中在财物上、身心上、精神上所受的损失、痛苦以及因此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做详细介绍)、实物宣传(在讲饮食卫生的同时,把吃生菜瓜果的消毒过程用实际东西做给群众看)为主,结合卫生图片展览,街头模型宣传,读报组、黑板报、屋顶广播(播音器)、电影晚会、模范会、落后户会、行业会、小型院会、座谈会、挨户访问等方式进行”*《市民组夏季卫生突击运动总结》,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0-36。。

积极分子作为推动运动型行政的一支重要力量,可以发挥党政干部所没有的作用。由于街道积极分子既是运动型行政的施政力量又是施政对象,所以能够在群众中发挥示范作用。1949年,北京市防疫委员会发起清洁运动,六区一位积极分子苏大妈,“不但每天清扫自己的院子,还帮助别人扫地,给别人讲清洁卫生的道理,被大家称为清洁模范,当了卫生小组长”*《群众热情参加清洁运动 京市普建卫生小组 大批垃圾粪便运除净尽正进行清洁卫生总检查》,《人民日报》1949年11月28日。;在取缔“一贯道”运动中,积极分子姜陈从前是“一贯道”信徒,他“把所有知道的一贯道都动员来退道”*《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由于街道积极分子本身就是群众,所以还能轻而易举地发挥对他人的监督作用。例如,1952年搞夏季卫生突击运动,东单区各派出所的卫生委员、卫生小组长手持扑灭蚊蝇工具,在各胡同挨门挨户督促,检查扑灭蚊蝇情况*《市民组夏季卫生突击运动总结》,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0-36。。

由于有了积极分子的参与,中共的“行政”不再纯粹是政府作为主体自上而下地“行”其“政”,而是人民群众也同时成为主体而“参”其“政”,“行政”的效率因此大大提高。通过积极分子,中共将一盘散沙的街道居民组织和动员起来,将所有游离于体制之外的群众纳入了自己的管理体制中,使得基层政权的触角很快触及街道的各个角落,将原来简单的生活空间变成了兼有政治和生活的双重空间。

四、中共利用积极分子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积极分子不属于国家正式行政人员,在任用、管理、运作等方面没有理性化、规范化的制度,因此,依靠他们推动运动型行政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问题。

第一,积极分子队伍不稳定,大部分人的家庭出身不符合中共的执政理念。依靠不在国家行政编制因而无薪酬的积极分子履行行政职能,虽然降低了行政成本,却影响了他们的切身利益。有的积极分子“时常没工夫生火做饭,在外买东西吃”*《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有人发牢骚说:“我们不挣小米,白干!”“整天搞工作,饿了上哪儿吃饭去!”“白天满处跑,回家看到孩子老婆吃饭困难,别有一番滋味!”街道积极分子平时的工作就很繁杂,政治运动开展之时,任务更是繁重不堪。当“积极”达不到个人目的,且工作很繁重影响到自己生活的时候,很多积极分子采取逃避的态度。有文件反映,许多人不愿成为积极分子,“甚至有的积极分子因为‘积极不起’而搬家”*《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3)》,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年,第225页。。1951年11月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外一区第四段派出所管界内的56名区、街积极分子,只有30人“继续积极”,其余26人则已“不积极”;外二区第八段派出所管界内的83个区、街积极分子中,同样只有44人能保持“积极”的状态*《外一四段、外二八段区街代表、新积极分子思想意识、工作作风统计表》(1951年11月29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

坚持下来的街道积极分子大多是无业且家庭较为富裕者。据1951年2月的统计,第三区第十二段当时“可以依靠做些工作的积极分子70人中,有37%为零散劳动者,23%为小商人,其余为无业而生活有着落的老年人及家庭妇女,失业知识分子”*《简报:关于积极分子问题》(1951年2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07。。另据1953年的一个调查,东四区瓦岔胡同派出所“经常起作用的七十九个积极分子中”,有“自由职业者十人,独立劳动者五人、家庭妇女(多数是工人及干部家属)二十八人,无职业的三十六人。目前无职业而生活相当好的占百分之八十以上,有储蓄的占百分之十,生活都不成问题”*《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认为其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以无业且家庭较为富裕者作为街道积极分子,不符合中共的执政理念。

第二,部分积极分子有“历史问题”,个别人道德品质败坏。由于街道积极分子的产生,全靠区和派出所干部的主观性发现、挑选,而没有制度化、规范化的考察任用机制,因此必然会出现成分复杂、良莠不齐的问题。尽管当时十分强调“阶级路线”,但积极分子中还是“混进”了不少被认为属于“异己分子”的人。1951年第六区对外二分局第五派出所经常出来工作的积极分子139人进行审查,发现其中不少人有“历史问题”,“一贯道15人,伪保甲长8人,伪军政人员3人,三青团2人,天主教1人,先天道1人,正字会1人”*《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瓦岔胡同派出所的79名积极分子中,有地主8人、伪保甲长5人、旧职员14人、旧警官8人、“一贯道”坛主1人*《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东四宝钞胡同派出所治安保卫、卫生、房屋修缮和优抚等4个委员会共有委员84人,其中即有伪军警官吏10人*《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厅关于本市城区重点试建的街道居民委员会目前情况的调查》(1953年11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2-6-7。。一份文件说,这些人“赔得起工夫,能说会道”,因此“在街道上活动较多,其中一部分占据街道组织的领导地位”*《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厅关于本市城区重点试建的街道居民委员会目前情况的调查》(1953年11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2-6-7。。

造成大量阶级“异己分子”进入积极分子队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推行运动型行政,每次大的政治运动来临时,都需要大量的积极分子协助其展开工作,这时,中共往往只注意积极程度,而对其阶级成分则重视不够。有些积极分子道德品质低劣。1951年外二五派出所的一份调查报告说:积极分子李某某“对妇女作风不正派,常上陶太太家坐到夜半才走”,“早上不生火,往别人家跑,他叫人家妇女给他倒茶”,“常在萧××(一贯道点传师,其夫三青团分队副)家吵闹,吃东西开玩笑,并借钱不让往外说”;积极分子舒某某、张某某、黄某某(均为女性)作风极不正派,“乱搞男女关系”*《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街道积极分子虽然是群众身份,但平时代替政府做街道工作,和基层群众关系密切,个别积极分子道德品质恶劣,势必会影响市民对人民政府的看法。有的积极分子为了个人名誉,钩心斗角,互相打击;有的摆老资格,骄傲自满,如魏家胡同卫生小组长吴某某说:“江山是我们打下来的,没有我,就没有街政权”*《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李某某说:“余家胡同没有我,工作就做不好”*《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个别积极分子居功自傲,势必会造成特权思想,进而对其负责的街道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三,个别积极分子有狐假虎威、利用特权欺压群众的行为。街道积极分子虽然不属于党政干部,但由于他们是党政组织依靠的对象,所以具有某些有形无形的权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倚权仗势,徇私舞弊,胡作非为。当时的文件承认,有“少数积极分子利用职权作威作福”*《北京市前门区人民政府一九五三年工作总结》(1954年1月18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157。。如外二五派出所的积极分子穆某某,借给人看病向人家“借钱”3万元,向曾任“一贯道”点传师的刘某某“借钱”50万元,实际上都是勒索*《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安外管界治安保卫委员郑某某“到群众家乱吃乱喝”,积极分子杨某某“在新太仓烧饼铺、杂货店等买卖东西欠下四十余万元,买东西不给钱”,还有积极分子住房不给房钱*《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东四区积极分子李某某,“逼人买他的酱油而且多折称,收款一万元不付货,不找尾数;穿西北园方太太一双皮鞋,借一贯道坛主刘××七万元;赊粮店不给钱,人家向他要钱,他说你不知道我是街代表?”他经手为某军属修房子,“用了100万,没有账,房子修得很坏”,中饱钱款后躲往张家口*《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个别坏的积极分子借助经常替人民政府办事、与政府及干部有某种联系而形成的权势,使群众畏惧,为个人谋利,其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影响却又要人民政府“买单”。

第四,街道群众组织的创建临时、随意,造成积极分子忙乱、工作紊乱。以积极分子为主的群众组织,实质上大都是党和政府为了完成某项行政任务而成立的,并非群众自发形成。然而,积极分子又没有进入正式的行政系统,党和政府没有为其建构合理化的组织,这必然导致其所承担的各项街道工作出现紊乱。对此,当时的一份工作汇报指出:“积极分子没有一定的领导关系和业务范围,区公所、派出所、中苏友协谁有工作谁来抓,有时候市级机关也交给工作,积极分子忙乱不堪,假如遇到同一时期有几个任务要完成,谁先着手便容易完成,着手晚的就没有积极分子,严重影响工作的推行”,如在取缔“一贯道”时,扫雪工作便没人负责*《关于积极分子的培养使用教育工作汇报》(1951年2月12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131。。由于缺乏统筹安排,积极分子的工作有时成了“扰民行为”,查卫生的刚走,查防火、查电线的又来了,有的群众很不痛快地说:“门坎都快给踢破了”,“夏天洗澡歇晌都不方便”*《建立居民委员会宣传讲话参考材料》,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309。。

新中国成立初期运动型行政下的政治运动具有临时性、突击性等特点,加上积极分子未被有效组织起来,因而不仅工作紊乱,积极分子更是忙乱不迭。由于各种街道群众组织全由积极分子组成,而积极分子又人数有限,因此各区街普遍存在积极分子兼职过多、工作任务繁重的问题。1951年外二五派出所估算,该辖区各种群众组织“如果满员,需要积极分子600多人”*《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这个数字远远高于当时积极分子的实际数目。根据同年9月的统计,北京市第九区第九派出所全段共有积极分子184人,其中真正积极的“大积极分子”约30人至40人,“比较积极”的(不主动找工作,有工作下来也可以做)约20人至40人,此外约占总数一半的人“平平常常”,工作态度是“不推不动,推一下动一下”*《第九派出所街道情况调查材料》(1951年9月4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1-1-17。。这样,街道工作主要落到了“大积极分子”身上。由于人数少,他们往往既担任甲组织的委员,又担任乙组织的组长,身兼多职。例如外二五派出所的“大积极分子”一般都兼任三至五个职务,最少也兼任二职,不兼职的很少,甚至竟有身兼13职者*《关于街道群众组织情况》,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一位名叫卢成印的积极分子曾在派出所、区和工商联兼了18个职务,一天开五六个会,甚至同一时间要参加几个会*《第三派出所街道情况调查材料》(1951年8月31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1-1-17。。

兼职过多,不仅影响街道积极分子的生活,也使其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难以有效完成街道工作。1953年6月中共北京市委的一份报告反映说:“积极分子大都身兼数职,乃至三十职。任务重,工作忙,会议多,一般的每天都要参加两三个会,东四区一个卫生组组长,去年7月曾参加78个会,有的积极分子‘刚开完会,又被传去开会’”*《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3)》,第225页。。有一位积极分子说:“有一次区政府同时召开两个会,楼上开卫生委员会,楼下开优抚委员会,叫我参加那个呢?”有的积极分子每天都要接到多头工作指示、开会通知,只好“每天早晨谁先来就和谁搞一天”*《关于街道群众组织情况》,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显然,积极分子身兼多职,必然导致他们分身乏术,只好随着新工作、新运动的开展而在不同组织之间流动。如有的区街,“成立抗美援朝支会时,某些原有的群众组织给拉乱了”,“成立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时,卫生委员会等组织的委员、组长又给拉走了”*《目前各派出所民政干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951年11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25。。新中国成立初期,每次新政治运动来临,中共都需要在街道利用积极分子成立新的有关群众组织来推动工作,“大积极分子”不断被抽调走,原来的组织便处于不稳定状态,工作无人负责,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第五,部分积极分子执行政策有误,简单粗暴的执行方式也不同程度存在。在对街道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方面,党和政府有所认识,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由于这一群体终究没有被纳入政府行政管理系统,其所承担的行政任务又很庞杂,因此,当时很多党政文件都指出,基层干部对积极分子“使用多,教育少”*《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结果导致其在政策执行和工作方式方法方面出现各种问题。例如,由于积极分子对相关政策的理解错误和工作失误,前门区草厂八条、博兴胡同等四个派出所救济工作开展“不当”的占30%,“免费治疗不当的竟占85%”*《北京市前门区人民政府一九五三年工作总结》(1954年1月18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157。。有些积极分子缺乏法治观念,如朱某某认为积极分子乃是一级政权,“一切应通过他这一级”,“我这院就是个小法院”*《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治安保卫委员毛某某自己丢了钱,竟私立公堂,审问同院住户*《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还有些积极分子,“随便到群众家里抓赌博,查毒,没收白洋”,引起一些群众不满*《六个区的建政工作情况——三、四、六、八、十一、七区》(1949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2-1-40。。诸如此类,在当时很常见。上述问题的产生,与中共干部缺乏对积极分子有效的教育与管理不无关系,以致积极分子不明了自己所负责工作的有关政策,不了解自己的职权,进而言行失当。

有些积极分子工作方式粗暴,“群众开会不到、不扫地时他瞪眼,耍态度,群众怕他;召集时不顾群众时间,有时因做饭等不能去开会,他瞪眼”*《外二五派出所社会调查报告》(1951年12月1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39-1-298。。雨儿胡同的卫生组长在开展国庆节卫生工作时,“叫群众在他自己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在街道上泼水,他自己站在旁边看着”。捕鼠运动时,卫生委员为了完成任务,硬性规定“一人一鼠”,必须完成,永康胡同一家两口人,有一次捕到三只老鼠,只交两只,藏起来一只,怕的是以后完不成任务受责罚。*《东四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积极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年11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藏,档案号11-1-115。积极分子工作方式粗暴,不仅与教育不足有关,更是因其在政治运动中承担的街道工作大多为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有时甚至还有明确的指标。来自上级的压力加大了积极分子简单粗暴地开展工作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中共利用街道积极分子开展工作中产生的种种问题,有的是由于积极分子自身素质引起的,有的是由于基层干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不够引起的,有的则是中共推动运动型行政的“副作用”。

五、结 语

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召开,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向城市转移。如何搞好城市管理,是中共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此前,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成为中共较早解放的大城市。外界将北平当作共产党能否统治全国、能否管理城市及工商业的测验*参见《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48.12—1949)》,第31页。,毛泽东也将共产党进入北平比喻成“进京赶考”。中共将北京(北平)当作一个城市管理的实验场所,当作一个学习城市管理的大学校,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则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

中共进入北平之后,在基层社会管理方面首先面临的是寻求政权的社会基础、支持者和依靠谁来进行管理的问题。中共建政后,不再如以往历代政权那样在已有的社会力量中寻找自己的社会基础,而是通过土地改革等各种运动,对各类旧社会中的精英和与旧政权有牵连瓜葛的“职役”系统(如保甲)人员进行了清理,彻底涤荡了“旧社会的污泥浊水”。与此同时,一个新社会被自上而下地构建出来,一些由执政党培育起来的组织和人员成为了新政权牢固的社会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在北京市培养的众多的街道积极分子,便构成了城区政权社会基础的一部分。中共在北京市各个街道开展各项工作时,积极分子是其主要的依靠力量。对此,时任中共北京市东单区区委书记的杜若回顾说,当时“所谓党要依靠群众,一定程度上,就是依靠这些群众积极分子”*转引自吴继平:《当代中国第一次普选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评析(1953—1954)——以北京市为个案》,《党史研究与教学》2007年第5期。。新中国成立初期街道积极分子的培养为新政权构建了社会基础。

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共成了全国范围的执政党,但由于历史的惯性,其政治运作方式有一个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继续沿用革命时期行之有效的运作方式,例如群众运动等。同时,中共对社会改造抱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要彻底砸碎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在这样的理念下,为了迅速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大规模地、反复地发动群众运动,推行运动型行政,是一个必然的选择。进而由于积极分子在群众运动中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因此,大规模地培养积极分子也是中共施政的必然选择之一。街道积极分子以群众的身份参与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替政府承担了大量的街道行政工作,起到了准行政人员的作用。在群众运动中,他们既是被动员者也是动员者,是推动运动的中坚力量,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中共注重对街道积极分子的选拔、培训、教育,但是街道积极分子的身份毕竟只是群众,基本上不领取薪水,不具备国家行政职务,没有被纳入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也没有被纳入职官管理系统,这与街道积极分子所承担的行政任务很不协调。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在利用街道积极分子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例如骨干积极分子兼职过多、任务过重,少数积极分子仗势欺人、飞扬跋扈,其在贯彻国家意志、完成行政任务方面也有一定的局限,不能有效贯彻上级意图。由于积极分子需要参与繁重的街道工作又没有薪水,使中共的“基本群众”(在城市主要指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没有时间也不愿意“积极”。当时的文献记述说:“劳动人民因生活关系,现在还没有多余的时间及兴趣为政府做那么多事,以至妨碍他们自己的生产”*《地域性的群众组织》(1950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9-83。;“有些积极分子,因误不起时间,而变成了不积极”*《六个区的建政工作情况——三、四、六、八、十一、七区》(1949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2-1-40。;“一般积极分子最主要的顾虑是误工怕丢工作”*《三十八年上半年民政科工作总结》,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45-1-16。。街道积极分子以无业且家庭较为富裕者为主,这不符合当时中共的阶级理念。随着中共由革命党进一步向执政党转变,其对积极分子利用的方式必然会发生重大变化,将向更加组织化、更加稳定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街道积极分子的最终归宿是被纳入了城市居民委员会。1954年12月31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决定在城市建立

居民委员会。根据《条例》,居委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但实际上也构成了城市基层政权系统的末梢。居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办理有关居民的公共福利事项,向当地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领导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调解居民间纠纷。早在该《条例》颁行之前,北京市已于1952年10月在东单、西单、东四、宣武等四个区各选择了一个派出所管辖街道,进行了建立居委会的试点;《条例》颁行后,北京市各街道的居委会普遍建立。此后,原来存在于各街道的各种群众组织绝大部分被取消,其所承担的工作统一归并到居委会办理;原来在各种组织中担任职务的街道积极分子也随之转变了身份,成为了居委会委员或居民小组组长,被进一步组织化。在居委会组建的过程中,中共对被吸收加入的积极分子进行了政治审查,兼职过多、工作忙乱的情况也得到了改变。此后,直至20世纪80年代,街道积极分子这一“头衔”始终存在,被用来指称城市街道居委会的成员和居民小组的负责人。

(本文作者 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教授 广州 510640)

(责任编辑 赵 鹏)

The Study on the Street Activists in Beijing in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PRC

Huang Lixin

In the early period of New China, in order to construct the social base of the new regime, and make up for the lack of grass-roots administrative power, Beijing established numerous street mass organizations with different functions, and cultivated a large number of activists. The street activists took part in the street work with the mass identity, and in fact they were the cadres without pay, with different ideological motives. The CPC established a set of management mechanisms including the selection, education, cultivation, test and other aspects. The street activist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ocial management of the urban grassroots, but there were many problems and limitations, and ultimately they were incorporated into the urban residents’committee.

D232;K27

A

1003-3815(2016)-01-00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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