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本路线与党内政治生活:根本保证
2016-02-11齐卫平
□齐卫平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241)
党的基本路线与党内政治生活:根本保证
□齐卫平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241)
齐卫平: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与政党。
新《准则》指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根本保证”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与党内政治生活的关系,揭示了它关乎党的生命、关乎国家和民族前途、关乎人民幸福的极端重要性。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立于1987年召开的十三大。从历史过程看,这条基本路线酝酿形成和正式确定有一个过程。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强调:“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7月,他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政治路线就是搞社会主义现代化。”1980年1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说:“要有一条坚定不移的、贯彻始终的政治路线”,“这条路线我们已经制定出来了”。他把叶剑英的国庆讲话中概括的“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称为“这是第一次比较完整地表述了我们现在的总路线”。按照邓小平的思想逻辑,总路线就是政治路线,而以此内容表述的总路线,则明显延续了1958年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表述,只是突出了现代化的主题,当时还没有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纳入政治路线的内容。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针对的是改革开放政策刚开始启动时出现的思想混乱。在一些人看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是相矛盾的,有人说,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放,四项基本原则是收。邓小平鲜明指出:“这完全是歪曲。”在改革开放实践从农村向城市推进中,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出现了突破传统模式的改革创新,人们头脑里关于社会主义的既定认识受到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面必须解放思想,冲破长期受到束缚的僵化认识,另一方面则必须明确还需不需要坚持社会主义的一些重大原则。党中央立场十分坚定:改革开放决不是要改变中国历史和人民选择的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改革开放方向的保证。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四项基本原则写入修改后的党章,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提法作了文字修改,将“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同时对之前“总路线”作了新的概括,修改了保留50年代社会主义总路线内容的文字,第一次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连在一起,这为日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成型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三大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阐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从这个理论出发,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邓小平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从改革开放初“总路线”的概括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形成过程,是党领导人民在社会变革时期坚守正确方向、摸索中国特色道路、把握政治定力的过程,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这场史无前例的改革,之所以没有像世界上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那样翻船沉底,正是因为这条基本路线提供了根本的保证。
1980年制定的党内生活准则实施,迄今已经3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新《准则》为什么要重申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这不仅是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要求,更是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的实践经验。我们不难看到,中国经济腾飞、国民生产总值快速增长引起全球关注,中国发展模式引起热议。对于中国发展创造的奇迹,世界的反映形形色色,评价各执其是。国际敌对势力始终抱持冷战思维,“分化”、“西化”的图谋从来没有放弃,从意识形态领域向社会主义发难的浪潮一波接着一波,尤其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是成为国际敌对势力攻击的主要目标。几十年来,颠覆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攻击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制度、批判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立场,成为敌对势力攻击社会主义中国的重磅武器。多党制、西式民主、“普世价值”的渲染,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各种思潮的推动,制造了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深入发展的压力和障碍。改革开放整个过程贯穿着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选择,思想坚定还是摇摆,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否经受前进方向考验的焦点问题。
党内政治生活的实践不是孤立的,国际敌对势力企图改变中国社会主义方向的思想干扰对党内政治生活产生的影响不容小觑。坚定党性立场是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前提,坚定党性要求牢固坚持社会主义的党性立场。可是,由于快速发展产生了一些前进中的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发展的思想迷惑使一些领导干部和党员降低了警惕错误思想的免疫力,事关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原则变得模糊不清、是非不明、把握不定。具体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的同时,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必要性产生怀疑,甚至认为在民主化和法治化的现代社会还强调四项基本原则是思想僵化。有的对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以为然、说三道四、随意曲解。这对党内政治生活造成严重的破坏性结果,社会主义的方向动摇是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健康最为根本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求全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就是从根本保证上确立我国发展的政治定力。新《准则》指出:“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要求突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根本要义,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指明了方向。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新老《准则》的共同点。老《准则》规定“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新《准则》强调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价值的定位相同,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的继承。老《准则》基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历史背景,重点强调了必须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反对和批判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两种错误思想倾向。新《准则》在重申这个内容的同时,结合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突出了在错误思潮面前敢于亮剑的要求,指出:“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并把它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政治合格不合格的标准,把“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树立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指出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受到破坏、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时,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决不能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决不能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新《准则》的这些规定,体现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的时代新要求。
(责任编辑:徐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