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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几点思考

2016-02-11周荣李青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国家文化发展

周荣,李青

(1.中共山西省委党校资料信息中心,太原030006;2.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太原030006)

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几点思考

周荣1,李青2

(1.中共山西省委党校资料信息中心,太原030006;2.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太原030006)

当前,维护我国文化安全,一要夯实文化安全的价值基础,主要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文化发展战略,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把思想文化建设放在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位置;三要实现国家文化安全管理的法治化,健全文化立法,实现依法管理,保证国家文化建设的安全健康发展;四要建立文化安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危及国家文化安全的文化因素与文化力量加以鉴定和识别,形成国家文化安全的“红线”,以及时准确地作出预先性和警示性的反应。

文化自信;文化安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发展战略;文化管理;预警机制

近年来,西方敌对势力运用各种手段与方法对我国进行文化输出和渗透,对维护我国文化安全形成了一系列挑战,并提出了以下重大课题:如何在对外开放、不断吸收人类文明发展一切优秀成果的进程中,保证国家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如何在新形势下,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宣传教育的主导地位和覆盖层面;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对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安全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第一次把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并列,并进一步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1〕。这对我国的文化发展和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对西方敌对势力借助大众文化、网络传播等多种形式对我国进行的分化、西化等各种图谋,增强文化自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维护社会主义文化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维护我国文化安全必须夯实文化安全的价值基础,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文化发展战略,实现国家文化管理的法治化,建立文化安全预警机制。

一、夯实文化安全的价值基础

长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文化输出和文化渗透。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伴随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建立在数字化基础上的高科技传媒手段在文化传播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伴随短信、电子邮件和网络游戏技术的升级,一些西方国家通过开发游戏软件、编辑短信、出版网络杂志等,以时尚潮流的方式吸引人们特别是大量青少年盲目推崇西方文化、曲解社会主义价值观念和我国民族文化传统,制造文化认同上的“西化”导向。对此,我们需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维护我国文化安全提供价值基础。具体可从这样几方面着手:一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和把握文化价值培育的具体规律,如文化的精神价

值与承载这些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之间有机统一的规律,文化价值培育整体融合的规律等。二要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产和再生产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不仅是文化领域的事情,还要贯穿和深化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的各个方面,从而拓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途径、引领平台。三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中,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四要在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过程中全方位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力度。要遵循意识形态控制和文化价值培育的具体规律,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学校、社区、街道、党的基层组织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层单位,使核心价值观体现在具体的政策举措中,融入人们日常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中。五要推进以互联网等领域为主要阵地的新兴文化建设精品工程和重点工程。一方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在不同文化价值较量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所提供的阵地,认真研究互联网文化传播的特点和规律,组织专门的科技人员和思想宣传工作者,在网页制作、网上交流、网站设计、网络教育以及互联网管理等方面,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覆盖面。对具有明显生长性的以短信息、彩信、手机小说等为主要内容的移动通信、掌上电脑等文化,也必须认真研究,积极开发、利用好这些与人们实际生活接触越来越紧密的文化传输形式。另一方面,要关注互联网休闲文化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时尚文化、流行文化发展的主导权。要针对一部分人特别是一些青少年盲目推崇西方文化、淡忘民族文化、削弱对自主文化基本认同的倾向进行必要的引导,同时对外来时尚文化加以科学分析和有效整合,区分精华与糟粕,并赋之以中国化的形式,丰富具有本土化特色的休闲文化的内容。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发民族性休闲文化,使之实现时代化、时尚化,在时尚文化、流行文化发展中获得主导权,推出一批导向明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和有吸引力的精品工程。

二、制定并实施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文化发展战略

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战略决定着该国文化发展的基本方向、目标与重点,直接关系到国家文化安全的维护与否。当前我国文化发展战略的制定应着重突出以下要求:

(一)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把思想文化建设放在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位置

文化发展战略在国家的发展中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构成一个整体。文化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要置于现实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发展的背景和条件下来认识并着力实践。在此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思想文化建设在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注重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对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实现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注重通过先进文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正确的思想指导、精神动力和精神凝聚力。

(二)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思想文化阵地中的指导地位,继承、发扬民族文化优良传统,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凝聚力

坚定不移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思想文化领域指导思想的地位,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根本要求。同时,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推进现代化的发展和参与国际经济、政治、文化事务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对一个多重文化交融、各种思想碰撞和不同价值观的选择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多次经历的“全盘西化”思想的冲击,以及关于中西方文化差异的论争,都客观地反映了这种选择的必然性。而从世界不同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实践以及我国近现代以来文化思潮发展演变的历史来看,社会发展进程中任何文化的选择,都不能以放弃民族文化的自主性和民族文化优良传统的继承性为代价,只有不断发扬民族文化传统,培养民族精神,强化民族文化凝聚力,才能增强思想文化建设的向心力和感召力。而中华民族在经历五千年文明发展的进程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也是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基本内容。

(三)注重坚持普遍要求与重点发展、实施目标与实施措施的统一,着力于文化发展要求的操作化和落实化

一方面,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涉及实现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内容、方法等一系列普遍性要求,必须体现到文化发展的实施进程之中。另一方面,文化发展战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面对不同的具体实践问题,又非常现实地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形势与实践发展的变化,有选择、有目的地保证重点建设内容的

落实。在新形势下,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坚持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现代传播渠道和根据现代社会成员文化需求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产品,抵御敌对势力对我们进行的文化侵蚀,并有针对性、有目的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就成为文化发展的重点所在。同时,从我们进行文化建设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上看,如何在文化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使我们的战略要求、战略原则、战略目标付诸操作化、具体化的实践进程之中,保证实施原则与要求的落实,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这里最起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发展战略在制定上要有具体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操作性措施,二是发展战略在实施上要有组织的保障、监督和督促的机制。只有使文化发展战略与科学可行的评价体系、督促机制结合起来,才能够更好地保证其落到实处。

三、实现国家文化安全管理的法治化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发展文化事业,必须走法治化、制度化的道路。具体来说,政府及文化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立法机构的合作,健全文化立法,实现依法管理,保证国家文化建设的安全健康发展,使文化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也要通过严格执法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形成法治在文化管理领域的权威,保证相关文化立法的法律效力。

就国家文化安全的维护而言,相关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核心是围绕文化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建设。面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竭力推行的文化输出战略,加强我国文化审查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既有利于保证文化生产环节的合法发展和文化产品的健康向上,又有利于净化文化市场,成功抵御消极文化产品对我们的侵蚀。实践表明,运用法律武器实现文化管理,既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一条成功经验。例如近年来我国各地在文化管理中出台过的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艺术演出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都收到了很好的实际效果。在一些新兴文化传播领域,依法管理的意义就更为突出,如近年来国家在互联网管理上的立法工作很有成效,先后出台了《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刑法》中增加了惩治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犯罪的有关条款,还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制定了一系列网络管理方面的规定,并收到了突出的成效。

近年来,互联网安全越来越成为我国文化安全方面的重大课题,亟需在立法方面有个质的突破。值得欣慰的是,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这部法律的通过意义非凡,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所指出的,该部法律是国家安全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启了我国信息网络立法进程;也正如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吴沈括所指出的,该部法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一环,将有力地促进并服务于“互联网+”行动和网络强国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对于完善我国在网络空间的规范治理体系具有基础性意义〔2〕。其中关于不得出售个人信息、严厉打击网络诈骗、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及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网络通信管制”等多项规定最为引入关注,这些规定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了基本的法治保障。

四、建立文化安全预警机制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要求国家对文化安全所面对的危险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有敏锐的警觉和有效的防范,建立国家文化安全预警机制。它要求在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世界范围内不同文化间相互碰撞、较量更趋激烈的背景下,根据我国文化建设的实际,从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性措施上,对可能危及国家文化安全的文化因素与文化力量加以鉴定和识别,形成国家文化安全的“红线”,以及时准确地作出预先性和警示性的反应。

从国际间不同国家维护文化安全的实践来看,建立国家文化安全的预警机制,主要侧重于必要监测和积极防范两个方面。在必要监测方面,国家文化安全的预警机制,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形成文化输入资本、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标准确定机制,即对国际文化市场文化商品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我国文化市场后,对我国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发展构成的安全威胁划定“红线”,使可能危及国家文化利益和文化安全的文化力量、文化因素,控制在安全警界的“红线”以外,并警示有关部门,对服务于西方资本主义文化输出战略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实行强势限制,既要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不同文化交流的相关国际规则,保证我们在对外文化交流中为正常、合法的文化交流活动提供公开、透明、非歧视性的准入条件,又要对危害国家文化安全的东西加以坚决

的限制,保护国家文化利益。二是对文化输出资本、产品和服务的必要性监督、检查机制,即按照国家文化主权独立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行政、经济政策,对输入我国的文化资本、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活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在积极防范方面,国家文化安全的预警机制,主要考虑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文化安全状况的分析、预判机制。分析、预判机制,从根本上说,就是对国家文化安全的实际状况作出客观、真实、科学判断的机制。维护国家文化安全,首先对国家文化安全状况要有充分的了解,其中特别是对维护国家文化主权的能力、抵御国外不良文化侵蚀的能力的分析和对可能引发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安全维护的灾难性后果的分析等,都要求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实践中,建立专门的和专业的文化安全分析、判断机制。二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鉴识、评估机制。主要是对可能危及国家文化安全的文化政策、文化倾向、文化交流、文化思潮、文化传播、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等因素进行识别鉴定和风险评估,为党和政府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决策提供咨询,为实施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保证相应的文化政策、文化管理措施有目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国家文化安全的反馈、反应机制。主要是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其措施的具体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应急方案。一方面,要对已经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目标分析、实效评判,由此为日常的文化监管确定目标、重点和切入点,对政策、法规在实践过程中提出的新问题、新挑战予以及时发现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完善,保证相关法律、行政和经济行为的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另一方面,要对可能发生的文化安全问题建立科学的早期预警和应急方案,并及时准确地作出预告性和警示性反应,防止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发展蔓延。四是国家文化安全的分析、研究机制。即必须把国家文化安全理论与实践作为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这种研究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要在总结国际、国内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力求获取一些具有规律性的认识。

除了以上几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还要求有一支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要求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从主要构成上看,这支队伍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领导和组织国家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领导人才队伍。这就是说,必须适应新环境、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建设一支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宽广战略眼光、广博文化知识、过硬工作本领的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导人才队伍。从我国维护文化安全的实际情况看,特别要注重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工作岗位上领导人才队伍的建设,由此保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权、控制权,能够牢牢掌握在忠诚于社会主义、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积极、主动、有效。二是从事国家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这样一支队伍,至少应该由两部分人构成:从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而言,必须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扎实、政治立场坚定、勇于开拓创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家、理论宣传专家、理论教育专家。这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经中央批准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应当说恰恰是在分析、正视了这一问题后采取的重大战略措施,而类似这样的工程,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地持续开展,努力做到在推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重大成果的同时,培育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家。从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而言,必须培育一批适应于各类文化发展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这就要根据形势需要,在理论、新闻、文艺、出版、传播、文化市场、文化产品经营管理以及对外文化交流等领域,推进由国家统一实施的专业人才培养工程,造就思想文化、宣传教育、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学艺术领域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总之,对我国来说,维护文化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繁重的艰苦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还需要借助“文化自信”这一强劲的精神动力,不断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7-02(2).

〔2〕高鑫.专家解读《网络安全法》:开启我国信息网络立法进程〔EB/OL〕.(2016-11-10).http://www.legaldaily.com. cn/locality/content/2016-11/10/content_6871838.htm.

责任编辑:澍林

D616

A

1009-1203(2016)06-0018-04

2016-11-11

2014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

周荣(1964-),女,山西永济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资料信息中心副研究员。

李青(1965-),女,山西太原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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