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欧铁路国际联运统一运单应用的探讨
2016-02-11康颖丰
康颖丰
(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单证中心,北京 100161)
亚欧铁路国际联运统一运单应用的探讨
康颖丰
(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单证中心,北京 100161)
铁路合作组织和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 2 个国际铁路联运组织为统一亚欧间国际联运协约,即《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和《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的法律标准展开了一系列工作,最终达成《欧亚联运多式联运的组织和运营问题协定》,并制定了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在分析国际货协/国际货约统一运单的特点和优势的基础上,阐述我国实施统一运单的成效和发展前景,不断推动中欧班列货源的增加。
铁路国际联运;中欧班列;统一运单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引领下,中欧间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迅猛,通过大量开行中欧班列,为中欧之间进出口货物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物流模式。随着中欧班列运输组织的不断优化,班列全程运输时间从开行之初的 18 d 压缩至目前的 13~14 d。跨欧亚国际铁路联运的顺利交接离不开国际铁路组织及相关成员国之间的协作,而统一的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对于简化口岸联检手续和压缩作业时间、畅通欧亚铁路运输的衔接具有积极的作用[1]。
1 亚欧间铁路国际联运的协调
铁路运输是亚欧间大宗货物运输的最佳方式。目前在亚欧大陆上有2大政府间铁路联运组织——铁路合作组织和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2 个组织在各自范围内分别适用不同的国际联运协约,即铁路合作组织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以下简称《国际货协》) 和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的《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以下简称《国际货约》)。《国际货协》于 1951 年 11 月 1 日由前苏联、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兰等 7 个东欧国家签订,中国、朝鲜、蒙古于 1953 年 7 月加入该协定;1974 年 7 月 1 日《国际货协》修订本生效,目前其成员国主要是俄罗斯、东欧、中亚 5 国加上中国、蒙古、朝鲜、越南、阿富汗等共计 28 个国家。《国际货约》自 1893 年 1月 1 日起生效。1924 年 10 月《国际货约》在伯尔尼修订后又称《伯尔尼公约》,目前其成员国包括主要的欧洲国家,如法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典等及东欧各国,此外还有西亚的伊朗、伊拉克、叙利亚,以及西北非的阿尔及利亚等 39 个成员国。阿尔巴尼亚、
保加利亚、伊朗、立陶宛、波兰等国家同时参加《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2 个协定。《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2 部国际联运协约中的运送规则、运输单据等均不一致,由于历史、政治经济原因,适用于《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成员国间的跨亚欧铁路联运货物需要在波兰马拉舍维奇口岸更换单据。
铁路合作组织和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 2 个国际铁路联运组织一直致力于解决欧亚间铁路运输衔接问题。由于《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体系,需要完善和商定运送条件、运价问题、海关手续、车辆互用规则、铁路间财务清算等问题。2 个组织 1956 年就提出解决东西方铁路直通联运的实际方法是统一运单的建议,但由于意识形态等分歧,在之后几十年的会议中,不断地因各种问题、各种议题、各种文字表述不能统一而拖延下来。1982 年,铁路合作组织和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恢复对话,成立共同工作组,研究《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中对实际办理运送业务有重要意义的条款接近或统一的可能性。1983—1987 年间共召开了 10 次联席会议,但收获甚微,只统一或部分统一了 17 项条款,并且都逐步纳入《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这段时期的亚欧铁路直通运输工作主要是确定《欧亚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规定》(以下简称《欧亚公约规定》),将现行《国际货约》的“集装箱运送规则”“易腐货物运送规则”等 5 个附件,连同正在商定的“危险货物运送规则”均作为《欧亚公约规定》的附件,将运单、装载限界、商务记录等其他一些附件作为《欧亚公约规定》的补充规定。
铁路合作组织和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在 1993—2006 年间经过多次的接洽和内部协商,商定继续进行关于尽可能指定东西方联运货运统一运单的研究工作,在制定统一运单样式、特别是在解决责任问题时,采用 2 种体系运输法的可能性,最终达成《欧亚联运多式联运的组织和运营问题协定》,并制定了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
2006 年 7 月,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在乌克兰首次使用,效果很好。此后,自 2007 年 7 月 1日起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在乌克兰、白俄罗斯、俄罗斯等一些东欧国家正式实施。目前,白俄罗斯、德国、捷克、乌克兰、波兰、俄罗斯等国铁路与采用《国际货约》国家间办理铁路货物运输时,均采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
2011 年 12 月,我国正式发布执行《国际货协》附件第 22 号《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手册中对欧亚直通铁路运输运单的样式、使用文字、填制内容说明、参加国家铁路、适用条件、费用支付、运输径路及转发地点、协议原则等均做了详尽规定。执行《指导手册》的成员由《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2 个国际铁路联运组织的成员国组成,其中《国际货约》成员国 22 个,《国际货协》成员国 14 个,基本上包括了亚欧大陆桥铁路运输的主要发运国家和过境国家,形成横跨亚欧大陆的铁路直通运输通道。
《指导手册》所编制的统一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系国际货协运单和国际货约运单的简单合并,保留了国际货协运单原有各栏内容,只是在次序上对部分栏目进行了调整,同时新增了国际货约运单部分内容,以及与办理转运和发运手续相关的内容,共有119 项。《指导手册》规定,在 2 大政府间国际铁路联运组织各自范围内分别适用不同的运输法规,即在《国际货协》适用范围内采用时,统一运单作为国际货协运单使用,适用《国际货协》的规定;在《国际货约》适用范围内采用时,作为国际货约运单使用,适用《国际货约》规定。
2 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的特点及优势
2.1 特点
与国际货协运单相比,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主要有以下特点。
(1)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增加了运单语言种类。新运单的印制和填写除中文、俄文外,还可以采用英文、德文或法文中的一种。
(2)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只统一了运送票据,并未改变各自的适用条款。在国际货协/国际货约适用范围内采用时,统一运单仍然作为各自的运
单使用,适用各自的规定。
(3)采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不改变《国际货约》和《国际货协》中关于责任、赔偿请求等的相关规定。
(4)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的填制有特别要求。①统一运单填制增加为 3 种文字,运单各栏一般采用中文+俄文+德文(或英文/法文)。②从适用国际货协的国家发送货物时,发货人应编制补充运行报单。③从适用国际货约的国家发送货物时,补充运行报单由适用国际货协的国家在换装/换轮地编制。④增加了“转发地点”及“运单编制地点和日期”2 个栏目。⑤统一运单可以直接打印使用[2-4]。
2.2 优势
(1)可以避免换单时可能出现的翻译错误,同时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的使用减少了文件的流转,提高了工作效率,换单口岸停留时间由 36~48 h压缩至 10~12 h。
(2)节省在波兰马拉舍维奇口岸将国际货协运单变更为国际货约运单的费用 (每张运单费用约 40欧元)。
(3)方便信用证结算。铁路运单作为运输合同,不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但现实工作中由于中欧班列铁路运输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吸引了一部分使用信用证结算的外贸货源,这些发货人经过与收货人和开证行沟通后,开证行同意在货物发出后凭有效的铁路运单代收货人向发货人付款,而前期使用国际货协运单发往欧洲的货物运单收货人栏必须填写转发地点的换单代理人,而不是最终收货人,因而影响发货人在发货后向银行索偿。使用统一运单后,运单收货人栏可以直接填写实际收货人,不影响信用证的结算。
(4)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的使用有利于简化海关手续,便于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和电子预报关等,同时也适用于将其作为海关文件使用的情况。
3 我国实施统一运单的成效及发展前景
在《指导手册》公布后,原铁道部即与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征求对采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的意见。2011 年 12 月,原铁道部正式通知铁路合作组织委员会,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对由中国经满洲里、二连、阿拉山口 3 个口岸到欧洲国家的集装箱运输,试验采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至此,我国与欧洲铁路直通运输统一运单规则和填制办法的确定工作基本完成。
2012 年 10 月,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首次在中欧班列 (重庆—杜伊斯堡) 试用;从 2013 年开始,中欧班列 (重庆—杜伊斯堡) 正式采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办理全程运输业务。截至 2016 年 5 月,累计使用 1.9 万余份统一运单办理中欧间国际铁路集装箱货物联运。
目前从我国至欧洲国家的集装箱运输的实际做法是:在我国国内各车站发运前往欧洲各国的集装箱货物照常申报国际联运计划的同时,提出使用统一运单的申请,中国铁路总公司向所经过和到达国家铁路办理计划商定手续;所经过和到达国家铁路商定答复并确认同意使用统一运单后,发货人办理欧亚铁路国际联运时即可使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但是,从我国办理发往同时适用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国家货物时,一般使用国际货协运单而不用统一运单[5-6]。
目前通过波兰马拉舍维奇的欧亚直通联运中,有超过 70% 的集装箱和 18% 的整车货物使用统一运单。而我国除了重庆—杜伊斯堡的中欧班列使用统一运单外,其他中欧班列均采用国际货协运单发运。统一运单没有大规模推广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发货人来讲由于增加了一种文字,制作稍显复杂;二是由于随车单据需要更早地提供给沿途铁路、联检部门及收货人确认,因而对于货源组织和发运的衔接要求更高。但是,使用统一运单的优势也相当明显,不仅可以提高通关效率,节省费用,而且作为运输合同,其填制更加严谨,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特别是统一运单可以更好地维护货主利益,使越来越多的客户希望选择使用统一运单办理中欧间国际联运[7-8]。
为推广统一运单,中国铁路总公司也在不断采取措施,简化统一运单使用手续,促进统一运单的使用;成都国际班列公司及郑州陆港公司等中欧班列平台公司均对统一运单的使用表现出兴趣。随着国家
“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深入,会有越来越多的班列使用统一运单,为货主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4 结束语
我国是铁路合作组织成员国,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欧间铁路集装箱班列运输飞速发展,在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倡导和推动下,以中欧班列为载体,中国铁路与沿途各国铁路不仅实现互联互通,而且积极参与铁路合作组织和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的协作,从而使中欧间铁路国际联运的衔接更加顺畅。目前,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在我国跨欧亚铁路国际联运中的使用率还不高,应继续加强统一运单的宣传和推广,一方面为货主提供便利和节省费用,另一方面也推动中欧班列货源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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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金 颖)
Discussion on Application of Unified Bill of Asia-Europe Railway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ation
KANG Ying-feng
(Documents Center, China Railway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ation Co., Ltd. (CRIMT), Beijing 100161, China)
In order to unify the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ation agreements, which means the legal standards of Agreement on International Railroad through Transport of Goods (CMIC) and Convention Concerning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by Rail (CIM), the 2 major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organizations—Organization for Railways Coope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Rail Transport Committee develop a series of works, and finally achieve the Agreement on Organization and Operation Problems in Asia-Europe Multi-modal Transportation and establish CMIC/CIM unified bill. Based on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advantages of CMIC/CIM unified bill,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achievement and development prospect of implementing the unified bill in China, which could continuously promote the increase of freight resource for China-Europe block trains.
Railway International Multi-model Transportation; China-Europe Block Train; Unified Bill
1004-2024(2016)06-0001-04
F532.4
A
10.16669/j.cnki.issn.1004-2024.2016.06.01
2016-05-25
康颖丰 (1972—),男,河北香河人,大学本科。
中国铁路总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 (YS2016X-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