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侦探文学
2016-02-11张策
张策
我和侦探文学
张策
我和一个合法组织保持着长期友好但若即若离的关系,这个组织叫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
我需要解释一下以上表述。
合法组织,说明该组织是在有关部门登了记的,而且从事着光明磊落的事业。这一点,在这个组织的名称中已经表明,它是搞侦探推理文艺的,推动创作,兼顾评论和研究。特意强调了合法,是因为当年组织成立时有一小段时间是不合法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当时正为合法而奔走。
后来,在大家的努力下,合法了。
长期友好,是说我在这个组织成立时就和他们厮混在一起了。他们,是指一群侦探推理文艺的爱好者,是这个组织的创始人,是一群非常值得钦佩的为侦探推理文艺无私奉献的人。我和他们关系不错,一直不错,我至今还兼任着该组织的副会长,也算是该组织的高层领导之一。而若即若离的说法,则颇有些含混,也有些微妙。我思忖良久,觉得这说法也还准确。因本职工作繁忙,我是不能常参加组织活动的。
我为此而惭愧。
也还有一点小想法,不妨在这里公开了吧。我一直不知道我的写作是否应该归于侦探推理范畴,所以和该组织在学术上自我感觉不是太合拍,或者说有一种自愧不如的感觉。若即若离,像两地分居的夫妻,法律上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却有距离,甚至天各一方。文学这东西是存在这种现象的,体裁之间不那么清晰。散文体的小说,小说体的报告文学,最近有了某某体诗歌,我读了认为不过是分了行的白话而已。这现象对错暂不讨论,但总归形式是有的。我的很多作品,坦白说写的时候没按侦探推理小说写,却也被评论说成是侦探小说,有的还大加了赞赏。我尽管有点茫然,有点哭笑不得,但也没反驳。相反,却激起了我研究侦探推理文艺的一点兴趣。
其实细想想,文学真的是不计较一些类别之分的。从物竞天择的角度讲,杂交更有优势。借鉴侦探小说的悬疑和曲折,是可以让小说更好看的,何况我写的大多是公安题材小说,在我的作品中,警察本就是主角,而他们更是现实中侦探推理的主角,侦查办案是他们的本职,缉拿罪犯是他们的天职,他们和犯罪分子间的猫鼠游戏,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因此,说我是写侦探小说的,大概也没错。警察的动作当然是以侦探推理为主,怎么写也回避不开的。我心甘情愿地和组织保持长期友好但若即若离的关系,也缘于此。
姑且称我的小说为侦探推理小说吧,我在我的侦探推理小说中更多地体现了对人物的心理和情感的刻画,体现了对警察这个职业在历史和国家命运中的沉浮。我喜欢把警察放在一个历史的纵轴和一个社会的横轴的交接点上,看他们的困境和挣扎。在这一点上,我挺残酷的。我认为警察这个职业是最接近人的内心隐秘的,而把他们置于死而后生的境地,他们和他们周围人的内心才会暴露无遗。
我不大在意那些在细小环节上的洞悉和想象,不大在意一环扣一环的推理,我喜欢把悬念放大,喜欢那些诸如:我是谁?我的命运是什么?这样一些在有些人看来悬而又悬的宏大命题。
也正因为如此,我对线装书局的“最悬念”命题颇感兴趣。最悬念,大概也就应该是最大的悬念吧,我认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面临着一些巨大悬念,例如说:我们活着的价值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对于警察来说答案似乎要比其他职业的人明确一些。任何一个警察都会告诉你,我的一生就是和罪恶做斗争。这好像有点假正经,但其实是肺腑之言,充满正能量的肺腑之言。
把这样的警察写好写透,我似乎有点不自量力。但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能乐此不疲地努力下去。而且,珍惜我在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中的位置和友情,为自己是这个组织的一员而骄傲。
行文至此,要感谢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感谢该组织让我和侦探推理文学有了不解之缘。感谢所有从事侦探推理文艺创作的朋友们,你们的大作常使我大开眼界,有了醍醐灌顶之感。感谢线装书局的“最悬念”选题,更要感谢著名作家李迪先生把我这个半侦探推理小说作者拉进了这个选题的创作队伍。最后,感谢上苍,赐给我一生的饭碗:写作。
附记:写这篇小稿的这天,《中国作家》第二届“剑门关文学奖”评选结果揭晓,女儿雨铮的中篇小说《雨过天晴》获奖。欣喜之余,再谢上苍,给了我生命的延续。
(本文作者系全国公安文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