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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软实力语境中山东省法治文化完善机制研究

2016-02-11孟姝瑱王颖莉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文化

孟姝瑱 王颖莉

文化软实力语境中山东省法治文化完善机制研究

孟姝瑱 王颖莉

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涵,是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内在动力,也是全民守法的内在因素;法治文化具有教化与调控的功能,具有软约束力,在精神与思想深处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在文化软实力的语境中研究法治文化可以使人们在更深层面上把握法律的要求,根据法治的精神推动立法、司法和执法走向更高的水准;法治文化还可以使人们具有判断力,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文化软实力;法治文化;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涵,是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内在动力,也是全民守法的内在因素;法治文化具有教化与调控的功能,具有软约束力,在精神与思想深处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方式。法治文化对于法治中国建设具有推动作用,人们的社会行为总是要接受文化的指令,在文化软实力的语境中研究法治文化可以使人们在更深层面上把握法律的要求,根据法治的精神推动立法、司法和执法走向更高的水准;法治文化还可以使人们具有判断力,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一、文化软实力语境中山东省完善法治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山东省历史上缺少法治文化的传统

在中国历史上,应该说,我们并没有现代的法治文化。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存在的是理治和德治,而理治和德治在本质上是人治。古代他们主张的法治也不是今天法治的含义,他们在本质上还是一个权大于法的、受制于权力的人治。中国缺少法治的文化传统,这不仅无助于法治,甚至它本身还是法治的障碍。

(二)现有的法律应有的权威作用还没有形成

我们现在不是法律不够多,内容不够全,而是法治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现实生活中,权比法大、文件比法律条文管用的现象还比较常见,政府行为的随意性还很大。许多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宁愿走信访渠道而不选择诉讼,认为政府干预更直接有效。“法不责众”的意识还很浓厚,许多违法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司法部门的地位还不够高,各方面干扰司法的行为还比较多见。总之,法律应有的权威没有得到树立。

(三)山东省法治文化传播功能还很不完备

一是传播范围上不够广泛,覆盖面狭窄。主要都集中于法律相关的领域,并没有拓展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次,在传播主体上能力不足,代表性不强等。法治文化缺乏高水平的传播主体,不能引起广泛关注;二是传播内容上单一,过于保守。多年来一直以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为主,缺乏开放性的法治思想的传播;三是传播手段上呆板,创新精神不够。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传播途径的不断增多,法治文化的传播不能始终停留在原有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播方式上,应该逐渐地有所创新。

(四)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环境成熟度不够

法治是民主制治,民主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民主实践中才能逐步确立独立、自由和平等的观念,确立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观念,而这些观念都是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还不够完善,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范围还不够广泛,这就使得群众还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不能充分监督和有效制约国家机关的权力。这种状况既影响群众的法治观念的确立,也制约了法治文化的形成。传统法律文化的负面影响还未消除,这就严重妨碍了法治文化的形成。现实中,我国法治系统的运行状况还有待加强。法治系统的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法治文化的形成。

(五)当前山东省法治系统的运行状况还不尽如人意

立法层面上,民主性还不够,质量还不高,所立之法还不能完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群众满意度还不是很高;执法、司法服务上,合法性、公正性、及时性、权威性方面都还有差距,滥用权力、执法不力、裁判不公、执行软弱、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比较严重;法律监督上,力度较弱,广度较差,监督的效果不能令人完全满意等。这些都直接影响群众对法律的信任程度,也影响了法治文化的形成。

二、文化软实力语境中山东省法治文化完善思路

法治文化是一整套思想、价值和行为体系,包括熔铸在人们内心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镌刻于法律制度中的法治价值和法治权威,贯彻到行为方式上的行为习惯和行为准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律权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目标任务。

(一)弘扬法治精神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有句名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只有成为人们的精神向往和依托,才会真正内化为约束或支配行为的观念和准则。法治精神是人们对法治的尊崇、敬畏、捍卫和厉行,表现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以及对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权益的追求。只有全社会都树立起法治精神,使法治熔铸到内心中、根植于头脑里、落实到行为上,才能为法治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社会基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维护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倡导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

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观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也是贯穿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条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形象地说明: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致的,目的都是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法治价值能否在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得以体现并确立,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和推动。我们党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通过科学立法、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推动法治价值成为全社会的核心价值和主流文化。

(三)强化法治的道德底蕴

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的基本规则和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法律是成文的道德,作为他律发挥底线和强制作用;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作为自律规范社会行为和社会秩序。道德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道德的保障。人们的法治信仰源于对其内蕴的道德标准、道德价值的认同,厚重的道德底蕴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前提,也是人们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治权威的源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到立法、司法、执法等全过程和各环节,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以法治彰显道德约束、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四)自觉践行法律规范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具备国家意志性、意识形态性、历史传承性、体系开放性等普遍性特征的同时,还具有人民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等制度性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应该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何真正实现良法善治?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坚定地信仰法律,有效地实施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自觉践行法治规范,就是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行为习惯,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

(五)加大普法宣传和教育力度

普法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基础工作和主要抓手,六个普法“五年规划”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创新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有效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手段,注重通过影视、小说、书法等艺术形式和文艺创作来表现法治文化。

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六)强化法治理论研究和阐释

党的法治理论是思想引领和理论指导,科学系统地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基本问题,事关法治建设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大是大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坚持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的精华,借鉴国外法治理论的经验,着力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治理论体系。

(七)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至关重要。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大教育和培训等力度,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法治文化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文化队伍,为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 马晓黎)

孟姝瑱,中共济南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部讲师;王颖莉,济南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统计分析中心主任,副研究员(邮政编码 250100)。

G127.52

A

1672-6359(2016)05-0077-03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项课题“文化软实力语境中山东省法治文化完善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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