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预防和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思考
2016-02-11刘颖杰
刘颖杰
(武警学院 科研部,河北 廊坊 065000)
对预防和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思考
刘颖杰
(武警学院 科研部,河北 廊坊065000)
当前,学术不端现象频发,引发了学术界的一致谴责。利益驱动、评价缺陷、惩处不力成为学术不端现象的重要成因。预防和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加强教育、改进评价、严格监督等方面共同发力,综合治理。
学术不端行为;预防;治理
近年来关于学术不端的报道屡见报端,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2013年下半年,中国科协发表了《第三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数据显示,35.1%的科研人员认为“弄虚作假”现象普遍,79.1%的科研人员认为我国科技工作者队伍中“急功近利”问题严重[1]。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对整个学术科研群体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进而对社会风气产生了负面的示范效应,不利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维护学术诚信,预防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是学术科研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紧迫任务。
一、学术不端行为产生原因与特点
学术不端行为历史上早有记载,延续至今,其形式主要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等[2]。学术不端行为范围涉及广泛,上至国内外知名学者,下至在校大学生,大至科研机构,小至研究个人。学术不端行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历史较长,其产生与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学术不端行为产生原因
1.科学研究与利益有着天然的联系。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始终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密不可分。一方面科学研究需要经费的支持。近年来,我国科研经费投入持续增加。2014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3 015.6亿元,比上年增加1 169.0亿元,增长9.9%,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35.1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3]。另一方面科学研究又创造了经济效益。随着社会进步,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科学技术的价值愈发凸显。例如:“十二五”期间,中国科技进步贡献率(广义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由50.9%增至55.1%[4]。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强化经济手段对科研人员的激励,进一步加深了科学研究与利益的联系。如:2016年2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中,规定科技成果完成人和转化者的奖励不低于净收入的50%,以调动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可见,科学研究与利益的联系天然形成,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联系愈加紧密,成为学术研究功利化的一大诱因。
2.现行学术评价制度存在缺陷。学术评价制度是指对学术人员或学术机构的学术成果、学术项目、学术影响等进行价值判断和评价的方法、原则、程序等规则的总称[5]。这些制度包括学术科研人员评价制度、科研项目评价制度、学术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学术科研奖励评价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先天不足是导致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现行学术评价制度过于行政化,违背了学术研究活动的自然规律。例如,学术科研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将学术科研工作看作一个匀速的过程,每个年度都要达到一定的学术指标。这导致一些科研人员铤而走险,催生了学术不端行为。二是重数量轻质量的评价偏离了学术研究应有的价值追求。我国学术评价制度主要以论文、著作、项目、科研经费等指标作为评价依据,并将其赋予不同的量化分值,按照分值多少进行简单比较。其结果之一就是引导科研人员过于追求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数量,忽视了科学研究本身追求真理的核心价值。《第三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表明,59.4%的科技工作者认为现行科技评价导向不合理,52.0%的科技工作者认为现行评价制度造成学术不端行为频频出现。
3.对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惩处不力。尽管近年被曝光的学术不端行为受到了严肃处理,但是相对于日益蔓延的学术不端风气,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有更多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得到应有的处理。一是预防教育不到位。遵守学术道德是每一名学生、每一名科研工作者的基本学术准则,学术道德教育应该贯穿于教育工作和学术研究的全过程。目前由于学术道德教育与学生成绩不挂钩、与科研工作者晋升不挂钩,造成学术道德教育要么没有,要么走过场,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尚没有系统化的相关法规,而现有一些规定、意见中对惩处的操作性也不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没有刚性标准,使得执行过程中无所适从、各自解读、宽严不一、有失公平。三是惩处治理有漏洞。存在民不举官不究、好人主义等现象,使得目前仅有的一些政策规定难以有效落实。四是技术手段跟不上。学术不端行为不断发展,不断更新升级,隐蔽性不断增强,而相应的预防和查处的技术手段明显落后。比如,有些人先把汉语翻译成英语,再把其翻译回汉语,可以有效规避查重检索软件。但如何应对这一做法,技术手段上尚需及时跟进。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特点
1.区域广泛性。学术不端行为不仅发生在国内,在其他国家也同样存在。不仅发生在期刊论文,在研究项目、科学奖励等等中也存在。
2.主体多样性。学术不端行为的主体,既有个人,如学生、学者、专家、领导,也有单位,如学校、研究所、企业,还有学术组织或团体等。
3.形式多样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归纳了七大类学术不端行为[1]。
4.手段隐蔽性。学术不端行为都会采取各种措施隐藏其行为,规避检查,降低被发现的可能。
5.治理复杂性。治理学术不端既要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制约,也要在教育层面上进行预防,还要在技术手段上进行创新。学术不端行为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行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二、国内外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
学术不端行为是各国学术界面临的共同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相应预防和惩处措施。
(一)国外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
一是成立专门的组织或机构。如美国1992年建立的学术诚信研究中心,该中心隶属于美国拉特兰道德规范研究所,旨在“提供资源,促进教育机构对学术诚信的承诺”。其成员包括11个国家的390多所高校、12所中学,还包括美国大学联盟等14个科研(社会)团体,具有较大影响。二是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学术研究行为。如日本为应对学术界不正之风,文部科学省公布了《学术不正行为对策》,要求各大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协会制定实验观察数据、试剂的保存制度,还应设立接受学术腐败内部告发的窗口,规定被告发的研究人员有义务自行证明数据的真实性。三是严格把关和惩处。如美国对专业期刊发表的文章审查非常严格,一般都要经过多层审核才能与公众见面,因此美国专业期刊在世界的认可度很高。再如韩国对学术造假学者撤销职务,同时给予法律起诉。
(二)国内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
在我国,学术不端行为引起越来越多的反思,相关部门和单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从政策方面,主要有:2006 年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8 年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意见》和《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手册》、2009 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和《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很多大学和科研机构也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和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写入了规章制度。二是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如2006年教育部成立了学风建设委员会,在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高校也相继成立了组织机构,加大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力度。三是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如万方、维普等论文检测软件,通过论文重复比例进行判断;再如查新机制等。以上措施都对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对策和建议
我们看到,尽管学术不端行为已经引起普遍重视,相关部门和组织也采取了各种措施加以预防,但是学术不端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学术风气还没有显著改观。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学术道德教育,提升学者学术道德水平,是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本所在
学术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学术的腐败,暴露出社会中具有社会良知和备受推崇的知识分子的道德沦丧”[6],学者自觉践行学术规范才是治本之策。
一是学术道德教育要体系化。目前教育体系和科研体系中,更多的关注于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传授,而对学术道德、学术精神、学术规范、科研文化的教育相对比较欠缺。学术道德教育多局限于讲座宣传,很少纳入学习课程或培训体系中,呈现出边缘化、碎片化、短期化、形式化的特点,教育效果得不到保证,学者的学术道德修养更是难以提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实际的学术道德教育的体系,是学术道德教育工作的现实需求。该体系包括管理体系、课程体系、考核体系、舆论宣传体系等。促使政府部门、教学科研单位、学术组织、社会真正形成合力,努力弘扬优秀学术道德、学术精神,营造遵守学术规范的良好氛围。
二是学术道德教育要常态化。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持之以恒,“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术道德教育就是树人的教育。当前学术道德教育还存在不到位、不深入、与实际工作严重脱节的问题,这种蜻蜓点水式教育很难抗衡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难以在学者心中竖起学术规范的坚固防线。造成虽然学术道德教育不少,但效果甚微,学术不端行为仍然层出不穷的局面。因此,学术道德教育必须要常态化,要多渠道、全方位,要渗透到学习和研究的各个环节,要写入对学生和学者的考评标准,要采取学习教育、考试考核、媒体宣传、言传身教等多元化的方式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做到教育就在平时,榜样就在身边,在学者心中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取向,在学术界营造风清气正、追求真理的良好学术风气,形成人人遵守学术规范、人人维护学术规范的局面。
(二)改进学术评价制度,摒弃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正确发挥学术评价的导向作用
当前许多学术评价制度过多依赖于量化指标,将量化考核作为学术评价工作最主要和最有效的考核评价手段,认为这种量化考核既公平又规范还简便。其结果是造成了学术浮躁心理滋生,追求短期效应,对学术研究的导向发生严重偏离,学术研究质量普遍降低,同时给学术投机创造了条件。这种现状必须改变。
一要端正学术评价的指导思想。要以改革创新思维调整工作思路,彻底扭转把学术评价看作政府部门、科研单位行政管理手段的倾向,把胜任能力、发展潜能、科研产出价值作为对科研人员进行评价的核心。从根本上改变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短期轻长期的不合理现状。坚持长期评价和短期评价并用,更加注重长期评价;数量评价与质量评价并用,更加注重质量评价。既要体现评价公平,又要确保质量效益优先,将学术评价重点转移到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上来,引导学术科研活动的本质回归,引领学者和研究机构的正确价值追求。
二要构建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要构建纵向分层、横向分类的立体化学术评价体系。纵向分层,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单位层面,不同层面的评价标准有高低之分;横向分类,就是要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如:科技活动人员、创新团队、平台基地、科研单位、科研项目或成果等)、不同的研究类别(如: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科研辅助)、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岗位(如:兼职研究人员、专职研究人员、科研管理或教辅人员等),确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改变学术评价“一刀切”的状况,建立机构评价与个人评价相区分,不同类型科研岗位相区分,能力评价、业绩评价、奖励评价相区分的分类学术评价制度,把学术评价与工作评价区别开来,使得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化、人性化,更加贴近实际。其中,各单位之间的评价标准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量身定制,不必刻意追求统一。
三要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工作机制。2013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开放评价方法。2014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分为5个项目确定55个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科学的学术评价工作机制。笔者认为,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工作机制,要尊重学术科研活动的客观规律,适当延长评价周期,简化评价程序,减少考核活动,鼓励科技人才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要把科学精神、科学道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重要内容,纳入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良好学术氛围的形成。要建立开放评价机制,加强同行评价特别是第三方评价,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研究制定公平、公正、科学的评价规则,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要加强评价结果共享,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效用,最大限度避免重复评价[7]。2016年5月4日,全国科技评估机构协作网在苏州宣告成立,并提出将在科技评估协作网基础上,加快筹建中国科技评估协会,加强科技评估标准规范制定和制度建设,共建科技评估机构行为规范和评估从业人员自律准则。这将是学术评价的一个有益尝试。
(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有效威慑
一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科学规范学术不端的判定和惩处标准,为依法治学提供保障。目前,尽管国家、部门等出台了许多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文件,但是“弹性有余、刚性不足,说理性有余、操作性不足,警醒性有余、惩戒性不足”[8]。首先,要对学术不端行为加以明确的界定,让学术科研人员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界限有清楚的认识。其次,要研究制定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让大家清楚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应付的代价。
二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和惩戒力度。逐步建立覆盖科研人员、科研团队、科研机构的学术科研诚信系统,探索基于同行监督的学术不端行为监督约束机制,制定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申诉受理、调查取证、惩处的工作流程,形成完整的学术不端行为监督体系。加大执行力度,避免处理过程中民不举、官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对学术不端行为严惩不贷,对妄图通过学术不端来猎取利益的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坚决维护学术环境的纯洁性。
四、结束语
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各种制度相互配套,经过长期努力,才能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社会监督,形成不愿违、不能违、不敢违的良好学术风气。
[1] 邓大胜,李路路,史慧,等.科技工作者想什么?盼什么?第三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之一[N].光明日报,2015-01-23(5).
[2] 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Z].2016-04-12.
[3] 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Z].2015-11-23.
[4] 周琳.“十二五”科技成就:中国科技进步贡献率增至55.1%[N].大公网,2016-02-25.
[5] 董正华.学术不端行为研究与对策[D].大连:大连理工学院,2009.
[6] 于滢,陈亮.高校腐败的成因及规制[J].理论界,2011(11):176-177.
[7] 张继东,谢成钢,等.关于军队技术院校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设想[J].科研管理,2016(4):468-471.
[8] 郭其云,姜建华.加强学风建设 惩治学术腐败[J].科研管理,2016(4):126-130.
(责任编辑李献惠)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cademic Misconduct
LIU Yingjie
(DepartmentofScientificResearch,TheArmedPoliceAcademy,Langfang,HebeiProvince065000,China)
The current academic misconduct occurs frequently, resulting in the unanimous criticism of the academic circle. The interest drive, the defect of the evaluation and the ineffective punishment are the important factors of academic misconduct.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cademic misconduct is a systematic project, which needs to be managed in terms of raising the awareness, evaluation improvement and strict supervision.
academic misconduct; prevention; control
2016-05-31
刘颖杰(1969—),男,河北固安人,副教授。
G644
A
1008-2077(2016)07-00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