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备案机构能否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016-02-09向春华
中国社会保障 2016年1期
劳动合同备案机构能否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主持人:
劳动合同备案机构如果发现劳动合同存在违法之处怎么办?是否可以不准予备案或者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劳动合同备案机构能否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内蒙古读者 金女士
金女士:
目前,对劳动合同的备案,主要是基于对劳动力就业的统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规定未对何谓“备案”予以明确。结合“备案”的字面含义及该项制度设立的目的,我们认为,劳动合同备案机构没有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权力。劳动合同备案机构发现劳动合同存在违法之处的,应向备案人指出并建议其修改;备案人拒绝修改的,备案机构仍然应当接受备案,同时将相关问题转交劳动执法机构确定和处理。备案机构不能强制备案人修改劳动合同。
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