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原则视角下对医患纠纷的思考
2016-02-05辛红,赵群
辛 红,赵 群
(中国医科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辽宁 沈阳 110122,xinhong3266@163.com)
公正原则视角下对医患纠纷的思考
辛红,赵群
(中国医科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辽宁沈阳110122,xinhong3266@163.com)
从公正原则的角度出发,分析患者、社会媒体、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四个方面因公正原则的缺失而引起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并针对纠纷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树立公民正确的就医意识,坚持客观宣传并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并增加卫生投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胜任力教育,成立由第三方主导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
医患纠纷;伦理学;公正;医患关系;医德医风
1 公正原则视角下的医患纠纷
公正即公平或正义的意思。对“公正”的解释,不同的思想家和学者有不同的理解。古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认为: 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学者阿奎那认为: 正义是一种习惯,依据这种习惯,一个人以一种永恒不变的意愿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1];罗尔斯认为, 公正即给予某人应得的报偿或合法的要求。在医学领域中,公正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具有平等享受卫生资源,合理使用或公平分配的权利, 而且具有得到同等医疗待遇的权利。医学公正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平等对待病人;二是合理分配医疗资源;三是公正处理医患纠纷、医护差错事故,坚持实事求是,兼顾各方利益。
在医疗工作中,患者及其他社会成员应理解医学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医务人员治病救人、努力的付出和辛勤的劳动应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和肯定,得到社会媒体的褒扬。只有在社会公正的原则下,才能实现医患互信,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政府部门应公正分配医疗卫生资源,减少城乡差距,满足社会公众基本健康需要,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健康权利,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作为医护人员要平等的对待患者,树立生物心理社会的新医学模式观念,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医务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医疗纠纷,增加医患信任。
2 我国医患纠纷的现状
2.1医患纠纷已经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
中国医师学会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59.8%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语言暴力,13.1%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仅有27.1%的医务人员未遭遇过暴力事件。据医师学会调查统计医生受到伤害事件逐年增高,医生普遍感到职业中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犯罪案件达155件。2015年仅5月份的20多天内,全国范围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至少已有12起,频繁发生的医患纠纷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2医患纠纷严重阻碍了医疗技术发展
在当前恶劣的医疗环境中,医生的工作情绪和执业心态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为了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医生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变得越加小心谨慎。医生因惧怕发生意外不敢探索不熟悉或正在成熟过程中的医疗技术,回避采用有风险的诊断检查设备、方法或高危手术,甚至对于危重病人不愿治疗,严重影响了医生的工作主动性和创新能力的发挥,妨碍了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
2.3医患纠纷使得医患关系更加的紧张
医患纠纷的频繁发生,导致医患间不信任程度加深。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医疗水平低,缺乏基本的职业素养。当临床治疗的结果与预期的结果有一定的差距时,不承认医学本身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偏执地认为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导致,进而采取极端手段解决问题。
3 医患纠纷的成因
3.1患者就医判断公正的缺失
由于医学的高专业性和复杂性、患者的个体差异性,医学领域充满着诸多的未知和变数,医疗行为存在诸多风险和不可预测性。医疗的确诊率和各种抢救的成功率并不是百分之百,然而由于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意外不理解,对医学的特殊性和局限性缺乏心理准备。当治疗失败或治疗结果没有达到预期水平时,便会认为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失导致,因出现不公正的判断而采取种种不理智的手段导致医患纠纷频频发生。
3.2舆论媒体报道公正的缺失
近年来,媒体对个别医务人员失范现象的报道和揭露,推动了医德医风的建设,增强了患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2]。同时,正确、客观的媒体监督,对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维护医患双方权益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部分媒体在事件尚未明确、责任还未分清之前,便进行倾向性的报道[3],少数新闻媒体由于职业道德的缺失,为了寻求新闻报道的收视效果,在不了解医学专业知识,未对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客观、全面调查的情况下,违背职业道德,大肆渲染、炒作尚未定论的医疗事件,增加了患者对医院的不满,加剧了医患矛盾。
3.3医疗机构保障公正的缺失
由于公正分配卫生资源的缺失,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少数优质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使得医院出现人满为患、看病难的现象,患者往往需要等待几个小时,却只有几分钟的看病时间。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冲击加之政府的投入不足,公立医院由公益型机构逐渐变为提供医疗保健的经营者。许多医疗机构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过分强调经济效益,把治病救人作为谋取利益的手段,以致出现过度检查、乱收费的现象,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3.4医务人员执业公正的缺失
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个别医务人员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偏离,人文关怀的缺失、医德医风的失范,导致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滑坡。传统医学模式的影响,加上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医务人员只注重疾病忽视病人及其心理,导致医患关系物化,缺乏对患者人格和尊严的尊重。在临床实践中,一些医务人员存在“家长式”的傲慢,在诊治过程中,缺乏与患者的沟通,忽视病人的心理感受,为医患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
3.5医患纠纷处理公正的缺失
目前,当医患纠纷发生时,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行政处理和调解、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三种方式。与此相对应的处理医患纠纷的医疗机构是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法院。由于医学的高专业性和复杂性,医患纠纷的处理需要依靠医学专家的意见来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由于医学专家对自身医疗体系的倾向,又没有相应的专门机构加以监督,会出现一些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医患纠纷处理公正的缺失,从而引起医患纠纷。
4 医患纠纷的解决策略
4.1树立公民正确的就医意识
社会应加大对疾病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公民对疾病的了解和认识,认识到医学的使命不是消灭衰老、消除疾病、消灭死亡,而是缓解症状、减轻痛苦、抚慰心灵。正确看待医学的复杂性,降低对医学过高的期望,理性对待医疗意外。提高全民的道德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公民在享有医疗权利的同时也有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义务,理性对待医疗纠纷,在发生医疗纠纷时,要认清“医闹”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应通过合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4.2坚持客观宣传并营造良好环境
新闻媒体应该正确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客观真实的报道医疗行为,正确引导群众,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医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医患互信,促进医患的和谐发展。对电视、网络片面夸大医药效果的广告,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不良媒体的失实报道、误导公众、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医务人员应诉诸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3合理安排医务工作
医疗工作复杂性高、专业性强,医务人员工作强度高、压力大,每天面对大量的患者,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再加上高度紧张的职业特点,使医务人员会把过多的时间投入到疾病的诊治中,从而减少与患者的交流沟通。医疗机构应根据病床数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数量,使医务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4.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并增加卫生投入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医院要以人性化服务为中心,树立医疗对象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病”的现代医学模式[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开展人文关怀。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应提高自身监管能力,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惩罚力度,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对违反职业操守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的处理。政府应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控制医院逐利行为,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解决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扩大医保面积,实现全民医保,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的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为人们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人们就诊医疗负担。
4.5加强医务人员职业胜任力教育
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刘德培院士提出:人文精神是医学的核心,医学的使命就是对人从生到死全过程的关爱和尊重[5]。 各医学院校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医学理念,加强医学生人文关怀和生命价值理论的探索,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视患者如亲人,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急”的服务理念[6],培养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医生应该继承“医乃仁术”的人文道德观念,以医学人文精神为核心,在强调医术重要性的同时要将患者的权利、尊严放在重要位置加以关怀。
4.6成立由第三方主导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
为了使医患纠纷公正解决,获得患者的信赖,应尽快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的医疗纠纷的调解机构。该机构的成员构成可由医学专家、法官、伦理学专家、基层法律工作者、患方代表等组成,以中立方的特殊身份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监督服务、调解服务,同时对重大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问诊把脉”,提高医患纠纷解决的透明度,增加社会的公信力,增加医患纠纷的缓冲机制,减少医患面对面直接冲突的几率。
总之,医患纠纷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在通过法律、政策解决医患纠纷的同时,更应该不断加强伦理工作的力度,提高伦理文化软实力,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的问题,实现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1]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 .北京: 华夏出版社, 1987:253-254.
[2]王娟,李莉,庄红平,等.医患沟通不良的心理学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23(3):16-17.
[3]吴崇其.当前我国医患纠纷的解决途径[J].医学与法学,2015,7(1):18.
[4]刘海洪,钱聪.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J].现代医药卫生,2008,24(6):921-922.
[5]刘德培,陆丽娜.必须全方位多层次地弘扬医学人文精神[J].医学与哲学,2003,24(3):5-6.
[6]胡书孝,储婷,张丝雨,等. 以医学职业精神为核心的医院文化建设效果前瞻性评价研究[J]. 中国医学伦理学,2015,28(6):872.
〔编辑吉鹏程〕
Consideration on the Doctor-patient Dispute Under the Principle of Justice
XINHong,ZHAOQun
(Departmentof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ChineseMedicalUniversity,Shenyang110122,China,E-mail:xinhong3266@163.com)
Beginning with the principle of justice, 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reasons of medical disputes due to the lack of the principle of justice from four aspects including patients, social media,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medical staff.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based on the causes of the disputes: fostering correct consciousness of medical treatment, persisting on objective propaganda and creating a favorable environment,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medical ethics and increasing health investment, strengthening the professional competency education for medical staff, and setting up medical dispute mediation organizations dominated by the third party.
Doctor-patient Dispute; Ethics; Justic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Medical Ethics
R-052
A
1001-8565(2016)04-0574-03
2016-02-27〕
2016-04-03〕
doi:10.12026/j.issn.1001-8565.201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