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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跨部门合作

2016-02-04丁华东张夏

山西档案 2016年5期
关键词:跨部门城乡部门

文/丁华东 张夏

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跨部门合作

文/丁华东 张夏

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是一项乡村“文脉”保护传承工程,也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其建设推进需要实施跨部门合作。文章以档案部门为建设主体,对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中跨部门合作的意义、对象、方式、原则策略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记忆工程;乡村记忆;社会合作;跨部门合作

社会合作普遍地存在于社会活动中,人们对社会合作的理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合作是指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依赖性及其结成的一般社会关系,狭义的社会合作是指某一特定活动系统与更为宽泛的其他活动系统的合作。城乡档案记忆工程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工程建设的系统性要求工程活动进行广泛的社会合作,包括系统内部各建设主体(规划设计者、运行管理者和具体实施者等)之间存在的内部合作关系,也包括与其他社会活动主体或部门的外部合作关系。工程建设的内部合作是组织建设探讨的内容,而外部合作是狭义的社会合作探讨的内容。为与政策支持、村民参与、志愿服务等有所区分,这里重点探讨城乡记忆工程建设中的跨部门合作,即作为城乡档案工程建设主体的档案部门与社会其他部门的合作。

一、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中跨部门合作的意义

(一)协调发挥各部门在乡村记忆保护传承中的自身优势

社会分工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亚当·斯密《国富论》的第一句话就说“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出的最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1]但这种生产力的增进是以合作为条件的,正是通过合作实现了个体劳动者之间生产能力的优势互补和共同提高,加速了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随着社会变迁和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在乡村记忆或乡村传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现已形成多元的保护主体,如文物部门、文化部门、教育部门、城建部门、各种社会组织等,这些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合作联系。一方面需要加强保护对象和资源建设的沟通协调,防止对重要的、具有地方特色资源保护与建设的各自为政、你争我夺,造成重复建设,力量浪费;另一方面更需要发挥各自的专业、部门优势,找准各自的立足点和保护重点,实现资源建设的共建共享和保护对象、保护任务的合理分解。

(二)为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争取广泛的外部支持力量

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是一个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大型社会工程,单靠档案部门有限的力量,很难满足处于弥散状态的乡村记忆保护传承的需求,很难推进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持续开展。因此,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进一步推进既需要政府予以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同时也需要借助社会的资源条件,借力发展,为记忆工程建设提供更为广泛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的支持。2010年,国家文物局与国家测绘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按照“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将积极争取相关工作经费,国家文物局落实相关文物保护工作经费,国家测绘局为合作无偿提供相关的现有地理信息,给予优惠的测绘技术支撑及必要的经费补贴。[2]类似的合作也在国家文物局与国家海洋局之间在展开[3],这些合作所带来的力量整合和力量效应值得档案部门借鉴。

(三)提高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外部影响与社会效益

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中,档案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并不仅仅意味着“输入”,即获得各种条件性支持,同时也意味着“输出”,即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地实现乡村档案记忆资源的价值,使档案记忆资源蕴含的社会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浙江省台州市档案局局长吴志刚在谈到大力推进档案记忆工程建设时就提到,要做好与其他部门的联动,不仅档案的征集和编研需要各主管部门的协助,许多成功举办的展览也是靠联办来进行的,其中台州市档案局编纂出版的《台州古村落》一书,就是与市农办一起合作的。[4]通过与教育部门、科研部门、旅游部门、新闻传媒等单位的合作,可以多方位扩大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社会影响,提高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社会效益。

二、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中跨部门合作的对象

根据工程利益相关者理论,如果我们把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合作视为内部合作,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作视为跨部门合作,那么从工程目标实现的角度看,档案部门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中的合作对象及其相应的合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与城乡建设部门的合作

城乡建设部门是领导和推进我国城乡现代化建设的主导部门,具有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等责任。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建设部门对传统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的“短板”也遭到多方诟病。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曾明确要求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5]因此,合作保护乡村记忆也是城乡建设部门的历史责任。

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中,档案部门加强与城乡建设部门的合作,是档案部门融入和参与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双方合作共建的内容包括:一是参与城乡建设部门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做好对传统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和遗产的规划保护工作,完善农村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矫正乡村记忆资源保护的失策;二是对城乡建设发展中处于被改造或濒危状态的乡村记忆资源及时实施抢救,为后人留下珍贵的记忆资源;三是在新型城镇化地区,开展档案记忆展演和乡村记忆场馆建设,丰富新型城镇历史内涵。

(二)与文化保管保护部门的合作

文化部门涉及的范围极为宽阔,既包括我们熟知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等事业单位,也包括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系统)等。从社会记忆保护传承看,档案部门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等文化保管保护部门都存在着密切关系,都有收集、保护和传承乡村记忆或乡村传统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

乡村记忆资源内容的丰富性、形态的多样性、保护任务的艰巨性,决定了在乡村记忆保护传承中需要加强各类文化保管保护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其合作内容包括:一是资源收集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收集职能,互相配合,达到优势互补,以求资源收集的完整性;二是资源保护合作,档案部门可以为其他文化部门提供归档整理指导,其他文化部门可以为档案部门提供管理经验和技术,相互磋商,共同提高;三是资源开发合作,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各自保存的有关乡村记忆方面的档案、文献、文物开展合作编研,以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四是宣传展示合作,通过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举办展览、利用网络媒体等方式来宣传“乡村记忆”,提高人们乡村记忆保护意识,也使乡村记忆资源价值得以实现。档案部门与其他文化部门的合作一直在进行,但合作内容仍需向深度拓展。

(三)与现代传媒部门的合作

现代传媒部门包括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和新兴的网络传播等机构(单位),具有信息发布传播覆盖面广、受众多、手段新颖、形式多样等特点,能够满足不同文化层次公众的需求。[6]现代传媒部门作为新闻舆论平台和思想文化阵地,必须自觉肩负起对民族文化引导与传播民族文化的责任,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而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是通过对乡村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积聚、开发、展示,记录和反映乡村的传统历史文化和社会变化。乡村记忆资源中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素材,承载着浓厚的民族精神,也需要媒体进行深入采访、挖掘,让广大社会民众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因此双方具有合作的基础和必要。

档案部门与现代传媒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中保持合作,可以实现档案部门的资源优势与传媒部门的传播优势的互补,一方面可以扩大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能深度挖掘、展示、传播乡村历史文化资源,提高社会各阶层对本地历史文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民众的根源感和身份感。如威海市档案局(馆)与威海电视台联手推出的《珍藏威海》历史专题片,每周播出一集,是威海市收视率最高的节目之一,也使威海市档案局(馆)成为威海市最权威、影响力最大的地方历史文化部门。[7]

(四)与旅游生产部门合作

旅游生产部门包括开展旅游服务的建设经营单位,也包括传统产品的生产加工单位。随着社会生活的转变,人们在享受现代都市生活便捷喧闹的同时,也越来越体会到乡村生活简朴宁静的可贵,越来越留恋渐行渐远的乡村记忆。近年来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不仅为人们找寻失落的乡村记忆提供了条件,也为档案部门与旅游生产部门的合作提供了契机。

档案部门与旅游生产部门的合作,可以为乡村旅游注入更丰富的文化内涵,获得更多更深刻的乡村传统文化体验,“文化体验是乡村旅游需求中最高和最深层的愿望,这种愿望集中表现在旅游者的文化动机和文化倾向上”;[8]另一方面也为档案记忆资源展示和乡村文化宣传提供了更宽阔的舞台,促进档案记忆资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为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在合作内容上,双方可以在村落景点介绍、传统土特产品开发、名村名镇名人志、乡村影像志等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对乡村档案记忆资源的进一步开发,探索丰富。

除了上述四个主要部门外,档案部门还可以与高校科研部门、信息技术部门、各专业(气象、地理、交通、航运、农林等)部门等进行合作,不同部门有不同部门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特点,档案部门与之合作也会有不同的内容和收获。

三、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中跨部门合作的方式

(一)建立战略合作联盟

战略联盟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在平等互惠的原则下,基于有相同的动机与共识、明确积极的目标与定位,在彼此信赖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借由取长补短的方式共享双方技术、材料等方面的资源,从而达到各自企业战略性发展的目标。[9]近年来,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我国许多地区和部门都在积极推进战略联盟合作。

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的部门合作中,吸收文化保护领域部门的合作经验,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其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建立长期互惠的合作关系,推动合作的持续展开和不断深化;二是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如建立基金会、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资源开发、产品推介等等;三是突破单一的部门联合,实现多部门、多地区的联动,不断吸收和融合有合作意愿的部门、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加入,扩大合作范围和合作基础。

(二)设置具体合作项目

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就是一项改造社会、抢救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大型社会行动,是由许许多多具体的事项(项目)组成的。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跨部门合作中,要使合作联盟运转并实际发挥作用,必需通过落实一件件具体的事项来达到,如共同构建乡村记忆资源库、共同开发某种乡村传统产品、共同开展乡村影像志制作、共同开展乡村传统文化宣传、共同建设乡村记忆场馆等等。合作项目或合作事项既是战略合作联盟的内容,也是合作联盟实施的具体抓手,通过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可以调动多部门在人才、资源、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的聚焦、聚集和联动。

合作项目的设置需要科学、合理的筹划,根据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的现实需要以及合作双方或多方的具体优势来选择确定,并形成具体的方案。例如浙江金华市城建档案馆根据金华市历史名街名巷悠久多样的突出特点,在充分挖掘馆藏资源的基础上,与金华电视台等部门合作,拍摄“追忆岁月”小街巷专题片,通过走访、诉说、记录、采访等制作形式,探寻城市发展的历史足迹,并以此为试点,推开“金华城市记忆”的文化建设之窗。[10]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需要在一件件具体的“实事”中去发掘展示历史记忆,而每件实事都是跨部门合作或社会合作的小平台。

(三)构建“档案+”模式

自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以来,“互联网+”已成为社会发展和时代变革的流行语。人们对“互联网+”有不同的解读,从通俗角度看,“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我们在此借用“互联网+”概念形式和理念,提出城乡档案记忆工程跨部门合作的“档案+”模式,意在表明档案与社会各部门的全方位和深度融合,合作共进。

档案作为社会信息资源、知识资源、文化资源和记忆资源,一直存在于社会之中,一直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作用,所以“档案+”模式也可以说始终存在于社会之中,只是“深藏不露”,没有明确表达而已。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中倡导“档案+”模式,一是要继续发展档案记忆资源的要素优势、资源优势,继续发挥其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中的作用,积极参与部门记忆、行业记忆、地区记忆、村落记忆、生产生活记忆的建构;二是要总结社会合作经验,不断探讨和凝练档案部门跨部门的合作途径、合作条件、合作平台,不断创新合作机制,实现跨部门合作的良性持续发展。

四、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中跨部门合作的原则策略

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中,为更高效地实现部门合作,也需要我们采取一些策略性措施,使合作的目标得以更好地实现。

(一)主动合作策略

合作有主动合作,也有被动合作。主动合作是本部门为实现自身目标积极寻求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是一种主动“出击”的形式。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中,我们应从自身需求的角度出发,强化合作意识,主动寻求跨部门合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在各领域都在加强合作,中国作为国际合作倡导者和实践者的角色正在日渐凸显。例如在“一带一路”战略合作倡议下,我国文化保护领域已在充分利用各种国际机遇,积极推进国际合作。2016年5月,由国家文物局等单位在西安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交流合作论坛”,签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博物馆友好联盟”倡议书》,启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博物馆教育资源合作《西安宣言》等。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刘曙光表示,国家文物局愿意以积极开放心态,鼓励、欢迎和支持围绕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合作。这一合作行动表明,主动积极地倡导和寻求合作对国家发展和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中,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跨部门合作(乃至跨地区合作、国际合作)的重要性,认识到部门合作对调动各自的资源条件优势、弥补各自的“短板”的积极意义,树立开放合作的心态,把握合作机遇,珍惜合作机会,不断谋求与社会各部门的广泛和深度合作。

(二)平等互利策略

合作是一种自觉的行为,是人与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一种互相配合的活动,这种配合是主体明确意识到必须承担的某种责任或履行的某种义务,同时也明确意识到他在合作中可能获得的利益。合作的本质是互利,合作者各自的目的尽管可以根本不同,但合作行为的结果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利他,合作的一方只有通过履行义务给对方或他方以一定的实际利益,才能得到对方或他方相应的报偿。[11]马克思曾多次阐述过利益诉求与社会合作之间的本质关系,他指出“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且首先是作为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12]“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13]从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利益诉求对部门合作的普遍意义,看到平等互利对合作各方的正当性和合作关系的维系力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倡导在国际合作中的互利共赢,也启示我们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的跨部门合作中,要照顾并尊重各部门的彼此利益,将平等互利作为双方或多方开展合作的现实依据和行为准则,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合理的利益诉求。

(三)合作竞争策略

20世纪末以来,西方企业界也在积极倡导和推行合作竞争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博弈,是一种可以实现双赢的非零和博弈。美国学者尤金·巴达赫在《跨部门合作》中谈到“竞争的采用”时指出:“一个竞争市场会引导机构将选择倾向于能提供好服务的提供商,而舍弃那些无法提供的。这两种做法都能促使供应商们联合起来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14]

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中强调合作,并非不要竞争,而是更强调合作竞争。合作竞争是一种高层次的合作,也是一种高层次的竞争,其战略目标在于建立和保持与所有参与者保持的一种动态竞合关系,最终实现共赢局面。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跨部门合作中,我们也需要采取一定的竞争手段,在适度竞争中发挥各部门优势,促进工程建设的有力推进。

(四)价值创造策略

城乡档案记忆工程作为一项社会建设工程,实施跨部门合作,其目标应是追求社会价值的更高实现。尤金·巴达赫指出:“跨部门合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从事的任何共同活动,通过一起工作而非独立行事来增加公共价值。虽然我无从也无意去证明,用合作方式来增加价值的潜在机会随处可见,但从现有政策系统的许多制度特性来看,这一看法还是可以成立的”。[15]在《跨部门合作》一书中,公共价值创造或公共价值增值始终是其论述的核心,他说“至少在本书所涉及的这19个案例中,存在通过部门合作来寻求创造公共价值的真正机会”。[16]

城乡档案记忆工程建设的核心价值或公共价值就是保护传承乡村记忆,满足民众对乡土情怀的追忆,纾解民众的乡愁,这是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目标要求,也是工程建设中跨部门合作的基本原则。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中跨部门合作,要围绕这一目标努力实现价值创新和价值增值,偏离这一根本目标,合作就会走向歧路,演变为一种市场逐利行为,甚至产生对乡村记忆的再度严重破坏,这是值得我们警醒的。

[1]亚当·斯密.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2]刘修兵.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合作[N].中国文化报,2010-06-08(1).

[3]郑明.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协议欢呼[N].中国文物报,2010-12-03(6).

[4]吴志刚.大力推进档案记忆工程建设的实践与思考[A].李敏.浙江省档案学会文集:浙江记忆理论与实践[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3:14.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http://www.mohurd.gov.cn/zcfg/gwywj/200807/t20080724_176192.html,2008-07-10/2016-12-06.

[6]霍艳芳,陈可彦.基于博弈论的“城市记忆工程”多方参与研究[J].档案学研究,2016(2):47-51.

[7]张建国.重构城市记忆 接续断裂文脉[J].上海档案,2008(1):17-17.

[8]何丽芳.乡村旅游与传统文化[M].北京:地震出版社,2006:210.

[9]宁海峰,詹华清.联手打造“城市记忆工程”——论高校图书馆、档案馆的合作模式[J].山西档案, 2015(5):125-128.

[10]罗帆.推开“金华城市记忆”的文化建设之窗——以“追忆岁月”小街巷为试点[A].李敏.浙江省档案学会文集:浙江记忆理论与实践[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3:153-160.

[11]谢维营.试论社会合作实践[J].宜春学院学报,2003,25(3):6-9.

[12]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7.

[13]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39.

[14] [15] [16] [美]尤金·巴达赫.周志忍,张弦译.跨部门合作:管理“巧匠”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20,13, 142.

G271

A

1005-9652(2016)05-0008-05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机制研究”(14ATQ009)成果之一。另考虑到乡村社会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乡村记忆保护传承工作不仅在传统乡村展开,也在新型城镇/市镇展开,因此,本文用“城乡档案记忆工程”,而没有用“乡村档案记忆工程”。

(责任编辑:魏登云)

丁华东,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教授、博导。

张夏,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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