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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农村留守妇女家庭地位的转变

2016-02-04

山西青年 2016年19期
关键词:妇女家庭农村

陈 熙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新时期农村留守妇女家庭地位的转变

陈熙*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在传统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观念中,女性的家庭地位都是处于从属地位,为家庭做出的贡献不被社会所认可。新时期男性外出打工,女性留守在家的现象改变了传统的分工模式,由于信息的传播,家庭结构的变化,男性外出打工使得留守妇女行动自主权增加,留守女性的家庭地位得到了相应的转变,但这种转变仍是付出了一定的代价,需要男女两性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承担家庭义务,这样才能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农村;留守妇女;家庭地位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有了飞速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报告显示,从1978到2014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了5.8亿人,城市数量增加了460个,城市建成区面积也从1981年的0.7万平方公里增加到2015年的4.9万平方公里。我国城镇化率在2015年达到了56.1%。[1]在这一系列数字的背后,则反映了一个深刻的社会事实,每年有数百万的农民源源不断的涌入城市,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但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然不是很高,城市自身的承载能力不足,因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所衍生的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大多数的农民并不能够在城市扎根,形成了独特的“民工潮”现象。另外从世界范围内人口流动的经验来看,举家迁徙流动的比例不是很大,大多数都是单个个体的流动,在这当中女性的流动则更明显的低于男性,往往都是年轻的单身女性,已婚妇女的流动比例更是较低,我国的情况亦是如此。因各种因素的考虑和限制,有大量的农村已婚妇女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留在了农村地区。

从以往来看,学术界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关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化浪潮”的大背景下,农村年富力壮的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使得一部分农村妇女留守在家,独自承受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发展。2.农村留守妇女长期生活在基层,由于交通、信息等原因的限制,使得她们的生活交际面窄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3.一部分学者经过调查证实,新时期的农村留守妇女现在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留守妇女在农村家庭生产生活中的角色地位已经有了新的转变。本文赞同第三种观点,应当结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背景下考量留守妇女的家庭地位的新的转变。

一、传统社会男权主导下的女性家庭地位

在我国传统农业社会中,“男耕女织”是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模式,传统农村家庭中性别分工制度通常表现为“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和“男主女从”的家庭依赖关系[2],在农村社区中,男性往往在生产生活中的公共领域方面处于主导型的地位,在农业生产、社会活动等主外的有着很大的话语权,而女性则处于次要的地位,往往都是遵从于男性的,在家庭内部的私人领域内从事些洗衣做饭,照顾老人小孩等家务事。同时受传统的性别文化,性别分工的影响较深,这些劳动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女性所从事的这些活动并不能被社会所认可。这种不平等就表现为在男女两性所从事的活动的价值有了差异——男性在公共领域中的劳动价值被社会承认且被赋予可量化的报酬;而女性在私人领域中的家务劳动价值则不被社会承认且不被赋予相应的报酬。

二、留守背景下的妇女的家庭地位

至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社会分工并非建构在男女两性的生理性别之上,而是建构在性别歧视和社会隔离的基础之上。在我国目前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以男性为主的农村劳动力大量的转移到城市中的非劳动产业中去,给农村的农业生产、家庭内部劳动分工带来了巨大的转变。男性外出,女性留守使得单个家庭的经济活动的范围得以扩展,致富的门路更广不再局限于农业生产方面。夫妻间也有了明确的分工,男方负责在外务工事务,女方则负责在家农业生产。而且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劳动力转移,农业女性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留守妇女的行动自主性也有了增大,许多以往由男性来决定的日常事务,由于男性不在家,须有留守妇女自己来决定。留守妇女事实上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在农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也越来越突出,“男耕女织”的传统家庭模式被“男工女耕”“夫工妇耕”的性别分工格局所替代。留守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已经不同于以往的传统社会。

三、农村留守妇女家庭地位提升有利条件分析

(一)信息传播促进留守妇女自我意识的成长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大众媒体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快车道,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率都有了飞跃式的提升。“光纤入户”、“电商下乡”等宣传标语也让农村生活进入了移动互联网的时代。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微信”上网聊天成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信息传播的途径也有了极大的扩展。现代互联网将新观念传入农村社会的同时也对传统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另一方面也开阔了农民们的视野,他们的社会交往方式逐渐向理性化发展,由于农村留守妇女的受教育文化程度不一,使得她们对信息的选择仍会有一定的困难性。但从总体上来说,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对农村留守妇女自我意识发展,自我意识的提高还是出呈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家庭结构的变化提升了留守妇女的家庭地位

数以万计的家庭组成了我们的社会,家庭结构的的变化同时反映出社会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逐步推进,人们的生育观念在不断转变,进而导致家庭的结构也随之变化。小型家庭正在成为我国家庭类型的主体,核心家庭占到家庭类型的6成以上。核心家庭的特点就是家庭关系比较简单,对亲属网络的依赖性小,同以往传统社会宗族大家庭相比,家庭成员数量比较少,减少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有利于营造家庭中的平等关系和民主气氛,有利于培养青年人生活的的独立自主性,同时也对两代人追求不同的生活方式给予了满足。传统的直系家庭和复合家庭都是“同居共财”和社会交往的单位,在家庭结构中以父子轴为核心,父权地位高,代际关系是有代际伦理支撑的厚重且平衡的“反馈模式”。传统社会中宗族家庭,大多数的女性没有自我发展的机会,对家庭事务的决定没有话语权,更多的是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好妻子,而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核心家庭已经成为了较普遍的家庭模式,家庭内部成员少,在男性外出务工以后,女性通过劳动生产活动,获取了生产资料的支配权、提高了生活资源的占有量、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为家庭做出了必要的贡献,自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留守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

(三)男性外出留守妇女行动的自主性大大增强

在以往的社会生活中男性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当前男性外出务工女性留守在家的背景下,在留守生活中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则需要由留守妇女自己来单独处理,在这个过程中留守妇女则会在丈夫原有的社会网络中进行取舍和重心转移后重新建构出一个新网络,例如拓展姻亲关系、重视地缘关系交往等,不断实现对社会网络的重构。从农业生产看,她们接管了原本多由丈夫来负责的农业经济生产活动成为了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从家庭生活来看,在丈夫外出务工后,大多数的留守妇女会选择自己掌握家庭财务的管理,对家庭生活的支配能力也日益增强。从社会交往方面来看,由于丈夫长期外出务工,留守妇女则会在闲暇时间通过搓麻将,跳广场舞来丰富自己的娱乐生活,从以前的被动从属地位变成了现在的主动主要地位。

四、总结与讨论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取得了一系列的巨大成就,但这仍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现阶段时间内,仍会有大量的留守妇女驻守在农村。丈夫外出务工,妻子留守在家,使得妇女掌握了家庭内部资源,妇女自身独立行动的自主性增强,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也让留守妇女有了更多的选择。在男性外出务工中,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家庭生活、社会活动中的角色都发生了转变,但这并不能代表她们已经超越了丈夫,成了家庭的实际掌权者。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农村中,妇女负责“主内”的思想仍然是占据主要地位的而且是广泛存在的,她们所作出的贡献常常被人所忽略和忽视。留守妇女家庭的家庭关系和结构也并没有“随农村社会经济变革实现纵向关系(亲子关系)主轴向横向关系(夫妻关系)主轴转变。

但留守妇女家庭地位的转变,对于改变在农村中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性别规范则有着积极的影响。与此同时她们自身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比如说独自赡养老人,由于劳动强度大,自身能力精力不够疏于对子女的管理教育,自己独自在家缺乏必要的安全感,精神上的压力较大。这些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这就需要男女两性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承担家庭义务,这样才能促进家庭的繁荣稳定进而达到社会的和谐。

[1]http://business.sohu.com/20160420/n445083286.shtml.

[2]王晶,师吉.女性主义对构建和谐家庭性别分工模式的思考.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8(4):60-64.

[3]沈奕斐.《被建构的女性》.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03-204.

陈熙(1993-),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

D442.6

A

1006-0049-(2016)19-0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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