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现状探究
2016-02-03王玲杰王晓恬
王玲杰 王晓恬
【摘 要】 本文分析了党员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的对策:要坚持思想引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学习引领,着力建设法治队伍;坚持纪律引领,努力塑造优良作风;坚持制度引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关键词】 党员干部;法治化建设;现状;对策
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基石,是国家现代化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遏制腐败的一大法宝。这些全新战略部署,对党员干部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员干部法治化建设,必须要把法治思维、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美丽中国而不懈奋斗。
一、当前党员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的现状
一是法治思维比较浓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后,全国各地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掀起了一股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作为执法主体,党员干部要消除特权思想,心中留“红线”,耳边鸣警钟,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党治国。通过反响来看,大部分党员干部能够坚定信念,树好形象,时刻牢记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的义务,树立起法治思维。
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比较浓厚。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号召,要举全党之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级党员干部,能够在“严”和“实”字上狠下功夫,严肃法律约束,严格依法行事。例如,昆山市出台《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学法、严格执法、深入普法、自觉守法等措施,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勤务实战化、服务标准化、路径多元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作风常态化。
三是执法为民意识比较浓厚。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洗礼,各级党员干部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执法之中,用好法、执好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提供法律援助,成为群众交口称赞的“人民公仆”。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云南省工会系统党员干部率先行动起来,健全完善了“一办法五条例”的地方法规体系,为各级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支撑作用,也成为其他部门党员干部开展法治建设的引路人。
四是廉洁守法意识比较浓厚。《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这是国家首次专门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围绕落实这一要求,各地区基层党员干部,注重“从政治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从依政策治理转变为依法治理,从政治动员转变为法治动员”三个转变,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五是法治化机构不断健全。随着党员干部队伍法治化意识的不断增强,各地将构建基层法治机构作为重点,着力解决法治机构设置不完善、法治机构队伍不稳定、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一方面,不断加强基层人民法院、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构建起市县乡上下联动的基层大法治网络。另一方面,在县乡村建立综治工作机构,实行干部联村维稳制度,加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协商组织建设,加快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各类社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新型社区组织结构。
二、当前党员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旧”。有相当一部分党员的法治思想不能与时俱进,观念陈旧,习惯于用老眼光看待新问题。尤其是一些年龄较大的党员干部,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全面、不深刻,法治思想和法治观念总是慢一拍、少半步。
二是学法能力“弱”。在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少数党员干部得过且过,只求过得去,不愿学法、不想学法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不强,就导致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明显地不适应。
三是宗旨观念“淡”。部分党员干部认为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就要经济规律、价值规律至上,在各个方面都要体现人与人的竞争,个人顾个人,忘记了党纪法规,忘记了群众利益、集体利益,忘记了党的宗旨;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正义感,缺少社会责任感,面对坏人坏事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良现象,不敢作面对面的斗争。
四是组织纪律“松”。部分党员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在公共场合发表有损于工作、有损于团结、有损于党组织形象的言辞,有的不但不能理直气壮地予以制止,反而人云亦云,缺乏最基本的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五是先锋模范作用“差”。不少群众反映,在进行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中,无论平时还是关键时刻,一些共产党员“显”不出来,看不到党员干部在带头、在冲锋陷阵,不能成为大家守法用法的先进榜样。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的对策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充分认识依法治国与党员干部的关系,树牢三个意识,即:树牢人民是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人翁意识,树牢政法机关是依法治国权责部门的责任主体意识,树牢党员干部队伍是依法行政的标杆意识。把理想信念教育与忠诚教育,摆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第一位,常抓不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队伍,冲在前头、率先垂范,投身到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去,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是坚持学习引领,着力建设法治队伍。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具体到学习领会中,就是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决定》,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以深化业务技能培训为载体,积极探讨党员定期进行法治理论培训制度,把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先进分子,集中到市县乡党校等教育阵地进行理论培训,学习法治政策,提高法治素质。要自觉摒弃错误思想,自觉抵制错误行为,自觉维护法律尊严,通过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引领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新风尚。
三是坚持纪律引领,塑造优良纪律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坚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充分地运用到依法行政、从严律己的队伍管理实践中去,以法治思维教育队伍,以法治手段管理队伍,以法治标准检验队伍。要通过严格的纪律监督、严格的责任追究,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底线”思维,维护好国家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靠典型的力量带动党员、带动群众,弘扬正风正气。
四是坚持制度引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秉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理念,用制度法规来约束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具体来说,就是要用法律制度来管事、管权、管人,用“权力清单”来界定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边界,真正让党员干部明白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什么能管,什么不能管,什么事情可以办,什么事情不能办。加快制定各级层面的反腐败规章制度,为地方反腐败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要建立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广泛运用新闻监督、舆论监督、法律制约、纪检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等渠道,将权力行使置于人们的监督之下。
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之计,任重道远,迫在眉睫。因此,加强对新常态下党员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现状的研究,能够更好的理清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整改提升,夯实依法治国的组织和人力根基。
【作者简介】
王玲杰(1990-)女,吉林白城人,广西大学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2013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王晓恬(1986-)女,壮族,广西南宁人,广西大学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2013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