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平面角单位符号“°”“'”“″”
2016-02-03
综合智慧能源 2016年1期
如何使用平面角单位符号“°”“'”“″”
平面角的非SI单位度、[角]分、[角]秒是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其符号“°”“'”“″”是法定符号。由于它们的特殊性,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条。(1)不是字母符号,须置于右上标,表示量值时数值与符号间不留间隙,如30°。(2)表示一个平面角的量值时,可同时使用2或3个单位,例如α=25°20',β= 18°15'30″。(3)与其他单位构成组合单位时,符号上需加圆括号,如10 (°) /min。(4)书写平面角的量值范围时,第1个量的单位符号不应省略,如10°~15°不应写为10~15°。(5)不应将“'”“″”用于表示时间,如35 min 28 s不得写为35'28″。(6)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建议:“平面角宜用单位(°)表示,例如,写作17.25°不写作17°15'。”即“度”最好按十进制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