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谣言的呈现模式及形成原因
2016-02-03袁程远温志强
文/袁程远 温志强
微博谣言的呈现模式及形成原因
文/袁程远 温志强
随着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的用户快速增加,而一系列相关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微博谣言的传播与扩散,不仅影响了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对于微博谣言的相关研究极具必要性。本文论述了微博谣言信息变异的原因和各种呈现形式,同时与微博谣言的产生和治理有机结合,有利于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方式和管理措施。
微博谣言 信息变异 治理措施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6年1月公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88亿,较2014年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951万人。其中,社交工具微博的网民使用率为33.5%。
根据法国研究者卡普费雷的界定,谣言即“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否认的信息”。随着微博的日益普及,谣言借助微博的载体,传播力日盛。速途研究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网络谣言的调查报告(2015年8月7日)显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逐步扩张,移动端以微信、微博为代表成为谣言的主要发声地,制造的谣言占45.9%。
一、微博谣言的呈现模式
与其他传播载体相比较,微博的传播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利于谣言滋生。一是微博发布信息简单快捷,大大降低谣言生产成本,信息生产工具的简单化,使得微博内容的编辑随时随地即可进行。二是传播迅速,多种传播方式加速谣言的核爆式传播,使得谣言在短时间内得以“不胫而走”。三是微博上所有的传播内容大多语言平实且极为贴近生活,易引发公众性讨论,从而有利于制造大量的信息噪音。四是由于微博对发布信息字数的限制,造成单条微博无法一次性承载较为复杂的信息,使得其传播文本易于“藏匿与伪装”,造成谣言趁虚而入,并以客观事实的模样加以传播。
大体来说,微博谣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呈现方式。
移花接木式:移花接木是微博谣言常用的一种信息加工手段,即用另外一件事情的图片或信息去解释当前的事件,使真假信息混合杂糅,达到混淆视听、制造“舆论爆点”的目的。如2015年6月微博上发布的西安高层大火系谣言,而网上流传的图片火灾实为2012年3月西安和平门中财集团大厦火灾,视频则是2015年5月张家口一在建楼盘火灾。
空穴来风式:这类谣言的产生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是谣言传播者蓄意制造的虚假信息。他们或为泄愤、或为恶搞、或为谋私利而刻意制造谣言。如在网络上广为传播的、疑似央视新闻播报的一条关于“群众喜迎油价上涨”的新闻以及截图,经证实为虚假信息。
穿凿附会式:这类谣言通常采用删减事件的重要信息,仅截取次要信息,再将其加工演绎,达到模糊扭曲事实的效果。如关于微信将会在近期收取费用的微博谣言甚嚣尘上,网民纷纷指责腾讯公司,大范围地号召要卸载微信。而事实为不是腾讯要向微信用户收费,而是运营商要向腾讯收费。
火上浇油式:这类谣言指在叙述事情或者转述言论时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作为对事实的“补充”,把本来普通的信息包装成一条吸引眼球的谣言。如2012年7月,北京“7·21”暴雨暴露了北京脆弱的一面,繁华现代的城市中容积不足的排水设施恰逢61年一遇的暴雨,使北京变成“汪洋泽国”。7月22日22时,网民在互联网上开始了新一轮质疑。先有“京石高速数百辆车被淹”,后有“房山敬老院200余名老人伤亡”的谣言产生。
名人噱头式:这类谣言在制造时往往加入名人作为重要构成元素,名人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受关注度决定了以他们作为噱头的谣言,会引发网民们的广泛关注。如李咏、王凯等离职央视的消息引发了撒贝宁也将离职的谣言,并刺激了大众对于名人离职原因的广泛猜测。
值得注意的是,造谣者在发布谣言时,往往是在一个谣言中交叉使用多种形式来完成对信息的改造;另外,造谣者会根据信息的内容、类别及影响程度来决定使用哪种造谣手段及其使用频次。
二、微博谣言的形成原因
根据对近段时间微博谣言的观察整理,微博谣言形成原因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1.商业公司为利益驱动策划谣言。为了吸引微博用户的注意力,牟取巨额商业利益,营销策划公司利用微博恶意制造谣言,进行商业炒作。如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所在的公司接连策划的几起震惊微博的事件,如“炒作郭美美事件”“动车无价赔偿事件”等,后均被证实系谣言。
2.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容易成为谣言制造的导火索。微博中,民粹主义思潮盛行。在冲突性社会事件中,一些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更容易受到网民的舆论支持,从而导致结论偏颇。这种谣言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以弱势群体为谣言的主体内容;二是弱势群体为博取社会同情成了造谣的主体,他们可以渲染自己的弱势地位,试图借助微博舆论,达到自身不正当目的。
3.信息真空或不对等引发大量谣言。官民信息不对等也是造成谣言的重要原因。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由于一些公权力机构对事件披露模糊,为了寻求更多的信息,大量网民转向微博,他们试图从种种碎片化的信息中拼凑出事件的真相。这个时候,一些人打着“事件细节披露”的幌子制造谣言,就会引起大量传播。
4.名人“大V”参与、“粉丝”跟进助推谣言。相比普通网民,网络名人“大V”的“粉丝”较多,话语分贝更高、话语权更大。有一些“粉丝”出于对社会现实的不满或好奇心理,惯于在名人“大V”发声后跟风发帖、疯狂评论。两者叠加成为谣言传播的催化剂,成为谣言传播的“危险推手”。
三、微博谣言的传播与扩散
微博谣言散播期,是最关键的一环。在这个阶段,影响微博谣言广泛传播的最关键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种。
1.微博谣言散播与裂变式传播。不同于其他新媒体应用,微博的一个独特特征便是其信息呈“裂变式传播”的态势。当某个节点发布信息后,其关注者进行转发评论,信息这样逐层逐级传播,使得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展开来。另外,在其他节点不断转发的过程中,一般会对前次信息进行二次加工,这种加工过程往往会导致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变异与异常“增值”,从而导致谣言乘虚而入,迅速传播。
2.微博谣言散播与受众参与。受众是微博信息接收的主体,也是谣言传播最核心和最直接的参与者。微博的受众是由不同个体所组成的,他们的性格、背景、认知各有所异。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受众心理、文化程度、情绪往往和大的社会转型期的背景相交织,这些不断交织和发酵的情绪和心理成为谣言传播过程中最有力的“助推器”。
情况一:网民的“反权力”心理助推谣言传播。官民长期以来的信息不对等造成了在民众中间“反权力”心理的滋生和蔓延。在众多谣言中,公共权力机构往往成为众矢之的,与他们相关的负面消息更易于在民间舆论场中传播。在网络大众掌握着话语权的时代,现实中的权力机关显然成为了“弱势群体”。谣言在此被民众当作一个“反权力”武器,当民众对某种公共信息的知晓权、意见权、参与权不能被满足之时,他们就会借助谣言来反抗公权力,表达情绪、宣示诉求。
情况二:谣言传播过程中的“刻板成见”。人们在接触这类信息之前,其实已经存在着一定的心理思维定势与立场偏见。在日常生活中,因为各种新闻报道和亲身的经历,人们对于周围的生活环境产生了极大的不安全感,表现在对食品质量的质疑,对汽油、房价的不满,对于上学、找工作情况的忧虑,等等。所以,包含消极言论的谣言恰好符合他们的心理预期,网民便会积极地参与传播。
情况三:“无中生有型”谣言与发泄心理相契合。微博无疑是当今所有网络媒介中最容易积累各种情绪的地方,受众最容易借一些恶意攻击或无中生有的谣言来达到发泄自身不良情绪、释放压力的目的。在发泄、消遣过后,负面情绪也就随之消失了,受众继而转向其他微博事件。
情况四:“群体相关性谣言”与“群聚”心理的契合。人们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为了融入集体,必定要谈论一些共同的话题,在这个时候,与群体相关的谣言就会借势而入,成为最好的群体话题,这就使得微博谣言脱离原有的传播媒介,并能在现实的群体中进行迅速传播。
3.微博谣言散播与意见领袖的助推。谣言止于“智者”,这是我们在面对谣言的时候最常说的话。“智者”往往被看作谣言的终结者,对谣言有很强的辨别力和抵抗力。但是事实也许并非如此,纵观近年来被炒得火热的微博谣言,大多都是由于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大V”用户助推而成的。意见领袖之所以成为传谣“主力军”,大致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意见领袖往往会对微博上的政治议题参与度过大,而其转发的内容通常又会超出他们的知识储备,“不求甚解”式的诠释与转发为谣言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其次,造势与炒作式传播。微博中的意见领袖要比平时语言更加犀利,观点更加独特,话题更加另类才能保持其“领袖地位”,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意见领袖疏于自查,谣言便会趁虚而入。最后,意见领袖只要符合自己的预设立场,就会立即转发评论,这点与受众传播谣言的预期心理类似。
四、思考:微博谣言的影响与治理
微博中谣言的传播带来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它混淆受众的视听,影响受众对事件的正确判断,造成受众对事件原始信息的误读。但更可怕的是,微博谣言已经脱离了网络的“拟态环境”,影响传统媒体的判断及公信力,并影响公众的事实判断和行为。另外,微博还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及社会秩序。基于此,相关各方对微博谣言的管控似乎也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
具体来说,微博谣言的治理需要“内外兼治”“惩防并举”,即需要在内部管理、外部监督以及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等各方的约束下匡正。
1.内部管理:微博运营商需自律。对于微博运营商来说,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对微博内容进行科学高效的管理。利用其擅长的技术方式,加强对微博界面构成、内容发布的筛选审查等,并且使用实名认证等手段有效管理。
2.外部监督:传统媒体“入微”需规范。有关媒体微博和编辑记者个人微博的管理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如人民日报微博长期坚持了几个准则,一是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主战场转移,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送到新浪微博和网络社区中。二是前进到微博,需要从语态到心态的转换,形成新的话语策略:别说正确的废话,学会说有营养的话,诚心诚意地说老百姓的贴心话,说权威专业的话。三是说话的背后是“以人为本”,接受微博洗礼,更敏感、更有人情味、更有担当。这些也应成为传统媒体进入微博的重要标准。
3.法律规章:“司法解释”明确造谣会入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其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构成诽谤罪的标准,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门槛”。行为人如果实施了诽谤行为,但不符合《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也不能认定为诽谤罪。这样的规定一方面能够依法打击一些人使用信息网络进行毁谤犯罪;另一方面也是充分保护广大网络用户的表达权,充分体现了依法、以教育和引导为主的精神。
作者袁程远系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传播学硕士研究生温志强系天津师范大学智库建设中心应急管理研究所所长
本文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突发事件语义案例库建设与临机决策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4ZDB15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快速城镇化背景下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公共危机预警管理研究”(项目编号:13BGL13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的预警与阻断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2YJA630141);天津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社会转型期群体性公共危机的预警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1ZD022)的研究成果。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5年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cnnic.cn/gywm/xwzx/ rdxw/2015/201601/t20160122_53283.htm.
[2][法]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谣言:世界最古老的传媒[M].郑若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3]李国琦.速途研究院:2015年上半年网络谣言调查报告[EB/ OL].http://www.sootoo.com/content/653234.shtml.
[4]刘鹏飞.媒体微博发展中的问题与规范化管理[J].新闻与写作,2013(08).
[5]中国青年网.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网络造谣”法律认定与入罪标准[EB/OL].http://news.youth.cn/gn/201309/ t20130909_38478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