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对比分析
——以美国Transunion 信用中心和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为例
2016-02-03文/刘娜
文/刘 娜
中美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对比分析
——以美国Transunion 信用中心和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为例
文/刘 娜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信用档案体系建设逐渐成熟,但仍然存在一些漏洞,使得“老赖”现象频繁发生。比较美国Transunion信用中心和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对中美个人信用档案建设的管理模式、法律法规、监管与惩戒等方面进行分析,这对我国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信用档案;个人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建设
一、中美个人信用档案起源与现状对比分析
美国是世界上个人信用档案发展最完善的国家之一。早在1860年,美国在纽约布鲁克林区成立第一家独立于政府和个人的第三方盈利机构——民营信用局,专门从事个人信用档案的搜集、整理等服务。[1]后来,随着市场经济制度改革和政策的不断完善,这类信用机构在全国迅速增长到2000多家,但很快又通过竞争、兼并、收购等市场手段,形成Equifax、Experian和Transunion三足鼎立的局面。到20世纪末,由于信用技术的普及和个人信用共享体系的构建,美国个人信用档案更加全面、科学、便捷和完善,一些信用机构已向国外扩展业务。
我国个人信用档案最早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大量外资企业涌入中国市场,国内金融业饱受压力,中国政府被迫颁布《银行工会章程》,规定建立征信机构。但由于当时社会动荡,个人信用档案在发展一段后又告一段落。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改革开放推动金融、工商、税务等市场秩序逐渐稳定,个人信用档案建设重新进入大众视野。[2](p14)
二、美国Transunion信用中心和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概况对比
美国Transunion信用中心创建于1968年,是独立于政府的民营企业。在1970年至1980年间,该企业不断扩展业务范围,更新存储设备,提升信用数据处理能力。到1988年,已经能够及时更新并维护全美国market—active消费者的信用信息。1990年,其业务范围扩展至企业信用档案管理。2000年以后。不仅可以为美国数以百万计的消费者提供信用报告,还成为全球竞争力极强的跨国企业。[3]同时,在其网站上还可以看出:Transunion存储的信用档案主要包括消费者个人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公共活动信用记录以及就业信息等。该信息中心通过对该记录信息进行总结、分析、加工,最终得出每位消费者的信用报告,并用分值体现。分数越高,信用程度越高;反之,信用程度越低。[4]目前Transunion在中国已经成立分公司,涉及金融服务、房地产、汽车催收、通信、卫生保健、保险等领域。
在费用方面,Transunion免费为信用人的信用打分。但若出具信用报告,需收取一定的费用。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是1999年7月成立的股份制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海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信息中心和上海隶平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构成。它既是我国首家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社会征信机构,又是目前上海唯一的融合个人征信系统与企业征信系统为一体的征信专业化机构。该公司出具的信用报告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各类消费信贷申请与还款记录、公共事业缴费记录、刑事判决信息等。它以个人信用活跃程度为标准评价的信用高低,比如信用评分在1000分以上的是信用活跃人群,999分以下的被标记为信用不活跃人群。银行可以根据信用评分判断是否给予个人贷款,同时预测消费者在未来2年内发生超过60天以上的拖欠或逾期的可能性。
在信用查询和费用方面,该公司提供两种查询方式:现场查询和网上查询。其中现场查询需凭个人有效证件,每年两次免费。但若打印信用报告另支付30元工本费;网上查询免费,需自行下载信用报告。另外,该企业从2014年1月开始试运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该平台提供2亿条数据供社会查询,但地域仅限上海。[5]
三、中美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对比分析
(一)中美个人信用档案征集与建立对比分析
美国个人信用档案的征集与建立具有主动性、全面性和公正性。一方面,信用中心可以主动征集与企业或消费者相关的任何信息。比如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借款、还款账目信息;公共社会活动信息;就业信息等。[6]另一方面,信用人也愿意将个人的信用信息主动提供给信用中心,因为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获得更多的贷款和就业机会。同时,大多数信用机构也客观、公正的公布消费者的不良记录,真实、全面、客观的形成信用档案。我国的信用档案征集范围狭窄,信用数据带有局限性。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还未建立,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散见在不同机构,单方面形成的信用档案无法全面反映信用者的信用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信用档案意识不高,不愿意主动建立信用档案,造成我国信用档案的征集主要集中在银行和保险业。
(二)中美个人信用档案建设的社会环境与管理模式对比分析
由于中美社会环境大相径庭,信用档案的管理模式也迥然不同。美国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体制完善。首先,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较高的信用意识为信用档案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繁荣的信贷业务和电子货币的频繁使用为信用档案提供了完备的数据;[7]再者,纯熟、精湛的计算机技术实现了信用档案数据的共享与一体化管理;最后,各大信用机构严格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充分体现“信用是商品”这一经济学理念。我国目前刚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整个社会电子货币交易还不成熟。[8](p6)而且,信用档案是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政府占主导因素。再加上地域间经济差异,信用档案体系建设步调不一致,全国信用档案仍然无法实现共享。
(三)中美个人信用档案建设法律体系对比分析
美国的信用档案法律制度非常完善,不仅仅有《信用法》、《信用卡发行法》,还有确保信息公开、公正的《公平信用报告法》、《信息自由法》以及针对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的《隐私权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信用机构和信用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制定了惩戒措施,保证了美国个人信用档案建设的公正性和权威性。[9]与美国相比,我国的信用制度略显苍白。到目前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个人信用活动,只能通过地方规章制度、规章条例或者相关法律(如《担保法》、《合同法》)等来代替信用档案法律的功能。
(四)中美个人信用档案监管执行与惩戒措施对比分析
美国的信用机构由政府部门、法院或民意机构统一监管。但是这些机构并不参与信用档案的征集和使用,只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维护信用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信用档案管理的健康、有序。[11](p21)在惩戒方面,美国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并且已经把失信者的个人行为扩大至其与整个社会的矛盾。一旦失信,将很难再与社会各界进行正常的信用活动。同时,失信者还会被列入违信黑名单,失信记录也将被保持5—10年。[10]在我国,由于未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征信体系,也就不存在统一的信用档案监管部门,况且各地信用建设参差不齐,监管措施良莠不齐。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也仅对本部门系统内的信用档案进行监管。同时,现有的法律制度也没有让失信者产生强大的法律震慑。面对失信行为,只是采取经济制裁或舆论制裁。[11](p37)
(五)社会公众信用档案意识对比分析
美国的信用档案意识是自发形成的。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在电子货币环境下,一旦有消费行为就会产生信用记录,并且伴随信用人终身;二是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参与更多信贷活动,每一位信用人都有较强的信用意识。我国的信用档案意识相对薄弱。一方面因为信用理念还未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可,提前消费或者借钱消费行为未被广泛接受;另一方面是由于整个社会信用监管力度不够,信用档案的作用未得到全面发挥。
四、美国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一)整合个人信用档案资源,完善征信系统
信用档案是建设个人信用档案体系的核心要素。首先应当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登记制度,真实、完整的记录与信用人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险、社会保障、银行贷款等社会活动;其次,通过计算机技术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对每一份信用档案进行数字化跟踪、开发和管理,实现即时共享。
(二)加大监管力度,健全信用档案规章制度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在信用档案体系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做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并重。同时健全规章制度,尽快颁布类似美国《个人信用法》的法律法规,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增强信用意识,注重信用教育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良好的信用档案意识才能产生或者支配合法的信用行为。档案部门应当通过媒体向大众宣传信用档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同时加大信用教育,引导并鼓励民众诚实守信。
(责任编辑:闻 道)
[1] 张铁.略谈美国的个人信用档案管理[N].中国档案报,2004-07-29.
[2] 毋非非.中美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和运行机制的比较[D].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3] 美国Transunion信用中心[EB/OL]:http://www.ttansunion.com.cn.
[4] 陈文玲.中美信用体系的构架及其特点——关于美国信用体系的考察报告(二)[J].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03,(2).
[5]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EB/OL]:http://www.shanghai-cis.com.cn.
[6] 陈文玲.中美信用体系的构架及其特点——关于美国信用体系的考察报告(一)[J].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03,(1).
[7] 马晓芳.中外信用档案比较[J].山西档案,2009,(2).
[8] 李娜.个人信用档案管理模式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9] 王博.美国个人信用体系发展对我国信用档案建设的启示[J].档案,2013,(5).
[10] 李洪华.美国个人信用档案的实践与借鉴[J].浙江档案,2005,(12).
[11] 俞银燕.个人信用档案管理法律制度研究[D].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Sino-US Personal Credit Archives Construction
Liu Na
G279
A
1005-9652(2016)02-0109-03
刘 娜(1988—),女,河南焦作人,江苏科技大学档案馆助理馆员,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