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林改时期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扩张实现路径分析
2016-02-02王晓阳张连刚
王晓阳,张连刚
(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昆明650224)
后林改时期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扩张实现路径分析
王晓阳,张连刚
(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昆明650224)
摘要:“后林改”时期云南省的林农专业合作社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存在规模偏小、覆盖面低、带动农户增收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属于林农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偏小问题。通过对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扩张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提出合作社可以采取纵向一体化与横向一体化两种规模扩张路径,要在规模扩张过程中,林农专业合作社应该注意规模扩张与内涵发展并重,为合作社规模扩张创造良好外部环境问题,注重维护社员的利益等问题。
关键词: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扩张;后林改时期
截至2013年底,云南省已成立各类林农专业合作社3 214个,加入合作社农户数15万户,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进入深化改革和完善配套措施的“后林改”时期。“后林改”时期,云南省的林农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规模偏小、覆盖面低、管理不善、机制不健全、带动农户增收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属于林农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偏小问题。因此,研究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问题对于推动后林改时期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 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扩张必要性分析
1.1实现规模经济的需要
目前,云南省的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辐射和带动农户范围有限,一般只局限在本村或邻近几个村的范围内。经过对云南省部分市县的林农专业合作社调研后,发现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数量多数在100人以下。这样的合作社无论是资本实力、市场竞争能力还是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都较弱。提高合作社规模,则可以实现大规模统购统销,在对外谈判时获得更大的主动权和竞争优势,并且可以节约交易成本,从而充分发挥组织的规模经济优势[1]。
1.2扩展服务功能的需要
通过对腾冲等县的林农专业合作社调查发现,55%的农户认为他们不仅需要合作社提供林产品购销等服务,还需要合作社提供林产品技术、产品加工等服务。在与合作社和林业相关部门领导进行座谈后发现,现有的林农专业合作社在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方面都比较缺乏。在合作社规模较小时,仅仅靠单个合作社是难以实现合作社提供服务范围扩大的想法,更无法实现合作社提供服务质量提升的目标。合作社规模的扩大或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则有助于实现合作社服务功能的扩展。
1.3增强谈判地位的需要
现有的林农专业合作社由于规模普遍偏小,无论是在与企业进行交易时,还是在与政府等部门进行利益谈判时都处于弱势地位。日本的农协之所以能够代表农户与政府进行谈判,并能够为农户争取多方面的利益,原因就在于日本的农协势力非常强大。有数据显示,在日本99%以上的农户参加了农协。日本农协作为全国农业生产者利益的最高代表,一方面可以协调各基层组织之间的合作经济关系,另一方面,还可以代表全国农业生产者参与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从而承担着连接政府和农民的重要作用[2]。
2 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扩张实现路径分析
2.1纵向一体化
纵向一体化就是林农专业合作社是以产业化链条中的最强环节为中心,向上游或下游延伸,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一体化,使种、养、加、产、供、销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从而实现合作社自身规模的扩张。
2.1.1增加社员数量
增加社员数量是指林农专业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吸收新的成员加入。从国外的实践来看,要增加合作社成员的数量,主要是通过合作社的优越性吸引社员加入。合作社要增加社员数量,就要根据合作社的客观情况,依照现有社员及潜在社员的需求积极开展业务,充分显示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尽可能满足社员的现实要求,提高对潜在社员的吸引力。
2.1.2扩大社员业务和开展非社员业务
扩大社员业务和开展非社员业务也是林农专业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有效途径之一。要扩大合作社的社员业务,就必须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社员在面临多种选择的情况下,自愿与合作社保持和扩大业务关系。合作社要想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优势,需要有足够大的统购统销数量。然而,在现实情况下,云南省的林农专业合作社由于覆盖地理范围较小,无法获得足够大的统购统销数量,进而也无法发挥其规模经济优势。在这种情况下,林农专业合作社可以考虑扩大非社员业务,即与非社员开展交易,提高组织的交易数量,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社员利益。
2.1.3将股份制引入林农专业合作社
股份制林农专业合作社是传统合作社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自觉引入股份制因素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组织形式。将股份制引入合作社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以林地入股合作社。在林地财产化和资本化之后,林地变成农民手中的产权或股份,这样林地就可以入股、租赁、流转或继承。林地流转有利于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集中林地资源,解决林地细碎化带来的问题,有利于林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第二,以资金入股林农专业合作社。这类合作社因为强势资本力量介入,容易成立,发展速度和效益也较好,但这类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容易出现大部分社员利益被少数人占有的问题。
2.1.4向综合性林农专业合作社转变
所谓综合性林农专业合作社,是指以农户为基本成员,以乡镇、村为覆盖地域,以合作社成员互助合作为基础,为合作社社员提供购销、信用、加工、农技推广、文化教育与福利事业综合服务的农民经济社会组织[3]。该类型合作社不仅具有传统合作社具有的信息提供、技术培训等服务功能以及农产品加工等生产经营功能,还可以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文化教育、培训等社会事业功能。该类型合作社,既是合作社成员利益的代表者,又是政府“三农”政策实施的协助者,还是兼具金融、流通、加工职能的企业,是实现生产与市场全面对接的有效载体。对于成立初期的合作社而言,资金实力相对弱小,如果发展成为多功能综合性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合作社业务范围,拓宽合作社功能,提升合作社综合经营能力,从而增加合作社收益。
2.2横向一体化
横向一体化是指林农专业合作社为了扩大生产,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在更大范围进行联合或合并的一种战略。
2.2.1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合并
林农专业合作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林农专业合作社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合并为一个合作社的法律行为。随着外部市场的竞争加剧和内部业务扩展的需要,合作社之间的合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合作社之间的合并,不应该是合作社数量的简单叠加,而应该是经营理念的升级和转型。合并不仅可以扩大单个合作社的社员数量和资本规模,还可以使合作社的资金、物资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剂余缺,进而可以提高合作社现有要素的使用效率,节约合作社的交易成本,有利于合作社实现规模经济。
2.2.2林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合作社联合社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共同战略利益和经营实力相当的林农专业合作社,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的战略目标,通过签订协议而形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一种合作关系。林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联合社的原则可分为两种,一是规范原则,即单个规范的林农专业合作社组成规范的合作社联合社;二是资本原则,即单个规范的林农专业合作社组成资本控制型的合作社联合社。前者的内在机制与单个合作社没有本质区别,故规模扩张有限。后者是将单个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公平性和资本的扩张性结合在一起,可以从资本规模上解决分散农户带来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通过林农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一方面,联合社可以利用自身规模优势,拓展和提升市场规模,开拓高端市场,提升产业价值链,更好地追求规模经济,实现“1+1>2”的效果;另一方面,成立联合社后,内部可以更好地优化组合资源,使不同合作社之间的资本、技术、人力、信息等资源得到有效灵活的整合,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获得规模经济。
2.2.3林农专业合作社并购
林农专业合作社并购主要包括合作社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两种情形。林农专业合作社兼并主要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合作社组成一家合作社。通常情况下,合作社兼并是由一个优势合作社主导,吸收一个或多个合作社。林农专业合作社收购是指一个合作社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个合作社的资产,以获得对另一家合作社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获得另一家合作社的控制权。在合作社兼并过程中,多家合作社为了共同的目标组合起来,共享其资源,组合起来的合作社的各股东仍然是合作社联合体的共同所有者。云南省的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林农专业合作社并购的形式应该是以合作社兼并为主,辅之以合作社收购。
3 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扩张过程中应该注意问题
3.1完善林农专业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
健全林农专业合作社机制是其实现规模经营的机制保障。林农专业合作社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往往缺乏严格的内部运作机制。部分林农专业合作社在进行合作社联合时,对成立联合社的目的、宗旨和运行机制并不了解。合作社联合社往往缺乏清晰的组织架构图,机构设置随意,一些机构形同虚设,这些问题无疑会制约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的规模扩张。在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发展到一定阶段,往往会出现管理随意性大、管理人员权利集中、管理缺乏民主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完善相应地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行。
3.2塑造产品品牌
在合作社成立初期,合作社成员只是希望将自己生产的林产品销售出去。当自己生产的林产品销售出去以后,合作社成员的注意力开始转移,他们开始关注如何让林产品以更高的价格销售出去。如果合作社还是停留在原来的发展思路上,仅仅满足于将成员的产品卖出去已经无法满足成员的需要。合作社需要推进标准生产,统一生产资料,统一技术,统一技术培训,统一产品包装,统一产品商标,统一创建品牌,为不同客户提供差别化和高质量的产品,不断扩大合作社规模,增加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3.3制定指导性意见规范林农专业合作社规模扩张行为
合作社联合或者并购等规模扩张行为在国外已经较为普遍,这与国外合作社成立时间较长有着密切的关系。然而,云南省的林农专业合作社普遍成立时间较短,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各级政府包括合作社自身对于合作社的规模扩张路径也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在合作社规模扩张初期,政府应该制定指导性意见对合作社规模扩张行为进行规范,让各级相关部门和合作社领导能够理性判断合作社发展情况,以便适时选择合适的规模扩张路径。否则,合作社规模扩张可能会出现跟风现象,盲目地选择某些扩张路径,而没有考虑合作社自身发展实际。
3.4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
对于林农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扩张,政府也应该顺势而为,不应该强势推进,更不能固步自封,人为地限制合作社规模扩张。根据调查发现,云南省的林农专业合作社大多数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受到外部干预较多。可以肯定的是,政府在合作社的兴办和发展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还不全面,政府对合作社的引导就更为必要,可以作为“第一推动力”来弥补个人或合作社的主动性不足[4-5]。即使在这一阶段,政府也只能作为合作社发展中的外部力量,通过政策等措施促进与规范合作社发展。
3.5对合作社规模扩张提供适当的金融税收政策
云南省和各州市应当全面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的法律规定,进一步研究支持林农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要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联合社或者达到一定规模的合作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适合林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3.6在规模扩张过程中注重维护社员的利益
如果林农专业合作社仅仅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而吸引非惠顾性社员,即投资性社员,则需要将投资性社员权利限定在一定范围内,限制其投票权和对合作社的实际控制权。否则,合作社的性质可能会发生变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社员业务和非社员业务都是合作社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社员与非社员存在本质不同。因此,合作社通过扩大社员业务和非社员业务所取得的规模经济收益只能属于社员,而不能不加限制地惠及到非社员。合作社所增进的只能是社员的利益,而不能同时包括非社员的利益,这是在开展非社员业务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目前,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成为拉动云南省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由于起步晚,发展不平衡,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不仅没有现成的运行模式,也没有可遵循的法律规范。在阻碍合作社发展的众多因素中,规模偏小成为主要的制约因素,需要合作社自身以及政府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共同推进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群义.林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几个问题[J].农村财务会计, 2012(6):51- 53.
[2]褚颖,刘源.日本农协的发展经验:与河南省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比较[J].世界农业,2012(6):80- 82.
[3]陈进,陈复东,庞振月.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新视角:积极发展综合性农民社区合作社[N].农民日报,2013- 06- 18(4).
[4]许向阳,聂影,张建华.政府在林业合作组织发展中角色定位的研究[J].林业经济,2007(2):52- 55.
[5]孔祥智,何安华,史冰清,等.关于集体林制度改革和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基于三明市、南平市、丽水市的调研[J].林业经济,2009(5):17- 23.
[责任编辑:付佳]
Analysis of the Scale Expansion Path of Forestry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in the Post- period of Forestry Reform in Yunnan Province
WANGXiao- yang, ZHANGLian- gang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Southwest Forestry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 650224, China)
Abstract:During the period of post- period of forestry reform, the forestry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in Yunnan province is still in the primary stage, it also exists some problems such as small scale, lowcoverage, and driven by farmers' income is limited and other issues. These problems belong to the small scale of forestry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Firstl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necessity of the forestry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expansion. Then, it proposes that the cooperatives can take two kinds of scale expansion paths, vertical integration and horizontal integration. Finally, in the process of scale expansion, the forestry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scale expansion and connotation of development is regarded as equally important in order to create a good external environment, pay attention to the maintenance ofmembership interests and other problems are suggest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forestry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scale expansion; the post- period offorestryreform
通讯作者:张连刚(1977-),男,河南唐河人,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林业经济管理。
作者简介:第一王晓阳(1991-),女,四川绵阳人,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XJY012)
收稿日期:2015- 12- 07
DOI:10.13691/j. cnki. cn23- 1539/f. 2016.01.018
中图分类号:F3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5919(2016)01- 0054-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