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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中国的法治进步中执法比司法更重要

2016-02-02李海烨

法制博览 2016年28期
关键词:烟台权威依法治国

李海烨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论当代中国的法治进步中执法比司法更重要

李海烨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对于当代中国的法治状况进行分析,司法具有公信力、权威性、等作用,执法则具有普遍性,主动性等优势,考虑到执法的更普遍性和司法的个案针对性等特点,当前中国法治建设进步在司法大力推动的前提下,还需要更加突出执法的重要性。

法治现状;司法;行政执法

中国法治进步的方向在于树立法律权威,形成法律信仰,是法律在全社会得到普遍的服从和尊重。这个过程与立法、执法、司法三方面密不可分。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立法背景下,司法和执法孰轻孰重?

一、司法的功能及作用

首先,司法具有公信力。三大诉讼程序以严格的程序为司法提供保证,专业的法律团体,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司法裁决的做出提供依托。公信力不仅意味着社会公众相信司法的过程及最后结论的公正性,并且接受这种裁判;进而自觉执行或协助执行裁判。

其次,司法结果具有终局性、权威性。这种权威性来源于法律的权威、司法的公正、实体的公众以及程序的公正①。同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这种形式能够使参与人和公众对法律形成稳定认识,保证法律的预测性。

再者,司法对执法具有限制作用,面对执法范围广泛、执法矛盾激化的现实如城管打人、毁摊位等不合理执法行为、钓鱼执法等不合法行为,司法对其具有最终的裁判、限制作用。

二、执法的功能及作用

执法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解释、实施行政处理、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强制和科处行政处罚等途径将法律文本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为规范②。相较于司法,执法的作用范围就更加广泛了,从经济到政治、从卫生到教育,从公民的出生到死亡,执法的作用无处不在。

行政执法的目的即在于保护人权,又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在维护秩序,执法队秩序的建构和维护通过如审批、许可行为、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执法行为直接实现。在诸多的执法行为中无不体现出一种“积极作为”的主动性性质,通过主动操纵管控,在问题源头杜绝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在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中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

三、司法执法优劣势对比

我国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广泛的自由裁量权,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借助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案例比比皆是,造成了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导致再严密的法律规范也形同虚设,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让民众失去对执法的信任。

同时,执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导致执法自身不能发挥实际的监督、制约作用,主体之间的上下级、管理与被管理的父子关系,难免导致偏袒、官员之间的勾结、机构之间的妥协,更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及合理性都无法凸显。

再者执法以管理为基本职能,兼具判断和执行的功能,然而现今很多执法人员的不专业,准入的不规范性,导致其判断结果、执法行为失去合法性,城管打人、摊主打城管的闹剧还在上演,民众对依法执政失去信赖。在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说:“有了法律而不能有效实施,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③。”

以上三点说明执法行为由司法规制的重要性,只有将执法行为约束在法律的框架下,司法作为其最终底线,才能更好的保障公民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本文认为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执法比司法更重要。这并不是说司法不重要,而是在二者都非常重要的前提下相比较。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应当立足于当前的中国社会而不是当前的中国司法界,建设法治社会是要求全中国的民众参与其中,让法治意识深入每个人心中,这需要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入手,单纯的司法并不能面面俱到,就好比人们通过媒体会知晓某个案件,但仍无法切身体会司法程序,毕竟真正打一场官司参加一次庭审的人还是少之又少。执法的广泛作用使得法治意识能够在民众日常工作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吸收,逐步形成一种全社会性的法治局面,起到公众整体法治意识提高的效用。

[注释]

①陈光中,肖沛权.关于司法权威问题之探讨[J].政法论坛,2011,29(1).

②姜明安.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J].湖南社会科学,2004(1).

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当前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N].人民日报,2014-10-21.

[1]陈光中,肖沛权.关于司法权威问题之探讨[J].政法论坛,2011.

[2]姜明安.依法行政重要课题: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J].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2004(00).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z].新华社,2014-10-28.

[4]周春燕.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历程及其基本经验[J].红广角,2015(1):52-56.

D926

A

2095-4379-(2016)28-0118-01

李海烨(1993-),女,汉族,山东烟台人,烟台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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