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卦》直解
2016-02-02谢祥皓XieXianghao
谢祥皓/Xie Xianghao
《师卦》直解
谢祥皓/Xie Xianghao
《周易·师卦》是中国兵学的重要源头之一。在关于中国兵学及《孙子兵法》的研究性论述中,常常见到相关引述,然而对《周易·师卦》的全貌及其解读,却很少有人论及。由于对《师卦》文字解读的差异,往往会引起思想学说之理解的不同。“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现将《师卦》全文呈现于前,笔者的直白理解附书于后,希望能与读者共同推进《师卦》的研究。
关于《周易》,其基本情况是:以上古伏羲“作《易》八卦”为起始;中古周文王“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六十四卦的《易经》基本定型;下古孔子“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又形成《易传》;《易》之经、传合为一体,就是流传至今的《周易》。《汉书·艺文志》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即就此而言。
现将《师卦》全文展示于下。
一、《师卦》卦爻辞正文
《师卦》为《易经》之第七卦,兹将《易经》及《易传》中的相关文字具列于下。先列卦形、卦名、卦辞,次列爻辞,随列《彖传》《象传》及《序卦》中的相关文字。其中,《彖传》只随卦辞,《象传》则卦辞、爻辞具随,《序卦》是本卦与前之《讼卦》、后之《比卦》的相序原由,故放于全卦之末。
(一)卦形、卦名、卦辞:
《师》。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二)爻辞: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
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
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由于《师卦》之前卦为《讼卦》,后卦为《比卦》,故《序卦》曰: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以上文字据李鼎祚《周易集解》)
又,卦之六爻顺序,自下而上称:初、二、三、四、五、上。凡阴爻称“六”,阳爻称“九”。本卦之六爻,除第二爻为阳爻外,其余皆为阴爻,故依次称:初六,九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
下面分别解析之。
二、卦爻辞解析
(一)卦辞
师。作为古代军队编制的一级单位,为两千五百人,是军之下的二级单位。中国古代军队建制存在的基本形态是寓兵于农,兵民一体,故兴师必动众,师亦众也。《周礼·春官宗伯》言:“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大师、大均、大田、大役、大封,在当时均为兴师动众之事,都在军礼的范围之内,以众释师是很恰切的。故《彖传》释曰:“师,众也。”
贞,本指占卜问神。《说文》:“贞,卜问也。”段玉裁注曰:“国有大疑,问於蓍龟。后郑云:贞之为问,问於正者,必先正之,乃从问焉。”故“贞”有“正”义。此处师之为“正”,即合于当时社会的道义之正,为时代公认的道义所在。故师之“贞”,必为正义之师。《彖传》又曰:“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既是民心之所向,能尽民之力,故能“王”乃在事理中。
丈人。古之通义为老人,有德高望重之内涵,为有见识的长者。魏王弼注曰:“丈人,严庄之称,有军正者也。为师之正,丈人乃吉。”或曰:“《子夏传》作大人,并王者之师也。”又引《乾·文言》曰:“夫大人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不违,而况於人乎?况於行师乎?”(见《周易集解》)可见,不论称“丈人”或“大人”,均为既有德行又有能力的长者。以此统帅军队,何往而不吉!
吉无咎。
吉、凶、悔、吝、咎等,均为《易经》卦爻辞中常见的判断辞。吉言善,福祥。许慎《说文》:“吉,善也。从士口。”咎为灾害。《说文》:“咎,灾也。从人各。各者,相违也。”人之相违,则引发灾祸。既为正义之师,又有德高望重之长者为帅,故前景吉善,无灾祸可言。
卦辞为该卦的总体性解说与判断。然其“吉无咎”的取得,有一个事理的发展过程。《彖》辞所言“刚中而应,行险而顺”,就是依卦象、爻象所透出的整个过程的曲折,而下面从“初六”到“上六”的全部爻辞,就是这个曲折过程的反映。
(二)爻辞。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律字,是中国古代文献中出现最早也最为抽象并易于产生分歧的概念之一。现代人的一般理解,以律为法,为纪;法度、纪律,是律的固有内涵之一,但远非其内涵的全部,更非其本原性内涵。
《虞书·舜典》曰:“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表明帝舜时代“律度量衡”早已存在,而且标准纷乱不明,需要统一(同)。度为丈尺,量为升斗,衡为斤两,测量工具皆有形可见,易于统一,唯“律”所定之音律难以把握。为精准核定声律,黄帝时代“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筩(洞)以听凤(风)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谓律本。”(见《汉书·律历志》)此为律之标准的最早诞生。《史记·律书》言:“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於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司马迁显然以声音之“六律”为律之内涵的本原。音律实有十二:“阳六为律,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六为吕,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是也。”(见司马贞《索隐》)律之产生与核准,不论是用竹,用玉,或用铜,都是严格按照数学计算之既定的比例而生成的。
由律数产生五音:“九九八十一以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见《史记·律书》)而音律的生成,又与人的自然天质相感应,形成思想情绪,或曰“情势”,或曰“气势”,感之于外,而激发于内,会形成一种不可遏止的力量,在军队,特别是战场,必然会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史家司马迁撰《史记》,其专题叙说军事活动的一卷定名为《律书》,原因正在于此。
《律书》写道:“武王伐纣,吹律听声,推孟春以至于季冬,杀气相并,而音尚宫。”对此,唐张守节《正义》引《兵书》云:
夫战,太师吹律,合商则战胜,军事张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主卒同心;徵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焉。
足见音律与军队士气心态密切关联。
古云“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皆以“律者,所以通气,故知吉凶也。”春秋有曹刿以“一鼓作气”以断兵之胜负;汉有张良吹箫以“四面楚歌”的声律来瓦解项羽的军队士气。时至近代,声律对于军之士气及战争胜负的影响力度更超乎人们的想像:抗日战争时期,一曲《松花江上》,可使十几万东北军捶胸落泪,悲愤填膺;而声声高亢激越的《保卫黄河》,更激起亿万中华儿女的昂扬斗志,战场的暴发力可顿增十倍、百倍。律之与兵,息息相连!
立足于此,“师出以律”,岂止于军纪的严整?更在于伸张正义与士兵意气的激发!如不能很好地运用具有深厚感染力的声律,何能不凶!
“否臧,凶”。《说文》:“臧,善也。”“否,不也。”不能妥善处理,一定会呈现凶象。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此爻讲军中主帅。依卦象,此爻居下卦之中,以一阳而统众阴,故所言当为师之统帅。此爻旧解多以武王伐纣事相比附,如《九家易》言:“虽当为王,尚在师中,——二非其位。盖谓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见李鼎祚《周易集解》)对此,清人李道平疏曰:“阳主升,二升于五,虽当为王,然居坎中,是‘尚在师中’也。二有刚中之德,是以‘为天所宠也’。事克功成,故‘吉无咎’也。阳当升五,处二非位,故以‘武王受命而未即位’当之。及受命为王,壹戎衣而天下大定,是‘在师中吉’之象也”(见《周易集解纂疏》卷二。)以武王伐纣之事应之,固可为一说。若脱开此卦爻辞当初“系辞”的“原出背景”考察,而迳解爻辞之义,则完全可以理解为:“在师中”,表明统帅与兵众能和谐相处,将帅爱兵,兵众受命,完全可以做到“令行”而“禁止”。如此用兵,何咎之有?故可获得“王三锡命”。
“锡”通“赐”,国王之赐与也。《周礼·春官大宗伯》:“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均言国王之嘉奖也。《象》辞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在师中能进退自如,必成大功,故能承“天”之宠。又曰:“怀万邦也。”功成而赏,乃万邦之所向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或”者,可能也。舆尸,以车载尸。舆本言车箱,为车的主体,故舆即车。一旦以车载尸,必大败也,故言“凶”。《象》辞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言“六三”之位,无力承担帅师之重任。《集解》引卢氏曰:失位乘刚,内外无应,以此帅师必大败。故有“舆尸”之凶,功业大丧也。(见《周易集解》)
六四,师左次,无咎。
中国古代以右为上,崇右而抑左。右手直接听命于口,而左手则为右手之助。故“左”有贬退之意(参见《说文》段注)。故降职则称“左迁”。次者,居也。“左次”即暂时退却。凡战争,并非一味前进,为避敌锋芒,暂时退却,全在事理之中。故《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无咎,无灾害,未失常,并未脱离战争的常态。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魏王弼注曰:“处师之时,柔得尊位,阴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应,往必得直(正)。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已,故可执言而无咎。”唐孔颖达疏曰:“犹如田中有禽,而来犯苗,若往猎之,则无咎过也。”
王弼注又曰:“柔非军帅,阴非刚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与长子,可行中道,故《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若授非其人,则必现“弟子舆尸”之灾。纵然师出正义(贞),亦凶险也。故《象》曰:“弟子舆尸,使不当也。”用非其人,虽贞亦凶。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爻至“上六”,已为本卦之终结。故此爻讲战争结束,论功封赏。
王弼注曰:“处《师》之极,师之终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开国承家,以宁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功之大者,使其“开国”,如诸侯。功小者,使之“承家”,为卿、大夫。若有小人,人无正道,不可用也。故《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三、《师卦》所展现的军事思想
《师卦》的卦爻辞,十分完整地展现了一次战争活动的全过程。从策划准备,庙算决策,到出兵行动,历经曲折,再到最后取得胜利,论功封赏,尽现于眼前。结合《序卦》位次的排列来看,可以明朗地透出下列基本观点。
(一)关于战争观。
先看《序卦》的叙说: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
屯者,万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物之稚也。
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序卦》的意图,在于叙说《易经》六十四卦的排序,及其前后的因果关联。然而,由于《易经》卦爻辞几乎涵盖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因此,这一排序及其内容,又几乎形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一部以特定形态表现的简明发展史。《乾》《坤》居前,天地先于人类而存在。《屯》《蒙》相继,反映草木万物在艰困中曲折生长。(参见《说文》)继之以《需》,即开始进入人类生存资料的索取。索而有争,故继之以《讼》。讼而动众,人类内部各部族之间的战争便发生了。这既是《师》卦的由来。也是人类战争的起始。
这一叙说展现出两项基本观点:
其一,人类的战争行为,渊源甚早,至少在原始氏族时代就已经发生,从原始血缘氏族分立的时代就有族群战争的伴随。原因很明显:自然界可以取为生存资料的资源,既不可能完全均衡地配置,也不会十分充分,争端是必然的。
其二,人类战争的最初起因,就在于生存资源的争夺。早期的人类,大致皆无固定的居住区域,随生活资料的丰歉而转移是一种常态。时至夏、商时代,还可看到他们频繁迁徙的轨迹。大家都群体流动争夺生存资源,就是人类初期“战争”行为的基本形式。
(二)关于战争“正义性”的概念。
“正义性”概念的存在,是以社会共识的存在为前提的。正义就是当时人类社会的共识,合于共识就是“义”,背离共识,就是“不义”。义者,宜也。中国上古时代,最初的共识大致有两个方面:
一是对先祖神灵的尊崇。其具体表现就是对神灵的祭祀,不论是自然神(如天、地)或宗祖神,都有一定时日、地点及特定方式的祭祀。如能按时享祭,即合于道义,为社会认可;如不享祭,即不合道义,就可以对其讨伐。如商汤初起时,由于“葛伯放而不祀”,商汤就可以对之兴师问罪(见《孟子·滕文公》下)。夏启征讨有扈,罪名是“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实质也是对神灵的不敬,而夏启的征伐也在借“天”之威:“天用剿绝其命,今予维共(恭)行天之罚”。尊崇天神的权威,是上古时代的社会共识,也是当时社会道义的所在。
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民”的力量日益突显,尤其汤武革命之后,“天”的权威逐渐转移给“民”,“敬德保民”成了社会道义的最高标准。爱民、仁民、保民,成为社会正义之所在。
二是当氏族群落居处的领地大致稳定之后,尊重疆界也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尤其在诸族群中一家独大,或被诸部落共推为“天子”后,人为划定的领域也是疆界。跨越疆界,就是违背道义。
后,随之而形成的各种等级制度,各种礼制,也会成为社会共识,顺之者保护,逆之者挞伐。如黄帝时代“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不朝享“天子”。于是“轩辕乃修德振兵”,“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见《史记·五帝本纪》)而黄帝之“抚万民,度四方”,就是当时社会之道义所在。
《师卦》卦辞首言“贞”字,就是讲兴师动众的正义性所在,就是当时大众之所以能够顺从的原因所在。“贞”就是道义之所在。故《彖》辞曰:“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又如,在《师》卦“六五”中,唐人孔颖达对“田有禽”的疏解:“犹如田中有禽,而来犯苗,若往猎之,则无咎过也。”禽入田中,是敌方侵犯了我的领地,我往猎之,为“正义”之举,何“咎过”之有?
所以,“正义”观念的引入,是《师》卦的一大亮点。“贞”之为正,不论是问之于神明,还是取之于社会共识,均为讲战争“正义性”的开端。故《师》之有“贞”,就已决定了出师的基本性质,若再配以高明将帅(“丈人”),何咎之有?
(三)关于将帅的选择
将帅是赢得战争胜利的最关键的要素之一。《孙子兵法》把“将”列为“五事”之一,是五项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由于他具有主观能动性,能驾驭、调理、启动其他要素的应有作用,故备受关注。今存《吴起》仅有六篇,亦专有《论将》一篇,称:“夫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将军在前敌显然居于统帅地位。
《易·师卦》之卦爻辞总共不过64字,就多次讲到将帅的作用与影响。卦辞之“丈人”,六五之“长子帅师,弟子舆尸”,均明言将帅。“丈人”为全军之统帅,“长子”为智勇皆具的有能之将,“弟子”则为无能之将。而“在师中”,“师左次”“师或舆尸”,则是将帅的指挥行为与效果。当战争既有正义的性质(贞)又有高明的统帅(丈人)指挥时,必然会取得胜利(吉无咎)。如果在指挥中不能任用智勇之将(长子)帅师,而错用愚暗之将(弟子),虽“贞”亦“凶”,必然会出现“舆尸”的恶劣后果。
可见,对将帅作用的高度重视,也是《师》卦用兵思想的突出亮点之一。
(四)严肃军纪,高度重视军心士气的涵养与鼓动。
参见前段“初六”爻辞的解说,特别是关于“律”字的解说。
一定要清醒地看到,“律”字的内涵,军纪仅是有形可见的一种要求,更深刻的内涵则在于军士心态与士气的涵养与鼓动。
(五)充分尊重战争活动的客观规律,进退均不失常。
参见前段“六四”爻辞的解说。
(六)论功行赏,建立稳定的国家秩序。
参见前段“上六”爻辞的解析。
小结:《师卦》在中国军事思想史上的开创性作用。
讲“开创性”,首先弄清《师》卦的撰写时间显然是必要的前提。如果出现时间甚晚,有什么“开创”可言?
依《汉书·艺文志》,是周文王“重《易》六爻,作上下篇”。“上下篇”就是《易经》上下篇的卦爻辞。时至东汉马融、三国吴陆绩,皆发现《明夷》卦之“六五”爻有“箕子之明夷”一语。箕子为纣之诸父,因见纣剖王子比干“以观其心”,箕子惧,“乃佯狂为奴”,仍被纣囚之。直至武王灭纣,方“释箕子之囚”。此时周文王早已过世,何能知“箕子之明夷”?由此,陆绩等不得不改称:卦辞为文王撰,爻辞为周公作。这就是持续到今天的公论。
细看《易经》卦爻辞,其内容之广阔,涉及人类社会生活之宽度、广度,及其深入细微之程度,则决非任何个人所可以“创作”,它实为西周之前千百年来之占卜经验的集结、选择与加工,尤其殷周时代每事必卜,所卜龟甲之“系辞”皆有保留,以观其是否应验。《周礼·春官宗伯》中,对大卜、卜师、龟人、垂(此字上有草字头)氏、占人、筮人,其职责、用料及整个操作过程都有明确的规定,其中一项,就是“系币”。《占人》写道:
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
郑氏注曰:
杜子春云:系币者,以帛书其占系之於龟也。云谓,既卜筮, 史必书其命龟之事及兆於策,系其礼神之帛而合藏焉。
唐人贾公彦疏曰:
“既事”者,卜筮事讫。卜筮皆有礼神之币及命龟筮之辞,书其辞及兆於简策之上,并系其币合藏府库之中,至岁终总计占之中否,而句考之。(句,读勾。)
——(引文俱见《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
可见,卜辞的制作,本在于卜筮之时。币为书其辞的绢帛,其时所系之辞,凡中者,当皆视为上品,妥善安置。至周文王时,所存积卜辞之数量能有多少,已无法考计。文王或周公撰卦辞、爻辞,乃由大量既存的卜辞中,依其兆与辞的配合程度,选择其与重卦之后的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配合度,或略作加工与整理而重新系之于卦、爻之后而已。显然,这种选择与匹配,同样是一项极其复杂而细致精审的工作,决非常人、庸才所可为。文王、周公之所以为后世历史推尊为圣人,正是他们为中国文化发展所做之贡献的客观反映。
立足于此,《易》之卦爻辞的核定,必当在殷末周初之际。今存的汉魏旧解中,常以武王伐纣之史事解说《师》卦之卦爻辞。对于今存《师》卦之卦爻辞是否为武王伐纣时的卜筮所系,我们显然无从考知,然其与武王伐纣之史实的相合程度,应该勿容置疑。如“上六”言“开国承家”,姜太公作为武王伐纣的主要助手,武王首封“开国”者,正是姜太公。
可见,《师》卦所显示的丰富、系统的军事见解(前已述),对中国军事思想文化的“开创性”,应该是无可怀疑的。
(责任编辑:周亨祥)
摘 要:《周易·师卦》是中国兵学的重要源头之一。在短短六十四字的卦爻辞中,已经蕴含了关于军事与战争活动的许多基本理念。因此,人们对卦爻辞每一字的不同理解,都会形成相应的军事观念的差异。如“师”之为“众”对于中国古代“寓兵於农”之军制的依赖,“律”之声乐旋律对于军队心态气势的激发,都往往以字句理解的偏差而被人忽略。现代众多解《易》之书,都将“律”字仅仅解释为“纪律”,而完全忘却了音乐之旋律对于人之心性的震撼。
An InterpretationofTheShiHexagram
Abstract:The chapter The Shi Hexagram of I Ching (Book of Changes)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sources of the Chinese military science.The hexagrams and lines comprised of 64 characters contain many basic ideas concerning military affairs and warring activities.Therefore, the different interpretation of each character of the hexagrams and lines can produce corresponding differences in the military ideas.For instance, “Shi” is the symbol of army, which exerted influence on the ancient Chinese military system characterized by “training the farmers into armed forces.” The character “Lv,” which can be interpreted as the musical rhythm, can encourage the mood of the armed forces.However, due to people’s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of the characters, many contemporary people interpret “Lv” as discipline, which neglects the convulsion of musical rhythm.
关键词:师贞丈人律左次
Key Words:Shi; Zhen; Zhang Ren; Lv; Zuo Ci
作者简介:谢祥皓,山东孙子研究会顾问、山东社科院研究员。
收稿时间:2015-11-26
中图分类号:E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176(2016)01-00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