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需履行社会责任
2016-02-01马海涛
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整个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要路径,企业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也是企业自主创新的一种体现。
2015年12月29日下午,由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主办,全球通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毕格沃德(北京)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民生“互联网+”创业创新责任论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万人礼堂举办。
本次论坛针对互联网+创业创新,行业自律和对社会负责的主题进行了探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第九届副主席、中国西部发展促进会理事长程路,商务部原副部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秘书长魏建国,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总编辑全世杰,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理事会秘书长马海涛,全球通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卢英杰,以及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00多家创业创新企业和百余家新闻单位共同参加了此次论坛。
商务部原副部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表示:“互联网金融总体来看有四个特点:一是零库存、低成本;二是个性化,举例来说其采购方包括线上线下,对传统百货行业造成很大的冲击;三是解决当前就业;四是将使我国银行业彻底革命。”
魏建国说,“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将呈两位数增长,超过我国GDP增速。”但他也指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是必须监管好。
“如何加强银行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需要破题,现在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我们要让其更加完善,这对我国下一步城镇化、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扩大消费拉动内需、越过中等收入陷阱,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作用。”
此外,魏建国指出,未来3-5年全面深化我国改革的重头戏将是金融改革,而金融改革也是块“硬骨头”。
“一方面确实需要顶层设计,但是更多的需要自主改。包括上海自贸区发展、资本项下流通、人民币存款利率放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未来3~5年,金融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经之路。”魏建国说。
全球通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卢英杰认为,互联网或重构风险投资领域。
“在未来,互联网会带来越来越多跨行业数据的融合,比如互联网金融、征信、放贷,还有金融、医疗、保险的数据整合。”卢英杰说,互联网项目不再是一个虚拟的经济,未来可能会成为实体经济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第九届副主席、中国西部发展促进会理事长程路表示,“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发展分享经济,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互联网蓬勃发展,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程路说:“互联网+创意、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是谁?我想就是民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以及正在萌动的那些青年创业者。有的创意人可能也有这种或那种抱怨,社会对他们还存在一些偏见。其实环境很好,创业的前景很好,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讲,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互联网金融的横空出世,抢了传统银行的一份生意,央行前段时间作出规定,对于互联网金融,对于二维码支付有叫停的动作。对于第三方支付,对于量入和量出都做出了规定,比如一次交易只有一千块钱,一年不能超过一万块钱。这让互联网金融创业者很沮丧,也让享受到了这方面利益的广大网民很不满。毕竟银行里只有百分之几的利润,这就使我们想到互联网金融是每年监管的,放开不等于不监管,但是监管不等于管死。 但是互联网金融这样一个创新创意的新产品,究竟是附在国有银行身上的吸血鬼?还是一条搅动市场经济的鲶鱼呢?我想肯定是后者。”
人民日报《民生周刊》理事会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行为研究会副秘书长马海涛在发言中说:2015年10月底,国家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建议》在提出健全商业性金融、发展普惠性金融的同时,还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围绕商业生态圈建设,为个人、企业提供更多创业就业的可能;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为金融注入经济活力。
我国正处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目前,中国有6.7亿网民、5.94亿手机用户,413万多家网站,网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人民生活。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拓展网络经济的空间。
同时,“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整个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要路径,企业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也是企业自主创新的一种体现。”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仍有较大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