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受理投诉60日内需反馈处理结果
2016-02-01
民生周刊 2016年2期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由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并规定食药相关部门受理举报后60日内需反馈处理结果。
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民众可通过拨打12331热线,或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对食品药品相关情况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