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方向的探析
2016-02-01宫敬雅段胜利
宫敬雅 段胜利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对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方向的探析
宫敬雅段胜利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摘要:生态环境保护是我们国家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所需重视的问题,然而,近年来,随着京津冀地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愈发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京津冀地区已成为我国东部地区人与自然关系最紧张、资源环境超载矛盾最为尖锐的区域。本文从京津冀生态环境的现状出发,对其生态困局的成因进行反思,探索出京津冀地区在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时所应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京津冀;生态困局;现状;成因;方向
为使京津冀地区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适应,2015年4月出台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改善京津冀地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的居住环境以及对我们国家的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进行优化,转移非首都功能,实现京津冀协同治理环境一体化。
一、京津冀地区的生态困局
(一)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的发展现状
京津冀地区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由于不注重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自然资源被过度的使用,造成整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损害,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下降,主要体现在:京津冀地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资源环境承载力明显不足,京津冀地区成为了大气污染、水污染、资源环境与发展矛盾最为尖锐的地方;城镇化的发展导致地区矛盾进一步加深,京津冀地区存在明显的异地城镇化现象,主要表现在人口由河北的落后城市涌向京津地区,使京津两地的环境承载力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不合理的产业转移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比如,2013年出现的雾霾现象就是由于把重工业转移到河北地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不能单纯的利用产业协作发展把污染源转移,只让北京一片天空蓝,应该让京津冀区域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困局原因
随着京津冀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京津冀地区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但由于京津冀三地的污染源及环境污染情况的不同,在联合治理区域环境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限制,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京津冀地区的生态环境,主要的原因有:
1.资源管理体制系统性的缺失,城乡分割和部门分割严重
环境、资源、生态和产业间有着不可忽视的内在联系,而仍存在依据行业、产业管理自然资源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割裂了产业、环境和资源管理之间的协调。具体而言,资源过度开发的现象较严重,不利于地区的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资源管理与产业管理之间的协调较差同时,由于资源管理上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尚未理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政府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而面对京津冀跨区域的资源管理问题,更是难上加难。
2.京津冀三地利益的不一致性导致环境的分割化治理
河北承德、张家口从西、北方向环绕京津,形成了天然的防风固沙屏障,三地在地理位置上属于完整的自然单元,一旦河北地区遭受严重的环境污染,势必会造成京津两地的环境质量下降,而如今京津冀地方政府间尚未建立起统一的协同机制时,各政府的生态治理仍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
3.环境治理具有公共性和外部性以及收益与成本的不对称性使得公众、企业、政府具有依赖性
我们国家没有对生态环境实行产权管理,它是属于公共所有的,这会造成公民对环境保护没有责任感。同时地方政府如果为治理环境投入高成本,而国家又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去激励企业和政府,则导致收益与成本的不对称性,政府对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下降。所以,京津冀地区可以应通过实施相应的补偿机制,破除“搭便车”的思想积极地进行环境治理。
二、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方向
(一)实现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化
实现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化首先要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经济发展方式,采用循环经济的增长理念发展京津冀地区的传统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其次根据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功能定位,采用政策扶持发展一批能够改善环境及提供生态服务产品的产业;最后坚决落实改善大气环境的重大工程的建设,将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作为京津冀地区的新的增长点。
(二)利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政策,将其纳入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财税、金融等宏观调控体系中。把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可以交易的产品,以市场机制去定价,约束企业高耗能、低产出的发展模式,促进京津冀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利用国家的价格、补贴、税收等引导和激励政策,探索新的产品及发展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发展环境保险,增加治理环境污染的参与主体。
(三)对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走法治化的道路
推动立法紧跟环境发展需要,增强环境治理的制度基础,加速推进环境重点领域的保护立法;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强化政府治理环境的主导责任,建立“绿色”政绩考核机制政府的政绩考核机制;实现环境司法公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破除地方主义的保护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发挥公众在环境保护与监督中的作用,创新居民的消费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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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藏领.京津冀之间,既要讲大局也要讲公平[J].环境经济,2014.08.
[3]崔冬初,宋之杰.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2.05.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6-0266-01
作者简介:宫敬雅(1992-),女,汉族,河北沧州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资源法与金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