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物证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2016-02-01王胜
王 胜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天津 300400
浅析电子物证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王胜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天津300400
摘要:电子物证在刑事案件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重要作用。对电子证物应用必要性、法律地位等实际问题展开分析研究,有助于后期更为规范和高效的利用电子物证,提升刑事案件侦办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电子物证;刑事案件;侦查
一、序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兴事物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和接受。电子证物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发展而越发普遍,电子证物在刑事案件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体现出现的实际价值更为突出。展开电子证物在刑事案件中重要作用的分析研究,有其实效性和相应价值意义。
二、刑事技术领域加快发展电子物证技术必要性分析
刑事技术领域加快发当前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刑事电子物证的应用是科技发展的必然潮流展电子证物技术有下述两方面的必要性:
其一,刑事领域大力发展电子物证技术符合,是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应用需要。只有大力发展电子物证技术才能更为有效打击犯罪。当前我国网民总数已经占比过半,手机用户接近10亿,庞大的使用人群,使电子商务等领域案件频发。实践中各类案件的主体年龄多集中在十八至四十岁之间,这个年龄段人群多涉及电子领域应用。总体上多数案件都有电子物证,但但由于勘验技术不到位、勘验思维固化等原因,导致部分电子物证没有及时被提取,使电子物证失去实际价值。
其二,刑事领域加大电子物证运用是刑事案件高效侦办的现实要求。电子物证已经被各地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所重视,在侦查阶段,各地公安机关加大了电子证物提取和管理工作方面的技术和资源投入,完善了专业设置。可以预见的是,电子物证和视频侦察将成为刑侦重点发展方向,能为刑事案件高效侦办提供保障。
三、电子物证的法律地位及重要性
(一)电子物证的法律地位
法律明文规定使电子物证成为刑事领域的证据之一,电子物证具有了相应的法律地位。美国等国通过立法方式对电子证据有效性进行确认。美国先后在已经颁布实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国际国内电子签章法》等法规中增加了电子证据的内容,同时欧洲部分国家也在本国刑诉法当中加入了电子证据的描述。我国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当中对证据种类进行了调整,在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传统证据基础上增加了“电子数据”这一新的证据类型。
(二)电子物证重要性分析
1.有利于提升现场勘查效率为办案提供线索
根据公安部统计情况来看,电子物证检验85%为案件侦察提供线索,由此可见,电子物证主要应用于案件线索的挖掘方面。为案件提供侦办线索是刑事工作的一项重任。案件现场进行电子物证的勘查,能够使证据线索第一时间传递到侦查部门,进而提升了案件侦办速度和效率。
2.为司法诉讼提供可以采信的证据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技术普及应用的环境下,电子物证的作用更为突出。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公安机关所提供的电子物证已经普遍被司法机关所认可,通过合法性和规范性审查后,电子证据已经可以被法庭独立采信。
四、电子物证运用注意事项分析
在电子物证运用过程中依然要注意下述几方面实际问题,才能提升电子物证运用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一)注重于刑事技术的结合和配合
在实际电子物证提取和勘测中,要注重于与痕迹等传统刑事技术的配合,进而实现证据有效保全。电子物证与痕迹、法医等传统刑事技术互有影响,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发挥合力才能有效发挥证据价值作用。如果缺乏有效配合和整合,则有可能造成证据提取的顾此失彼。所以在电子物证提取过程中,要确保不破坏传统物证的痕迹。
(二)注重于电子物证的规范提取、即时送检
电子物证的提取、固定等行为都要严格按照刑事勘查规范要求进行。同时在证据封存后要做好管理,突出依法扣押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确保物证来源渠道合法。电子物证要第一时间送检,避免超过时效,影响物证价值。
(三)注重于证据链的形成
在实际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可见,嫌疑人存在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情况。为了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公安机关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整合分析,对电子证据进行反复验证,使各种证据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及其他书证相印证,进而串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四)注重于电子物证获取的及时性
电子物证的提取、获取要第一时间完成。接到勘查指令或受理电子物证检验任务后,相关人员要及时依照程序加以处理,进而避免出现关键数据信息丢失或遭到修改等问题,提升电子物证的应用性。
五、结语
电子物证在刑事案件中能够发挥的作用越发突出,加强对电子物证的提取、保护和应用已经成为必然之举。由于电子证物与其他传统物证之间存在区别,电子物证运用有多方面注意事项,只有对相应注意事项加以重视,才能在后期提升证据应用的实效性和应用的专业性,同步提升案件侦办效率,打开侦办工作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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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9-0170-01
作者简介:王胜(1980-),男,汉族,天津人,本科,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工程师,研究方向:电子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