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件侦查策略简述
2016-11-24王秀玲
摘 要 中国古人就有言在先:“贪欲之心不除,如飞蛾扑火,焚身方休。”吏治腐败问题并不是近年来才出现的,而是伴随着国家诞生应运而生的一个问题,本文将从贪污案件的定义谈起,对贪污案件的最新特征、侦查策略的综合运用进行讨论,并简单介绍贪污案件侦查的新思路——网络反腐。
关键词 贪污案件 侦查 程序
作者简介:王秀玲,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治安教研室,助教。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416
贪污罪是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对社会在整体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各方面都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重创,同时还影响到党群关系,以及国家廉政建设损害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反贪工作,不仅仅关系到国家公务人员的队伍建设,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整体的发展。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班子一直保持着反腐败的坚决态度。因此一定要强化对贪污案件侦查的策略研究,以使反贪侦查工作的平稳进行。
一、贪污犯罪的概念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及其他有关个人或单位,违反国家廉政制度,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等其他损害国家公务活动廉洁性、公正性,依法应收刑罚处罚的行为。2015年出台的新刑法修正案(九)中对贪污贿赂犯罪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与完善,这其中包含对受贿罪量刑标准等方面的调整,使之更适合对新时期贪污犯罪的惩处。
二、贪污案件的新时期的特点
贪污案件在不用的大环境背景下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与原有的贪污案件相比,在新环境下有表现出新态势新特征。
(一)发案率上升走势明显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所凸显出来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贪污案件发案率也总体上呈现出上升的态势。关于反腐党中央常抓不懈,坚持“打老虎”、“拍苍蝇”同步进行、从惩治预防两个方面着手。从十八大召开至2014年5月查办的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多达1603人次,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同比分别上升18.71%和22.57%。
(二)手段更加新颖,活动更加隐蔽
以往的贪污犯罪的手段以造假票据、修改账目等手段为主。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现阶段出现了新形式的贪污手段譬如招标、所有形式改革等,犯罪分子运用各种伎俩侵犯公有资产,更甚至利用股票等形式,徇私舞弊,中饱私囊。
(三)涉案人员级别向上层蔓延
在过去的时间里,职务犯罪有明显的有底层向高层蔓延的倾向。有数据显示,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由1999到2002年的10354人,平均每年2588.5人,发展到为2012到2015年的31246,平均每年7811.5人。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由1998到2002年的687人,平均每年172人,发展为 2012到2015年的1536人,平均每年384人。高官贪污犯罪也呈现出上扬的势态。更是出现一批“大老虎”令人愕然。
(四)涉案金额惊人,影响极其恶劣
贪污案件的涉案金额一般比较大,近年来所曝光贪污案件犯罪分子贪污受贿成十万上百万的案件屡见不鲜,仅2016年一年我国各级检察院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多达4537件,同比上升23.16%。
(五) 跨国犯罪倾向明显
传统的贪污犯一般发生在我国境内,危害程度是相对有限,而新世纪以来有的贪污腐败分子携款潜逃,有的贪污腐败分子将子女配偶安置于国外,更有甚者与境外金融机构勾结进行“洗钱”,引起世界的关注。
三、侦查策略在贪污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一)侦查策略在贪污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1.侦查策略运用的意义:
在贪污案件侦查过程中依法运用侦查策略能够推动案件侦查的进展,减小侦查阻力,大大提高侦查机关的工作效率。同时,合理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运用侦查策略也对犯罪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2.侦查策略运用的原则:
(1)依法运用原则。侦查策略的运用一定要在法律所划定的范畴内运用,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政策。同时,还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运用,按章程办事。
(2)适时运用原则。侦查策略的运用应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时机,最恰当的策略运用。在侦查过程中遇到僵局时,适时地选择恰当的策略可以推动案件侦查工作的进行。
(3)批示原则。在侦查过程中会需要进行采用某种侦查策略时,必须要向有关主管领导请示汇报,批准后方可采取侦查策略。侦查人员无权自行采取侦查策略,否则将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二)查账在贪污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查账是反贪部门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最长用的侦查手段,对突破案件、固定证据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1.查账具体查什么:
我们侦查过程中查账一般是盘点现金,核查银行存款账户,核查应收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审查记账凭证与原始票据,检查收款收据存根。以发现和调查是否存在可疑线索,以此来搜集证据或补充证据链。
2.查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查账把握“精、准、稳”。在贪污案件中侦查工作一般具有较复杂、难度大、工作量大的特点,在侦查查账过程中这些特征更为明显。因此,查账中侦查人员一定要“把准脉”,尽可能的减少工作量,以节约司法资源。
(2)充分运用技术鉴定手段。查账对专业要求较高,因此在查账过程中需要拥有专业技术人进行鉴定。侦查机关需要将提取的物交由权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专业的鉴定,以确保检查结果的可信性与权威性。
(3)充分利用线索价值。在侦查工作当中一定要充分挖掘案件的潜在信息价值,以一破百,各个击破,破获更多的贪污腐败案件。
(三)侦查讯问在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侦查讯问,在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这一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1.侦查讯问的任务:
侦查讯问实际上是侦查审讯人员与嫌疑人之间展开的一场心理战,所以,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必须提出具有目的性、针对性的问题,认识矛盾的两点性与重点性的统一,抓住关键矛盾。在贪污案件的侦查中运用侦查讯问还要追查同案嫌疑人、发现其他犯罪活动或线索。
2.审讯的突破技巧:
在对案件的基本情况了解之后,侦查讯问人员有规划的提出讯问计划,形成策略体系,以应对侦讯过程中嫌疑人出现的各种阻碍侦查的行为。
(1)真情感化。侦查人员在侦讯过程中要从当事人的视角出发,考虑到犯罪分子内心的情感的变化,以真情实感来换取犯罪分子的信任,以配合调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
(2)运用语言技巧。侦查人员在侦讯过程中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外在行为表现,来判别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变化,适时地以恰当的语言表达对犯罪分子的态度,使侦讯工作顺利进行。
(3)抓住漏洞。侦查人员在侦讯过程中要详细记录犯罪分子的表述,依据前后表述进行对比,发现表述中自相矛盾部分,以此作为突破口,进行侦查力求找到更多的与案件相关的线索。
(四)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对贪污案件侦查的作用
科学的运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已经成为现代化办案一项基本要求,它的合理运用对排除无辜,确定犯罪嫌疑人,发现线索,查清事实,防止刑讯逼供,提高办案效率,有着明显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贪污案件的侦办中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作用就更为显著了。
四、贪污案件侦查策略新思路——网络反腐
(一)全新的线索来源渠道
无论如何给网络反腐下定义,网络举报的内涵始终被包含在内。网络反腐最初也是以网络举报或者说网络曝光的形式展示出来的,其现如今已经发展成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获取线索的重要阵地。在所做的调查研究中显示,当受访者被问及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后倾向的举报渠道时,仅23%的人愿意直接向相关部门举报,77%的人更愿意在网上举报或在网上曝光相关问题。
我们认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应当把握网络反腐的新形势,开辟线索获取的新渠道。通过对实践部门、现有机制以及理论研究的考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拓具有网络特色的线索渠道:
1.建立专门的网络线索收集中心,集网络线索的获取、分析研判等功能为一体。这样便可充分利用工作人员对地方情况的了解以及运用自身职业敏感性和专业知识及时对线索进行筛选研判。
2.布建网络线索发现专员,这是指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内部指派专业人员时刻关注民间网络举报中心、商业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有关本辖区内涉及职务犯罪线索的信息材料,并在需要的时候隐匿身份线上直接与相关人员进行互动了解情况,如回帖,取得信任后的交流等。
(二)外部监督提高效率的新作用
网络反腐是公民主动履行宪法所赋予的监督权、批评权、检举权等政治权利最为集中的体现。除了针对职务犯罪本身,网络反腐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工作也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外部监督作用。最典型的案例便是2012年8月的“微笑局长”,网络舆论压力的倒逼之下,2012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发表声明: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随后职侦部门介入调查杨达才案件。从网上曝光到线下撤职历时不足一个月。
因此,面对网络反腐的新形势,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亟需加强的工作便是对网络舆情的有效回应,对外建立舆情反应机制,对内建立舆情负责制,以高效、积极的态势回应网民的诉求。
如今,贪污腐败已经是世界上各个国家的“社会综合症”,这不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甚至引发个别国家政治危机。事实表明,贪污腐败通过有效措施是可以加以控制的,我们应建长效机制加以防范打击。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反腐倡廉政策措施,在这些雷厉风行的举措中,我们可以明确烦人感受到党中央反贪反腐的决心和势在必行的坚定立场。然而,最好的办法不是打击,而是防范。我们需要健全防腐机制让权力真正的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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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煜.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实务指南.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4]陈昊哲.浅谈贪污案件的侦查.法学之窗.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