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沼气弃用行为的原因分析
2016-02-01赵长和
赵长和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
农户沼气弃用行为的原因分析
赵长和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
摘 要:通过对湖北省大悟县方店村农户家中沼气的使用情况的初步调查发现,沼气设施遭弃用的比例较高,而这一现象在其他农村地区也普遍存在。本文以方店村为例分析了农村户用沼气被弃用的原因,接着提出严格农村户用沼气的补贴标准,提高补贴门槛,实行集中供气,加强后期的使用管理和服务等建议。
关键词:户用沼气;沼气弃用;集中供气;补贴;维修服务
DOI 10.16178/j.issn.0528-9017.20160235
沼气作为可再生能源之一,可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清洁能源,三沼(沼气,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能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的有机肥。与此同时,在南方的部分山区,沼气为农户日常生活供能,有助于解决部分农村地区因乱砍滥伐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因此,农业部在一些适宜开发户用沼气的农村地区,规划和建设了大批户用沼气工程项目。
1 农户沼气使用现状
2009年,湖北省用于新农村能源建设的国债资金达6.5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农村沼气工程设施的建设,同时湖北省政府也把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口之一,并预期到2020年本省50%的农户能够用上沼气[1]。
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大别山区的方店村是此次本省户用沼气项目规划区之一,方店村全村共有农户536户,分散居住在15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内农户居住相对较集中,其中有户用沼气池的达105 户(均于2011年由政府拨款一次性建成)。然而2015年2月,笔者通过村支书等村委会成员了解到,当前仍在使用(或不长时间间断使用)沼气的农户仅为18户,这一比例不到建有沼气设施农户数量的20%,说明80%以上的农户家庭的沼气设施都被弃用,且弃用的沼气池基本上都处于损坏失修的报废状态。从目前在使用沼气的农户来看,并未达到三沼综合利用的预期目标,农户只是将沼气用来为烧水和做饭供能。为了更详细了解农户使用沼气的情况,笔者随机抽取本村4个居民小组(总共134个农户)进行走访调查,其中26户家中建有户用沼气池,而常年使用沼气的只有2户。结合相关文献发现,户用沼气被普遍弃用以及较低的三沼综合利用率的现象,在其他地区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董照锋等[2]在河南商洛市的调研中发现,商洛市农村户用沼气正常使用率为67.73%,间歇使用率为19.07%,弃用率为10.87%,报废占2.33%,且三沼综合利用率低;胡建平等[3]调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户用沼气池的使用情况发现,正常使用率为62.03%,弃用率为36.72%,报废率为1.25%;陈超等[4]在保山市隆阳区荒田村的调研报告中指出,荒田村全村户用沼气设施建成后,被正常使用的约占30%,断断续续使用的约占5%,未使用的约占65%。陕西日报记者在2015年1月下乡统计调查发现,陕南旬阳县弥陀寺村户用沼气停用率达37%;延安志丹县的11个村户用沼气的有效利用率仅为28%。另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调查发现,西安市临潼区户用沼气池使用率在35%~40%[5]。
从查阅的文献和报纸的综合数据来看,目前农村户用沼气使用率较高的地区可达70%,多数为40%~60%,个别地区使用率不足30%,甚至更低。地域偏僻、条件差的地方,沼气使用率占建沼气池农户的20%都不到;条件较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域,沼气使用率可达70%。从方店村小范围调查的情况来看,弃用的沼气池目前基本处于报废和损坏失修的状态,一些农户甚至将建成的沼气池填埋和拆除,从开始建设的“香饽饽”,到如今沼气设施成为很多农户心中的“鸡肋”,针对此现象,下文就对原因进行具体分析,然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2 原因分析
2.1常住人口大量流失
当地是湖北省劳动力向外输出的主要地区之一,农户成员外出务工导致本地常住人口大量流失,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外出,留守的基本为老人和学龄儿童。从笔者调查走访的4个居民点的情况来看,每户农户家中均有成员常年在外务工。134户中只有4户家中常年有18~45岁青壮年的劳动力,65户家中常年处于无人(只在春节节假日才返乡)状态。同时受村里小学被撤并到镇上小学的影响,一些农户必须就近到本地镇上租房照顾子女上学,还有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户则举家搬迁到城镇里定居。
由于有政府的补贴,使得很多并不适合修建沼气池的农户家庭也修建了沼气池。按照农业部的政策规定,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必须考虑当地的常住人口状况,保证沼气池建成后能被有效充分的利用[6]。当地常住人口的大量流失,无论是从沼气的使用,还是从建成后管理所需的人力来说,都会使之前规划建设的户用沼气池处于无人管理而遭到弃用。综上所述,在项目规划之初,管理部门未充分考虑农户日后的使用状况,没有设定较严格的补贴准入标准,导致不适合修建沼气池的农户为争取补贴而盲目申请建造沼气池,直接导致了这部分农户日后沼气池的弃用。
2.2沼气原料供应不足
农村户用沼气池的使用依赖农村畜牧业的发展,而本村并没有规模化的集约养殖场。根据沼气池发酵技术启动的规范要求,10 m3的沼气池启动需装填干鲜猪、牛、羊粪近2 000 kg[7],100余户沼气池启动就需要牲畜粪便20多t,这个用量远超出本村常年饲养牲畜的粪便产生量;另一方面,沼气池发酵启动后,至少需要养3头猪才能维持1个10 m3的小型户用沼气池的常年持续运转。笔者调查中发现,本村建有沼气池的农户中,仅少数农户家中饲养有1~2头猪,且随着饲料成本的上升和常住人口大量外流的情况,农村散养户越来越少,饲养的牲畜也越来越少,导致目前农户家中饲养的牲畜已远不能满足单口沼气池日常的原料需求。
当地镇中心的养殖场距离方店村大约有10 km的距离,在本地交通不够畅通的情况下,到10 km外的养殖场收集和购买牲畜粪料,增加了户用沼气的使用成本,降低了使用沼气带来的增收节支效益;另一方面,镇中心只有5家规模较小的不同类别的养殖场,且当地户用沼气项目是以镇为单位统一启动建设的,相邻村落的农户由于沼气池的建设也对牲畜粪料有需求,造成启动沼气池所需粪料的严重短缺,导致本村很多农户家中沼气设备建造安装完成后就直接被搁置弃用。
2.3不重视沼气池日常管理,沼液、沼渣使用困难
建池农户在沼气池建成后不重视管理,只看重沼气,不重视沼液、沼渣的利用。要维持一口普通10 m3的户用沼气池正常运转,一方面除了需要足够的养殖规模保证沼池原料的供应之外,另一方面还需要强壮的劳动力对沼气池进行搅拌、出渣等日常基本维护。而村里常住人口现以老人、妇女、儿童为主,自我管理和维护沼气池的技能差,直接给户用沼气设施的后续管理带来困难,从而造成沼气池的弃用。当地属于丘陵地形,平地较少,通往农户田地间的道路并不平整和通畅,所以沼渣、沼液运往农地里难度大,大多数需要靠人力运送。三沼使用和管理上的困难加剧了农户不按要求对沼气池进出料、定期大换料这一问题,不积极利用沼肥,造成池内粪液过满、液表结壳、贮气空间变小,所以产气越来越少无法使用,直到最后沼气池被弃用。
2.4后续维修和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
村里留守的常住人口文化素质较低,自我学习的能力差,沼气池出现故障后往往不知所措,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就将其作弃用处理。很多农户在沼气的建设和后续维修服务上依赖思想严重,没有花钱买服务的意识,走访中很多农户表示不愿接受低偿付费服务维修或购置零配件,所以服务网点运行盈利难,市场化服务模式难以推广。
乡镇的服务体系滞后,技术人员少,目前全村只配备了1名后续服务维修人员,而镇中心的沼气服务中心距离当地农户家庭较远,出现问题后远水救不了近火。部分农户表示沼气设施建成后村里沼气维修人员经常不在岗,一些农户甚至不了解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获取服务的方式。本地区是经济较落后的山区,乡镇的财力不足,政府对于技术人员维修服务的补贴少,而且山区居住分散,服务成本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技术人员维修服务的积极性。在所调查的弃用农户中,出现问题后只有5户农户家庭的沼气设施被维修过,由于多次维修后仍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并需支付一定的替换材料费用,其中4户就将沼气池和相关设备作报废处理而弃用。
2.5电力设施的完善,农户生活用能趋于多样化
电能已成为当地农户使用的主要生活能源之一,随着“家电下乡”项目实施以来,大量高效廉价的现代化电磁炊事产品进入了农户家庭,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等炊事用具使用卫生、方便、快捷,使一些农户更倾向于使用电器设备。另一方面,受传统炊事习惯的影响,中老年的村民习惯使用薪柴做饭,认为沼气烹饪效果不如薪柴的效果好,加之沼气进料出渣又很麻烦,所以沼气的使用缺吸引力,造成沼气设施在这些农户群体中的弃用比例较高。另外当地建有煤球加工销售点,很多村民有使用煤球作为生活能源的习惯。同时在调查中发现,太阳能热水器等设备在当地已被广泛采用。所以农户生活用能的多样化弱化了沼气对农户的吸引力,导致沼气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农户缺乏修理和维护的动力。
3 对策建议
3.1执行严格的沼气补贴准入标准,采取多样化的补贴方式
提高补贴申请的准入门槛,严格审核申请农户是否具备建池条件,把好第一道申报关口。在规划建设之前,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对当地农户的基本状况,尤其是常住人口情况和周围的养殖情况进行调查,再判断本地是否有必要大面积实施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同时对于沼气建池和设备的补贴也可按如下2种不同的方式进行。
分级差额补贴。即根据农户家庭常年居住人口情况给予不同的资金补贴额度,对于常住人口较多的给予较高的补贴标准,而常住人口较少的农户家庭给予较低的补贴标准,从而减少一些因补贴而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建池的农户,然后重点扶持那些未来沼气利用潜力较大的农户,降低沼气池建成后的弃用率,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补贴延迟。沼气设施建成后根据农户的使用情况,分期限发放补贴(1或2年),而不是以目前一次性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的方式,对于2年或更长时间后仍继续使用沼气的农户,也可给予一定的补贴奖励,按年实行综合考评、奖励,以此鼓励和支持建池农户或使用农户使用好、管护好沼气池,并利用好沼气、沼渣、沼液,努力提高三沼使用率,增加农户沼气设施建成后弃用和报废的机会成本,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使农户在申请建池时能够更加谨慎和理智,从而达到减少后期弃用的目的。
3.2建设大中型集中供气的沼气池,探索沼气池和相关设备的转让出租
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必须考虑建设场地、畜禽养殖量、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农民的建池意愿4个基本条件[8]。沼气可持续发展不再是单一的建设推广和数量的增加,考虑到很多地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像方店村这种常住人口大量减少的部分地区,独家独户的户用沼气项目建设不应再继续大面积实施。但可在条件满足的一些地区建设大中型的沼气池,然后集中供气,达到一池供应多家农户的效果。从近几年沼气发展趋势和农村的常住人口变动状况来看,大中型沼气池集中供气项目更符合一些地区未来的发展趋势[9],故应重点研究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设施的具体建造模式。建议将大中型集中供气的沼气项目纳入到农村沼气发展规划中去,明确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是部分地区以后发展的方向之一,确保沼气工程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在一些户用沼气弃用率高的农村地区,探索推行沼气池使用权转让制度,创建利用和管护奖励制度,这是目前解决农村户用沼气池弃用率高的有效方法之一[10]。针对不同的弃用成因,制定合理的弃用池使用权转让制度,明确转让的条件、原则、方法、权利与义务。在农户中倡导低偿或无偿转让,引导因外出务工或缺牲畜原料而弃用的农户,将弃用的沼气池转让给有意愿、有能力使用沼气池的左邻右舍农户使用,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支持,以调动广大农户的转让积极性[11]。
3.3发挥示范农户的榜样作用,加强沼气设施的维修服务体系建设
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农村地区,培育农户的“市场意识”非常重要,让广大农户意识到专业的维修服务是一种有市场价值的劳动,故需为此支付费用。同时要让农户看见沼气所发挥的巨大效益,增加农户管理和维修出现问题沼气池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加强示范农户家庭沼气的建设,为其他农户提供一个很好的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在一些大面积推广沼气的地区,必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同时使沼气服务网点逐步按照市场化的模式来运作,调动维修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及时有效地解决沼气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问题。后续服务方面,要按照“政府承担公益性服务和引导开展市场化服务”的原则,通过建立绩效挂钩与激励机制,探索一条“规模养殖、网点配料、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新路子[12],并做好暂时弃用沼气池的安全保护和“病池”修复工作,提高沼气池的利用率,改进沼气设施的使用效果。
4 小结
农村启动沼气项目建设不仅是为了解决农村能源供应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使沼气能真正参与到整个农业生态循环当中,发挥沼气的综合效应,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发现,户用沼气项目规划时缺乏前瞻性和动态性,尤其是未考虑到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和农村养殖形式不断改变的趋势,结果导致沼气项目建成后非常低的利用率。从一开始的一哄而上,到最后流于形式,既浪费了国家的财政资金,也造成了农户付出大量没有任何回报的“无谓劳动”。笔者调研走访只涉及农村小型户用沼气项目建设的使用率,基本上是从使用户数和使用时间长短来粗略进行的统计,而没有从沼气的产气流量方面和农民生活用能比重等来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这将需要在以后进一步探讨和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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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瑞麟)
作者简介:赵长和(1991—),男,湖北孝感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农产品市场与流通,E-mail:1343743914@qq.com。
基金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ASTIP-IAED-2015-09)
收稿日期:2015-12-12
中图分类号:TK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0528-9017(2016)02-0252-04
文献著录格式:赵长和.农户沼气弃用行为的原因分析[J].浙江农业科学,2016,57 (2):25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