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对标“三好”做好换届工作
2016-02-01
从严从实,对标“三好”做好换届工作
选出好干部、配强新班子、树立新形象,是换届工作的“重头戏”。早在今年年初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就如何做好换届工作提出了“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的要求。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应以严实为标准,认真对标刘云山同志提出的“三好”要求,做好换届工作。
严把标准选出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治吏首先要从严选出好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把干部发展经济、解决难题、为民谋利等方面的能力作为考察、选拔和任用的重要依据,防止单纯地“以分取人”“以票取人”,杜绝“论资排辈”“先来后到”,避免“量身定制”“因人画像”,真正分出好坏、比出优劣,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选出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选出来。实现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确保换届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实字出发搭配好班子。班子强则工作顺,班子弱则工作困。一个好班子,既要有凝聚力、战斗力,也要给干部留好各尽其能、各展所长的空间。只有从实际情况出发,把干部搭配好,把班子组建好,才能让换届这项工作真正把“好牌打好”。要突出班子的功能结构要求,从合理的年龄结构、互补的知识结构、应需的专业结构、相容的性格气质等入手,按“因岗选人、人岗相适、用当其时、用其所长”的原则,有的放矢地把不同特点的干部放到适合的位置,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实现最优的群体效应,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从严从实激发好面貌。严肃的纪律是做好换届工作的有力保障,各级党委要在营造风清气正心齐的良好换届氛围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做好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使严的纪律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要把从严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确保每个步骤、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坚持政策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执行标准不走样。要严防“带病提拔”,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以严实的标准激发换届的好面貌。
链接:山东省市县乡换届强调『九严禁』
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环境,2016年1月,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换届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凡发现违反“九严禁”换届纪律行为,可拨打本地举报电话或登录本地举报网站反映,也可直接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反映。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31)12380;举报网站:http://www.sd12380.gov.cn;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山东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政编码:250001。